那灵

第十六系列 以那灵作我们活的人位,凭灵活着,凭灵而行

第一篇 加拉太书中的凭那灵行事为人

读经:加一11~12、16,二19~21,三14,四1~3、5~7、21~31,五16、25,六14

壹 在宗教的范围里,律法是重大的问题;基于神所赐的律法,形成了犹太宗教;犹太教和律法是建造召会最大的妨碍因素;所以,在保罗给哥林多人的两封书信之后,就有加拉太书对付律法这件事—加三24,四21~3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一 在我们的领会中并照着神的启示,神给律法所定的地位是什么—三24,四21~3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1 律法不再是最重要的项目;加拉太三章二十四节说,律法是我们的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2 加拉太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节,给我们看见更多关于律法的地位的事;律法的地位是使女或妾的地位;所以,律法的地位不是正面的;没有人想要作妾的孩子。(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二 律法的目的—神原初的目的与终极的用意,乃是要将基督赐给我们;神的计划与神的定旨是要将基督赐给我们作一切—三8、18、29,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三 律法的功用—护送我们,保护我们,使我们不至走迷,并将我们带到基督那里—三22~23,四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1 热中犹太教的人,就是那些非常为着犹太教的人,强调律法到一个地步,使律法顶替了基督;撒但借着热中犹太教的人,用律法打岔神的子民,使他们离开基督—五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2 加拉太书写作的目的,是要使我们清楚,律法不是神终极的目的,也不是属于神原初计划的东西;律法乃是为着某一个目的,在中途添上的—四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3 神的基督既已来了,我们现今乃是在训蒙师傅家里,甚至与训蒙师傅是一;所以我们不再需要律法;律法结束了;我们必须放下律法,忘记律法,放弃律法,把律法摆在一边—三25~26,四30、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4 神没有意思要我们遵守律法;祂已经晓得我们无法遵守律法;相反的,神将律法赐给我们的用意是知道我们必定会干犯律法,好证明我们是有罪的,我们需要基督—三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贰 加拉太书可以总结为五个辞:律法与基督,十字架,以及肉体与那灵;神的目的是要我们借着那灵并在那灵里享受基督、得着基督、经历基督、并活出基督—一11~12、16,二19~21,三14,四1~3、5~7,五16、25,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一 加拉太一章的中心思想是基督与宗教相对—11~12、1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二 在二章,保罗这位有经历的信徒告诉我们,他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所以,他已经得释放脱离律法,并且向律法已经死了;现今他只需要与这活的人位合作—19~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三 三章的关键思想是,神的目的是要使祂自己在基督里,借着那灵,成为我们的分,我们的福—14、2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1 我们必须在基督里,也必须在那灵里;我们必须接受那灵,以享受基督作一切,而得以在基督里,与祂是一,并属于基督;现今我们乃是属于这一位后裔,并且这一位后裔是我们的一切—一16、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2 不是我们凭自己遵守律法的问题,乃是凭那灵在基督里的问题;我们凭那灵,就享受、经历、实化并得着基督作我们的一切—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四 加拉太四章告诉我们,我们现今不再是孩童;我们已经被带到训蒙师傅这里,我们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现今我们不仅是儿童,更是儿子和后嗣—1~3、5~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1 因着我们不再是未成年人,而是长成的孩子,神就赐给我们儿子的名分;现今我们能承受神的一切所是;这遗产就是神格的丰满,就是基督自己—5~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2 在基督里神格的丰满必须成形在我们里面;基督的一切所是和一切所有,必须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这样被充满,就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子—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五 加拉太五章告诉我们,基督既已释放我们脱离律法,并使我们与祂是一,我们就不该回到律法;现今我们必须凭那灵活着,并凭那灵行事为人;当我们凭那灵活着并行事为人时,肉体和己就被摆在一边—1、16、2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1 本章中没有使用“圣灵”这辞;在每次使用时,只是“纽玛”(pneuma)一辞的形式;这给我们看见,神的灵与我们人的灵是一,并且活在我们的灵里,就是活在那灵里—16、2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2 在那灵里行事为人,或在灵里行事为人,意思是一样的,就是在我们与那灵调和的灵里生活并行事为人—16、2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3 虽然己和肉体已经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受了对付,但这必须被我们应用并经历;当我们凭那灵生活并行事为人,我们就在实际的经历中,将己和肉体摆在一边—2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4 我们必须学习如何操练我们的灵;这是关键和秘诀;我们就会在我们的日常行事为人中,对基督有实际的经历—1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六 六章很简单,主要是启示,就我们而论,世界已经钉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论,我们也已经钉了十字架;基督的十字架是我们的立场—1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叁 六章的最后一节说“弟兄们,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与你们的灵同在。阿们”;加拉太书的结语,总结,乃是我们必须认识两件事—恩典与我们的灵—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一 恩典在我们灵里一点不差就是三一神自己—神自己在基督里作为那灵—被我们天天并时时刻刻所经历;恩典乃是恩典的神在祂的子里,凭那灵被我们享受,作我们的安慰、力量、平安、能力和一切—18节,林后十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二 我们必须认识这恩典,我们也必须认识如何操练我们的灵,因为这奇妙的恩典就在我们的灵里,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分辨我们的灵与魂—来四12,加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

三 我们竭力进入美地,这就是进入至圣所;我们能借着分辨我们的灵与魂,而实际的进入至圣所;当我们进入我们的灵里,我们就享受美地—来四12,加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二部分,第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