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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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二十九系列 基督身体的原则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召会见证的基本原则
第一篇 召会见证的基本原则

读经:提前三15~16上,徒二14、44~47,林前十二12、24~25、27,林后三6,林前三6

壹 召会在地上的功用和职事,乃是为着维持神的见证,也就是为基督作见证;这一个见证不是个人的,乃是团体的;并且不仅是许多人加起来而成的,乃是众人配搭在一起而有的—出三八21,提前三15~16上,启一2、5、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一 在圣经里的见证,都是团体的,不是个人的;若是个人有见证,也是调在团体的见证里而有的—徒二14、42、44~47,林前十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二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这个身体就是基督的见证,基督的彰显—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三 身体的原则不是“加”,身体的原则乃是“搭”;身体不是加起来的,身体乃是配搭、联结起来的;没有一个肢体能单独有其功用;每一个肢体的功用都是配搭在身体里,联结在身体里才有的—弗四16,西二1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1 当时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就是神所作最好的召会;在此,我们看见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什么都不是个人的,都是团体的—徒二14、42、44~4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2 在最好、最标准的召会里,你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配搭的,都是身体的;不仅事奉是配搭的,属灵是配搭的,连吃饭都是配搭的,甚至他们物质的生活都是配搭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贰 我们需要看见关于在召会这个配搭的见证里,几个基本的原则—14、44~47节,林前十二12、24~25、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一 第一,大家互相作肢体,不分任何等级;在召会这个见证里,所有圣徒都是互相作肢体,只有一等,没有两等—12节,罗十二4~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1 圣经告诉我们,所有蒙恩的人个个都是祭司,都是基督身体的肢体,都能配搭事奉神。虽然肢体有大小,但绝没有等级的分别。这是召会这个团体见证所必须有的条件—彼前二5、9,林前十二24~25、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2 撒但第一破坏的,就是破坏肢体间没有等级的配搭;在启示录主写给七个召会的书信里,第一封就提到尼哥拉党的行为—启二6、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a 撒但知道这件事就来破坏;他在许多圣徒中间找出一班人,也许是能干一点,也许是恩赐大一点,就把等级的观念放在他们里面,叫他们在召会中产生出尼哥拉党,产生出阶级—彼前二5、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b 我们要提防撒但的诡计;我们也有落入阶级的危险;这会叫基督的身体瘫痪,叫召会的见证垮台—林前十二12、24~25、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c 召会的见证有一个基本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所有得救的人都是平等互相作肢体,尽他们的功用;所以,许多事我们不能替别人作;我们千万不可作尼哥拉党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二 第二,召会这个配搭的团体见证,不光在一个地方显出来,也在许多地方显出来;但在每一个地方的显出都是独一的—弗四4,林前一2,十二27,参启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1 撒但破坏召会所作的第二件事,是叫召会失去一地一会,一地一个出现的原则—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2 我们必须记牢,要保守召会见证的性质,就必须守住一地一会的原则;一地一会,就保守召会的合一;各地不成立总会,就保守召会的单纯—11节,林前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a 召会是不可分的;如果分,不过是在行政上为着管理和带领的方便,而有一个地方的分;这是表面的分,不是实际、本质的分—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b 这一地一地显出的召会,不需要再联合起来成立什么总会、联合会,或是什么上级会、中级会、下级会;这些组织就叫召会失去她的单纯;失去单纯,就是失去基督作元首,失去圣灵的掌权—十16,西一18,二19,徒十三1~2,十19~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三 第三,召会的见证虽然是在世界里,却完全与世界分开,从世界分别出来—约十七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1 召会可以在世界里,世界却不可以在召会里—15~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2 撒但在历史中所作的,就是叫召会又回到世界里,与世界联结;召会什么时候一与世界的势力调在一起,召会就失去了她的见证;直到今天仍是这原则—启二12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四 第四,召会是基督的见证,是神的见证,和偶像绝对没有关系;召会不能事奉别神,不能在神之外有偶像,不能给偶像有一点地位—林后六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1 撒但在历史中所作的第四件毁灭召会见证的事,是把偶像带到召会里—民二五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2 当偶像一进到召会,就毫无神的见证、基督的见证可言;基督和彼列(撒但)是不能相和的—林后六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五 第五,召会既是基督的见证,是神的见证,自然就该是基督说话的地方,是神说话的地方—徒十三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1 撒但所作第五件破坏召会的事,就是叫人只接受神的话,却不让神说话;这是很希奇的事;一个不让基督说话的召会,就变作不是召会了—1~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2 罗马教绝对承认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但是另一面又把圣经封闭起来;不仅如此,罗马教还代替圣经;到末了他就说“教会”是这样说的—启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3 这个说话的罗马教,就是马太十三章主所说,面酵比喻里的那个妇人;这一个妇人也就是启示录二章所说的“耶洗别”,她自称是女申言者,教导并引诱神的仆人—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见证的恢复与实行,第一章)

叁 属灵原则的讲究;仅仅有原则而没有灵,仍是死的规条;这里所说的原则,乃是指真理;换句话说,真理里面必须配上圣灵,否则就成了死的字句道理;真理如同火车轨道,而圣灵就是火车里面的动力—林后三6,约六6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四篇)

一 今后全召会都得追求属灵的长进,给弟兄姊妹更多属灵的供应,尽可能用属灵的供应代替原则上的管理—林后三6,林前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四篇)

二 这样一来,主的祝福定规越过越多;祝福越多,召会就会越来越大—徒二42、44~4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