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至1970年,洛杉矶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四十四系列 聚会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如何聚会
第一篇 在召会的地位上,要有召会感
读经:太十八15,林前十一16,一10,徒八1,十三1,罗十六17,弗四3、13,徒二44
壹 我们若要正确的聚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有关联,也必须属于召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并且是召会的一部分;我们聚会的目的必须是执行召会的决定—太十八15,林前十一16:
一 主在马太十八章十五节说,若是一个弟兄得罪你,你要去尽力恢复他;他若不听你,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劝服他—或许凭两三个人,可以得着这位弟兄;但他若不听这两三个人,你就把这件事带到召会去(17);我们知道这必定是指地方召会。
二 马太十八章十五节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召会,我们也需要在召会里;我们若不听召会,我们就成了外邦人—林前十一16,提前三15。
三 主耶稣在马太十八章十八节立即接着说到运用召会权柄的事;祂说,“凡你们‘意即召会’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这是主在十六章给彼得的权柄;召会有权柄捆绑那些不听召会的人。
四 你看见主乃是说到有关聚会的事,因为运用召会的权柄,捆绑异议者,不是个人的事,乃是召会,团体身体的事;身体必须执行所作的决定;怎样执行?乃是借着祷告—林前十16,十二27。
五 今天的基督徒误用了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他们以这一节为他们聚会的立场,但他们从未与召会站在一起;他们没有召会的立场;他们只是自己聚会,而没有召会。
贰 我们不可把二十节从马太十八章切开;我们必须顾到上下文;根据这一节的上下文,基督徒的聚会与召会,就是与地方召会,有绝对的关系—林前一10:
一 如果你的聚会是以召会为立场,如果你的聚会是召会的一部分并属于召会,那就够了;若非如此,你的聚会就错了;那不是正确的聚会,乃是使人分裂的聚会;那不是召会的聚会,乃是分裂的聚会—10节,犹19。
二 行传二章告诉我们,在召会早期,在耶路撒冷的信徒是在家中聚会;他们挨家挨户的擘饼(46);因为他们的人数很多;他们在聚会中所作的,不过是执行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的意向和决定。
三 有一个召会,就是在台北市的召会,那里有成千的信徒,六十多个分家聚会,但是他们全都在一个长老团之下;这些分家聚会都不是孤立、单独的聚会,乃是彼此有完全的关系,也与那里独一的召会有关系;我们与当地的召会有关联,我们就是对的;这是一件基本的事—申十二5~6。
叁 当全召会聚在一处,那是个聚会,那也是召会—聚会就是召会;那个聚会不仅是召会的一部分;那个聚会就是召会—徒八1,十三1:
一 林前十四章二十三节说,“所以若全召会聚在一处……”;有些地方,召会中弟兄姊妹的人数不太多,他们可以在一个地方,全召会聚在一起;这样,这种的聚会,也就是全召会的聚会,就是召会。
二 若是全召会可能聚在一起,我们的聚会就是召会;若是全召会不可能聚在一起,我们必须在不同的地方聚会,但所有这些不同的聚会,不过是那一个召会的许多部分;这是聚会的正确之路—徒八1,十三1,启一11。
肆 虽然我们来在一起的用意很好,但我们的聚会若没有召会感,我们就是犯罪,抵挡主的经纶;我们都必须非常清楚,每逢我们聚会,甚至每逢我们想要聚在一起,我们都必须是有召会感的—罗十六17,弗四3、13:
一 今天许多基督徒的聚会都是无召会的;参加这些聚会的人,对召会一点观念也没有;所以他们的聚会是与召会无关的,也是没有召会感的—徒十三1,启一11。
二 我们若明白主的话,我们就会看见,无召会的聚会实际上就是罪;因为我们聚会若不适当的注意召会,我们的聚会就是分裂的—罗十六17,弗四3、13。
伍 在早期第一世纪时,所有的基督徒都非常有召会感,与召会非常有关联—徒十二12:
一 在他们的观念里,他们毫无个人主义;凡他们所有的,都是召会—一直都是召会—太十六18,弗一23。
二 凡他们所作的,他们都在召会的感觉里作;每逢他们聚会时,他们都是为着召会来聚会;圣灵在关于那些年日的记载中,一再的用到“召会”这辞;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得着一个原则,就是我们必须一直有召会感—徒十二12。
三 当约翰和彼得从监里被释放后,圣经说他们就到自己的人那里去;在早期,基督徒不是彼此分开的人,乃是聚集在一起的人;他们是一班聚集的人,他们一直的聚在一起—二44,四23。
四 然后使徒行传八章一节说,“就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这里不是说,“基督徒”或“信徒”大遭逼迫;不,乃是“召会”大遭逼迫;他们不认为自己是一些单独的信徒,而认为自己是团体的召会;当他们受逼迫时,意思也就是召会受逼迫。
五 然后十一章二十二节是很特别的一节,说,“关于他们的传言,到了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耳中”;召会竟然有耳朵;凡他们所听见的,他们都认为那是为着召会的,因为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看作是召会的耳朵。
六 在十四章二十三节,我们看见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在各召会中选立长老;在使徒眼中,这些信徒就是召会;然后在二十七节我们看见,当使徒们回到安提阿时,他们不是聚集所有的圣徒,或所有的基督徒,乃是聚集了召会。
陆 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从今以后没有一人有无召会的聚会;这是我们在聚会的事上所必须学习的第一个原则;我们到底是在建造召会,或是在作破坏召会的事,全在于我们怎样聚会;我们必须以召会的方式来聚会—弗二21~22,启二一2。
职事信息摘录:
我们聚会的目的必须是执行召会的决定
我们必须看见,我们基督徒是一班聚会的人。基督徒就是聚会的人;没有聚会,就没有基督徒的生活,也没有召会的生活。基督徒不参加聚会,是很难有长进的。没有聚会,基督徒就无法事奉神;没有聚会,基督徒也不可能彰显基督。召会生活就是聚会的生活。我们读使徒行传头几章,能看见在早期第一个地方召会,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中,众圣徒是天天聚会的。他们每一天都聚集在一起;所以那是个健康而刚强的召会。这不像今天基督教的情形,差不多只有主日早上十一点的礼拜。若是可能,我们必须经常聚会。希伯来十章二十五节告诉我们,我们必须建立聚会的习惯,并且不要失去那个习惯。我们不可停止聚集,“好像有些人习惯了一样”。那是一种错误的习惯。我们不该养成不聚会的习惯,而该养成经常聚会的习惯。
听从召会的重要
聚会是极其重要的,这对我们已经非常清楚,我想不必进一步去强调。但我们该如何聚会?这是一个实在的问题。我们若去找所有基督教的领袖、圣经教师、甚至最属灵的人,问他们说,“基督徒聚会正确的路是什么?”我想在地上,无论古今中外,没有任何人能告诉我们。
在整本新约中,第一处提到有关信徒聚会的事,是在马太十八章。主耶稣在马太十八章二十节告诉我们,若有两三个人被聚集到祂的名里,祂就在他们中间。这是主耶稣说到基督徒聚会的惟一例子。在已过的年日中,基督徒常用这一节说到聚会的事。但是他们引用这一节时,只指出一件事,固然也是主要的事,就是在主的名里聚会。在这一节里,主的名毫无疑问是一个重点。我们在本书以后有一章要来看,在主的名里聚会真实的意思是什么—这是顶有意义的。但是目前我们要来看这一节的上下文。马太十八章二十节记载主说这话时,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换句话说,这一节的背景是什么?我们要找出这一点,就必须从十五节起,来看上下文。如果你仔细的读十五至二十节,你会看见主为何并如何说二十节的话。让我们来看这几节。
在一个地方上的召会,也就是在你所在之地的召会
主在十五节说,若是一个弟兄得罪你,你要去尽力恢复他。他若不听你,你就另带一两个人同去劝服他—或许凭两三个人,可以得着这位弟兄。但他若不听这两三个人,你就把这件事带到召会去(17)。我们知道这必定是指地方召会。这必定是在地上的召会,在一个地方上的召会,也就是在你所在之地的召会。这也必定是当你在那里的时候已经存在的召会。当然,这必不是在天上的召会,也不是在来世的召会—你怎能到那里告诉召会?这必定是你能去,实际的把你的事说出来的召会。你可以说在马太十六章的召会是宇宙召会,但在十八章所提的召会,毫无疑问的是地方召会,就是在你所住之处的召会。假若这位得罪你的弟兄不听召会,结果如何?我告诉你,这不是一件小事,因为召会要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
若不听召会,在神眼中就变成一个外邦人
在这里我们要停下来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弟兄姊妹,你有没有看见这一节的严重性?这一节告诉我们,我们需要召会,我们也需要在召会里。我们若不听召会,我们就成了外邦人。我可能自以为很属灵,很属天,但我若不听召会,在神眼中我就变成一个外邦人。这是相当严重的。你看今天的情形,随处都有成千上万的基督徒,但有谁是真正在召会里?你来到地方召会以前,你已经是基督徒。一面你很爱主,你甚至追求主,但那时你并不在召会里;你忽略了召会。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你不听召会;更严重一点,你可能批评地方召会,悖逆地方召会;但你仍然觉得自己是属灵的。我们都必须看见,我们若不听召会,在主眼中我们就像外邦人一样。什么是外邦人?外邦人就是属这世界的人,是在这地上而没有建造在召会里的人。神拣选了我们这些人作祂的子民,使我们得以在召会里。神没有意思拣选成千上万个别的人。祂的目的是要拣选一班子民,一个集体的人,一个团体的人,作基督的身体,就是召会。你若没有建造到召会里,虽然在性质上你是召会的一部分,但在地位上你仍然像个外邦人。因为你重生了,你里面有了神的生命,也有了神圣属天的性情,所以在性质上你是召会的一部分,但在地位上你是在召会之外。不论你是否有属天的性质,在地位上你仍然与外邦人一样。这是极其严重的事。不在召会里是一件严重的事;忽略召会也是一件严重的事;不听召会更是一件严重的事。
有些圣徒不肯听召会,他们自以为比召会更好,以为自己是对的,召会是错的;但他们最终不仅在属灵上,甚至在肉身上,遭遇都很悲惨。这不是一件小事。这不是一件属于什么组织的事,也不是在什么人控制下的事。谁能控制这样的事?没有人能。这是在主的主宰权柄之下的事。当召会说“不”的时候,你必须也说“不”。当召会说,你必须跟着大家一起作,你就必须跟著作。在已过三十年,我不仅在美国,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一直的注意、观察。我所看到的都是同样的事,没有一次例外。在这些年里,凡批评、背叛召会的,结局都是落入悲惨的光景。但是主耶稣在这一段话里,还不是说背叛召会,祂只是说到不听召会。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使一个人被当作外邦人和税吏。不论你自以为多么属灵,只要你不听召会,在神眼中你就像外邦人一样。
执行召会的决定
主耶稣在十八节立即接着说到运用召会权柄的事。祂说,“凡你们‘意即召会’在地上捆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这是主在十六章给彼得的权柄。罗马天主教说,这个权柄只给了彼得;所以今天只有“继承彼得的人”,就是教皇,才有这权柄。但是他们没有看见,在十八章同样的权柄也给了召会,就是给了全召会。召会有权柄捆绑。捆绑谁?捆绑那些不听召会的人。你再读上下文,就会看见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召会有权柄捆绑那些不听召会的人。
这样的决定如何执行?召会怎样才能执行这个决定?乃是借着十九至二十节,也就是借着圣徒聚集在一起,为这事祷告。你再读上下文,会看见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你看见主乃是说到有关聚会的事,因为运用召会的权柄,捆绑异议者,不是个人的事,乃是召会,团体身体的事。身体必须执行所作的决定。怎样执行?乃是借着祷告。圣徒必须来在一起祷告,使召会能执行召会所决定的事。借此我们看见,信徒的聚会必定是属于召会的事。
对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误用
今天人挑出二十节,断章取义的说,“你看,主耶稣说只要有两三个人聚集在祂的名里,祂就在他们中间”。他们用这一节证明任何两三个人在祂名里的聚会都是对的。但他们忽略了这一节的上下文。这一节的上下文告诉我们,信徒的聚会必须是属于召会的,必须是以召会为立场的。信徒的聚会不该与召会分开,而该联于召会、属于召会。今天的基督徒误用了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他们以这一节为他们聚会的立场,但他们从未与召会站在一起。他们没有召会的立场;他们只是自己聚会,而没有召会。他们有聚会,却没有召会;他们的聚会没有召会的立场,也不是与召会站在一起。
若要正确的聚会,
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有关联,也必须属于召会
那么我们该如何聚会?首先,我们若要正确的聚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有关联,也必须属于召会。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并且是召会的一部分。我们聚会的目的必须是执行召会的决定。
对于今天基督教的光景,我非常难过。所有的自由团体都以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作他们聚会的理由和根据。你若问他们有关召会的事,他们会回答说,他们对召会的事一无所知;他们说,我们只是根据马太十八章二十节聚集在一起。我可以向你保证,不仅在西方世界是这样,在远东也是这样。有这么多基督徒聚在一起,但他们根本不知道,当他们在一起聚会时,他们必须有召会的立场。信徒的聚会,基督徒的聚会,必须是召会的一部分,必须以召会为立场,也必须是为着执行召会的决定。
正确的聚会必须是召会的一部分,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
有些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能还有这样的观念。他们觉得,只要他们是在主的名里聚会就够了。但按照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上下文,那是不够的。你必须有召会。如果你的聚会是以召会为立场,如果你的聚会是召会的一部分并属于召会,如果你的聚会是为着执行召会的决定,那就够了。若非如此,你的聚会就错了。那不是正确的聚会,乃是使人分裂的聚会。那不是召会的聚会,乃是分裂的聚会。我再说,信徒正确的聚会必须是召会的一部分,必须与召会站在一起,也必须执行召会的决定。
断章取义的应用一节圣经是极其危险,也是绝对错误的。我们不可把二十节从马太十八章切开;我们必须顾到上下文。我认识许多名叫约翰的弟兄,但我若只顾到他们的名字,而不管他们的姓,我就会搞糊涂了。我不可把名字与姓氏分开。照样,我若把二十节从十五至十九节切开,我就会失去这一段话的重点和意思。我们需要十五至十九节作实据,才能正确的使用二十节。根据这一节的上下文,基督徒的聚会与召会,就是与地方召会,有绝对的关系。
基督徒的聚会与召会,就是与地方召会,有绝对的关系
举例说,假若有六、七位弟兄对当地的召会不满。不论他们不满的理由是什么,他们在其中一位的家里开始聚会,不只宣告,甚至声称他们是以马太十八章二十节为他们的圣经根据。他们对别人说,“我们这样聚会完全是对的;我们已经超过了两三个人,我们也是在主耶稣的名里聚会”。但他们若这样对我说,我会问他们:“弟兄们,你们是否把你们的聚会看作你们当地召会的一部分?你们的聚会是否站在召会的立场上?你们的聚会是否执行召会的决定?”那些弟兄们若不听当地的召会,他们就是分裂的。他们必须回去;他们需要有把握,他们的聚会只是当地召会的一部分。这是非常清楚的。
倘若你和你所在城里的一些人,对基督教受够了;所以你们另外来在一起开始有聚会。你们说,“我们放弃了基督教;我们对老旧的宗教制度受够了;现在我们只要在主耶稣的名里自己有聚会,根据马太十八章二十节的保证,我们有祂的同在”。我们要简单的问你们,你们的聚会是站在你们所在地真实召会的立场上么?还是你们的聚会不过是孤立的,没有以召会为立场?若是这样,你们的聚会就是分裂的,而不是正确的聚会。不要把马太十八章二十节孤立出来,这一节必须按照上下文来领会。你读上下文,就能看见在主的名里聚会的正确意义。
几个真实、实际的例子
在召会早期,在耶路撒冷的信徒是在家中聚会
让我们从马太福音来到使徒行传。行传二章告诉我们,在召会早期,在耶路撒冷的信徒是在家中聚会。他们挨家挨户的擘饼(46)。为什么?因为他们的人数很多。他们在一日之内突然增加了三千人(41),在另一日又增加了五千人(四4),以致他们的总数超过了八千信徒。他们很难在一个地方全体来在一起。很显然的,他们在自己家中聚会是比较方便的。但我们必须看见,所有这些家中的聚会,都是在耶路撒冷召会的一部分。他们在聚会中所作的,不过是执行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的意向和决定。这些家中聚会不是孤立于召会之外的;他们的聚会也没有脱离当地召会为其背景和立场。这个真实且实际的情形,完全符合主在马太十八章的话。他们在各处,或在这一家,或在许多别的家,都是那一个召会的肢体,而不是孤立的聚会,也不是与召会分开的聚会;他们的聚会与在耶路撒冷的地方召会有完全的关系。所有这些家中的聚会,都不是独立的聚会,乃是那一个地方召会的聚会。他们聚集在家中擘饼(二46),传福音(五42),祷告(十二12)。当彼得从监狱里释放出来时,他就往马利亚家去,在那里有许多人聚在一起祷告。那个聚会不是召会,但那个聚会是在耶路撒冷召会的一部分。那个聚会是与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站在一起,圣徒们在那个聚会里祷告,乃是执行那个召会的决定。那不是一个孤立的聚会。这才是聚会的正确之路。
在耶路撒冷虽然有这么多聚会,但那里只有一个召会
行传八章一节告诉我们,在耶路撒冷虽然有这么多聚会,但那里只有一个召会,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召会。然后在二十一章我们另外看见更多的事;二十节说,在耶路撒冷召会的人数有多少万。不仅是八、九千,或一万人,乃是许多万人。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万人,但是你们注意到没有,同一章十八节说,在那里只有一个长老团?这一节告诉我们,雅各是长老之一,并且众长老也都在那里。全耶路撒冷虽然有那么多万信徒,但只有一个召会和一个长老团。那里虽然有许多万弟兄姊妹,和许多家中聚会,但是只有一个召会和一个长老团。
我最近收到一位圣徒的信,问我说在一个有众多圣徒的大城里,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召会。我也看到一个名传道人所写的一封信,他说他不同意在一城里只有一个长老团。弟兄姊妹,我们不在乎人怎么说;我们只在乎圣经怎么说。你们注意到使徒行传中的这些经节么?在耶路撒冷有许多万信徒,并且他们在许多家中聚会,但他们仍然是在一班长老之下。你若读使徒行传,你就看见,无论这一班长老的决定是什么,所有的信徒都接受,因为他们都是一个召会。八章一节说,“在耶路撒冷的召会”。我为什么这么强调这件事?因为这对聚会这件事是非常基本的。在聚会这件事上,我们头一件必须顾到的事,就是我们的聚会必须是地方召会的一部分。我们聚会必须站住召会的立场,并且执行召会所要作的。我们可能有几十个家中聚会。我愿意看见,在洛杉矶这里有一百个以上的家聚会,而这些家聚会乃是一个召会,在一个长老团之下。
在台湾岛上的台北市,就是当前一个实际的例子。那城有一个召会,就是在台北市的召会,那里有成千的信徒,六十多个分家聚会,但是他们全都在一个长老团之下。这些分家聚会都不是孤立、单独的聚会,乃是彼此有完全的关系,也与那里独一的召会有关系。关于我们的聚会,我们必须顾到的第一件事,乃是我们必须这样聚会。我们与当地的召会有关联,我们就是对的。这是一件基本的事。
全召会聚在一起
我们现在要从使徒行传来到哥林多前书。当然,若是召会的信徒人数很多,要全召会聚在一起就很难。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需要有一个以上的聚会地方。但是林前十四章二十三节说,“所以若全召会聚在一处……”。有些地方,召会中弟兄姊妹的人数不太多,他们可以在一个地方,全召会聚在一起。这样,这种的聚会,也就是全召会的聚会,就是召会。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二十三节说,“全召会聚在一处”,而三十四节说,“像在……众召会中”。当全召会聚在一处,那是个聚会,那也是召会—聚会就是召会。那个聚会不仅是召会的一部分;那个聚会就是召会。弟兄姊妹,聚会正确的路,乃是聚在一起作为召会的一部分,或作为召会;否则我们的聚会就是错的。聚会这件事,必须绝对与召会有关联。若是全召会可能聚在一起,我们的聚会就是召会。若是全召会不可能聚在一起,我们必须在不同的地方聚会,但所有这些不同的聚会,不过是那一个召会的许多部分。在一城里所有的聚会,应当是那城里惟一地方召会的组成部分。这是聚会的正确之路。我们的聚会若不是确定并积极的与召会有关系,我们就不够资格聚会,就不是在正确的地位上聚会;我们就是错误的。
保守身体的一
这事与基督身体的一很有关系。如果有些弟兄们奉主的名在各处聚会,却不顾到召会,这样基督的身体就分裂了。我们的聚会必须与当地的召会有正确、积极的关系。这样,我们的聚会就不是一个分裂的聚会,而是一个与召会站在一起,并执行召会意愿的聚会。我们不可以轻率的开始任何聚会。我们开始任何一个聚会,不能不顾到召会。每当我们开始聚会,我们必须是为着召会而聚会:我们的聚会就是召会,或是召会的一部分。那意思是说,我们完全与召会是一,并且没有分门结党。这样,我们的聚会就蒙保守在召会里,在一里。愿主怜悯我们。(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一章)
我们已经看见,在耶路撒冷的召会有许多万信徒在许多家中聚会,但他们仍然在一个长老团之下;他们仍然称为在耶路撒冷的召会。他们可能有成百的聚会,但这许多聚会仍然是一个召会。今天这事可用美国银行为例来说明。美国银行在洛杉矶有许多分行,但这些分行仍然是一个银行。每一间分行都执行同一个银行的行政。如果一个银行能执行这样的管理和行政,为什么召会不能?召会比美国银行更大更好。我们必须为这事祷告:“主啊,在洛杉矶这里建造有成千成万信徒和许多聚会的召会,给仇敌看见,也给你的子民看见,主今天绝对可能如此行”。
我们也从林前十四章看见,召会和聚会,聚会和召会,彼此是相等的。召会等于聚会,聚会也等于召会。“在众圣徒的众召会中”(34),意思是说,在不同地方众圣徒的许多聚会中。在这个城里的聚会,就是在这个城里的召会。在旧金山的聚会,就是在旧金山的召会。这证明基督徒的聚会必定与召会有关联。基督徒的聚会必须是属于召会、为着召会,至终必须就是召会。因此,我们必须学习并应用的第一个原则乃是,基督徒的聚会必须是联于召会的。聚会应当就是召会,或者是召会的一部分。
无召会之聚会的罪
今天许多基督徒的聚会都是无召会的。参加这些聚会的人,对召会一点观念也没有;所以他们的聚会是与召会无关的,也是没有召会感的。我们在聚会中必须要有召会感。严格的说,我们若明白主的话,我们就会看见,无召会的聚会实际上就是罪。为什么?因为我们聚会若不适当的注意召会,我们的聚会就是分裂的。在神眼中,分裂乃是罪,因为神的目的是要得着召会。神的定旨是要为祂儿子建造一个身体。我们的聚会若是分裂的,我们的聚会若没有保守召会的一,我们的聚会就是在破坏基督的身体,在拦阻召会的建造。许多人并非蓄意犯这罪,但仍然是有罪的,因为他们分裂并破坏了基督的身体。有些人还是故意这么作。这不是一件小事。
大约四十年前我还未看见这件事,我相当自由的与基督徒有聚会。但自从主将这事向我启示以后,我在这事上就从未随便过。主使我看见,基督徒的聚会与召会有莫大的关系。我们若有正确、正常的聚会,我们就建造召会;否则,我们就破坏召会。虽然我们来在一起的用意很好,但我们的聚会若没有召会感,我们就是犯罪,抵挡主的经纶。我们都必须非常清楚,每逢我们聚会,甚至每逢我们想要聚在一起,我们都必须是有召会感的;我们绝不可与任何基督徒有无召会的聚会。
早期基督徒的召会感
当圣灵默示使徒行传时,圣灵用“召会”一词
现在为了加强在神启示中的这个观念、这件事,我要向你们指出使徒行传中有关召会的许多经节。你若读过这些经节,你就会看见,在早期第一世纪时,所有的基督徒都非常有召会感,与召会非常有关联。在他们的观念里,他们毫无个人主义。凡他们所有的,都是召会—一直都是召会。我们读神圣记载中的这些经节,就看见圣灵用字是多么的小心。一次又一次,如果我是写书的人,我必定用“信徒”这辞,但圣灵一再的用“召会”这辞。这是早期事实的记载。就着早期的圣徒而言,总是召会的事。凡他们所作的,他们都在召会的感觉里作;每逢他们聚会时,他们都是为着召会来聚会。圣灵在关于那些年日的记载中,一再的用到“召会”这辞。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得着一个原则,就是我们必须一直有召会感。
现在我们深入来看这些经节。在行传头四章里,没有用到“召会”这辞。在二章末了一节,钦定英文译本有“召会”一词。但比较好的古卷,在二章中没有召会这个辞。直到五章十一节,才用到“召会”这辞。但在二章四十四节,我们的确有这样的话,说,“信的人都在一处”。这当然是指他们的聚会。所以你可以看见,那时候的信徒乃是聚会的人。他们是一直聚在一起的人,而这乃是他们的聚会。
在早期,基督徒不是彼此分开的人,乃是聚集在一起的人
然后四章二十三节证实更多的事。当约翰和彼得从监里被释放后,圣经说他们就到自己的人那里去。国语和合本用了“会友”这个辞,但在原文里并没有“会友”这辞。原文按字面的意思是:“他们就到自己的人那里去”。然后在三十一节,我们看见这乃是一个聚会。这一节说,“……聚会的地方……”。这也很强的证明,早期的基督徒非常习惯聚集在一起。彼得和约翰从监里被释放以后,他们立即到自己的人那里去,而那是一个聚会。你以为他们召集一次特别聚会么?我不以为如此。他们一从监狱里出来,就到自己的人那里去,那里正在聚会。在十二章,当彼得从监狱里出来时,也发生同样的事。他到马利亚的家去;当他到达时,在那家中有许多人正在祷告;有一个聚会正在进行(12)。在早期,基督徒不是彼此分开的人,乃是聚集在一起的人。他们是一班聚集的人,他们一直的聚在一起。我们基督徒必须是这样的一班人。
然后在第五章有一些消极的事发生。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欺骗圣灵,他们就死了。那里圣灵怎样说?你仔细看上下文,就必定看见,那里所发生的,乃是在一种聚会的场合中。圣经没有清楚的说,那是一次聚会,但你读上下文就会看见,所发生的事必定是在聚会中。亚拿尼亚死后,在那里有些青年人就把他抬出去埋葬了。然后他的妻子撒非喇来了,也死了;于是青年人也把她抬出去。这里的上下文指明那是一个聚会。最后,圣经在十一节说,“全召会……都甚惧怕”。我已经说过,我若是著者,我必定用“信徒”这辞—“众信徒……都甚惧怕”。但圣灵乃是说,“全召会”。我的确相信,“召会”的意思大部分是指聚会,因为在十一节中间,有“以及所有听见这事的人”这样的话。这证明基督徒的聚会必须是属于召会的,甚至就是召会。聚会是“为着”召会;聚会是“关于”召会;聚会也“就是”召会。我喜欢“全召会……都甚惧怕”这句话。我相信,你若是著者,你也一定用“信徒”一词,而不用“召会”一词。为什么?因为,很遗憾的说,我们并没有什么召会感;我们与召会也不是那么有关联。在早期是不同的;当然,特别就着圣灵来说,是完全不同的。当圣灵默示使徒行传时,圣灵用“召会”一词—“全召会……都甚惧怕”。
在古时,所有的信徒认为自己是团体的召会
然后八章一节说,“就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这里不是说,“基督徒”或“信徒”大遭逼迫。不,乃是“召会”大遭逼迫。我告诉你,他们真是有召会的感觉。然后请看第三节。那一节说,“扫罗却残害召会,逐家进去,连男带女拉去下在监里”。“逐家”乃是由“连男带女”所组成,而“召会”乃是由“逐家”所组成。你看见扫罗残害召会,进到各家,连男带女拉去下在监里。你注意到这一节里“召会”这辞么?我若是著者,我会说,“扫罗残害信徒”。但是圣灵说,“残害召会”。在古时,所有的信徒都是有召会感的。他们不认为自己是一些单独的信徒,而认为自己是团体的召会。当他们受逼迫时,意思也就是召会受逼迫。他们不是单独的个体,乃是召会。他们不是彼此分开的信徒,各有孤立的聚会;他们乃是召会。我们今天受了堕落基督教极大的影响。我们实在需要放弃我们一切的背景,使我们对召会有深刻的印象,好叫我们有召会感。
现在请注意九章三十一节。这一节说,“那时全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遍处的召会……”。圣灵再次用了“召会”这辞,与我们所倾向的不同。
信徒认为他们的耳朵就是召会的耳朵
然后十一章二十二节是很特别的一节,说,“关于他们的传言,到了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耳中”。我作了基督徒多年,才看见这一节,而非常清楚、深刻的对这一节有印象。召会竟然有耳朵:“传言……到了……召会耳中”。这实在非常特别。我再说,我若是著者,我一定会写说,传言到了在耶路撒冷的信徒耳中。但是在早期,信徒认为他们的耳朵就是召会的耳朵。他们不太在意自己作单独的信徒,他们只顾到召会这个团体的身体。每当他们聚会时,他们是以召会的方式聚会;他们的聚会是代表召会;他们是为着召会并作为召会而聚会。凡他们所听见的,他们都认为那是为着召会的,因为他们把自己的耳朵看作是召会的耳朵。
在使徒眼中,这些信徒就是召会
在十四章二十三节,我们看见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在各召会中选立长老。这证明什么地方有信徒,什么地方就有召会。如果在这城里有一些信徒,这些信徒必须构成这城里惟一的召会。在使徒眼中,这些信徒就是召会;所以使徒们在各召会设立长老。然后在二十七节我们看见,当使徒们回到安提阿时,他们不是聚集所有的圣徒,或所有的基督徒,乃是聚集了召会。你看见了这个没有?这就是使徒行传。他们聚集了全召会。圣灵所用的辞是“召会”,而不是“信徒”或“圣徒”。我们必须看见,在原文里,“召会”这辞的意思是会众或集会。这辞实际的意思是蒙召出来,聚集在一起的人。所以召会主要的意义乃是聚会。当我们把圣徒聚集在一起,那意思就是我们把召会聚集在一起。
我们必须以召会的方式来聚会
在这末后的日子里,愿我们学习对召会有感觉。这事几乎完全与聚会有关联。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从今以后没有一人有无召会的聚会。这是我们在聚会的事上所必须学习的第一个原则。我们到底是在建造召会,或是在作破坏召会的事,全在于我们怎样聚会。我们必须以召会的方式来聚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九年第一册,如何聚会,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