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九系列 在基督的身体里与神同工

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
第一篇 在福音上事奉神

读经:罗一9,三24~26、28,五10~11,八10~11、16、29,十二2、4~5,约三6,四24,提后四22,林前十二14~22

壹 罗马一章九节说,“我在祂儿子的福音上,在我灵里所事奉的神,可以见证我怎样在祷告中,常常不住地提到你们”;这处经节有两个重点,第一是在福音上事奉神,第二是在灵里事奉神:(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一 “在我灵里所事奉的神”;这里的灵不是神的灵,乃是我们蒙重生的灵;使徒保罗事奉神,第一是在福音上,第二是在他的灵里面;这说出保罗事奉的路:保罗事奉的实际乃是在福音上,又是在他的灵里面—9节,约三6,四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二 所以,事奉神的路,外面是福音,里面是灵;外面必须有福音,里面必须有灵;里面的灵要强、要活,要新鲜、丰富,要高昂、释放,而外面的实行就是传福音;这福音不仅是罪得赦免的福音,更是整卷罗马书的福音—提后四22,罗八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贰 罗马书所讲的,是一个完备的福音;保罗说,他乃是在这个福音上事奉神;罗马书可以分为三大部分—三24~26,五11,八10、29,十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一 第一部分是罪得赦免,蒙神称义,与神和好,并蒙神悦纳;我们原来都是罪人,顶撞神、远离神、背叛神、与神为仇为敌;现在因着接受主,祂的宝血就洗净了我们,叫我们因着祂的宝血蒙救赎,罪得赦免,蒙神称义,与神和好,并蒙神悦纳—三24~26、28,五1、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二 神福音的第二部分是生命与成圣—八10、29,十二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1 八章十节说,“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这里说到基督在我们里面;这位救赎的基督进到我们里面,使我们能凭祂活着,以祂为我们的生命,完全活在祂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2 祂既作了我们的生命,就成了我们的一切;可以说,在这生命里什么都有;当我们凭这生命活着时,我们就享受了这一切的丰富;如此,我们就得胜、圣别了—1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3 这圣别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一直作变化的工作,使我们得着变化;至终,我们就与神的儿子毕像毕肖—八29,十二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三 神福音的第三部分,乃是我们这些有基督作生命,被基督变化,有基督形像,一同作神儿子的人,作为基督的肢体,配搭、联络一起,成为基督的身体(十二5);这一个身体就是基督的寄托。(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叁 我们今天的事奉,也该在这样的福音上事奉;换句话说,我们事奉神,我们所讲、所传的,就该是罗马书的三段福音:救赎、生命和身体—五10~11,八11、29,十二2、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一 我们这些事奉神的人,第一步,必须带人认识救赎;第二步,要带人经历变化;我们在各地事奉,不要重在教导,乃要重在挑旺人里面的灵;第三步,就要帮助弟兄姊妹配搭在一起,成为一个身体—五10~11,八11、29,十二2、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二 我们要帮助圣徒们认识什么叫作救赎;并且基督如何是赐生命的灵,在我们里面作生命,与我们的灵调成一灵;我们活在祂里面,吃喝享受祂,充满祂,祂就在我们里面浸润、浸透,使我们天天变化,模成祂的形像—罗八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三 我们必须在召会的事奉上,一直注意这三部分:(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1 比方,一个还没有信主的人来到我们中间,我们就该有一个负担,一定要带他得救;若是一个人虽然得救了,但还不认识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解决了他的肉体、他的天然,我们就应当带他看见并经历这些—提前二4,加二20,罗八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2 然后,要帮助他认识基督作生命,认识生命的经历与生命的成分,并带他操练灵,在灵里祷告,与主有交通,而充满灵—约四14、23~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3 若是又有一个人,以上的属灵经历好像都有了,却是单独的作基督徒,不能与众圣徒配搭;我们就得带他看见身体,脱离单独,而活在召会中,与众圣徒一同配搭事奉—罗十二4~5,林前十二14~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

肆 罗马书是全本圣经的总纲,罗马书就是神的福音(一1);我们不能停在救赎里,一定要进到生命里;然而,也不能只停在生命里,还得往前到基督的身体里;愿主怜悯我们,使我们能接受平衡—十二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三册,活在灵中,站住立场,广传福音,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