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安那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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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十二系列 基督的复活

李常受弟兄职事高峰阶段(1991-1997)
基督复活的认识与十字架并那灵的经历
第一篇 基督复活的认识与十字架并那灵的经历

读经:约一14,七18,十二23~24,来二9~10,徒二24,来十二2,约二十17,林前十五45下,约六63,罗八2、11,约七39,启二二17,腓一19~21

壹 我们必须清楚看见神经纶里的这七件大事:五大步骤产生一个有五面的结果,其终极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约一14,七18,十二23~24,来二9~10,徒二24,来十二2,约二十17,徒一9~1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一 在神奥秘的经纶里,有七件大事;头五件是神经纶的五个步骤,就是神成肉身、经人生、死、复活、升天—约一14,七18,十二23~24,来二9~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二 这五个步骤产生第六件大事,是一个大的结果,就是召会—徒二41~4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三 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是神的家,是神的国,又是基督的配偶;因此,这个大的结果有五面,就是召会、身体、神的家、神的国、配偶—弗一23,四12,约十四2,提前三15,太五3,十六18~19,弗五25~2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四 这五面的结果,有一个终极的完成,就是新耶路撒冷;这是第七件大事—启二一2、9~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贰 神经纶的五大步骤,乃是神成为人所完成的—约一1、14,十二23~24,来二9~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一 首先祂来成肉身,作一个在肉身里的人—罗一3,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二 然后祂经人生,也是完全在肉身里经过的—路二四26,提前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三 祂也在肉身里,借着祂的肉身受死,完成了救赎—来十5、10,九12,罗四2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四 救赎是成功于死,结束于复活,因为一进入复活,主就脱开肉身,进入另一阶段,成了赐生命的灵—约二十1,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五 主复活后,就带着复活的身体升到父那里去;那是祂隐密的升天—约二十17,徒一9~11,路二四5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叁 神经纶的五大步骤,要成为我们的经历,秘诀就在于那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约六63,罗八2、1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一 基督升天的时候乃是灵;祂有身体,但那身体乃是属灵的身体,是我们有限的头脑无法领会的—约二十19~20、2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二 在复活当晚,主带着复活的身体,进去站在他们当中,祂来首要的一件事,就是向门徒吹入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主将圣灵吹入门徒里面,借此就将自己分赐到他们里面作生命和一切—22节,十四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三 从那天起,彼得这个人就改变了;从前彼得总是说胡涂话、说错话,但是到了行传二章,他站起来,一开口就讲对的话;他会讲解圣经,会解释旧约,因为主成了那灵,进到他里面去了—14~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肆 今天我们的主,乃是神成肉身,又化身为灵的一位;祂是在复活里化身成灵;现在我们还要进一步来看基督复活的结晶意义—十三33,来一5,罗一4,约一18,林前十五45下,约七39,启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一 在已过的永远里,神原来没有人性,也没有人体;祂乃是在成为人的时候,才穿上血肉之体,有分于人性;因此,耶稣乃是神而人者—约一1、1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二 在基督复活以前,祂人性的部分还没有被标出为神的儿子,乃是借着复活,祂的人性被圣别、拔高且变化了;因此,祂借着复活,带着祂的人性,生为神的儿子,才被标出为神的儿子—徒十三33,来一5,五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三 主耶稣的人性被标出为神的儿子,是由圣别的灵来成就的;这圣别的灵的源头,就是马太一章的圣灵—18节,罗一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四 标出也就是提高的意思;基督复活以后,仍有神、人二性,但祂的人性经过祂的复活,就被提高,和神性联在一起;这就是祂的人性出生为神的儿子—约一18,罗八3,徒十三33,来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1 当圣别的灵(基督的神性)在基督的人性里把祂标出为神的儿子时,我们也和祂一同被标出为神的众子—罗八29~3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2 我们不仅是基督的众弟兄,更是真正与祂同胎生的弟兄—19、2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3 基督是二千年前复活的,那时我们还未生出来,但是神看我们是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了;我们应当相信这事实—弗一20,西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五 再者,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说,在基督的复活里,祂这位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1 基督这位末后的亚当,把我们包括在祂里面,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祂又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就是约翰七章三十九节所说的那灵。(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2 那灵在主耶稣说话的时候还没有,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乃是在复活里,耶稣才得着荣耀—39节,路二四26,林前十五43上,徒三13上、15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3 今天那灵乃是终极完成、复合、包罗万有、赐生命、内住、七倍加强的灵—出三十23~25,腓一19,启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4 那灵又是复合的灵,是神和人复合在一起,还带着基督的死、基督死的功效的成分、基督的复活、基督复活之大能的成分—出三十23~2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5 这样的一位灵,也就是耶稣基督的灵,有全备的供应—腓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伍 在神经纶的几个步骤中,只有两个步骤是我们必须天天经历的;基督徒的生活,在于天天经历十字架与那灵—太十六24~25,林前十五3~4:(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一 今天我们这些神人,所过的神人生活,应该就是经历死与复活的生活,也就是经历十字架与那灵的生活—太十六24~25,林前十五3~4,罗八2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二 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完全在于这两点:十字架与赐生命的灵—加二20,林前十五45下,西一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1 十字架的意义有两面,救赎的一面和生命的一面;替死是救赎的一面,同死是生命的一面—林前二2,约十二24~26,林后四10~1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2 我们今天所经历的十字架,不只是客观的替死,更是主观的与主同死;这样的经历,就叫我们什么都不是,叫神什么都是,叫神成了我们的一切;结果,我们就成了一个神人—林前二2,腓二5~1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3 惟有死,才能使生命长成;我们一在十字架上,就也在复活的灵里—弗二14~16,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a 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b 活在我里面的基督,就是那终极完成、复合、包罗万有、赐生命、内住、七倍加强的灵—启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三 我们今天一面是在十字架上,另一面是活在那灵里;结果就产生召会、基督的身体、神的家、神的国、基督的新妇;就产生一个有五方面的结果—弗二16,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1 今天我们的生活,必须是十字架和那灵的生活—太十六24~2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2 夫妻之间的生活,也必须一直经历十字架和那灵—罗六6,八1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3 没有十字架与那灵,就没有召会—林前一18、23,二1~2,十二12~27。(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

陆 我们必须天天经历十字架和那灵,才能产生召会、基督的身体、神的家、神的国、基督的配偶这五方面的结果—西一18,林前十16,太十六24,腓一19~2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二册,圣经中管制并支配我们的异象,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