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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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三十系列 召会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三阶段(1974-1984)
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
第一篇 基督的因素
读经:弗三10~11,出三2、6、14~15,约一1、14,太十三55,路三23,约壹一7,徒二十28,林前十五3~4,徒一9~11
壹 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召会,好在基督里彰显祂自己;基督、那灵、和神圣的生命,是召会生活基本而重要的因素—弗三10~11,五3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今天在主的恢复中,所要恢复的主要项目乃是召会—27节,太十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我们若要满足神的心愿,就必须实行召会生活;而我们要实行召会生活,就必须看见基督、那灵、和神圣的生命—弗二21~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贰 关于基督,圣经向我们启示两件主要的事:祂的身位与祂的工作;关于基督身位的第一个项目,是说到祂就是耶和华三一神—出三2、6、14~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出埃及三章告诉我们,当神来呼召摩西的时候,祂是以耶和华使者的身分,在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耶和华的使者事实上就是耶和华神自己—2、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然后神告诉摩西:“我是你父亲的神,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是三代人的神,这个事实指明祂是三一的—6节,太二八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三 在出埃及三章十四节,神告诉摩西,祂的名乃是“我是那我是”;这名含示,祂是永存的一位,是那位“是”者,永存者,也是我们所需的一切者—15节,约八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四 这伟大的我是,这自有永有的耶和华三一神,乃是神所差来呼召摩西的一位;在新约里,耶和华的使者乃是耶稣,而耶稣就是神自己;祂就是耶和华三一神,祂是完整的神—西二9,罗九5,提前二3,多三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叁 这位神成了肉体,有一天,祂进到一位名叫马利亚的童女腹中,在那腹中成就了奇妙的成孕—约一1、14,提前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路加一章三十五节和马太一章十八、二十节告诉我们,有一婴孩在童女马利亚腹中成孕,不是出于男人,乃是出于圣灵;祂留在那腹中九个月,最终从那腹中生出一个婴孩;那婴孩出生之后,被放在马槽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按照以赛亚九章六节所说,那为我们而生的婴孩,称为全能的神;大多数犹太人不相信这事,他们的神乃是天地的创造主,绝不会成为一个从童女所生的婴孩,而被放在马槽里;然而,有少数犹太人蒙这位耶稣呼召—七14,加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1 当耶稣在三十岁出来尽职时,祂呼召了安得烈、彼得、雅各、约翰这四位门徒,他们都相信耶稣就是神—太四18~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2 以后,在犹太人中间有一个刚强的人,名叫扫罗;不仅相信耶稣是神,也传扬这个事实;无论他往哪里去,他都告诉犹太人,他们所弃绝的这位耶稣乃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徒九20~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3 在创世记十八章,有一天,耶和华同两位天使来访亚伯拉罕;这三人当中有一位就是取了人形的耶和华;这奥秘指给我们看见一个事实:耶稣是耶和华,就是那永远的神—1~8、17~3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肆 耶稣出生以后,作为神人在地上一个木匠家中生活了三十年,然后祂出来传道,为神并为人作了许多事—太十三55,路三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这人有一切神圣的属性,在神圣性情里带着神格和神圣的属性;祂有神圣的能力、神圣的权柄(包括赦免人罪的权柄),祂也有神圣的智慧;不仅如此,祂也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祂在每一处,祂知道每一件事—七48~49,太二一17~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祂是神,但祂在人性里带着人性一切的美德,作为一个人活着;祂谦卑、慈仁、怜悯,祂总是满了同情—腓二6~8,太九3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三 祂是真人,是具有最高道德和最高伦常标准的人,祂是神活在人里面;祂是神,在人性美德里彰显神一切的属性;祂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约十一35,罗九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伍 耶稣过了三十三年半神人的生活之后,就上十字架受死—包罗万有的受死—约壹一7,徒二十28,加五24,罗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死在十字架上的这一位乃是神人,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神人的血—彼前一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1 因为耶稣为人受死,所以祂流的血必须是真人的真血,惟有人的血能洁除人的罪—来九22、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2 但这血若只是人的血,就没有永远有功效的保证;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不仅是在人性里受死,祂也在神性里受死;神性保证人血的功效—徒二十2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3 然后,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这血乃是神的血;神在祂自己里永不会有血,但在耶稣里,神的确有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耶稣的死乃是包罗万有的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具有七个资格—约一29,罗八3,林前十五45下,弗二14~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1 第一个资格乃是耶稣以神羔羊的身分而死,除去了罪与诸罪的集大成与总和—约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2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第二个资格,乃是祂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受死;祂替信徒成为罪,并且神借着祂的死,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林后五21,罗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3 第三个资格乃是,耶稣是在铜蛇的形状里,在十字架上受死;当主耶稣在铜蛇的形状里受死时,祂就伤了古蛇撒但的头,并将他废除—民二一8~9,创三15,来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4 第四个资格乃是,耶稣作为末后的亚当,在十字架上受死;当祂作为末后的亚当死在十字架上时,旧人就与祂一同钉死—林前十五45下,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5 第五个资格乃是,耶稣作为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十字架上受死;主耶稣作为一切受造之物的第一项而死,就将旧造了结,并为样样尝了死味;因此,祂救赎了一切受造之物—西一15、20,来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6 第六个资格乃是,主耶稣作为制造和平者而死,废除了一切的规条,成就了和平,而创造一个新人;祂是我们的和平,祂也为我们制造和平,祂乃是制造和平者—弗二14~16,西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7 第七个资格乃是,主耶稣作为一粒麦子而死,以释放神圣的生命,为着祂的繁增—约十二24,弗三19~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陆 祂死了并埋葬以后,在第三日就从死人中复活—林前十五3~4,约二十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祂在复活里主要的完成了两件事—十二24,彼前一3,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1 第一,祂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信入祂的人里面,使他们得着重生—彼前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2 第二,祂成了赐生命的灵,在素质一面将三一神分赐到祂的信徒里面,作他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今天复活的基督作赐生命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将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45节下,约五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柒 祂复活四十天后,就升上诸天;祂死了,复活了,也升天了—徒一9~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一 祂升上诸天,被立为主为基督了;祂是拥有我们的主人,祂也是神的基督,完成神的托付,并成就神的定旨—二36,太十六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二 基督在天上也向着召会作了万有的头;祂作为万有的头所是的一切,乃是为着形成召会,就是祂的身体—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三 基督在升天里,将祂自己作为包罗万有的灵浇灌在祂的身体上,借着将包罗万有的灵浇灌下来,所有信祂的人都被浸入一个身体—徒二33,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
捌 因此,基督之身位与工作的六项,结果乃是祂得着了一个身体,作祂的彰显—罗十二5,弗一5、22~23,五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四册,召会生活之恢复极重要的因素,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