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4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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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二十七系列 基督身体的一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
第一篇 将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

读经:弗一5、10,三10,二13~15,四12~15,创一1,赛十四12~14,启二二1~2

壹 关于神对召会的计划,共有三大目的;第一,是叫我们得儿子的名分,成为圣别,归于祂自己;第二,是叫撒但和他的使者得知神万般的智慧;第三,是要将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弗一5、10,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一 第一,乃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也要把人作到祂里面,叫祂与人,人与祂有一个完全的调和—一5、13~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1 儿子的名分,首先是叫我们得着祂的生命,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2 其次,是叫我们能承受祂的一切,有一天能完全进入祂里面—1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3 成为圣别,第一,是分别出来,圣别归祂自己;第二,我们里面就变质,成为和神的性质一样—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a 当我们得救时,神就把我们从亚当的子孙里分别出来,但这不过是个开头—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b 林后三章十八节说,我们要变化成为主的形像,这个“变化成为”就是主的生命,天天在我们里面变化;这就是“变质”的意思。(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c 至终,到了新耶路撒冷,我们的性质就完全改变了;我们不仅从万有中被分别出来,并且里面不再有土质,完全是金质,乃是完全变质了—启二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4 神对召会的第一个目的,乃是解决神的问题,也是解决召会的问题—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二 其次,神对召会的目的,就是解决撒但,也就是解决宇宙中背叛的势力;神要借着召会羞辱撒但,使他闭口无言,好给他看见神万般的智慧—三10,参西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三 第三,神对召会的目的,乃是解决万有的问题,将万有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神的问题,人的问题,撒但的问题,万有的问题,这一切问题的解决,都在于召会;所以,召会乃是神解决一切问题的凭借—弗一10、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贰 在宇宙的创造里只有一,这一是没有紊乱的;然而有一天,背叛的事发生了;这意思是,从那天起,宇宙就不“一”了;神不能容让这个紊乱一直下去,祂必须再把万有带回来,好将其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创一1,弗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一 宇宙的讲究就是“一”,宇宙的一切都在于“一”;宇宙的系统是一个,宇宙的来源是一个,宇宙的中心也是一个;宇宙的讲究所以是一,是因为宇宙在于神,而神就是一—10节,西一16~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二 宇宙所以乱,因为宇宙中出了一个背叛者,他想要作元首,居高位,登宝座,便高举自己,与神同等,宇宙的次序便因此乱了—赛十四12~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三 现在这个一需要恢复;这恢复就是神的救赎;创造里的一是天然的;在救赎里的一是复活的—弗二1~6、13~15,多三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1 在创造里的一,只有神的权能,没有神的性质;但在恢复里的一,在救赎里的一,不只有神的权能,更有神的性质—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2 撒但把神创造的一带进死亡;神借着救赎,把这个一带进复活—弗二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叁 以弗所一章十节说到,神要将万有在基督里归一于一个元首之下;这是一个生命的恢复,一个性质的恢复:(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一 撒但背叛,破坏了这个一,把这个一带到死亡里,使整个宇宙紊乱了;所以,神来恢复这个一,不只用祂的权能、手段,更是用祂的生命,就是祂复活的生命—罗六3~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二 神的手把我们握在一起、摆在一起,更是我们里面神的生命,叫我们成为一—约十七2~3、11、21~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1 约翰十章二十九至三十节说,“那把他们赐给我的父,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是一”;这里说到神的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2 二十七至二十八节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远的生命……”;这里说到神永远的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3 在十六节说,“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成为一群,归一个牧人了”;这里说到合一;犹太人和外邦人二者原无法调和,却在父的生命、父的手里,成为一群。(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4 约翰一书开头说到,“我们将所看见并听见的,也传与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这个生命一传到我们里面,就叫我们成为一,并且有交通—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三 神把祂的生命摆在召会中;这生命在召会中越发生作用,越流通,这个一在召会中就越被恢复—弗一22,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四 召会的合一,只有在神的生命里才能显出来;在召会中的一,是神在祂的生命里长出来的—弗四3、12~15,林前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1 乃是必须让神的生命在召会里,有一条流通的路;也必须让神的生命,在召会里有变化的作用—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2 什么时候你我活在生命里,那个一,那个交通,就在我们身上,也在我们中间;那时,元首就在我们中间—约壹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

肆 在新耶路撒冷城里,一切都是一;因为那里有同一的性质,同一的生命;这是神用祂的生命,作恢复工作的最终结果—启二一18,二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一—召会的意义,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