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8月,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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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二十九系列 基督身体的原则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
第一篇 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

读经:约一1、14,林前七10、12、25、40,六17,罗八9、11、16,加五16、25,腓一21

壹 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这原则就是神进到人里,与人调和,并借着人作一切—约一1、14,林前七4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贰 召会是基督的复制;基督乃是神人,就是神与人的调和;作为召会,我们必须与基督一式一样;我们也必须是神与人的调和;我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应当不以客观、宗教的方式来完成,而是照着话成肉体的原则,就是神与人调和、人与神合作的原则—约一1、14,十二24,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一 要照着话成肉体的原则服事主,我们就需要学习如何与主合作;今天,我们这些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是被绑在基督上—弗四15,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二 召会的每一样行动和活动,都必须在神与人的调和中,才能完成—西二19,徒十六6~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1 当我们为神说话时,我们需要领悟,我们受内住之基督的约束,并且必须在我们的说话中与祂合作—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2 当我们在聚会中祷告,不应该向神独立,反该与内住的基督一同祷告—罗八26~27。

3 召会作为身体,在行事、行动、和事奉上都受基督的约束—4节,来八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叁 宗教的基督徒是一个极端,他们作什么都是独立于神之外;五旬节派过度强调超自然的恩赐,并且相信在敬拜神的事上,乃是圣灵来作一切;违背话成肉体的原则;这是不正确,甚至是危险的—约二十22,罗八9、11、16,帖后三8,林前七10、12、25、4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一 我们必须谨慎,不落到宗教的极端,就是人敬拜神,却向神独立;也不要落到属灵的极端,就是人抛弃所有属人的责任,为要得着那灵的浇灌和属灵的恩赐—帖前四11,帖后三8~12,林前十四6、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二 关于我们敬拜并事奉神,新约的原则乃是我们需要与那灵合作;召会是神与人的调和;新约的基本原则就是那灵进入我们里面,为要住在我们里面,并使祂自己与我们调和;今天我们为主说话,也应当照着新约的原则—约二十22,罗八9、11、16,林前七10、12、25、4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肆 与主合作并与祂调和,乃是照着灵而行的真正意义;要照着灵而行,我们就需要照着基督而行,并与祂成为一—罗八4,加二20,五16、25,腓一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一 向主独立而行事,是走宗教的路;让主替我们行,是走五旬节运动的路;我们生活行事正确的路,乃是照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主而行—罗八4、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二 我们不再是单独的个人;我们已经与主联合,主这位奇妙的赐生命之灵就住在我们灵里;因此,我们必须学习与祂合作—林前六17,十五45下,罗八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三 当我们一同聚集,我们需要学习,一面借着跟随内住之灵的引导而尽功用,另一面也借着运用我们的意志来尽功用—4、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三册,召会聚会的基本原则,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