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的经历

第六系列 生命的律

活在生命之灵的律里
第七篇 借着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并借着三一神
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而得救

读经:罗八2、5~13,七22~23,林后三18,西三4上,约三6,启二一2~3、10~11

壹 我们需要借着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而得救—罗七22~23,八2:

一 罗马七章和八章启示四个律—七22~23,八2:

1 在我们肢体中罪和死的律,是属撒但的—2节。

2 在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是属人的—七23。

3 在我们外面神的律;神的律不是人位化的,只是在我们外面客观的律法—22节。

4 在我们灵中生命之灵的律,是属神的—八2。

5 这三个律乃是三个人位:罪和死的律是撒但,为善的律是人,生命之灵的律是神。

二 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自己—2节,出三十23~25,约七39:

1 罗马八章里的灵,乃是经过过程、终极完成的灵;在终极完成的(那)灵里,有神、人、人性生活、基督的死、基督的复活和基督的升天—2节。

2 这一切元素都已经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实体,就是复合的灵;这复合的灵已经成了一个律;这个律像自然律一样,有一个自然而然的力量,能自己行动、作工并运行—2节,参出三十23~25。

3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现今乃是终极完成的灵、复合的灵、包罗万有的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作为律—罗八2。

4 生命之灵的律作工,要拯救并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只有另一个比罪和死的律更有力量的律,只有生命之灵的律才能释放我们脱离它的奴役—2节。

三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思念那灵的事而作工—5节,腓二2:

1 我们在基督的神圣生命里得救,是借着终极完成的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就是罪和死的奴役和捆绑—罗八2。

2 这律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思念那灵的事而作工;当我们思念那灵的事,生命之灵的律就作工—5节下。

四 生命之灵的律,乃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而作工—4~5节:

1 这生命之灵的律,也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而作工;当我们思念那灵的事,并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这就给生命之灵的律机会,在我们里面作工—4节。

2 我们不需要尝试胜过我们的脾气或其他困扰的罪;我们只需要思念那灵的事,并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自然而然的,在我们里面就有一个律作工,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4~5节。

贰 神在基督生命里的拯救另一个极重要的点,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罗八5~13,西三4上,约三6下,林后三18:

一 三一神造了三部分的人作活的器皿,以盛装祂自己作生命,使祂在人性里彰显祂自己─创一26,二7,罗九21、23:

1 人是按着神的形像被造,为要接受并盛装神作生命,使神得着生命的复制、复本─创一26,二7、9,约十二24。

2 神这样造人,使人能接受祂,并与祂成为一─林后四7。

二 神借着将祂自己作为生命的律分赐到我们里面,而完成祂的经纶,使我们在我们的灵、魂、体里,成为生命的人─罗八2、10、6、11:

1 首先,三一神借着那灵以是生命的基督重生我们的灵,自己分赐到我们的灵里,使我们的灵是生命—西三4上,约三6下,罗八10。

2 然后,分赐的神将祂的分赐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里,就是扩展到我们魂的首要部分里,使我们的魂是生命;借着这样的分赐,我们天然的魂就变化成基督的形像—6节,林后三18。

3 借着内住的灵,甚至进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必死的身体里,拯救它脱离死沉—罗八11。

4 这样的三一分赐要在我们全人里面逐步往前,直到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成为基督荣耀的身体—腓三21。

三 经历三一神作生命之分赐的路,在于我们向主敞开全人,并呼求祂的名─罗十9~13:

1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没有什么比我们借着不断向主敞开自己,并呼求主的名,不断的接受那灵,更为重要─加三2、5,罗十13。

2 我们需要爱主,使自己向祂敞开,给祂一切机会作祂所要作的─可十二30,林前二9,弗三16~17上。

叁 神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到一个地步,祂成为我们,我们成为祂,祂与我们在生命、性情和形像上完全一样─约一12~13,彼后一4,林后三18:

一 三一神分赐的结果乃是荣耀,就是神的彰显─罗八18、21。

二 神分赐的目标乃是荣耀,就是神在召会中的彰显—弗一23。

三 经历并享受罗马八章神圣的分赐,就产生十二章的身体生活;三一神作生命之分赐的终极目标,是让神借着基督的身体得彰显─十二4~5,弗三16~21。

肆 这也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我们,就是与神所重生、圣别、变化、模成并荣化之人相调和的终极完成,也就是神在基督神圣生命里的终极拯救;在要来的新耶路撒冷里,这事要完满的描绘并显明出来—启二一2~二二5。

职事信息摘录:

借着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而得救

罗马七、八章里的四个律

罗马七章和八章启示四个律:在我们肢体中罪和死的律(八2),在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七23),在我们外面神的律(22),以及在我们灵中生命之灵的律(八2)。神的律不是人位化的,只是在我们外面客观的律法。但是罪和死的律,是属撒但的,为善的律是属人的,生命之灵的律是属神的,这些都是人位化的。这三个律乃是三个人位:罪和死的律是撒但,为善的律是人,生命之灵的律是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我们人有三部分-体、魂、灵。在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里,都有一个特別的律。在身体里有罪的律,在心思(魂的主要部分)里有善的律,在我们的灵里有生命的律。在我们的身体和魂里的律(各別为罪的律和善的律)总是彼此交战。我们不想要作什么时,在我们身体中的律就不运行。换句话说,我们心思的律着”时,我们肢体中的律也“睡着”。然而,心思中的律想要服从神的律并行善时,身体中的律就兴起,与那律交战并击败它,把我们掳去,使我们作我们所不愿作的。我们心思中的律也许说,“我要为善。”但我们一那样说,我们肢体中罪的律也许就回答:“你说你要为善,但我不讚同。我要与你交战并打败你,因为我是比你更强、更有能力的律。”身体中罪的律,必然击败我们心思中想要为善的律。罪的律一旦击败了善的律,总是把我们掳去,使我们作我们所恨恶作的。但我们无可奈何;我们作我们所不愿作的事,因为我们已被身体肢体中罪的律掳去。

除了这三个律以外,还有第四个律-生命的律。因为这律属于生命之灵,而生命之灵在我们的灵里,所以生命之灵的律就在我们的灵里。这是最强、最有能力的律。如此,这律就能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我们心思中善的律总是被我们肢体中罪的律击败,我们灵里生命的律总是胜过罪的律,并释放我们脱离它。(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五章)

生命之灵的律

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自己

生命之灵的律一点不差就是三一神经过种种过程成为内住在我们里面的灵。这一个称呼意义深长。不要以为这仅仅是我的教导,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中所教导的。保罗并不是说住在我们里面的仅仅是神,他不是写得这么简单。这是为什么只有少数的基督徒明白罗马八章的原因。保罗使用许多名词:神、神的灵、基督的灵、基督耶稣、那一位叫基督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不仅如此,神又差遣祂自己的儿子,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保罗使用了许多复杂、含有许多暗示的说法。保罗的著作为什么这么麻烦、这么复杂?他有一个很强的目的。而且,保罗说神差遣祂自己的儿子,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这里有三件事物:形状、肉体与罪。这是保罗的说法。总结的说,神是内住的灵。内住的灵不仅仅是创世记一章所题运行在水面上的神的灵。罗马书并不那么简单。我们应该晓得所有的复杂、暗示性的说法都表明神是三一的,而且三一神已经经过了种种的过程。经过种种过程的三一神如今终于成了内住的灵。这位神就是律,祂是生命之灵的律。我们需要看见这一点。什么是生命之灵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是这一位三而一、经过种种过程、内住的神,成了内住在我们里面的灵。祂在我们里面是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〇年第一册,成全训练信息,第三十四篇)

复合的灵已经成了一个律

我们已经看过,生命之灵的律就是三一神自己。罗马八章里的灵,乃是经过过程、终极完成的灵。在新约的开头,那灵还没有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在创世记一章里,那灵只有神性的元素,但在罗马八章里,那灵有许多的成分。在这终极完成的灵里,有神、人、人性生活、基督的死、基督的复活、和基督的升天。

这一切元素都已经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实体,就是复合的灵(参出三十23~25)。这复合的灵已经成了一个律(罗八2)。这个律像自然律一样,有一个自然而然的力量,能自己行动、作工并运行。万有引力就是这样的自然律。东西自然而然会掉在地上,因为万有引力的律在地上的一切物体上运行。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现今乃是终极完成的灵、复合的灵、包罗万有的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作为律。我们物质的身体也有许多自然律。其中一个这样的律是消化的过程。早上早餐时我吃了许多东西,但中午时我又饿了。这是因为我早晨所吃的东西,都已经消化并吸收到我的身体里。这个消化的过程乃是一个律,在我们的身体里运行。在二十世纪的今天,我们对这个律和其他的自然律知道甚多。但我们也许很惊讶,保罗在第一世纪时也对这些自然律有一些认识。基于他对自然律的领悟,他在罗马七章和八章说到三个律,而这三个律都在我们里面运行。

当我们满足这三个律的要求时,这些律就在我们里面运行。我们必须满足各个律的要求,那个律才会在我们里面作工。消化的自然律,也是在同样的方式里作工。我们若不吃,消化的律就无法作工,因为叫这律运行的要求没有得着满足。但是我们若吃东西,我们的胃充满东西,消化的律就会作工。

是比罪和死的律更有力量的律

生命之灵的律作工,要拯救并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罪和死的律是捆绑,是奴役,我们需要得释放,脱离它的奴役,脱离它的捆绑。只有另一个比罪和死的律更有力量的律,才能释放我们脱离它的奴役。因此,只有生命之灵的律,就是比罪和死更有力量的律,才能释放我们。支配飞机飞翔的律和万有引力的律,是这事的说明。支配飞机飞翔的律比万有引力的律更有能力;所以飞机能胜过万有引力,从地面起飞。(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我们该忘掉神的律,放弃我们自己里面善的律,单单留在与主的交通里

罗马七、八章里保罗的思想,含示一种想法:我们该忘掉神的律,放弃我们自己里面善的律,单单留在与主的交通里;因为只有我们在灵里与祂交通和接触,才会让最强的律,生命的律运行。我们跟从生命之灵的律,并使自己与神圣的生命合作,我们甚至会不经意的爱我们的邻舍。我们对他们的爱,将是神圣生命借着我们活出的结果。换句话说,我们灵里生命的律会加强并加力给我们,使我们爱別人。

让我们看另一个例子。曾有一个非常骄傲的人,有一天他来到一个传道人那里,带着骄傲谈论他的难处。这个传道人知道神的律和善的律,但对生命之灵的律一无所知,就这样劝勉那人:“尽你所能的谦卑。神敌挡狂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这点劝勉令那骄傲的人害怕,因为他想要谦卑时,他里面善的律已经在运行。然而,他接受传道人的劝勉,并向主祷告:“主,我愿意谦卑。帮助我谦卑。”他祷告的结果如何,我们众人都该清楚。我们越这样祷告,我们就越骄傲。不管我们的祷告如何,我们不能不骄傲。因着我们骄傲的思想,结果我们也许满了懊悔,而告诉主:“主啊,我非常邪恶。无论我多么努力尝试,我就是无法谦卑。”使徒保罗为我们解决了这难处。他告诉我们,只要维持在与神的交通里,使生命之灵的律能运行。我们需要忘掉神的律,放弃行善的律,并领悟神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的事实。神对我们又亲又近,祂在我们里面乃是活而有能力的生命之灵的律,我们只要维持与祂的接触。一旦我们与这律一致,我们就会满了安息与满足,并且会自动且不知不觉的谦卑。即使人会为着我们的谦卑赞赏我们,我们也不会觉得我们谦卑的事实。我们会这样自动且不知不觉的谦卑,原因不是行为,乃是基督的生命凭着生命之律的加力,借着我们活出来。这样的生活绝对符合神的律,并且完全成就神律法的要求(罗八4)。我们若跟从圣灵,就会与生命的律一致,我们也会自然且自动的成就神律法的要求。

我请求你们都实行这点。忘掉神的律,并放弃善的律。反之,一直维持与主的接触,并随从在你灵里生命之灵的律。然后你就会有完全符合神的律,并绝对成就这律一切要求的日常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五章)

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思念那灵的事而作工

我们在基督的神圣生命里得救,是借着终极完成的生命之灵的律,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就是罪和死的奴役和捆绑。这律是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思念那灵的事(罗八5下),而作工。当我们思念那灵的事,生命之灵的律就作工。

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而作工

这生命之灵的律,也借着我们的合作,就是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而作工(4)。当我们思念那灵的事,并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这就给生命之灵的律机会,在我们里面作工。为这缘故,我们不需要尝试胜过我们的脾气或其他困扰的罪。我们只需要思念那灵的事,并照着调和的灵行事为人。自然而然的,在我们里面就有一个律作工,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今天许多人有不良嗜好。不良嗜好是消极的律。得释放脱离这消极的律惟一之路,乃是让生命之灵的律运行。(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借着三一神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而得救

人的三部分

帖前五章二十三节是启示人的各部分相当关键的一处经节:“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这处经节告诉我们,人有三部分—灵、魂、与身子。我们不该以为“灵”与“魂”二字是同义辞。本节的文法结构清楚的显示人有三部分。灵与魂不同,魂与体也不同。正如魂与体是不同的,灵与魂也是不同的。这是一个人里面三个有区别的部分。我们必须相信神的灵在这一节里的启示。此外,这节论到人的三部分的次序也是很有意义的。第一是灵,然后是魂,末了是体。人里面有灵,外面有体,介于其间的是魂。因此,排列的次序是从里到外。人的各部分可以用以下的图表来说明。

希伯来四章十二节清楚显示灵与魂的分别:“神的话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锋利,能以剌入、甚至剖开魂与灵,骨节与骨髓,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因着魂与灵可以被分开,它们就不是同一个。所以本节证实,照着圣经,人是三部分的─灵、魂、体。在这一节里,有骨节与骨髓,就是体的部分,并且还有魂与灵。不仅如此,这里也题到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思念属于心思,主意属于意志。我们的心与魂不是分开的,乃是由我们魂的所有部分,加上灵的一部分—良心(罗九1)—所组成的。因此,心的各部分乃是心思同其思念(太九4),意志同其主意(徒十一23),情感同其感觉(约十六6、22),以及良心同其定罪或称义(来十22)。

人有三部分这事实也启示在神创造人的事上。创世记二章七节说,“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塑造人,将生命之气吹在他鼻孔里,人就成了活的魂。”神用两种材料创造人:地上的尘土和神的生命之气。

地上的尘土是人身体的构成成分。科学家发现,我们肉身的组成,与土壤里所发现的元素相同,如盐、铜、铁和硫等。吹入人鼻孔里的生命之气是属灵的,不是属物质或属肉身的;这气成了人的灵(箴二十27,伯三二8)。当生命之气进入尘土所造的身体里,人就成了活的魂。人的魂就是他的人位,他的己(出一5,徒二41)。魂并不是由某种材料造成的,乃是由人的灵与人的身体结合而产生。这也证实魂介于灵和身体之间。因此,我们从创世记二章七节可以辨识出人的三部分。

与人的三部分相对应的,是三个不同的范围

与人的三部分相对应的,是三个不同的范围。第一,有物质的范围。我们运用我们的身体同其五种知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就可接触这个范围。第二,有属灵的范围,神的范围。要接触属灵的范围,身体的五种知觉是无用的;我们必须借着我们的灵来接触神。在灵中有另一种知觉,我们可称之为“灵觉”,借此我们可以感觉到神。我们用我们的肉身接触物质的范围,用我们的灵接触属灵的范围。然而,喜乐或忧伤的感觉既不属于物质的范围,也不属于属灵的范围。这种感觉乃是属于心理的范围,因这些是魂里的感觉。“心理”(psychology)一辞,是从希腊文的“朴宿克”(psuche)而来,意即“魂”。因此,我们看见三个范围─物质的范围,属灵的范围,以及心理的范围。(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一册,神的器皿,第二章)

三个生命

神创造我们成为人。首先,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有人的生命,就是受造的生命。这是在我们这面。在神那面,祂有非受造、永远、神圣的生命。因为我们已由神的圣灵重生,我们现今就有神圣、永远的生命。第三个生命是魔鬼的生命。这生命也与我们非常有关,因为借着我们人的堕落,魔鬼自己已成为与我们有关的。我们不能说,只因为我们是神的造物,我们就与魔鬼的生命毫无关系。相反的,我们必须承认,因着堕落,撒但的生命与我们有关。

因着我们是得重生的信徒,三件大事已发生在我们身上。首先,我们被创造了。其次,我们堕落了。第三,我们得重生了。因为这三件事已发生在我们身上,就有三者活在我们里面。我们被神创造时,接受了受造的生命,人的生命。然后我们堕落了,接受了魔鬼的生命。我们无论是否领悟这事,它都是事实。我们有分于善恶知识树,撒但的东西就进到我们里面;吃那树的,不是亚当一人-我们包括在亚当里(罗五12,参来七9~10)。亚当吃那树,不但犯了罪行;他也将撒但的生命接受到他里面。我们能在简单的例证中看见这点。让我们这样说,有一瓶毒药,母亲警告孩子不可碰。有一天,母亲外出,孩子拿起瓶子,且喝了毒药。他这样作,就违背了母亲的命令。然而,致死的毒现今在孩子里面所造成的难处,比违背父母所造的难处大得多了。母亲发现她的孩子喝了毒药,主要不是关切他的悖逆,乃是关切把毒从他身上排出来。亚当吃善恶知识树那天,不仅仅作了违反神命令的事;撒但的东西还进到他里面。从那天起,在我们的肉体里有了邪恶的东西。约壹三章十节说,我们是“魔鬼的儿女”。我们是亚当的儿女,因为我们有亚当的生命,人的生命;同样,我们是魔鬼的儿女,因为我们有撒但的生命。然而,我们不仅被创造了,我们不仅堕落了,我们也重生了。赞美主,我们接受主耶稣作我们的生命时,圣灵就进到我们的灵里,将神圣的生命带到我们里面!那时,我们就成了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五12,约一12~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五章)

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

神在基督生命里的拯救另一个极重要的点,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分赐到我们三部分的人里。这事清楚的揭示在罗马八章五至十三节。这神圣的分赐浸透我们三部分的人–灵、魂和体,使每一部分都活过来,而拯救我们脱离所有三部分里的死。(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

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有三步

新约说了很多关于神作那灵,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有三步。第一步是祂分赐到我们人的灵里。约翰三章六节说,“从那灵生的,就是灵;”罗马八章十六节说,“那灵自己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林前六章十七节说,“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神的灵来进到我们的灵里,二灵调和成为一灵。然后祂从我们的灵,经过我们的灵,并同着我们的灵进到我们的心思里(弗四23),就是我们魂的主要部分里。罗马八章六节说,“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我们若将心思置于肉体,我们就会遭受死;我们若将心思置于灵,我们就会享受生命与平安。至终,那灵甚至要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罗八11)。

保罗说,“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在你们里面之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你们从神而得的,并且你们不是属自己的”(林前六19)。神的灵甚至来住在我们的身体里。我们的身体是为着我们人的生存,但这身体给我们很多的麻烦。我们许多的麻烦是来自我们的身体。但有时候我们太受我们堕落光景的影响。我们想到我们的身体时都不是正面的。在帖前四章四节,保罗嘱咐我们要用圣别和尊贵,守着自己的器皿,就是我们的身体。我们必须正面的想到我们的身体,因为我们的身体是那灵圣别的居所。神的灵进到我们的灵里,扩展到我们的魂里,甚至住在我们的身体里。我们应当是在我们全人的三部分,都被神的灵所摸到的人。

那灵来进到我们全人的三部分里,就是祂的分赐

那灵来进到我们全人的三部分里,就是祂的分赐。首先,神成为肉体。这是祂分赐里的第一步。然后神在肉体里死在十字架上,不仅除去罪,也释放神圣的生命。这个神圣生命的释放也是祂分赐的一部分。然后祂的復活将祂的神圣生命分授到我们里面。基督的死释放了祂神圣的生命,而祂的復活将祂的生命分授到我们里面。这个分授也是祂分赐的一部分。然后,那灵,就是那是灵的基督,进到我们里面重生我们。这是那灵分赐到我们里面更往前的一步,并且是非常亲密的一步。神成肉体是非常奇妙的,但与我们没有直接的关系。照样,祂宝贵的死与復活也没有达到我们,直到神圣的三一重生了我们。重生是将三一神分赐到我们里面很亲密的一步。(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一九九〇年秋全时间训练信息合辑,第十篇)

直到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成为基督荣耀的身体

首先,三一神借着那灵以是生命的基督(西三4上)重生我们的灵(约三6下),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的灵里,使我们的灵是生命(罗八10)。然后,分赐的神将祂的分赐从我们的灵扩展到我们的心思里,就是扩展到我们魂的首要部分里,使我们的魂是生命(6下)。借着这样的分赐,我们天然的魂就变化成基督的形像(林后三18)。第三,借着内住的灵,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三一分赐就经由我们的魂进一步的浸透,甚至进到我们必死的身体里,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必死的身体里,拯救它脱离死沉(罗八11)。这样的三一分赐要在我们全人里面逐步往前,直到我们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成为基督荣耀的身体(腓三21)。这是我们身体的得赎,是完满的有分我们神圣的儿子名分,也是对完整之神的全享(罗八23)。这也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与我们,就是与神所重生、圣别、变化、模成并荣化之人相调和的终极完成,也就是神在基督(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的具体化身)神圣生命里的终极拯救。在要来的新耶路撒冷里,这事要完满的描绘并显明出来(启二一2~二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〇年第二册,罗马书中所启示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救,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