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第十二系列 生命的经历

第七篇 对付良心

读经:提前一19、5,徒二四16,二三1,罗二15,约壹三21,来九14,罗一9,提后一3

壹   我们奉献之后,在神面前不只要对付罪,对付世界,还要对付良心─提前一19、5,徒二四16,二三1:

一      对付罪和对付世界,乃是我们对付的外围,对付良心,才是我们对付的中心─提前一19,徒二四16。

二      对付罪,好像除去一件衬衫上的玷污,对付世界,好像除去这件衬衫上的花色─罗十二2,约壹二15~16。

三      对付良心,就好像将这件衬衫上那些极微小的细菌也都消除,然后这件衬衫就完全清洁了─林后七1,徒二四16。

贰   良心这个机关,在人当初受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过良心的功能,却是在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而堕落以后,才显出来的─罗九1,创三7:

一      人的灵共有交通、直觉和良心,这三部分─腓二1,可二8,来十22。

二      人初堕落的时候,灵里的交通和直觉,虽枯萎麻木了,但良心却有了功能;可惜人因着以后更深地堕落了,就连良心的感觉也被丢在一边─创三7,弗四19。

三      等到我们得救重生的时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把我们的灵点活过来,也就是给了我们一个新灵;所以这时,我们灵里的三种功能就被恢复了─结三六26,罗二15,约壹三21。

四      良心的功能,共可分作三方面─罗二15,约壹三20~21:

1     良心就是是非之心,能叫我们觉出是非,辨别善恶─罗二15。

2     良心能叫我们知道什么是神所称义的,什么是神所定罪的;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什么是神所厌恶的─约壹三20~21。

3     良心乃是代表神来管治我们─罗二15,约壹三21。

叁   对付良心,实在说并不是对付良心的本身,乃是对付良心的感觉:罪的感觉,世界的感觉,以及在罪和世界之外,那些不安的感觉─徒二三1,弗四19:

一      圣徒良心的感觉,是多方面的;一个良心敏锐的人,事事处处都会有良心的感觉;这些良心的感觉,共可分作三类─徒二三1,二四16:

1     我们在神面前,或在人面前,若有了罪,有了亏欠,良心马上就会有定罪的感觉;这是第一类的良心感觉─路十九8。

2     我们若在神之外,贪爱什么事物,被什么东西霸占了,良心里面也就会给我们定罪的感觉;这是第二类的良心感觉─太六33~34,约壹二15。

3     再如有人把衣物随便放置,房间弄得零乱无章,良心也会有责备;这些都不能说就是罪,也不能说就是世界,但良心都会有不安的感觉;这许多不安的感觉,就是第三类的良心感觉。

二      保罗所以能那样有能力、有胆量,为主作工,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一直对付自己的良心,一直保持自己良心的无亏─提前一19、5,徒二四16,二三1。

三      从前我们在旧人里面的生活,怎样是抛弃良心的感觉,现在既脱去了旧人,而穿上了新人,我们的生活就必须顾到良心的感觉,并照着良心的感觉,而有所对付─弗二3,四19、22~24,提前一5,三9,提后一3。

四      对付罪的准则是义;而对付世界的准则,乃是生存的必需和不霸占;对付良心,乃是以有意义为准则─约壹五17,弗二2,徒二四16。

五      若照这个不平安的感觉去对付了,能造就自己么?能帮助别人么?能荣耀神么?若是有意义,就该接受,就该照着去对付;若是没有意义,就不该接受,也不该照着去对付─罗十四19,林前十31~33,西二7,三17。

六      对付良心,总要对付到里面不只是“平安”了,也是“生命”了─罗八6,徒二四16。

七      只要我们在神面前,照着良心亏欠的感觉,对付过了,就当用信心把自己遮藏在主的宝血底下;这样,就能免去撒但一切的控告和攻击─启十二11,约壹一7、9:

1     撒但的控告,与良心的控告,或良心的定罪不同;良心的控告或定罪,是有事实根据的,或是罪,或是世界,或是其他的事,总是因着对神或对人有了亏欠而引起的。

2     撒但的控告却不然;它并没有事实的根据,乃是无风作浪,欺骗我们,使我们的良心一直感觉亏欠不安─启十二10。

3     我们要胜过撒但的控告与攻击,惟一的利器,就是主的宝血─约壹一7、9。

八      在正常的情形中,良心的感觉,乃是根据圣灵的光照,而圣灵的光照,又是根据我们生命的程度;我们生命的程度有多高,圣灵的光照就有多高─约一4,约壹二27。

九      对付良心,把我们带到良心跟前,还是消极的,把我们带到神面前,才是积极的;所以达到神治才是对付良心的最终目的─徒二六18,西一13,弗四15。

肆   基督徒的对付,是没有毕业的,没有完了的;我们仍需要天天活在对付里面─徒二四16,二三1:

一      何时发现新的过错,或是已往未对付清楚的事物,就立刻再有对付;这样,我们就能在主里面,越过越深地一直往前去─约壹一7、9,提后二21。

二      我们今天的难处,就是在对付上不顺服,对付得不认真,不是含糊不透,就是拖延时日;这些光景,都叫我们的顺服,大大打了折扣─腓二8、12。

三      我们越肯对付,我们里面的感觉就越逼着我们认真的对付,直到我们在主面前,把一切的感觉,都对付清楚了─来十22,约壹一7,三3。

伍   “何况基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神,的血岂不更洁净我们的良心,使其脱离死行,叫我们事奉活神么?”─来九14

 

职事信息摘录:

灵命经历第二层第四项

我们现在要来看第六个生命经历,就是对付良心。我们奉献之后,在神面前不只要对付罪,对付世界,还要对付良心。罪和世界,可说都是我们外面的问题,而良心乃是我们里面的问题。所以,对付罪和对付世界,乃是我们对付的外围,对付良心,才是我们对付的中心。我们曾说过,对付罪,好像除去一件衬衫上的玷污,对付世界,好像除去这件衬衫上的花色,而对付良心,就好像将这件衬衫上那些极微小的细菌也都消除,然后这件衬衫就完全清洁了。因此,对付良心这件事,在基督徒的生命过程中,也是极其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透彻认识并经历的。

对付良心的认识

良心的来历

我们先看良心的来历。人的良心是什么时候有的?是怎样来的?这在圣经中虽找不出明确的记载,但照着全部圣经的真理,并我们的经历来看,良心的本身,乃是在神创造人的时候,就已经创造在人里面了。换句话说,良心这个机关,在人当初受造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过良心的功能,却是在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而堕落以后,才显出来的。

照圣经的记载看,人在未堕落之前,乃是浑浑噩噩的,正像一个初生的婴孩。所以那时,人对于赤身露体,并不觉得羞耻。那就是证明他们里面还没有善恶是非的观念,也就是没有良心的感觉,没有良心的功能。等到人吃了善恶树的果子而堕落以后,人立刻对于赤身露体感到羞耻。这个羞耻的感觉,乃是良心开始起作用,而有的一种感觉功能。所以良心的感觉,也就是良心的功能,乃是在人堕落之后才显出来的。

人在堕落以先,虽然良心的功能还没有显出来,但良心的本身却早已存在了。因为良心既是人里面的一个机关,就必是在人受造的时候,就造好的。我们不能说人在堕落之前,还没有良心这个机关,等到人堕落以后,神才给人造出一个良心来。这个说法,是不合逻辑的。按逻辑说,良心的本身,必是神当初所创造的,而良心的功能,必是在人堕落之后,受到启发,才显明出来的。这正像人一从父母生下来,就有头脑这个机关,但它的功能,却是在人受过教育之后,才被启发出来的。受的教育越多,功能被启发出来也就越多。照样,良心这个机关,在人被造的时候就有了,不过那时还没有善恶的问题,不需要良心的作用,所以良心的功能就没有被启发出来。乃是等到人堕落之后,善恶的观念进到人里面,良心的功能才被启发出来。从那时候起,良心才负起拒恶就善的责任来。这些就是良心的来历。

良心的部位和功能

良心的部位,乃是在人的灵。人的灵共有交通、直觉、和良心,这三部分。这在圣经中虽无明文题到,但照我们的经历,确能证实这件事。在我们的灵里,实在有一部分功能,能和神交通,这就是灵里的交通部分;也有一部分功能,能直接觉得神,直接知道神的旨意,这就是灵里的直觉部分;还有一部分功能,能分别是非,辨识善恶,这就是灵里的良心部分。

人灵里这三种功能的显出,是有演变的。人在堕落之前,良心的功能还未显出来。所以那时,人灵里只有交通和直觉这两种功能。等到人因堕落而躲避神的面,人和神的交通出了事,人灵里的直觉也就迟钝了。但到这时良心的功能反被启发出来,有了是非的感觉,能在一切生活行动中辨识是非善恶。所以人初堕落的时候,灵里的交通和直觉,虽枯萎麻木了,但良心却有了功能。可惜人因着以后更深的堕落了,就连良心的感觉也被丢在一边。到这时,人的良心好像被热铁烙惯,虽然随意邪荡,放纵各种的私欲,也没有多少知觉。所以到这时,人灵里的功能,可说是完全丧失净尽了。

等到我们得救重生的时候,圣灵进到我们里面,把我们的灵点活过来,也就是给了我们一个新灵。所以这时,我们灵里的三种功能就被恢复了,我们就能和神有畅达的交通,并能直接觉得神的意思,同时也能敏锐的辨别是非善恶了。所以我们今天灵里的功能,既不是堕落后的光景,也不是堕落前的光景,乃是三种功能同时都有了,并且同时都是刚强敏锐的。

关于良心的功能,共可分作三方面:第一,良心就是是非之心,能叫我们觉出是非,辨别善恶。第二,良心能叫我们知道什么是神所称义的,什么是神所定罪的;什么是神所喜悦的,什么是神所厌恶的。所以从这一方面说,良心实在相当能叫我们明白神的旨意。第三,良心乃是代表神来管治我们。国家的最高当局,怎样是通过警察机关来管治人民,神也照样是通过良心来管治我们。我们知道,这个宇宙之所以存在,乃是维系于神所设立的各种定理和定律。无论谁违反了那些定理或定律,他就要受制裁,被定罪。神在人身上的管治,也有许多定理和定律,而这些定理和定律,有很多成分都是由人的良心来执行。神就是在堕落的人里面,设立良心,照着这些定理和定律,来管治人。无论谁若违背了,或要违背神在他身上所定规的这些定理和定律,他的良心马上就定罪他,约束他,使他不至走入歧途,陷于败坏。所以良心这一个管治,不只托住了个人的生存,同时也维系了人在宇宙中和其他一切的关系。因此,良心对人的管治,乃是良心最主要的功用。实在说来,良心所以给人知道是非,知道神所称义的,和神所定罪的,目的也都是为要代表神来管治人。

良心与里面诸部分的关系

在部位上

良心既是灵的一部分,自然就和灵里的直觉并交通,是紧贴毗邻的。而包围着灵的乃是魂,所以良心和魂里的心思、情感、并意志,又是很近的。同时良心又是心的一部分,所以良心和心也是紧连的。在此我们看见,良心在部位上,和我们里面灵、魂、心的诸部分,都有密切的关系。

在功能上

在部位上,良心既和我们里面的诸部分,有这样密切的关系,就在功能上,良心与它们当然也不能不互相影响。

我们先说直觉如何影响良心的功能。当一个人灵里的直觉活泼敏锐的时候,他的良心也必是敏感细嫩的。比方一间房里,夜间没有电灯就很黑暗,若隔壁房间里的电灯很明亮,这黑暗的房间,也会受到一些光照。同样,直觉既是良心的紧邻,直觉的作用也就很能影响良心的功能。

交通也是如此。当一个人和神的交通流畅无阻的时候,他良心的功能也必敏锐准确。越是和神交通好,交通深的人,他里面越是活泼明亮,他的良心也越是敏感准确。

魂里的三部分,对于良心的功能,也有很显著的影响。一个人的心思是否清明通达,情感是否丰富正确,意志是否刚柔适度,都很影响他良心的功能。比方,人对事理的知识与认识,很会影响良心的感觉。有人生来头脑糊涂,思路不准,良心也就糊涂迟钝。这是心思影响良心的故事。情感和意志,也同样会影响良心。所以要良心有好的功能,就必须把心思、情感、和意志,都纳入正轨。

良心的功能,也会受心的影响。一个人若是心思正直,心情仁爱,心志柔和,他的良心就必明亮、敏锐,对人稍有亏欠,就觉不安。反之,一个人若是心思弯曲,心情残忍,心志刚硬,他的良心也必昏暗、迟钝,就是把人深深的伤害了,还不会有多少感觉。

这些功能上的影响,都是相当细嫩、微妙的,我们必须在实际的经历中,去体会它。

良心与管治的关系

有的圣经学者,将圣经中记载的事,分作七个时代,就是无罪时代、良心时代、人治时代、应许时代、律法时代、恩典时代、和国度时代。其中头三个时代,都是照着管治的原则来分的。无罪时代,是神治的原则;良心时代,是自治的原则;人治时代,是人治的原则。良心的管治,就是这三种管治中,自治的一种。

在人堕落以前,人与神之间还没有罪的间隔,这就是所谓的无罪时代。那时,人直接受神的管治,而活在神面前,向神负责,那就是神治。可惜人在神治之下,堕落失败了,人的里外都有了罪,圣洁、公义的神,就不能不离开人。因此,从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直到挪亚出方舟的时候,神就在人里面设立良心,代表祂来管治人。这就是所谓的良心时代。在这时代中,人受自己良心的管治,向自己的良心负责,所以就是自治。可惜人在自治之下,又失败了。人丢弃良心一切的责备和约束,而有了凶杀、邪淫,以至败坏至极,满了强暴。因此,神就用洪水审判那个时代。到洪水以后,神就吩咐挪亚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九6)这就是因为人不服神治,又丢弃自治,所以神只好给人权柄代表神来管治人。因此,不久就有国家的开始,人类中就有了政权的管治,社会的制裁,以及家庭中的规约。就如在国家里有元首和官长,在工作场所中有主管,在学校里有师长,在家庭里有父母、兄长等等,这些都是神所设立的权柄,代表神来管治人。所以罗马十三章一节才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这就是人治时代。因为人是这样受人的管治,向人负责,所以所受的管治就称作人治。

所以就着管治这一面来说,人类的堕落,乃是从神治堕落到自治,又从自治堕落到人治。人越是受神治,就越高尚,越是受人治,就越低下。今天人的光景,是完全不受神的管治了。可能还有少数人,是在自治之下,受自己良心的管治,但那个力量也是极其微弱的。大部分的人,都是落在人的管治之下,必须有别人的管治,才肯就范。但就在这人治时代中,人还是失败了。人不服人的管治,人逃避人的管治,人更推翻人的管治。今天摆在我们眼前的,正是这种背叛翻腾的光景。所以我们看见无论在神治之下,在自治之下,在人治之下,人都完全失败了。

人既是从神治堕落到人治,所以神拯救人的时候,就要把人从人治恢复到神治,叫人再单纯的活在神面前,直接的受神管治。但这恢复,并不是一下就完成的。人的堕落,怎样是从神治,经过自治,而落到人治。神的恢复,也照样要人从人治,经过自治,而达到神治。可说自治乃是神治与人治之间的一层台阶。所以人蒙恩得救了,就该先脱离人治,而恢复到自治里去。

凡活在人治之下的人,都是活在人面前的。他们有许多事,都是因着怕人才不敢作。何时人管不到,或看不见,他们就为所欲为了。在自治之下的人,就不是这样。他们乃是活在自己良心的感觉里,接受自己良心的管治,而不需要别人的管治。他们在一切言语行动上的约束,不是因为惧怕人,乃是因为良心的管治。良心赞同,他们才敢作;良心不赞同,他们就不敢作。虽然表面上,他们还是在人的管治之下,也是服在人的管治之下,但实际上,他们并不需要人的什么管治,他们自己的良心已经够管治并约束他们了。这就是完全脱离人治,而恢复到自治的人。

可惜今天许多基督徒的光景,并不是这样。他们行事为人,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人的管治。他们作学生的,还需要师长管治;作儿女的,还需要父母管治;作部下的,还需要长官管治。他们许多时候,还是只顾到外面周围的人,而不顾到自己里面的良心。这就证明,他们还有相当成分,仍是活在堕落的人治光景中。所以我们总要严格的对付良心,使自己从堕落的人治光景中,蒙拯救到良心自治的里面去,好叫我们在一切事上,都能凭着自己良心的感觉而生活行动。

但对付良心的最终目的,还不仅是叫我们恢复到自治里去。我们若只凭良心的感觉活着,而停留在良心里,这还是半堕落的光景,还构不上神的意思。所以,对付良心,不只是为着叫人从人治回到自治,从人面前回到良心里,更是为着叫人经过自治,而达到神治,经过良心,而回到神面前。对付良心,把我们带到良心跟前,还是消极的,把我们带到神面前,才是积极的。所以达到神治,才是对付良心的最终目的。

自治与神治,是大不相同的。自治就是人活在良心的感觉里,向良心负责;而神治却是人活在灵的直觉里,向直觉负责,也就是向神负责。我们知道,神是藉着圣灵住在我们的灵里。所以我们灵里的直觉,可说就是神的感觉。因此我们活在这直觉中,受它的管治,也就是活在神面前,受神的管治。良心只有是非的感觉,它定罪一切非的、恶的,而称义一切是的、善的。但直觉却是超是非的,超善恶的。它超过非,也超过是;超过恶,也超过善。它定罪所有的非,所有的恶,却不一定称许一切的是,一切的善。它只要那些出于神的,出于灵的,并属于生命的。

良心的感觉

良心感觉的来源

历代在生命上有追求的圣徒,都承认良心是我们灵里的窗户,正如眼睛是我们身体上的窗户一样。窗户的本身并没有光,它的光都是从别处透进来的。良心也是这样。虽然我们不敢说良心的本身一点没有感觉,但我们可以说良心大部分的感觉都是从它的近邻来的。这些近邻共有七个,就是心思、心情、心志、直觉、交通、以及神的生命、并神的灵。这七个近邻,都是有感觉的,它们的感觉透过了良心,就成了良心的感觉。这就是良心感觉的来源。

良心感觉的种类

圣徒良心的感觉,是多方面的。一个良心敏锐的人,事事处处都会有良心的感觉。这些良心的感觉,共可分作三类:第一类,是对于罪的感觉。我们在对付罪那一篇里曾说过,对付罪的根据,就是里面的感觉。这里面的感觉,也就是良心的感觉。我们在神面前,或在人面前,若有了罪,有了亏欠,良心马上就会有定罪的感觉。这是第一类的良心感觉。

第二类,是对于世界的感觉。我们在对付世界那一篇里也说过,对付世界的根据,也是里面的感觉。这个里面的感觉,还是良心的感觉。我们若在神之外,贪爱什么事物,被什么东西霸占了,良心里面也就会给我们定罪的感觉。这是第二类的良心感觉。

良心的感觉,不只有这两类,还有第三类其他的感觉。就是在罪和世界之外,那些不安的感觉。有些事,我们不能说是罪,也不能说是世界,却会使我们的良心感觉不平安,若不对付就过不去。比方我们生活行事不够紧、不够准,这不能说是罪,也不能说是世界,但良心却会觉得不安。又如我们在街上,和三轮车夫一直争车钱,这虽不算罪,也不算世界,但良心里面也会觉得不妥。再如有人把衣物随便放置,房间弄得零乱无章,良心也会有责备。甚至我们的性格有什么欠缺、古怪的地方,待人接物有什么不合基督徒体统的地方,或在神面前有好些不该有、不合式的地方,这些都不能说就是罪,也不能说就是世界,但良心都会有不安的感觉。这许多不安的感觉,就是第三类的良心感觉。

在这三类的良心感觉中,头两类对罪、对世界的感觉,还是浮面的,第三类其他的感觉,才是深处的。一个人初期对付良心,里面的感觉,差不多都是对于罪,对于世界的感觉。等到他把这些感觉都对付过了,第三类的感觉,就会显出来。所以我们对付良心越厉害、越彻底,这第三类的感觉,也就会越加多。并且我们对付良心,也就是重在对付到这第三类的感觉。

良心的亏欠和定罪

良心的三类感觉,都是因着我们的存心、动机,或言语、行动,得罪了神,或亏欠了人,而有的。所以那些感觉,可说都是亏欠的感觉。越是良心敏锐的人,越是活在神面光中的人,他就越容易有这种亏欠的感觉。他无论对神或对人,稍微一有得罪或亏负,良心马上就感觉亏欠。因此,我们从良心感觉亏欠的强或弱,就可看出人良心敏锐的程度,也可看出人在神面前蒙光照的光景。

但是,就着良心亏欠的本身说,这对于我们属灵的光景,却是一个厉害的破坏。人的良心一有亏欠,人和神的交通就有阻碍,人整个属灵的光景也就下沉了。所以一个基督徒良心一有亏欠的感觉,就该立刻照着这感觉,到神面前去认罪,求主宝血的洗净。有时,还需要向人对付。这样,才能消除良心亏欠的感觉,而使良心得以坦然无亏了。所以对付良心,一面是叫良心敏锐,能有丰富的感觉,另一面也是叫良心能稳妥坦然,而没有亏欠。因此,对付良心的结果,也就一面把人带到神的光中,使人多蒙光照,另一面也就更叫人在神的光中,除去身上所有一切在神之外,与神不合,不讨神喜悦的事物,而使自己蒙到更深的洁净。

我们再来说到良心的定罪。良心的定罪,乃是随着良心的亏欠而来的。良心一有亏欠,良心也就定罪。良心所以定罪,是因着良心有了亏欠。所以这二者,实在就是一个,很难分别。有人又把良心的定罪,称作良心的控告。这也是一件事的两面说法。就如法院有法官是定罪人的,也有检察官是控告人的。照样,当人的良心有了亏欠,它一面好像代表一个人来控告我们,另一面又好像代表神来定罪我们。良心的亏欠,所以使人的灵软弱爬不起来,而在属灵的事上没有力量,就是因着良心的亏欠所带来良心的控告和定罪。所以,我们要脱去良心的控告和定罪,也就只有好好对付良心亏欠的感觉。良心的亏欠没有了,良心的控告和定罪,也就自然消除了。

良心的敏感软弱与撒但的控告攻击

良心的敏感,乃是从认真而彻底的对付来的。良心没有对付,良心的感觉定规迟钝、不敏。良心一经过厉害的对付,良心的感觉就会变成敏锐,甚至敏感了。所以良心的敏感,乃是一种好的现象,证明良心已经经过相当好的对付了。凡没有把良心对付到敏感的,那个对付,都还不够彻底。

有人把良心对付得敏锐到一个地步,所言所行,就是差了一点,都过不去。不要说不能错,就是正要错都不可以。良心这种敏锐的程度,还会达到一种敏感的地步,好像一动作就感觉错,一说话就感觉错,不动不说也感觉错。到这时,整个人好像完全糊涂了。但一个人经过这样一段良心敏锐而以致敏感的时期,再从其中出来,才算学了好的对付良心的功课,他良心的感觉才能经常敏锐而正常了。所以良心的敏感,乃是一种必需的现象。

我们要胜过撒但的控告与攻击,惟一的利器,就是主的宝血。启示录十二章十至十一节给我们看见,我们胜过那在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的撒但,乃是因着羔羊的血。约壹一章七节和九节,也给我们看见,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赦免我们的罪,主的血也必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所以只要我们在神面前,照着良心亏欠的感觉,对付过了,就当用信心把自己遮藏在主的宝血底下。这样,就能免去撒但一切的控告和攻击。

良心的破口

良心的破口,也是良心亏欠的一种。这对基督徒属灵的光景,也有极大的为害。

在正常的情形中,良心的感觉,乃是根据圣灵的光照,而圣灵的光照,又是根据我们生命的程度。我们生命的程度有多高,圣灵的光照就有多高。圣灵的光照达到什么程度,我们良心的感觉也就达到什么程度。这样,我们良心的感觉,就都是我们生命的程度所构得上的。凡圣灵透过我们的良心,所给我们的要求,也都是我们生命的能力所能供应得来的。只要我们肯顺服,就有力量对付。这样的良心感觉,就不会叫良心有破口。

但有时情形不正常了,良心就会产生一种生命程度所构不上的感觉。这种感觉,并不是出于圣灵的光照。圣灵的光照,总是根据生命的程度。这种感觉,既是生命程度所构不上的,就是出于一种先期的知识。这好像一个十岁孩子,知道了二十岁的事,接受了对二十岁的人所有的要求,他的生命构不上,也就没有力量去应付那个要求。一个有良心先期感觉的人,也是这样,一面觉得某件事不可作,作了良心就定罪不安,另一面又无力对付,还是不能不作。这样,就叫他的良心有了一个无法弥补的亏欠,好像被划了一道破口一样。对于这种光景,我们就称它作良心的破口。

我们这样隐藏在宝血底下,还该有一个态度,就是仰望神恩典的供应。等到神恩典的供应来了,我们的力量来得及了,就该赶快把那些该对付的对付了。这个神恩典的供应,一面指着里面生命的能力,一面也包括外面环境的安排。比方我们对付财物的亏欠,一面固然需要仰望神在我们里面作工,叫我们有够强的感觉;一面在环境上,也得仰望神给我们预备足够的财力,我们才能照着里面所感觉的去对付清楚。这外面的供给,也可算是神恩典的一种预备,叫我们能有对付的力量。

良心的感觉与生命的程度

我们在前面已经说到良心的感觉,与生命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现在再从我们得救前后的光景,来看这两者的关系。我们得救以前,里面是死亡黑暗,良心也是暗淡无光,没有多少感觉。等到我们得救了,神的灵带着神的生命,住到我们里面来,就点活了我们的灵。同时,我们里面的诸部分,也都得到相当的更新。这时良心的功能就得着恢复,良心的感觉也大受启发。这就给我们看见,基督徒良心的感觉,乃是从属灵的生命来的。

不但如此,我们得救以后,良心的感觉还是随着生命的长进而增加的。我们生命长进到什么程度,良心的感觉也就增加到什么地步。生命的程度越高,良心的感觉就越丰富,越灵敏。所以我们若要良心的感觉敏锐而丰富,就不能不在生命上多有追求。我们的生命丰富了,良心的感觉也就加强了。另一面,我们若凡事照着良心的感觉去对付,我们生命的程度也就越过越增长。所以,一面生命的程度影响良心的感觉,一面良心的感觉也促进生命的程度。这二者,乃是互为因果的带着我们在生命的路上往前去。

良心的感觉与圣灵的光照

良心的感觉,与圣灵的光照也有关系。良心的感觉,固然是来自属灵的生命,并根据属灵生命的程度,但也是经过圣灵,并藉着圣灵的光照。因为生命和圣灵,根本就是分不开的。神的生命,乃是在于神的圣灵。所以生命的程度,和圣灵的光照,也就无法分开。圣灵在我们里面的光照越多,生命在我们里面的程度就越高。生命在我们里面的程度越高,圣灵的光照也就越强。这二者,也是互为因果,而成正比的。

良心的感觉,既是根据生命的程度,而生命的程度,又和圣灵的光照分不开,就良心的感觉,当然也要受到圣灵光照的影响。我们里面生命的程度加高,圣灵的光照就加多,良心的感觉也就加强了。这就如教师教导学生,乃是根据学生的程度,而学生的程度,又是根据学生的年龄。按正常说,学生的年龄有多大,他的程度就有多高,教师给他的课程也就有多深。圣灵在我们里面,就是我们最好的教师;生命的程度,就是我们属灵的年龄;而圣灵在我们良心里所有的光照,也就是祂在我们良心的感觉里所给我们的课程。我们各人良心的感觉都不相等,就是因为我们各人生命的程度都不相同,因此圣灵所给我们各人的光照,也就各有分别了。

当然,从另一面说,良心的感觉也能叫圣灵的光照加强。我们若照着良心的感觉而有对付,圣灵在我们里面自然就有更多的地位,也就自然能给我们更多的光照了。所以圣灵的光照,和良心的感觉,也是互为因果的。

良心的感觉与属灵的知识

良心的感觉,还有一个厉害的根据,就是属灵的知识。所谓属灵的知识,并不是指着我们头脑对于圣经真理,或属灵事物,所有的明白和领会;乃是指着我们在生命里,因着圣灵的启示和光照,而对于神和属神的事物,所有的认识和领悟。这种知识,是属于生命的,也是在于圣灵的。如果一个知识,不是出于生命的,或者不是从圣灵来的,就算不得属灵的知识。真实属灵的知识,定规是出于生命的,也定规是由于圣灵的。

属灵的知识,既是出于生命的,所以我们的生命达到什么程度,我们属灵的知识才会达到什么地步。如果生命的程度还不到,就有了一个知识,那个知识就是属头脑的,是先期的,不是真实的属灵知识,也不能供应我们生命的能力,那对我们就没有什么益处。若生命的程度到了,而从生命产生出一个知识,那就是适度而正常的属灵知识,就能够供应我们生命的能力,对我们也就有益处。

良心的感觉与恩典的供应

正常的良心感觉,既是出于生命,出于圣灵,并出于属灵的知识,就必带着恩典的供应。这是新约下一个荣耀的特点。在旧约中,神所颁给人的律法,只有要求,没有供应。在新约中,神所放在人里面生命的律法,不只有要求,并且更有供应。几乎可以说,生命律法的要求,它本身就是那个要求的供应。所以当我们的良心每一次透出生命律法的要求,给我们正常的感觉,而要求我们有所对付的时候,我们都该低头敬拜,承认这要求的感觉,就是一个恩典供应的先声。

良心感觉的要求,虽是带着恩典的供应,但我们若要得着这个供应,还必须履行一个条件,就是凭信心答应这要求。神恩典的供应,总是根据我们的信而顺服。我们一信而顺服,神恩典的供应跟着就来了。如果我们不肯信而顺服,神这供应就不来。神总是要我们先凭信心顺服下来,答应祂一切的要求,然后祂才用祂的恩典来供应我们。所以我们这对神要求的答应,也可说就是我们对神供应的取用。

总之,答应良心感觉的要求,确是需要神恩典的供应。而神这恩典的供应,又是我们凭信心来接受的。当我们凭信心答应良心感觉的要求,而有所对付时,神的恩典立刻就来供应我们,一面叫我们有能力对付,而蒙到洁净;另一面这供应给我们的生命恩典,也就组织到我们里面,使我们的生命得到了增长。

对付良心的实行

对付良心的对象

对付良心,实在说并不是对付良心的本身,乃是对付良心的感觉。所以对付良心的对象,就是良心的感觉。除了先期的,过敏的,以及撒但控告的、攻击的感觉之外,所有正常的良心感觉,都该是我们对付良心的对象。

以弗所四章十九节说,外邦犯罪的人,是“良心…丧尽”的。“良心…丧尽”,原文的意思,乃是“抛弃了一切的感觉”。这感觉,就是重在良心的感觉。当人未得救以前,作外邦人,沉溺在罪恶中的时候,生活行事乃是不顾良心的感觉,抹杀良心的感觉,把良心的感觉丢在一边,而昧着良心作事。所以就是在外邦人中,也是越善良的人,越有良心的感觉,也越顾到良心的感觉;越邪恶的人,就越没有良心的感觉,也越不顾良心的感觉。我们得救的人,更是如此。越是属灵的人,定规他良心的感觉,就越敏、越灵。另一面,我们若是祷告少了,和主交通差了,良心的感觉,定规也就不灵敏了。

以弗所四章这一段话,乃是使徒说到我们怎样是已经脱去了旧人,穿上了新人,行事为人该与蒙召的恩相称的时候题到的。这给我们看见,信徒正常的属灵生活,和良心的感觉,是绝对相联的。从前我们在旧人里面的生活,怎样是抛弃良心的感觉,现在既脱去了旧人,而穿上了新人,我们的生活就必须顾到良心的感觉,并照着良心的感觉,而有所对付。所以对付良心的对象,就是良心的感觉。

对付良心的根据

对付良心的根据,也是良心的感觉。凡与生命程度相称,是从圣灵光照而来的正常良心感觉,都是我们对付良心的根据。

前面说过,良心的感觉共有三类,就是:罪的感觉、世界的感觉、以及其他的感觉。对付罪,就是对付良心里罪的感觉。对付世界,就是对付良心里世界的感觉。而对付良心,就是重在对付良心里第三类其他的感觉。这三类的对付,照着它们的对象来看,虽然不相同,但照着它们的根据来看,却都是良心的感觉。

为何我们说到对付罪,与对付世界的两种根据,不说是根据良心的感觉,却说是根据里面生命的感觉?因为良心的感觉,原就是里面生命的感觉。这感觉虽是出于神的生命与圣灵的,却是经过良心而给我们觉得的。所以虽然是生命的感觉,也可说就是良心的感觉。

对付良心的限度

对付良心的限度,也和对付罪,对付世界一样,还是“生命平安”。我们对付良心,总要对付到里面不只是“平安”了,也是“生命”了。就是说,里面不只感觉安然了、妥贴了、稳当了,也感觉刚强了、明亮了、饱足了,不然,就是不够彻底。

不过在经历中,这种“生命平安”的感觉,往往不能持续不变,反而过些时候又会感觉虚空、混沌、不安、不妥,好像那个生命和平安的感觉又失去了。这种光景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因为我们不慎跌倒失败了,以致身上又沾染了污秽,又有了神所不喜悦的事物。另一种是因着我们顺服了良心的感觉,得到了恩典的供应,生命长进了,圣灵的光照增加了,里面神的要求也提高了。这两种原因,都会使我们感觉不生命、不平安。

这种感觉,在起初的时候,都不过使我们糢糊的觉得缺乏生命的光景,也就是觉得不生命了。一有了这种缺乏生命的光景,我们就该知道,神在我们里面又有功课要我们学习,又有事物要我们对付了。我们在这时,若更多进到神面前,仰望祂面光的显明,神就要进一步给我们看见那些该对付的事物。我们一蒙到这种确定的光照,这糢糊的不生命感觉,就变成一个确定的不平安感觉了。这个不平安的感觉,也就是良心的感觉。这时,我们就该照着这感觉去对付,直到我们里面又恢复到生命平安为止。这样周而复始的对付,就使我们一再洁净自己,而在生命上一直往前去了。

对付良心的准则

我们对付良心,在积极方面需要达到生命平安的限度。在消极方面还需要顾到对付的准则。不生命、不平安的感觉,固然需要对付到生命平安,但这不是说,所有不生命、不平安的感觉都必须对付。我们还要问说,这不生命、不平安的感觉,是否合于对付的准则?合的才该去对付,不合的就不必去对付。所以对付的准则,是我们实行对付的时候,一个紧要的标准。

我们知道当一个基督徒被主的爱摸着,要起来跟随主的时候,都是愿意彻底有对付,甚至是不顾脸面,不惜代价的。但在这时,撒但常会趁机而入,用许多假冒的感觉,要人有过分的对付,以致受他欺弄,遭到属灵的亏损。所以在这里就需要认识对付的准则,用这准则把一切不生命、不平安的感觉,仔细衡量一下,该对付的就去对付,不该对付的就不去对付。这样,就能避免许多的错误与危险。因此对付的准则,也可说是我们实行对付时的一个保障,一个防堤。

我们曾说过,对付罪的准则是义。只要有不义,就该对付;若没有不义了,就不需要再对付了。而对付世界的准则,乃是生存的必需和不霸占。凡是超过生存所必需的,或是霸占我们的,就该对付;若没有超过生存所必需的,并且也没有霸占我们的,就不必再对付了。但对付良心的准则是什么?乃是有意义。对付良心,乃是以有意义为准则。这就是说,当我们的良心,对某件事物,有了不平安的感觉,而要我们去对付的时候,我们还要问说,这样不平安有没有意义?若照这个不平安的感觉去对付了,能造就自己么?能帮助别人么?能荣耀神么?若是有意义,就该接受,就该照着去对付;若是没有意义,就不该接受,也不该照着去对付。

比方一位弟兄看完了书,把书随便一扔,里面即刻觉得不平安,好像良心责备他说,你怎可这样随便,应当好好去把那书摆好。他就照这不平安的感觉,去把那书摆好,里面也就平安了。这个不平安的感觉,明显是有意义的,为要叫他学习作一个不随便的人。但这位弟兄若一直对付良心,对付到一个地步,坐在椅子上就不平安,坐在地上才平安;圣经拿在手里就不平安,扛在肩上才平安,这种不平安的感觉,就是毫无意义的,他若去对付这些无意义的感觉,良心里面就会产生更多无意义的感觉,结果必要招来撒但的攻击,叫他徒受许多无谓的痛苦。

所以我们一面要严格的照着里面生命平安的要求,来对付良心;另一面也要守住这有意义的准则,我们才能作得适度而有益,一面叫我们的生命有长进,一面不至给仇敌有可趁的机会来攻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