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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经纶
第三系列 神圣的经纶
第七篇 神圣的经纶—基督包罗万有的死
读经:来二14,徒二35,罗三3、1,弗二15,林后五17,约一29,三14,九34,林前十五45下
壹 基督的死不是普通的死,乃是包罗万有的死,因为基督自己是包罗万有的;祂这包罗万有者的死,乃是包罗万有的死—太二七51~5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一 宇宙中至少有八项消极的事物,需要基督在十字架上对付;这些消极事物的第一项是神的仇敌,神的对头魔鬼撒但—来二14,徒二3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二 人是神所造的,神要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但人被撒但掳掠、接管并篡夺;随着撒但的消极项目是世界;世界是属撒但的系统和组织,霸占神的子民—约十二31与注1,加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三 第三个项目是罪;在这宇宙中并在这地上,在人里面并在人中间,有一个人位化的、活的、有能力的,且非常邪恶的东西,就是罪—罗八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四 第四个消极的项目是肉体;我们的肉体是邪恶、腐败、败坏、丑陋、背叛神的;第五个消极的项目是旧人;不管我们多年轻,我们仍是旧人的一部分—弗二15,加五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五 旧造是基督必须借着死对付的另一个消极项目;宇宙中的一切项目,都已经变得老旧;我们在整个创造中能看见败坏;每件事物都在趋向死亡或朽坏—林后五17,来八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六 第七,在这地上的人类中间,没有合一,没有和平;世界各国都彼此相争,这分裂乃是来自巴别;最后一个消极的项目,最后的仇敌,就是死—林前十五26,提后一10,弗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七 我们是神为着祂的定旨所造的人,但都被这八项事物霸占、围绕和接管;神要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祂必然要先清理并除去宇宙中这八个项目—林后五17,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1 神要清理这八个项目,惟一的路乃是借着基督奇妙的死;耶稣基督这奇妙的人位、神的具体化身,受死为要除去宇宙中这八个消极的项目—2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2 祂的死毁坏撒但、审判世界、定罪了罪、钉死肉体、钉死旧人,了结旧造,并废掉一切在人类中间造成分裂的规条;祂的死甚至毁坏了死;这就是为什么祂的死是包罗万有的—来二14,罗八3、1,弗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贰 我们需要更深入的领会,祂乃是作为神人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是神又是人,是神人;这位神人乃是作为七个奇妙的项目,死在十字架上—约一1、14、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一 首先,祂是神的羔羊,死在十字架上,除去世人的罪;包括一切的罪—29节,林前十五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二 耶稣也作为蛇死在十字架上:“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在神的眼中,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时,乃是在蛇的形状里—约三14,民二一4~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三 主耶稣是神成为肉体;祂将自己联于堕落并有罪的人性,但祂并没有罪;神的儿子确实成了肉体;然而,祂只是在肉体的样式里,却无分于肉体的罪—来四15,约一1、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四 主耶稣也作为末后的亚当死在十字架上;在祂之后再没有亚当;作为末后的亚当,祂了结了亚当—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五 祂也作为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死在十字架上;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所以祂的死能使整个受造之物与神和好—西一15、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六 基督作为制造和平者死在十字架上,为要废掉人类中一切的分隔;基督作为制造和平者死在十字架上,使我们如今在召会生活中有一与和平—弗二14~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七 在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节,耶稣将祂自己比喻为一粒麦子;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长成许多的子粒。(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八 基督之死的前六项,与清理宇宙中消极的事物有关;这最后一项完全是在积极一面释放出神圣的生命;将这生命分授、分赐到祂一切的信徒里面—24节,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叁 基督带着神圣的素质和人性的素质,上到十字架;死在十字架上的这一位,乃是神人;祂到十字架上时,在素质一面乃是带着神圣的素质和人性的素质—太一18、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一 祂在十字架上,是从上午九时到午后三时;这六小时可分为两段;头一段是从上午九时到正午;在这三小时人逼迫祂,嘲弄祂,并且讥笑祂;那是祂的殉道,不是祂的救赎—可十五25~3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二 在祂钉十字架的末了三小时,这位神人在神眼中乃是羔羊;就在这三小时内,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毁坏蛇,审判死的权势;在那时候,神在经纶一面离弃了祂—33~3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三 在素质一面,神圣的素质绝不会离开这位神人;但在经纶一面,神离开了祂—34节,太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肆 约翰十九章三十四节告诉我们,从主被扎的肋旁流出两样东西:血和水;血是为着救赎,洗去我们的罪;水是为着生命的分授,将神圣的生命分赐给我们:(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一 我们需要为着血和水赞美主;所有消极的事物都已受了对付,神也已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永远的生命—34节,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
二 血是逾越节羊羔的血所豫表的,水是从那击打的磐石所流出的水所豫表的;血形成洗罪的泉源,水成了生命的泉源;基于洗净的血,我们如今能享受永远的生命作活水—出十二7、22、启十二11,亚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册,神圣的经纶,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