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的职分

第四系列 实行

为着身体的原则实行同心合意
第三十四篇 我们的实行和态度

读经申十六11,弗四4~6,罗十四3、6~8,十五7,十六17,多三10,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弗一23

壹 我们现在要来说到我们对于召会问题的实行和态度;首先来看我们的实行—申十六11,弗四4~6,罗十四6~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一 我们在实行上首要的一件事,就是把所有那些不正确的立场都弃绝了;我们只能单纯的回到召会地方的立场上;那个立场就是合一的立场,也就是一个在地方上出现的立场—申十二5~14,十四22~26,十六2、11、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二 站在地方召会的立场上,照着地方召会的原则,凭着地方召会的性质,共同聚会,配搭事奉,而活出基督的身体所该有的生活,显出基督的生命,作召会的见证,并且同被建造,作神的居所,彰显神的自己,通行神的旨意;这一项包括十二个点—申十六11,多一5,启二7上,弗四12、16,罗十二4~5,徒一8,林前十四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1 我们是站在地方召会的立场上;也就是站在地方召会合一的立场上—代下三六18~20,申十六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2 照着地方召会的原则;地方召会有她的原则,这原则就是召会是就地为政,各自向主负责;召会不能成立联合会,不能有总会—启一11,徒十四23,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3 凭着地方召会的性质;召会虽然是在地方上出现的一个东西,却是宇宙性的—弗四4,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4 我们是凭着召会交通的性质,大家共同聚会;我们一切的敬拜,事奉,和工作,都是借着聚会;聚会可以说是我们集体的行动,和共同的生活—启二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5 我们也非常注重配搭的事奉;在事奉上,我们不称义单独,不赞成个人主义;召会既是一个会,一个身体,众圣徒就该配搭在一起,而有配搭的事奉,也就是身体的事奉—弗四12、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6 活出基督的身体所该有的生活;使基督的身体在各地召会中显为实际—罗十二4~5,林前十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7 显出基督的生命;这不只叫基督得着彰显,并且叫人得着生命的供应—约五25,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8 作召会的见证;这个见证,就是见证基督自己—徒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9 我们所以注重个人的造就,是为着同被建造;我们惟有同被建造,才能应付神的需要—弗二22,彼前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10 我们所以同被建造,就是为要作神的居所,使神和祂的儿女,今天在地上都能有家可归,都能得到安居之所—提前三15,弗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11 我们在各地的聚会,都该是彰显神的,都该叫人感觉神在其中—林前十四25,赛四五14,亚八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12 我们盼望神恩待我们,使我们在各地的聚会,也都能通行神的旨意—太六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三 我们绝不愿意成立一个独特的派别;而在各处设立所谓“我们的聚会”—林前一10~13,三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四 今天在基督教里,人对圣经有许多不同的见解,讲法,对于召会的聚会,治理,也有许多不同的作法,制度;我们认为,只要这些无伤于得救的基本信仰,对得救的基本真理没有损害,我们都愿意包容—弗四4~6,罗十四6~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五 任何信仰纯正,而有意见的基督徒团体,如果他们肯不分会,或肯取消分会,不论他们有什么意见,我们都愿和他们一同站在召会合一的立场上,聚会事奉主—十五7,申十六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六 我们接纳所有的信徒;不论人有什么见地,只要是得救的信徒,我们都愿接纳;惟有犯了可被革除的罪者,我们没法接纳—罗十六17,多三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1 可被革除的罪,只有两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一类是林前五章十一节所说,那几种极污秽,羞辱主名的罪,就是淫乱,贪婪,拜偶像,辱骂,醉酒,和勒索(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2 还有一类,是约翰二书七至十一节所说,那种越过基督教训的异端,就是说基督不是神,不是道成肉身来的,祂的死不是为我们担罪,祂的血不能赎我们的罪,祂死了也没有复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七 一切在主里的弟兄姊妹,不管他们在什么派别里头,甚至在天主教里面,我们都愿意和他们有交通,但是对于他们所在所属的派别,我们绝不愿意有一点分—罗十五7,十四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八 有不同见地的弟兄姊妹,我们虽然在主里接纳,但因着避免事奉上的难处,我们不能托付他们什么事奉的责任;接纳是一件事,事奉的责任又是一件事—3节,弗二15,西二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九 我们鼓励弟兄姊妹每到一地,要先寻找在召会立场上的聚会,而置身于其中,和他们一同聚会事奉;如果找不到这种聚会,就要努力传福音,带领人得救,并带领已经得救的人认识召会,而和他们一同成立在召会立场上的聚会—申十六11,弗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贰 现在再说到我们的态度;这差不多就是我们的宣告—3~5节,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弗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一 我们不是罗马教,也不是更正教;我们不承认罗马教,也不承认更正教—弗一23,四4,林前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二 我们也不是所谓的弟兄会(Brethren),无论闭关的或是公开的我们都不是—诗一三三,约十七11、21~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三 我们也不是那些脱离了罗马教,或更正教,而没有确定立场,散漫的小团体;我们乃是在召会确定立场上的聚会—太十八20,林前一12,十二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四 我们也不是把自己当作各地的“全个地方召会”;我们只承认是各地地方召会的一部分,站在地方召会的立场上,照着地方召会的原则,凭着地方召会的性质,作召会的见证—弗四3,林前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五 我们承认,任何派别,包括天主教在内,里面所有得救的人,都是我们在主里的弟兄姊妹,都是属基督的肢体;但,我们又认为,他们都已经失去了召会的立场—2、11~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六 照圣经的启示,我们认为罗马教和更正教,是不会改变或取消的,所以我们不奢望他们改变,只盼望人脱离他们,而回到召会的立场上—太十六18,十八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七 我们认为一切站在分会分派的立场上,不肯放弃,而又要联合的联合,都是不彻底,没有价值的,对召会的见证毫无益处,乃是一种分而联,联而分的联合—创一11~12、21、24~2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八 我们认为一切在召会之外,不为着建造地方召会的工作,都是不该有的,所以我们都不愿有分—太十六18,弗四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九 我们的态度虽然如此,但我们仍承认主是太大了,祂有祂主宰的权柄,能用各样的人,并且能用各样和我们不同的人,连被祂定罪罗马天主教的人祂都能用—王上二二19,罗九19下~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

叁 我们只愿意卑微的,凭着清洁的良心,照着主的光照,按着主的喜悦,来事奉祂,作祂所托付我们作的见证—西三4,彼后一4,启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九年第三册,初信课程,第十八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