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一系列 身体的事奉

第三十篇 同工

读经:约六70,太十2~5,徒二14

壹 在福音书里我们的主给我们看见,选立同工的是祂;祂拣选了十二门徒,祂差遣这些人分为六对出去—约六70,太十2~5:(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

一 我们读到西门“还有”安得烈,雅各“和”约翰,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马太,雅各“和”达太,西门“还有”犹大(太十2~5)。(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

二 十二门徒都是一同劳苦的人;每人都与其他十一人一同劳苦,但就着更特定的意义说,每人都有一位特别的同工—2~5节。(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

三 我们的主指派他们特别的工作,为着实行这工作,祂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所以我们在福音书里读到二乘六;但在行传二章我们读到,“彼得和十一个使徒”(14);二人六组现在成了十二人一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

四 门徒在各地劳苦的时候,他们分为一对一对的同工,但他们聚集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他们在那里不是对未得救者作见证,乃是为主的复活作见证—太十2~5,徒二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

五 他们不能在教会聚集时作同工,所以六对就解散了;但甚至在这之后,当有特别的职事要尽的时候,我们还是看见特别的合作;在行传三章我们看见彼得和约翰一同出去,在行传八章我们看见同样的二人出去,作特别的同工—三1,八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

贰 对特别职事之特别托付的管治原则是六乘二,但对基督徒生活的管治原则是所有的门徒合而为一—太十2~5,徒二14。(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第一八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