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身位与工作
第五系列 基督的工作
第三篇 基督—祂的工作(三)
读经:路四18,可一14~15,徒十38,路六19,太八2,十五30,路七11~17,徒二六18,约二十30,太二十28,路十九1~10,太四16
壹 我们需要看见基督在地上的职事里的工作;主耶稣在地上的职事里陈明福音,佳音—路四18,可一14~15:(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一 路加四章十八节上半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传福音,原文意宣报佳音;传福音是主耶稣为神的受膏者(弥赛亚)的第一个使命。(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二 在马可一章十五节,主耶稣特别传讲我们该相信福音;我们相信这福音时,就承受三一神以及祂的救赎、救恩、神圣的生命,连同这生命的丰富,作我们永远的分。(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贰 行善事,必是指主耶稣为人所行的神迹,尤其是医治;基督,就是神成为肉体来作人,行过许多神迹,作为祂在地上职事里的善工,释放人脱离疾病的苦难和鬼的霸占—徒十38,路六19。(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叁 主耶稣在地上的职事里行神迹;祂洁净患麻疯者,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并且赶鬼—太八2,十五30,路七11~17,徒二六18:(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一 马太八章二节说,“看哪,有一个患麻疯的人前来拜祂,说,主啊,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虽然没有人可以摸患麻疯的人,基督却摸了他;祂一摸,患麻疯的人立刻就洁净了;麻疯来自背叛与不服;洁净患麻疯的,就表征使罪人恢复与神与人的交通。(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二 疾病是罪的结果,也是人因着罪,在神面前不正常光景的标记;所以,主耶稣在地上的职事里,医治他们身体和属灵的疾病,使他们恢复正常,能服事祂—十五30,八14~15,可五25~34。(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三 在某些场合,主行大神迹叫死人复活。复活的事例指明,主耶稣不仅是医治的救主,也是赐生命的救主。祂不仅要医治我们,也要赐我们生命,叫我们复活—路七11~17,约十一25、43~44。(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四 主耶稣也赶鬼(太八16);祂在地上的职事里,将鬼从鬼附的人身上赶出去(可一34、39,三15,六7、13,十六17),使他们从撒但的辖制中得着释放(路十三16),脱离撒但黑暗的权势(徒二六18,西一13),进入神的国里(可一15)。(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肆 主耶稣在地上的职事里也行一些表号,其中有许多记载在约翰福音里—约二十30,二7~11,六9~14:(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一 变水为酒(二7~11)被称为表号(11节);酒是葡萄的生命汁液,象征生命;酒用尽了以后,基督变水为酒(6~9节);在我们的经历中,主耶稣将我们的水变为酒,将我们的死亡变为生命,我们“婚筵”中的酒就绝不会用尽。(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二 约翰六章九至十四节有基督用五个大麦饼和两条鱼食饱五千人的表号;植物生命的大麦饼象征基督生命生产的一面,鱼象征祂生命救赎的一面;主由大麦饼和鱼所象征,因祂是植物生命以繁殖我们,也是动物生命以救赎我们。(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伍 马太二十章二十八节上半指明,基督在地上的职事里服事人:“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一 基督在服事人时殷勤作工,祂需要食物和歇息(可三20~4,六31),祂也动怒(三5)、叹息(七34),并祂对人的亲爱(十21),都优美的表现出祂人性的美德和完全。(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二 而祂是主(二28),祂无所不知(8节),祂有能力行神迹,祂有权柄赶鬼(一27,三15)、赦罪(二7、10)、并平静风和海(四39),又都充分显明祂的神性。(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三 这样的一位作了罪人的救主来服事他们,以祂的生命作他们的赎价(十45),为要成就神永远的定旨。(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陆 路加十九章一至十节有基督寻找拯救失丧罪人撒该的事例:(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一 税吏长撒该是被隔离的人;他为犹太社会所藐视,比患麻疯者更被隔离;然而,主耶稣在大批群众面前对他说,“今天我必须住在你家里”(路十九5);主住在撒该家里,要拯救这失丧的罪人。(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二 基督借着成为肉体来到世上,作我们的救主(约一14);祂是神成为肉体来作人,使祂能在人的身体里,借着死与复活拯救我们;这该在地方召会中,当作喜信不断的宣扬。(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柒 基督地上职事的另一面是祂照耀那在黑暗和死亡阴影中的人—太四16,约八12:(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一 马太四章十六节说,“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并且向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阴影中的人,有光出现,照着他们。”(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
二 基督的职事不是凭属地的权能,乃是凭属天的大光开始;这光实际上就是基督自己作生命的光(约八12),照在死亡的阴影中;祂是这样一道大光,往加利利去照耀那在黑暗和死亡阴影中的人。(新约总论,第六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