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的一的异象

第二系列 三一神的一

父子灵互相内在
第三篇 子不仅与父同时共存,也与父互相内在

读经:约十四10~11,十七21,十30,六57,五30,七18,赛九6,约壹二25、28~29

壹 子不仅与父同时共存,也与父互相内在;同时共存就是在同一个时间一同存在;说父与子同时共存,意思就是祂们一同存在;但说父与子互相内在,意思就是祂们彼此住在对方里面;子在父里面,父也在子里面—约十四10~11,十七21:

一 约翰十四章十节上半有话论到这种互相内在:“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这里有父与子的互相居住。

二 在十一节上半主接着说,“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圣经不仅说子与父彼此同在;圣经也启示子与父互相内在;那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也在父里面。

三 十七章二十一节是启示这种互相内在的另一处经文:“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

贰 因着父与子互相内在,我们就可以说,祂们是“二一”的;子与父原是一—约十30,六57,五30,七18,赛九6:

一 在约翰福音十章三十节主耶稣宣告说,“我与父原是一。”因为子与父原是一,所以子称为父;按照以赛亚九章六节,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因此,祂就是父。

二 新约有许多经文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1 约翰十七章二十二节说,“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一,正如我们是一一样。”

2 约壹二章二十五节用单数代名词“祂”来指子与父:“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在这一节里,“祂”是指前一节所说的子与父;这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3 我们在约壹二章二十八节看见同样的原则:“现在,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

a 在这一节里,代名词“祂”确定是指要来的子基督,所以上文译为“住在主里面”,原文为“住在祂里面”,乃重复二十七节的“住在祂里面”。

b 但二十七节是联于神圣的三一,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与父或灵都是不可分的。

4 约壹二章二十九节,“你们若晓得祂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第一个“祂”是总括的指父、子、灵三一神,因为这一个代名词是指前节的“祂”(指要来的子),也是指下半节的“祂”(指生我们的父);这有力地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三 子的旨意就是父的旨意,子的工作就是父的工作,子的话就是父的话,子的荣耀也就是父的荣耀;子自己一无所有;凡子所有的,都是从父来的;子与父的确是一约六57,十四10,十25,七18:

1 在约翰六章五十七节上半,主耶稣说,“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这里我们看见子因父活着;父是子活着的原因;没有父,子就无法活着;这一节也进一步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2 十四章十节下半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这里我们看见子说话,父作事;子说话就是父作事。

3 子不仅与父同工,也在父的名里作工;这指明祂以父的身分作工,因为祂与父原是一—十25、30。

4 子与父同有一个旨意;子遵行父的旨意;在五章三十节主说,“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寻求自己的意思,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5 子说父的话。凡是子所说的话,都是父的话,因为子不说自己的话,而说父的话;在十四章二十四节主说到这一点:“那不爱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话;你们所听见的话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

6 子求父的荣耀;七章十八节说,“那从自己说的,是寻求自己的荣耀;唯有那寻求差祂来者之荣耀的,这人才是真的,在祂里面没有不义。”这一节证明子不寻求自己的荣耀,乃是寻求父的荣耀。

职事信息摘录:

子不仅与父同时共存,也与父互相内在

子不仅与父同时共存,也与父互相内在。同时共存和互相内在有什么不同?同时共存就是在同一个时间一同存在。互相内在就是彼此存在对方里面,彼此住在对方里面。说父与子同时共存,意思就是祂们一同存在;但说父与子互相内在,意思就是祂们彼此住在对方里面。约翰十四章十节上半有话论到这种互相内在:“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么?”这里有父与子的互相居住。在十一节上半主接着说,“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圣经不仅说子与父彼此同在;圣经也启示子与父互相内在;那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也在父里面。十七章二十一节是启示这种互相内在的另一处经文:“使他们都成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要看见同时共存这件事很容易,但要懂得互相内在就困难多了。子与父同时共存,意思就是祂们一同存在。子与父互相内在,意思就是子在父里面,父也在子里面。因着父与子互相内在,我们就可以说,祂们是“二一”的。

子与父原是一,因此子就是父

子与父原是一。在十章三十节主耶稣宣告说,“我与父原是一。”因为子与父原是一,所以子称为父。按照以赛亚九章六节,赐给我们的子称为永远的父。因此,祂就是父。

新约有许多经文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新约有许多经文指明子与父原是一。约翰十七章二十二节说,“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成为一,正如我们是一一样。”约壹二章二十五节用单数代名词“祂”来指子与父:“祂所应许我们的,就是那永远的生命。”在这一节里,“祂”是指前一节所说的子与父。这指明子与父原是一。我们在二十八节看见同样的原则:“现在,孩子们,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祂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祂来临的时候,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在这一节里,代名词“祂”确定是指要来的子基督,所以上文译为“住在主里面”,原文为“住在祂里面”,乃重复二十七节的“住在祂里面”。但二十七节是联于神圣的三一,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与父或灵都是不可分的。在二十九节,第一个人称代名词“祂”就是指三一神:“你们若晓得祂是义的,就当知道凡行义的人也都是从祂生的。”这节的第一个“祂”是总括的指父、子、灵三一神,因为这一个代名词是指前节的“祂”(指要来的子),也是指下半节的“祂”(指生我们的父)。这有力地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凡子所有的,都是从父来的,子与父的确是一

子的旨意就是父的旨意,子的工作就是父的工作,子的话就是父的话,子的荣耀也就是父的荣耀。子自己一无所有。凡子所有的,都是从父来的。子与父的确是一。

没有父,子就无法活着,这也进一步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在约翰六章五十七节上半,主耶稣说,“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这里我们看见子因父活着。父是子活着的原因。没有父,子就无法活着。这一节也进一步指明子与父原是一。

与父同工

子与父同工。十四章十节下半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这里我们看见子说话,父作事。子说话就是父作事。在五章主也启示祂与父同工。“我父作工直到如今,我也作工。”(17)。在十九节主接着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唯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

子以父的身分作工,因为祂与父原是一

子不仅与父同工,也在父的名里作工(十25)。这指明祂以父的身分作工,因为祂与父原是一(30)。

子遵行父的旨意

子与父同有一个旨意。子遵行父的旨意。在五章三十节主说,“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寻求自己的意思,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到了六章三十八节主见证说,祂从天上降下来,要行那差祂来者的意思。

子说父的话

子说父的话。凡是子所说的话,都是父的话,因为子不说自己的话,而说父的话。在十四章二十四节主说到这一点:“那不爱我的,就不遵守我的话;你们所听见的话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在七章十六节主论到祂的教训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子说父的话,因为子不凭着自己讲:“因为我所讲的没有出于自己的;唯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了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远的生命。所以我所讲的,乃是父怎样告诉我,我就照样讲”(十二49~50)。

子寻求父的荣耀

子求父的荣耀。七章十八节说,“那从自己说的,是寻求自己的荣耀;唯有那寻求差祂来者之荣耀的,这人才是真的,在祂里面没有不义。”这一节证明子不寻求自己的荣耀,乃是寻求父的荣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二册,约翰著作中帐幕和祭物的应验,第四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