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1月,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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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九系列 基督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二阶段(1961-1973)
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
第三篇 将人摆进经过过程、合并的神里

读经:启二一2,二二17,太二八19,加三27,林前六17,十二13,弗一23,五19,三21

壹 神经过了一切的阶段之后,最终成了终极完成、合并的神;祂和祂所有的信徒合并了—启十九7,二一2,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一 圣经中关于神的渐进启示有五个阶段:“单身”的神、成肉体的神、救赎的神、内住的神、和合并的神—约十四20,十五4~5,启十九7,二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1 约翰一章启示耶稣在肉体里来(14),但二十章启示耶稣乃是圣灵(22);在肉体里的神,借着进一步经过过程,成了赐生命的灵,阿利路亚!—林前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2 今天,三一神乃是赐生命的灵;祂已进到我们里面,我们也被带到祂里面—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二 圣经中的神圣启示最终给我们看见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一个团体的实体,就是神与祂所有赎民的合并—启三12,二一2,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1 神永远的定旨是要产生这个团体的实体,由盛装在人性里、与人性调和、并借人性得彰显之神一切的所是所组成—约十四20,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2 当新耶路撒冷完成的时候,宇宙要赞叹这个团体的实体—人性被神性构成、与神性调和;这个实体就是合并的神—启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贰 受浸是将人摆进三一神里面—太二八19,加三2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一 在马太福音末了,主嘱咐祂的门徒:“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二八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二 在基督复活以前,圣经没有启示过这个名:父、子、圣灵的名;在主复活后,祂不再是“生的”,而是经过了成为肉体、三十三年半的为人生活、钉十字架、埋葬和复活;神充分的经过了过程,预备好让人接受祂—约七37~39,林前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1 在基督复活之前,人类有许多难处,人不可能接触神;然而,借着基督的钉死与复活,人一切的问题都得着了解决,如今神乃是经过过程的神—来二17,罗三2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2 神是三一的,并不是为着我们道理上的认识,而是要使祂能经过一个过程,变得如此便利,让我们能享受祂—林前十五4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3 三一神就像一顿丰盛的大餐,已经预备好并端出来;祂已就绪,让人前来享受;凡神所是、所成就、所得着、并所达到的一切,都预备好给我们享受—45节,约七37~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三 我们呼求主的名,祂就进到我们里面,并且我们借着受浸,就被摆进祂里面;此后,祂就绝不会离开我们,我们也无法离开祂—罗十13,加三2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1 名是指人位;因为耶稣是真实的、活的、亲近的、便利的,所以我们越呼求祂的名,就越得着祂的人位;每当我们呼求主的名,祂的人位就进到我们里面—罗十8~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2 即使我们后悔接受主,要求祂离开我们,祂也不会离去;我们和祂的关系是一直到永远;我们可能外表上离开祂,里面却绝不可能离开祂—约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叁 我们既看见我们已经浸入身体里,就需要看见这身体是什么;十二节清楚启示一个事实:基督是一个有许多肢体的身体;这就是身体基督,也就是合并的神—林前十二13,太二八19,加三2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一 林前十二章十二节说,“就如身体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身体上一切的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基督(直译,那基督)也是这样”;这节并不像我们所预期的,结束于“召会也是这样”,而是结束于“那基督也是这样”;本节末了的“那基督”,就是身体基督,也就是作为身体的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二 林前十二章十三节说,“我们……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因此,我们被浸入三一神的名里,浸入基督里,也浸入基督的身体里:(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1 当召会正确的为人施浸时,这浸是在水里并在灵里;只有水不会有那种效力;这个实际需要那灵;正确的受浸既有物质的成分—水,也有属灵的实际—那灵;那灵尊重这事—参可一9~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2 从一个人受浸的那天起,我们就在身体里;不论我们去那里,都带同着三一神、基督和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三 基督是一个有许多肢体的身体;基督的身体乃是基督,是身体基督;我们在身体里,且是身体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正在享受身体基督—罗十二5,林前十四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1 身体基督满了丰富;每一个肢体可能只有一小部分,但所有部分加起来,就总和成为极大的丰富;我们不该把自己的一分保留起来为着自己—罗十二5~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2 单独一人,也许可以享受一小部分个人的基督,但他们绝对无法享受身体基督的丰富—彼前四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3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基督身体上的一个肢体,都有一分基督,所以我们都需要将自己的基督释放到别人里面;这是我们众人都能够享受身体基督的路—林前十四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四 在召会的聚会中,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都有一分基督;为这缘故,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开口,释放我们里面基督的丰富—26、3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

肆 今天在主的恢复里,我们不只认识“单身”的神、成肉体的神、救赎的神、内住的神,我们也正在享受合并的神,就是身体基督;我们需要在身体里,在召会生活里—约一14,十五4~5,林前六17,弗一23,五19,三2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年至一九七四年第一册,团体基督的异象与经历,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