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安那翰

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二十二系列 信徒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四阶段(1984-1990)
圣经恢复本注解
神完全救恩长进的阶段,变化的阶段
第三篇 得着魂

读经:太十39,来十39,彼前一9

壹 得着魂生命,就是让魂得着享受,不让魂受苦—【太十39注1】:

一 丧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跟从属天君王的人,若让他们的魂在今世得着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失去享受—太十39。

二 他们若为王的缘故,在今世让他们的魂失去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得着享受,就是与王同享治理全地的快乐(太二五21、23)。

贰 我们现今若肯为主的缘故丧失魂,就必得着魂,在主回来时,就要拯救或得着我们的魂;这是所要给跟从主的得胜者国度的赏赐—【来十39注3】:

一 得着,或,拯救,保全,据有;我们人有三部分,灵、魂和身体(帖前五23);我们的魂与我们的灵不同;当我们相信主耶稣而得救时,我们的灵就为神的灵所重生(约三6);但我们的身体必须等到主耶稣回来时,才能得赎、得救,并且改变形状(罗八23~25,腓三21)。

二 至于拯救或得着我们的魂,乃在于我们得救重生之后,在跟从主的事上,如何对付我们的魂—来十39。

三 希伯来书十章三十六节这里的应许,就是四章九节所说安息日之安息的应许;在那安息里,我们要在要来的国度里,与基督一同作王;这应许也是三十五节所说的大赏赐,就是三十九节所说的得着魂;这应许的条件就是要我们忍耐,并行神的旨意—【来十36注2】。

叁 为此我们必须在今世否认自己的魂,就是我们的魂生命连同其一切享乐,使我们来世在对主的享受里可以得着魂—【彼前一9注2】:

一 我们有三部分:灵、魂、体(见帖前五23注5,来四12注2);我们的灵已经借着重生得救了(约三5~6);我们的体要借着将来的改变形状而得救,而得赎(腓三21,罗八23);我们的魂要在主显现、回来时得救,脱离苦难得以完满的享受主。

二 主显现时,有些信徒经过祂的审判台要进去享受主的快乐(太二五21、23,二四45~46),有些要哀哭切齿的受苦(太二五30,二四51);进去享受主的快乐,就是魂的得救;这得救比以色列人所期待要得着身体的得救更为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