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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调和
第五系列 神的旨意就是神人调和
第三篇 神救赎的工作—神与人调和
读经:西三11,弗二22~23,罗十二4~8,约一14,三16,路一26~38,加二20,五16
壹 我们要事奉主,就必须认识主的路,才能知道如何事奉;在此,我们要注意两大方面,并要有两项操练:认识生命和召会,操练作事并作工—西三11,弗二15、22~23,罗十二4~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一 我们蒙恩要事奉主,必须注意我们的材料和作法;对生命和召会的认识,乃是事奉主的资本和材料—西三11,弗二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二 此外,我们还必须懂得作法;当我们有了材料,各地的工作要怎样作,工作里的许多事要如何安排,都是有讲究的—罗十二4~8,加五16:
1 神是一位,主是一位,工作的环境也一样,但一个人作毫无结果,另一个人作却满有果效;这分别只在乎“人”和“方法”—罗十二4~8,加五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2 同时,没有一个工作不是与人、事、物发生关系的;因此,要会作工,就得先会作事;所以在事奉的操练上,我们一定要一直注意这两件事—罗十二4~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三 对于生命和召会的认识,原则上,我们着重真理和亮光;至于如何作主的工,我们必须看得相当重,因为许多召会的光景差,情形不好,主要的原因都在于弟兄姊妹不会作事—弗二15、22~23,罗十二4~8:
1 我们一面要注意属灵,一面要注意方法,就如一面要注意电,一面要注意电器;两面彼此需要配合—西三11,罗十二4~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2 凡自觉不认识生命,不知道如何事奉、作工并作事的,都要不耻下问—4~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贰 事奉主之人一个应当有的基本认识,就是神在祂的计划里,定规要人与祂配合,神救赎的工作乃是神与人调和—路一26~31,约一14,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一 在创造里,神是自己单独创造;神将一切都创造好之后,末了就造了人—创一1,二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二 神不仅有创造的工作,还有救赎的工作;在创造里,人不需要作什么,人无分于神的工作;然而在救赎里,神要人与祂配合—路一26~3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三 救赎乃是神与人调和完成的;神以祂的身分、资格、力量、权能、一切,作了创造的工作;然而在救赎里,乃是神与人二者调在一起,两者联合一起作成的—26~3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四 成为肉体就是说明,神的救赎需要神与人调在一起;仅仅有神自己并不能完成救赎,仅仅有人更是无法救赎自己;必须是神进到人里面,人与神调和、联结,其结果就是神与人调在一起;福音书的故事,就是神在救赎里,是神与人调在一起—约一14,三16,路一26~3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五 从主耶稣成为肉体那一天起,直到如今,原则仍是一样,就是神要进到人里面,与人调和成为一个;我们要事奉主,要为主作工,就必须看见这个基本的大原则—约一12、三16,林前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叁 事奉主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看见在救赎里,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神调在人里面,祂要得着人的配合;我们一看见这原则,就解决了以下三个大问题—约一1、14,三16,路一26~3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一 首先,我们要看见救赎的工作,既是神要人的配合,所以一切的工作,并不是出于人,而是出于神—约一1、14,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1 所有的宗教都不是开始于神,也不是神发起的,更不是神推动的;然而召会是神起头的,是神发起,也是神推动的—参出三二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2 宗教是人以为神要这样事奉,就有所宗而施教;但召会不是人想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是神在人里面推动、呼召,人答应神的呼召而蒙召出来的—弗二1~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3 从旧约到新约,人事奉神,都是因为人蒙了神的呼召,而不是人自己来事奉的—路一13~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4 宗教是出于人的想像,召会是出于神的启示;宗教是人投军来事奉神,召会是出自神的呼召,开始于神自己—弗二1~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二 其次,当我们看见神的工作需要人配合时,就知道人在神的工作中,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在神的工作里,祂需要人—路一26~3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1 凡认识神的人都要说,“神阿,有了我们,你才能作工;没有我们,你是丝毫没有办法作工”—26~3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2 我们里面感觉,虽然神是万能的,但在我们的经历里,神今天的确有所不能;这有所不能,乃是指经历说的—参结一5~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3 然而,我们的神是有忍耐的神;当祂在你身上走不通时,祂会在那里等待;然后再来呼召你;你不听,祂再等,祂是最有忍耐的;直等到有一天,你被祂感动,你说:“神阿,我答应你,我没有“但是”,没有“此路不通”,只有阿们”—路一26~3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三 第三,你如果看见神需要人的配合,你就明白在任何事上,你没有一个时候可以向神独立;在神的工作里,人需要祂—26~31节,加二20,五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四 我们都要对神说,“神阿,我感谢你,我蒙了你的怜悯,所以我有了你;神,没有我,你不行,你需要我”;然而,我们更要说,“神阿,没有你,我更不行,我需要你”—约一12,路一26~31,加二20,五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
肆 所有的工作需要人,没有人,神不能作;所有的工作需要神,没有神,人也不能作;你让神得着的配合有多少,你摸着祂、接触祂就有多少;你作一切事的时候,里面要不断的接触主,一再的把自己献给主,来与祂配合—路一26~38,加二20,五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一册,认识生命与召会,第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