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召会

第八系列 召会的权柄

神在祂儿女中间所设立的管制原则
第九篇 建造的意义乃在于建造神在人身上的权柄

读经:弗二20,来十一10,王上八10~11,弗一22,西二10,诗四六10,启十一15

壹 在整本圣经里,提到神在宇宙中的建造只有两个,一个是居所,一个是城;今天神所建造的是居所,召会是神的居所,是神的家;到将来神所建造成功的,就是一座城—新耶路撒冷—弗二20,来十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一 在旧约的预表里,有圣殿,即神的居所,也有圣城,就是新耶路撒冷;圣殿和圣城耶路撒冷,乃是以色列人的中心,神和以色列人之间一切的故事,都在于那个殿和城—王上八12~2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二 建造召会,建造基督的身体,在圣经里有更具体、更明确的说法,就是建造殿、建造城—彼前二5,启二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贰 建造的意义乃是建造神在人里面的同在,神在人身上的掌权;也就是建造神在人里面的调和,建造神在人身上的管治—王上八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一 林前六章十九节说,“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在你们里面之圣灵的殿么?”我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这是神与人的调和;殿是重在神的同在,神的同在乃是神与人的调和。(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二 建造殿乃是建造神的住处,是叫神在人里面有地位、有居所,叫神能调到人里面;建造城乃是建造神的主权,将神的权柄建造在人身上—诗六五4,太十六18~1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1 若是地上没有殿,也没有城,神就只能留在天上,只能在天上掌权;惟有当地上有了殿,神才能住到地上;当地上有了城,神的旨意能通行到地上,神才能在地上掌权—18~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2 城和殿是有分别的,殿是居所、居住的问题,而城是管理的问题;所以,殿是同在的问题,城是主权、权柄的问题;等到新耶路撒冷出现时,这两个就调和在一起了—启三12,二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3 首先是将神的同在,建造在人里面,这是初步的,是开头的;末了将神的权柄、主权,建造在人身上,这是最终的,是更高的—彼前二5,启三12,二一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4 殿虽然是中心,但是那个保障却在于城;神的同在不是一个争战的问题,神的权柄才是一个争战的问题;同在不是神最终的目的,权柄才是神最终的目的—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三 仅仅有神的调和,只能让神得着居所;乃必须有神的主权,才能让神掌权;惟有当地上有了殿,神才能住到地上;当地上有了城,神的旨意能通行到地上,神才能在地上掌权—提前三15,启五9~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四 故此,我们必须让神在我们身上作这个工,好让我们被建造;惟有当我们有被建造的经历时,我们碰着人,才能知道这人身上是否荒凉,是否有神的同在;并知道在他身上有没有殿,有没有被建造过—彼前二5,弗二2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五 当我们治理召会,或供应话语建造召会时,就是在人身上建造神与人的调和—四12、16,罗十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叁 建造召会就是在各地把神的权柄建造起来—弗一22,西二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一 一个强而有能力的召会,乃是满了神的同在,并且满有神的权柄;既有殿也有城—结四八35,启二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二 我们所作建造的工作,乃要一直给人认识,什么叫作神与人调和的工作,什么叫作人在神的权柄之下;殿与城二者缺一不可—诗四六10,太六9~10,启十一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1 没有殿,就没有居所;没有城,就没有保障;这样,迟早连殿都会没有,连神的同在都会失去—撒下五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2 我们要看见仇敌今天在召会中所作的,就是破坏那个权柄,那个次序问题;撒但知道在召会中只要没有次序,没有权柄,神的同在就很容易毁掉—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三 我们若是在每一件事上让主建造过,服在祂的主权之下,我们就能帮助别人,也在别人身上作建造的工作;他里面不仅有神的同在,还有神的主权,是一个被建造过的人—彼前二5,弗二2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四 尼希米的预表是清楚的,所有建造城的人都得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这意思是,建造的人都得一面建造,一面争战;权柄的问题是召会的一个保障,我们必须为这个权柄争战—罗十六20,尼四17提前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1 在属灵的争战里,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仇敌的诡计;每当我们在建造召会的次序时,撒但就会用巧妙的方法,破坏这一个—尼四17,提前一18,提后二3~4,四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2 所以我们要看见,作建造的工作需要有三个认识:第一,要认识人;第二,要认识事;第三,要认识仇敌的诡计;认识仇敌的诡计,乃是根据于对前面两者的认识,就是认识人和认识事—尼四17,提前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五 你我要厉害的学这功课,才能作厉害的工作;这里有仇敌的诡计,要破坏神的建造;所以,我们在召会中,不可助长肉体的行为,也不可加强人意的表达,乃要受神对付,让神能建造到我们里面—尼四17,提前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

肆 建造权柄并不是建造你个人的权柄,乃是建造神在召会中的一个次序;当人碰到那个权柄时,就能知道这是召会,在这里有神的次序;若是这样,神才有路,你我也才有路;愿主恩待我们,叫我们真懂得什么叫作建造—诗四六10,太六9~10,启十一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二册,召会的治理与话语职事,第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