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第六系列 属灵生命的长进

第九篇 长进的途径—将自己献给神

读经:罗六13、6、16、19,十二1,出二八36,二一5~6,彼前二1、9,加二20,约六9

壹   罗马书六章十三节保罗说,“倒要像从死人中活过来的人,将自己献给神”;这话为我们说明了奉献的起点;因为这里所题到的,并不是奉献属于旧创造里面的任何东西,乃是奉献那些经过死亡而复活的东西:

一      这里所说的“献”乃是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主同钉十字架的结果;神所定的次序是:知道、计算、献给神—6、13节。

二      我们若不经过死,我就没有什么可以献给神,我也没有任何能使神悦纳的东西献上,因为祂已经在十字架上定罪了一切属于旧创造的东西—6节,加二20,西三3。

三      将自己献给神的意思就是说,从今以后,我认为我整个生命乃是属于主的—罗十四7~9。

贰   “献”与我们身体的肢体有关—我们前面已经看见,我们身体已经不再给罪使用了;保罗说,“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献给神”;神要我们看我们所有的肢体与能力完全是属于—六13

一      发现我不再是我自己的,乃是祂的,这是一件大事;真实的基督徒生活是从知道这一点开始—加二20,罗六6。

二      保罗说,“要……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圣别”;要在实际的行动上,“将自己献给神”—13、19节,罗十二1:

1     有一次,有一位生在中国的弟兄乘火车旅行;他的车厢里有三个非基督徒,想打纸牌消遣;他说,“我很不愿意使你们失望,但是我不能参加,因为我没有把我的手带来。”—六6。

2     接着他就向他们解释,在他生命中主权的转移;这位弟兄认为他的所有肢体,完全是属于主的;这是真的圣洁—彼前二9。

三      “今天有多少人知道,因着基督复活了,所以我们是“向神活着”,而不是向自己活着呢?又有多少人,不敢随自己的意思,使用我们的时间、金钱或才干,因为知道它们是主的,不是我们的呢?我们中间有多少人有这种强烈的感觉,因为我们是属于那一位,所以不敢浪费一分钱、一小时、或是任何的智力与体力呢?”(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三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六篇)

叁   在希伯来文里面,圣洁是指那些分别出来的东西;一切真的圣洁都是归主为圣;我把我完全献给主,这就是圣洁;在旧约时代,只有那些蒙神拣选,要完全归神的人,才当众受膏,成为圣洁—出二八36,彼前二9:

一      许多人以为把里面的坏东西除掉就可以圣洁了;不,我们乃是借着分别归神而成为圣洁;所以成为圣洁并非由于除掉它们里面的坏东西,乃是由于完全保留给神使用—1、9节。

二      所以奉献自己并不是为着作一个传道人,或作一个宣教士;并非作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实行神的旨意,作祂所要我们作的事—约六38,七16:

1     大卫有许多勇士;照着王所指派他们的职守,有些是将军,有些是守门的;我们必须甘愿照着神所指派的,去作我们的那一分工作,或作将军,或作守门的,而不自己选择—撒下二三8。

2   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神必已为你定了你的道路—就是保罗在提后四章七节里面所说当跑的路;神不仅为保罗定了他所当跑的路,也为每一个基督徒定了他的道路。

3     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神为他所定的道路,并且行在其中,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们该对主说,“主啊,我惟独为着这个愿望把自己奉献给你—要知道,并行在你所为我定的道路上。”这才是真正的奉献—林前九26。

三      问题还是我们的意志;我们那个坚强又固执的意志,必须到十字架上去,而我们还必须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主;我们必须没有保留,毫无争辩,将自己献给祂,听凭祂调度—加二20,参王下二三24~25,提后二15。

肆   “岂不晓得你们将自己献给谁作奴仆,以至于顺从,就作了你们所顺从者的奴仆么?”这里所说的奴仆,实在是一个奴隶—罗六16,出二一56

一      一个仆人虽然服事别人,但是他的主权并没有转移给他所服事的人,如果他喜欢他的主人,他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喜欢,他可以另找主人;但是一个奴隶就不能如此,因为他不仅是别人的仆人,并且还是别人的所有物—林前七21,参弗三1。

二      神既救赎了我,我就是祂的产业,但是我若要作祂的奴隶,我就必须甘愿将自己献给祂,因为祂从来不勉强我这样作—出二一5~6:

1     如果我们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献给神,那么我们在家庭里,在工作上,在教会的关系中,以及在我们个人的见解上,必须有很多调整—路十九2、8~9。

2     神不会容让我们保留任何自己的东西,祂的手指会逐一的指着每一样不是祂的,而后祂说,“这必须去掉”—可十四8上:

a     当那个加利利的小孩子,把饼拿给主的时候,主是怎样处理那些饼呢?祂将它们擘开;神常常破碎那些献给祂的东西—约六9。

b     凡祂所接过去的东西祂就破碎,但是祂破碎了之后,祂就祝福,并且用来满足人的需要;这时候似乎事事都不如意,以致你抱怨神的方法—11节。

c     你若停在这里,你就不过是一个损毁的器皿—对于世界毫无用处,因为你已经走得太远,世界已经不能使用你;对于神也没有用处,因为你走得还不够远,神还不能使用你;你与世界脱了节,你和神却还有争辩;这是许多基督徒的悲剧—结四七11。

伍   “我们必须有一次把自己献给神,这是一个开端的基本行动;然后还必须逐日继续献给无论神怎样使用我们,总赞美着接受,即使是肉体所反对的,也不抱怨。这是神所需要的态度,持守这个态度才是真的奉献。”(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三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六篇)

 

职事信息摘录:

长进的途径—将自己献给神

我们现在要来察看奉献的真实性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罗马六章的后一半,从十二节起一直到末一节。十二至十三节说,“所以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体里作王,使你们顺从身体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兵器;倒要像从死人中活过来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兵器”。在这两节圣经里面,有动作的字是“献”字,在十三节、十六节和十九节里,按原文共用了五次。

许多人,将这个“献”字当作奉献的意义,而没有仔细研究它的内容。当然它是有奉献的意义,但是却不像我们平常所领会的那样。这里不是说到把我们的“旧人”,连同他的本能与才智—天然的智慧、力量、与其他的秉赋—奉献给我们的主,给祂使用。

一读到十三节,这一点就立刻清楚了。要注意“像从死里复活”这句话。保罗说,“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这话为我们说明了奉献的起点。因为这里所题到的,并不是奉献属于旧创造里面的任何东西,乃是奉献那些经过死亡而复活的东西。这里所说的“献”乃是我们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主同钉十字架的结果。神所定的次序是:知道、计算、献给神。

当我真正知道我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我自然会算我自己是死了(6、11);当我知道我从死里与祂一同复活,我自然就“你们在基督耶稣里,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却当算自己是活的。”(11)因为十字架的两方面—死与复活,都是由信心来接受的。一达到这一点,跟着而来的就是献给祂。在复活里祂是我生命的源头—实在说祂就是我的生命;所以我只好把一切都献给祂,因为一切都不是我的,乃是祂的。但是我若不经过死,我就没有什么可以献给神,我也没有任何能使神悦纳的东西献上,因为祂已经在十字架上定罪了一切属于旧创造的东西。死亡已经除去所有不能奉献给祂的东西,所以惟有复活能使我们有所奉献。将自己献给神的意思就是说,从今以后,我认为我整个生命乃是属于主的。

将自己并将肢体献给神

我们要注意,这个“献”与我们身体的肢体有关—我们前面已经看见,我们身体已经不再给罪使用了。保罗说,“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献给神。”(13)神要我们看我们所有的肢体与能力完全是属于祂的。(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三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六章)

罪与身体的关系

一个信徒明白了十字架同死方面的道,而有脱离罪的经历之后,乃是他很危险的时期。如果他此时受良好的指引,而进前倚靠圣灵借着十字架作更深的工夫在他里面,他就能够进入完全属灵的地步。他若自满自足,以为胜罪的生活,乃是无上的生活了,而不再让十字架取缔他魂的生命,他就要停在魂的境界中而以魂的经历为灵的经历。他的旧人虽然已经经过对付了,但是他的生命尚未让十字架对付过;这生命的意志、心思、情感,就要毫无顾忌的活动,以致信徒的经历,依然是属乎肉体的。

我们必须知道,从罪得着释放,在我们全人中所影响的是到什么地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已经经过对付,什么是还未经过对付。

一件事是我们所应当特别知道的,就是“罪”是特别与我们身体发生关系的。我们不像许多的哲学家,以为肉体在本性上是恶的;但是,我们承认身体是“罪”掌权的范围。所以,在罗马六章六节,我们才看见圣灵称我们的身体为“罪的身体,”因为当我们未历经过十字架的对付之先,当我们还未将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之前,我们的身体不过是一个“罪的身体。”在我们还未向“罪”算自己是死的,而将身体献给神之先,“罪”是占有了我们的身体,“罪”是作了我们身体的主人。我们身体乃是“罪”的营垒,“罪”的工具,“罪”的防地。所以,没有别的称呼,比这个称呼是更恰当的,“罪的身体。”

我们如果仔细一点读圣经中论从罪得释放的那一段经文─罗马六至八章─我们就要看见身体和“罪”的关系是如何。并要知道,神完全的救法,就是救我们的身体完全脱离“罪”的工作与服务,而将肢体献给神。(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二册,属灵人(上册)卷三,第一章)

我不再是我自己的

当我发现我不再是我自己的,乃是祂的,这是一件大事。如果我口袋里的十个先令是属于我的,那么我就有权处理它。如果它是属于别人的,是别人托我保管的,那样我就不能用它去买我所喜欢的东西,我也不敢失掉它。真实的基督徒生活是从知道这一点开始。今天有多少人知道,因着基督复活了,所以我们是“向神活着”,而不是向自己活着呢?又有多少人,不敢随自己的意思,使用我们的时间、金钱或才干,因为知道它们是主的,不是我们的呢?我们中间有多少人有这种强烈的感觉,因为我们是属于那一位,所以不敢浪费一分钱、一小时、或是任何的智力与体力呢?

有一次,有一位生在中国的弟兄乘火车旅行。他的车厢里有三个非基督徒,想打纸牌消遣。因为还缺少一个人,他们便邀他参加。他说,“我很不愿意使你们失望,但是我不能参加,因为我没有把我的手带来。”他们听了非常惊讶,问他说,“你这是什么意思呢?”他说,“这一双手不属于我。”接着他就向他们解释,在他生命中主权的转移。这位弟兄认为他的所有肢体,完全是属于主的。这是真的圣洁。

保罗说,“要……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圣别。”(19)要在实际的行动上,“将自己献给神。”

分别为圣归于主

什么是圣洁呢?许多人以为把里面的坏东西除掉就可以圣洁了。不,我们乃是借着分别归神而成为圣洁。在旧约时代,只有那些蒙神拣选,要完全归神的人,才当众受膏,成为圣洁。因此这样的人便被认为分别归于神。甚至活物或物质的东西,就如一隻羊羔,或圣殿中的金子—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成圣。所以成为圣洁并非由于除掉它们里面的坏东西,乃是由于完全保留给神使用。在希伯来文里面,圣洁是指那些分别出来的东西;一切真的圣洁都是归主为圣(出二八36)。我把我完全献给主,这就是圣洁。

奉献乃是要实行神的旨意

把自己献给主,就是承认自己完全是祂的。这样把自己献给主,是一件确定的事,像计算一样的确定。在我们的一生中,总得有那么一天,我们将自己从自己的手中让出来,交在祂的手里。从那一天以后,我们便属于祂,不再属于自己了。所以奉献自己并不是为着作一个传道人,或作一个宣教士。可叹,许多人成为宣教士,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将他们奉献给神;相反的,却是因为他们没有将自己奉献给神。他们所“奉献”(他们所说的奉献)的,是那些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天然能力,以此来作祂的工作;但那不是真正的奉献。那么我们奉献自己作什么呢?并非作基督教的工作,乃是要实行神的旨意,作祂所要我们作的事。

大卫有许多勇士。照着王所指派他们的职守,有些是将军,有些是守门的。我们必须甘愿照着神所指派的,去作我们的那一分工作,或作将军,或作守门的,而不自己选择。如果你是一个基督徒,神必已为你定了你的道路—就是保罗在提后四章七节里面所说当跑的路。神不仅为保罗定了他所当跑的路,也为每一个基督徒定了他的道路。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神为他所定的道路,并且行在其中,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们该对主说,“主啊,我惟独为着这个愿望把自己奉献给你—要知道,并行在你所为我定的道路上。”这才是真正的奉献。如果在我们一生的末了,我们也能够像保罗那样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提后四7)我们是何等的蒙了祝福。我想,再没有一件事,比我们到了一生的末了,发现自己走错了路,更为悲惨了。我们只有一条命,虽然我们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思支配它,但是如果我们寻求自己的喜悦,我们的生活就绝对不能荣耀神。我曾听见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这样说,“为我自己我什么都不要,我要一切都为着神。”你要神以外的任何东西么?或者你的愿望乃是以神的旨意为中心?你真能说,神的旨意对于你是“纯全可喜悦”的么?

将自己献给,听凭调度

这里的问题还是我们的意志。我们那个坚强又固执的意志,必须到十字架上去,而我们还必须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主。如果我们不把布给裁缝师,我们就不能盼望他替我们作衣服;如果我们不把建筑材料给匠人,我们就不能盼望他替我们造一所房子。同样的,我们若不把我们的生命给神,让祂来居住,我们就不能盼望祂在我们里面活出祂的生命来。我们必须没有保留,毫无争辩,将自己献给祂,听凭祂调度。我再说,“要……将自己献给神。”(六13)(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三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六章)

神所有呼召我们去作的工,都是在灵的直觉中(看卷五第一章)启示我们的。信徒如果就是照着心思的思想、情感的作用、和意志的欲望而行为,就要走出神的旨意之外。惟有从灵生的才是灵,别的都不是。信徒所有的工作,必须在相信等候神以后,而在灵中受启示才可以,不然,肉体就要进来了。神所有召我们去作的,祂都必定赐给我们灵力去作。所以,这里有一个最好的原则,就是千万不要作工过于我们灵里的力量。我们如果作工过于我们的灵,我们就汲取自己的能力来帮助;这是苦恼的初步。伸张著作工,叫我们不能随从灵而行,也不能作实在的灵工。

现在的人几乎都是以理性、思想、理由、感情、感觉、喜好、愿意、欲望等作为作工的标准。但是,这些都是出于魂,所以,没有属灵的价值。我们必须知道这些东西,乃是一个好仆人,并非一位好主人,我们若跟从了它们,就要失败。属灵的工作,必须出自灵才可以。神并不在灵以外的地方,将祂的旨意相启示。

不只如此,当人家需要属灵帮助的时候,工人千万不要让属魂的感觉来胜过属灵的关系。除了清清洁洁的要帮助灵性之外,其他属魂的感觉,都是害人的。这常是工人的危险、和陷阱。爱心、爱情、挂心、担忧、趣味、热心等等,都应当完全受灵的指引才可以。就是因为不遵守这个律法,所以,有的基督工人竟然因之而有道德和灵性的失败。如果我们一方面让天然的吸力和属人的爱慕,另一方面让天然的恨恶和属人的寡情,来支配我们的工作,结果就是失败的,工人的生命是荒凉的。在许多的时候,就是在最亲爱的人身上,肉体上的关系也应当放在次要的地位—有时还是完全不理—才能得着属灵的结果。我们的意思和愿望,必须完全奉献给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十三册,属灵人(中册)卷四,第三章)

是仆人,还是奴隶?

如果我们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献给神,那么我们在家庭里,在工作上,在教会的关系中,以及在我们个人的见解上,必须有很多调整。神不会容让我们保留任何自己的东西,祂的手指会逐一的指着每一样不是祂的,而后祂说,“这必须去掉。”你愿意么?反抗神是愚蠢的,顺服祂才是聪明的。我们承认,我们有许多人仍然和神争辩,当祂要某一个东西的时候,我们却往往要另一个。有许多事我们不敢研究,不敢祷告,甚至不敢思想,免得我们失去我们的平安。我们虽然可以这样躲避问题,但是我们这样作,会使我们离开神的旨意。离开神的旨意常常是容易的,但是要记得,若我们把自己交给祂,让祂照着祂的旨意来对待我们,那才是一件蒙祝福的事。

我们的主权因着主的买已经转移到手中

如果我们常常感觉我们是属于神,而不是属于我们自己,那是何等的好!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宝贵的了。乃是这种感觉,使我感觉到神不止息的同在。理由是很明显的,如果我要感觉祂的同在,我就必须感觉祂占有了我。祂在我身上的主权一旦成立了,我就不敢再为着我自己的利益作什么,因为我是祂独有的产业。“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16)这里所说的奴仆,实在是一个奴隶。六章的后半曾数次题到这一个辞。仆人和奴隶有什么分别呢?一个仆人虽然服事别人,但是他的主权并没有转移给他所服事的人,如果他喜欢他的主人,他可以服事他;如果他不喜欢,他可以另找主人。但是一个奴隶就不能如此,因为他不仅是别人的仆人,并且还是别人的所有物。(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十三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六章)

林前六章二十节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我们的奉献,就是根据神的这个买。比方说,你到福音书房去,看见那里摆着千百本的书,但是你一本都不能拿,因为你没有根据。假使你拿出十元买了其中的一本,你就能要求那本书归于你,属于你。你这个要求,乃是根据你那个买。奉献的根据,也是这样。为何神能要求我们奉献给祂?因为祂买了我们。有人以为说,我们奉献给神,是因为神造了我们。这是不对的。奉献不是根据神的创造,奉献乃是根据神的买。我们在出埃及十三章二节看见,逾越节过后,神就吩咐以色列人说,凡头生的都要分别为圣归给祂。这就是因为这些头生的,乃是祂藉着羊羔的死所救赎的,是祂用羊羔的血所买来的。买就是买那个主权。神把我们买来,祂就有了一个主权,也就是有了一个根据,要求我们归于祂,属于祂。所以奉献的根据,就是神的买。

当我们带领别人奉献,或是审查自己的奉献,都必须注意这奉献的根据。我们必须看见,我们乃是神所买来的,我们的主权已经转给神了,所以就不再在我们自己的手中,我们不再是自己的人了。人这样看见了奉献的根据,他的奉献才是稳妥的,才是牢靠的。

我们若来追查基督徒奉献的经历,绝大多数都是由于主爱的激励。这个动机,实在是好的,也是该的。但一个人若单因着主爱的激励,而把自己奉献给主,这个奉献够不够稳妥?经历告诉我们,是不够稳妥的。因为爱是一个心情高兴的故事。心情高兴了就爱,不高兴了就不爱。今天有爱的心情,就奉献了,明天没有爱的心情,就不奉献了。所以奉献若单纯是一个爱的故事,就不够稳妥,常会随着不稳的心情而变动。只有当我们看见了奉献的根据,知道奉献是根据一个买的故事,这个奉献才稳妥,才牢靠。因为买不是心情的问题,乃是主权的问题。神已经把我们买了,我们的主权已经属于祂了,所以我们高兴也得奉献,不高兴也得奉献。(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三篇)

甘愿将自己献给

我怎样成为主的奴隶呢?从祂的一面来说,因为祂买了我;从我的一面来说,我将自己献给祂。神既救赎了我,我就是祂的产业,但是我若要作祂的奴隶,我就必须甘愿将自己献给祂,因为祂从来不勉强我这样作。

今天有许多基督徒的难处,就在于对神向他们的要求,缺少充分的概念。他们那么轻易的说,“主啊,我什么都愿意。”你知道不知道,神所要的就是你的生命么?那些你素日所喜悦的理想、强烈的意志、宝贵的关系、爱好的工作,都要舍弃。所以除非你是这么样打定了主意,就不要把你自己献给神。即使你不把这事看为严重,要知道,神对你却是非常认真的。

神常常破碎那些献给的东西

当那个加利利的小孩子,把饼拿给主的时候,主是怎样处理那些饼呢?祂将它们擘开。神常常破碎那些献给祂的东西。凡祂所接过去的东西祂就破碎,但是祂破碎了之后,祂就祝福,并且用来满足人的需要。你把自己献给主之后,祂便开始来破碎所献给祂的。这时候似乎事事都不如意,以致你抱怨神的方法。你若停在这里,你就不过是一个损毁的器皿—对于世界毫无用处,因为你已经走得太远,世界已经不能使用你;对于神也没有用处,因为你走得还不够远,神还不能使用你。你与世界脱了节,你和神却还有争辩。这是许多基督徒的悲剧。

奉献的目的—为神作

奉献的意义,既是作祭,就是为着神。所以奉献的目的,就是为神用,为神作。但我们若要为神作,就必须先让神作。只有让神作过的人,才能为神作。我们让神作了多少,才能为神作多少。我们若不让神作,就为神作,无论怎样殷勤,怎样劳苦,都不能蒙神悦纳。我们为神作而能蒙神悦纳的,永远不能超过我们所让神作的。“让”是一个根据,“为”是一个结果。有了“让”的根据,才能有“为”的结果。这是一定不变的原则。所以我们奉献给神,虽是为神作,但就着我们而论,却是重在让神作。奉献的目的,就是让神作,而达到为神作。

所以我们都要很厉害的问自己,到底我们奉献给神,是要直接为神作工,还是要先让神作工?我们若不肯先让神作工,我们就不能达到为神作工的目的。所以我们奉献以后,不要先急着为神作什么,乃要在祭坛上停下来,先让神在我们身上作烧的工作,烧出一个结果来,使我们能为神作工。这样的奉献,这样的作工,才是熟的,也就是复活的,才能蒙神悦纳,叫神满足。总之,奉献的目的,就是让神作,而达到为神作。

每天都要有新的奉献

我们必须有一次把自己献给神,这是一个开端的基本行动。然后还必须逐日继续献给祂,无论神怎样使用我们,总赞美着接受,即使是肉体所反对的,也不抱怨。

虽然一个正常的奉献,在起头的时候,那关于奉献的五点就都有了,但这并不是说那个奉献的经历就可以了,就算完成了。那不过是一个开端,一个入门而已,以后还有一条很长奉献的路需要我们来走。所以我们要在每一个环境中守住我们的奉献,在每一件事上实行我们的奉献,也在每一个时间里更新我们的奉献,这样,我们就能在奉献的路上一直往前去。

在旧约时,燔祭乃是要每天献的,并且早晨献,晚上也得献。每逢安息日、月朔、节期,还得特别的献(民二八)。有了重大的事故,也都得特别的献燔祭(利八18、28,王上三4、15,八62~64)。不是一次献了就可以了,乃是在每一天里,在每一个节令里,在每一个事故上,都得献。所以燔祭乃是旧约最重要的一个祭。甚至连那铜祭坛,都因此被专一的称作“燔祭坛”。这也是预表说,我们每天都要有新的奉献;遇到特别的时节、特别的事故,还要有特别的奉献。我们若能这样一再的有奉献,奉献的经历在我们身上就能一再加多,逐渐成形了。(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三篇)

我是属于主的,我不再算我是自己的,却在每一件事上承认祂的权柄和主权。这是神所需要的态度,持守这个态度才是真的奉献。我并非奉献自己去作一个宣教士或传道人;我乃是将自己奉献给神,为着遵行祂的旨意,无论我是在学校也好,在办公室也好,或者在厨房也好,我总以祂所量给我的为最美好的,因为只有上好的东西才会临到那些完全属于祂的人。愿我们不断的感觉到,我们不再是自己的。(倪柝文集第二辑第十三册,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