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身体

第十八系列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的基督的身体

第二十九篇 基督身体的原则

读经:歌六13,出四14,路十1,林前一1,徒十23、47,九17,一17腓四12,歌三9

壹 军队指明基督身体的原则—罗十二5,【歌六13注2】:

一 希伯来文, mahanaim, 玛哈念(参创三二2);这里书拉密女被比作二营军兵在跳舞庆祝他们的得胜;雅各遇见神的使者之后,将他的妻子、孩子、和他其余所有的分作两队,或“二营军兵;”(创三二1~10)。

二 这二营军兵的属灵意义,乃是我们得胜有余(罗八37);也表征一个刚强的见证;这里有二营军兵,指明书拉密女这乡村女子不是单独的。

三 神不要那些在自己里面刚强的人,祂只要脆弱的人,较软弱的妇人和孩子(参林前一26~28,林后十二9~10);他们能成为祂的军兵,因为争战不在他们手中,乃在祂手中。

四 神需要一班与祂成为一的人,一班服从祂(由编发所表征—一11),并以柔顺的意志顺从祂(由戴上珠串的颈项所表征—一10)的人;那些被算为配作得胜者的人,将是较软弱、倚靠主的人(参启三8,罗九16,加二20)。

贰 与新约基督身体的原则一致,神不许可摩西在事奉神的事上单独;因此,神把亚伦赐给摩西,与他配合—参太十2~5,路十1,林前一1与注3,【出四14注1】:

一 救主选立七十个门徒同担他的职事,正如摩西照神所吩咐的,选立七十个长老同当他的重任—民十一16~17,出二四1、9,【路十1注1】。

二 林前一章一节这位所提尼,一位在主里的弟兄,必是与使徒一同出外尽职的;这里提到他,加强了保罗的使徒职分,并指出了身体的原则—【林前一1注3】。

叁 彼得在这次战略性的事例中,并没有单独行动,乃是根据基督身体的原则,和几位弟兄一同行动,使他们能作见证,神怎样对待外邦人,就是借着彼得打破犹太的传统和习惯,将福音传给他们—十一12,【徒十23注1】:

一 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里,直接从升天的元首受了经纶一面的圣灵,与早期的使徒和犹太的信徒,在五旬节那天所受的一样(二4);在新约里只有这两个事例,算是在圣灵里受浸—一5,十一15~16,【徒十47注1】。

二 借着这两个步骤,身体的头将祂所有的信徒—犹太和外邦—一次永远的浸入祂的一个身体里(林前十二13);因此,在圣灵里受浸是已经完成的事实,由升天的基督在五旬节那天,并在哥尼流家里完成的。

三 其他的事例—八章撒玛利亚的信徒,九章大数的扫罗,和十九章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按新约的启示,都不算是在圣灵里受浸;这些事例,不过是信徒对那一次永远完成之灵浸的经历。

四 关于信徒在经纶一面受了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他们身上,使徒行传只说到五个事例;其中两个是为着成就在圣灵里的受浸,分别发生在五旬节那天和哥尼流家里;其他三个,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算是特别的,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些肢体,借着按手使他们与身体联合为一—徒十47:

1 按神新约经纶里救恩的原则,扫罗在亚拿尼亚来按手在他身上以先,就在他悔改时,必定已经在素质一面受了生命的圣灵—【徒九17注2】。

2 在亚拿尼亚来以前,他在祷告主(11节),指明他已经信主,并且呼求祂(参罗十13~14),就如他所损毁并要捉拿的那些信徒一样(21、14节)。

3 但因他不是借着基督身体的肢体得救的,圣灵就没有在经纶一面降在他身上(二17与注2),直到代表基督身体的亚拿尼亚来了,使他与基督的身体联合,才降在他身上。

4 保罗悔改信主之后,被引进基督与基督的身体,学得如何以基督为生命,如何活基督、显大基督、赢得基督,以及如何过召会生活的秘诀;这些都是基本的原则—【腓四12注7】。

五 除了这五个事例以外,还有许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二41)、五千人(四4)、埃提阿伯的太监(八36、38~39上)、……都没有提起信徒在经纶一面受了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信徒身上—【徒十47注1】。

六 因为在这些事例中,信徒是在正常的情形下,借着他们的信进入基督的身体,没有特别的原因需要基督身体的肢体,借按手将他们带进与身体的联合里—47节注1。

七 按神新约经纶的原则,他们因着信入基督,都该正常的在素质一面得着圣灵作生命,同时也在经纶一面得着圣灵作能力—47节注1。

肆 华轿里面所铺的,是寻求基督者(众女子)的爱情,表征基督的佳偶在基督身体的原则里,在爱里与所有寻求基督者是一—【歌三9注1】:

一 在召会时代以后,将有庆祝基督得胜的国度时代,凯旋荣耀的时代;在国度时代,华轿所表征之基督的佳偶,与乘坐者所表征的基督,是在凯旋庆祝的联结里—9节注1。

二 基督的佳偶是一乘华轿(为着在白昼,国度时代行动—彼后一19),作基督的乘具,是基督自己用复活、拔高、并尊贵的人性(利巴嫩木)制造的,有神的性情(金)为其基底,基督的救赎(银)为其支柱,基督的王权(紫色)为其座位(歌三9~10)。

伍 使徒虽有十二位,他们的职事却是惟一的“这职事,”就是在基督身体的原则中团体的职事;所有的使徒都是完成同一职事,他们不是为宗教、道理、作法作见证,乃是为成为肉体、复活、升天的耶稣基督,这万有之主作惟一的见证—【徒一17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