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分赐
第八系列 恩典、爱与交通
爱
活在爱与光中
第二十二篇 活在爱与光中
读经:弗四17~32,五1~33,约壹四8,一5,约十四6,太四16,林后十三14,加二20
壹 恩典与实际(真理)怎样是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节基本的元素,爱与光照样是五章一至三十三节使徒劝勉的基本元素;恩典是爱的发表,爱是恩典的源头;真理是光的启示,光是真理的根源—五8~9、13:(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一 神是爱,也是光;当神在主耶稣身上得彰显并被启示时,祂的爱就成了恩典,祂的光就成了真理—约壹四8,一5。(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二 我们在主里面接受了作恩典的神,并实化了作真理的神之后,就来到祂这里享受祂的爱和光—约十四6,太四16。(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三 爱和光,比恩典和真理更深;因此,使徒首先以恩典和真理,然后以爱和光,作为他劝勉的基本元素;这含示他要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长得更深,从外面的元素长到里面的元素—弗四17~32,五1~33。(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贰 保罗在以弗所五章二节嘱咐我们要在爱里行事为人:(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一 爱是神内在的本质,光是神外显的元素;我们在爱里的行事为人,该由神爱的本质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构成;这该是我们行事为人内在的源头—约壹四8,一5。(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二 我们要在爱里行事为人,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献与神,成为馨香之气”—弗五2:(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1 在以弗所五章这里,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的基督,乃是在爱里行事为人的榜样;因为这一段是以基督对我们所显出的爱,以及基督所照在我们身上的光,为基本的元素—2、25、14节。(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2 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这虽是为我们,却是献与神的馨香之气;我们照祂的榜样在爱里行事为人,不该仅是为别人,也该是献与神的馨香之气—2节。(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三 在爱里行事为人,就是在与神亲密的关系中行事为人;如果我们在爱里行事为人,我们就会保守自己远离污秽—林后十三14,加二20,约壹五2:(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1 我们是接受恩典的人,我们能在子里来接触父;在父面前,我们不仅享受恩典,就是爱的发表,我们也享受爱的本身;我们以非常亲密的方式经历这爱—林后十三14,犹一21。(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2 因为我们这样亲密的享受神的爱,我们不愿意作任何使父不喜悦的事;父恨恶淫乱、污秽和贪婪;我们若在爱里行事为人,就会远离这些事—结二三35,林前五11。(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3 这不仅是凭恩典而活,这乃是在爱里行事为人;我们应当一直记得,我们是神的儿女,享受神的爱;所以我们在日常的行事为人中,总是顾到父的感觉,因为我们亲密的活在祂温柔的爱里—约一12,约壹五2,加二20。(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叁 保罗在以弗所五章八节劝我们:“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神是光,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也是光的儿女;我们如今在主里面既是光,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一 保罗在吩咐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之后,在以弗所五章九节插进一句括号的话,论到光的果子:“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义和真实”:(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1 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质;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真实就是实际,乃是光之果子真实的彰显(神自己)—9节,可十18,约一17。(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2 光的果子,性质上必须是善的,手续上必须是义的,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使神得以彰显,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弗五9,罗九23。(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二 以弗所五章九节是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的定义;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我们就会结出九节所描述的果子;我们借着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所结的果子,必定是在善、义和真实里。(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三 “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倒要责备;”黑暗无果子的行为是虚妄,光的果子却是真实,实际;保罗嘱咐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他也照样嘱咐我们,不要有分于黑暗无果子的行为;要责备黑暗无果子的行为—11节:(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1 “一切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了;因为凡将事显明的,就是光”;责备,在原文或作,暴露,揭发;每一个责备,不管纯净或不纯净,清洁或不清洁,都是基督的光照—13节。(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2 每当我们受责备的时候,我们应当说,“主,我为着你的光照敬拜你;这个责备是你的光照,我接受”;接受责备就是在光中行事为人;如果我们真是在光中行事为人,我们就能从任何责备中得着益处—参约三19。(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
伍 “要验证何为主所喜悦的”;我们行事为人不该愚昧、盲目或无知,乃要像光的儿女,验证何为主所喜悦的—弗五1、10。(以弗所书生命读经,第五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