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二十一系列 基督徒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
第二十五篇 接受神作我们的王

读经:撒上一11,民六5,撒上八7,十二12,林后十一2,得三1,撒下七12,利二一5

壹 问题不在于对错,乃在于我们到底是接受神作我们的王,还是厌弃祂;这就是为什么撒母耳作为拿细耳人,一直留长头发,以神自己作他的权柄,遮盖他的头—撒上一11,民六5,【撒上八7注1】:

一 拿细耳人是完全奉献给神,接受神作头,以神为丈夫,且对属世享乐没有兴趣的人(民六1~5与注);撒母耳甚至在出生之前,就被他母亲奉献作这样的人—【撒上一11注1】。

二 因着坚持要有王,神的选民就从神转向人;他们这样作,不仅令撒母耳不喜悦(撒上八6),也因着厌弃神作他们的王,以别的顶替神而得罪了神(八7,十二12);这在神眼中是大恶,极大的恶事—十二17、19,【撒上八7注1】。

三 不论我们作什么,不论事情多好,多“属灵,”甚至多合乎圣经,只要我们厌弃神作我们的头、我们的丈夫、和我们的王,那在神眼中就都是恶的—撒上八7注1。

四 拿俄米知道,作路得丈夫合式的人,乃是波阿斯。因此,拿俄米充当“中间人,”以促成路得结婚;真正的新约执事就像拿俄米,激动在基督里的信徒爱祂,以祂作新郎,好接受祂作丈夫—林后十一2,启十九7,二一9~10,【得三1注1】。

贰 新约里福音的传扬嘱咐我们,要先为我们的悖逆悔改(太三2,四17),并接受基督这大卫的子孙作我们的王,使祂能在神的国里,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之上施行管治;在国度里,在主的管治之下,基督这位亚伯拉罕的子孙把我们带进三一神作我们福分的享受里—【撒下七12注2】:

一 撒下七章十二节里他的国,是指基督的国(路一32~33);在新约开头,基督首先被引介为大卫的子孙,然后才被引介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太一1):

1 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完成本章所引介神与大卫所立的约,使神所拣选的人能被带进诸天的国,并有分于神圣的权柄—撒下七12。

2 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完成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十二3,十五1~21,二二18),使经过过程的三一神作为终极完成的灵,能成为神所拣选之人的福分,作他们神圣的产业(加三14,徒二六18)。

二 神要成为祂子民的福分,就必须在地上有一个国,好在其中以祂完满、神圣的权柄施行祂的行政—撒下七12。

叁 使我们的头光秃,指明我们不服神作头的权柄,不接受神在我们身上的权柄(参林前十一5);我们不该作这样的改变,乃该接受神为我们所命定的一切,服在神的权柄之下—【利二一5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