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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事信息鸟瞰
第四系列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一阶段(1932-1960)
第二十八篇 属灵的争战为着带进神的国
读经:太十二26、28~29,六9~10、13下,启十一15,彼前五8~9,林后十3~5,弗二6,六10~18,启十二11,太十八18,可十一20~24,启十二5~9
壹 属灵的争战,目的是为带进神的国度;这在圣经中,乃是一个重大的题目;我们要找出最重要的两处来,作为根据—太十二28~29,六9~10、13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一 马太十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人怎能进壮者家里,抢夺他的家具?除非先捆绑那壮者,才能洗劫他的家”;在主这一段话里,有好几个重要的点,都与属灵的争战有关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1 主说,祂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人中间了;可见靠着神的灵赶鬼,就是把神的国带进来,也就是属灵的争战—28~2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2 主在这里所说的壮士,就是撒但;撒但乃是一个壮士,他有所霸占的,有所据有的—2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3 人要抢夺壮士的家财,必须先捆绑那壮士;这就是说,主来抢救我们,必须先胜过撒但,把他捆绑起来—2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二 马太六章九至十节,及十三节下半:“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愿你的名被尊为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为国度、能力、荣耀,都是你的,直到永远。阿们”;主这段论祷告的话,也和属灵的争战相当有关系:(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1 “愿你的名被尊为圣”,原文的意思,乃是“愿你的名被分别为圣”;主耶稣到地上来,就是要得着地上的人,借着人使地重归于神的权下,叫神的名能在地上再成为独尊的名—创四26,申十二5~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2 主要我们祷告所注意的第二点,就是愿神的国降临;这证明今天地上还没有神的国;神在两千年来,差人去传福音,就是要在地上得着一个掌权的范围,而建立祂的国度—太三1~2,四17,十5~7,二四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3 主接着又要我们有第三个愿,就是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旨意,只能通行在天上,不能通行在地上,就是因为地上还没有神可以掌权的国—来十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4 主教导我们的祷告,末了还有一个结束,就是说,“因为国度、能力、荣耀,都是你的”;国度乃是一个掌权的范围,神就是在这国度里面执掌权柄,而荣耀又是借着掌权得以彰显的;这三者,都永远是属神的—太六13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5 召会在今天就是神掌权的一个模型;今天神就是要照着这模型,也是借着这模型,扩大祂掌权的范围;祂要借着召会捆绑撒但,消除他的权势,好使祂的名为全地所尊崇,祂的国度在全地得建立,祂的旨意在全地能通行—十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贰 我们说过在宇宙中有神的国,也有撒但的国;所说的属灵争战,就是这两国之间的争战;所以我们若要有属灵的争战,就先要认识神的国和撒但的国二者的对敌—启十一15,太十二26、2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一 神的国无论从时间说,或从空间说,都是永远的;神如何是从永远到永远的,神的国也如何是从永远到永远的;并且神的国也是光明的,就像神自己是光明的一样—启十一15,约一4,八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二 撒但的国不是永远的,按时间说,是在时间里面;按空间说,只限于空中和地面;并且撒但的国也是黑暗的,和神的国相对—太十二26与注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三 此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分别,就是神的国是合法的,而撒但的国是非法的;宇宙都是神创造的,都是属于神的,所以神有合法的权柄在其中掌权;但撒但的国,却是因着他背叛神而设立的,所以完全是非法的—赛十四12~15,结二八11~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叁 今天地上既是神和撒但两个国在交战,就我们为神所作一切属灵的工作,不论是何方式,只要摸着灵界的事,性质都是争战—弗六12,彼前五8~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一 主在行传二十六章十八节说,乃是叫人“眼睛得开,从黑暗转入光中,从撒但权下转向神”;传福音带人得救,带人归主,就是一种属灵的争战。(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二 造就圣徒,这也是争战;因为造就圣徒,就是要把圣徒从撒但借着罪,借着世界,借着肉体,并借着一切与旧造有关系之事的掌权里面救出来,叫他们更多脱离撒但黑暗的权势—林后十3~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三 治理召会也是争战;因为治理召会,也是要使召会更脱离黑暗的权势,更让神在召会中得着地位掌权,更让神的名在召会中被高举,更让神的旨意通行在召会中,更叫神的荣耀在召会中得着彰显—太六10,弗六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四 我们所有的祷告,无论是为着个人,或是为着家庭,或是为着召会的复兴,无论是那一方面,都是为着要叫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所以也都是争战—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五 我们的眼睛若是被神开启,就要看见,我们整个事奉主的工作,它的性质都是争战的—弗六10~20,太十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肆 我们在实际经历属灵争战的时候,有几个基本的原则必须守住—林后十3~5,弗二6,六10~18,启十二1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一 属灵的争战,头一个原则就是不能用血气的兵器—林后十3~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二 属灵争战的第二个原则,就是要守住升天的地位;我们说过这么多属灵争战的事,但实在说来,只有一种人能够有属灵的争战,就是蒙了救恩,从死里复活过来,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人—弗二6,一22~23,赛四五11,启八3~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三 属灵争战的第三个原则,就是必须用属灵的兵器;我们在属灵争战时,单是守住属天的地位还不够,还得会积极的使用属灵的兵器—弗六10~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四 属灵争战的第四个原则,就是要有争战的祷告;神就是盼望圣徒有这样的祷告,来与祂同工,为祂争战—18节,太六9~10,十八19,启八3~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五 属灵的争战,除了弃绝血气的兵器,守住升天的地位,使用属灵的兵器,和发出争战的祷告以外,还得靠着血,和所见证的道,并且不顾惜自己的性命;这也是属灵争战中一个紧要的原则—十二11,一5,徒二32,路十四2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1 靠着血,就是说要主的血来遮盖我们,要主的血来应付撒但的控告和攻击—启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2 第二,还得见证;这就是把主耶稣所成功的,把十字架的得胜,把复活的成就,把升天的地位,都宣告出来;不是讲道,乃是用话语见证出来,宣告出来—徒二32,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3 第三,要不顾惜性命,不自爱自顾;一切的自爱自顾,都会叫我们失去争战的地位,而叫我们不能争战;所以要争战,就得至死不爱惜性命—路十四2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伍 我们需要认识属灵争战的结果—太十八18,可十一20~24,启十二5~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一 属灵争战的结果,第一就是带进神的权柄;我们争战到什么地步,就把神的权柄带进到什么地步;我们争战到什么地方,就能把神的权柄通行到什么地方—太十八18,可十一20~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二 属灵争战的结果,第二就是撒但被驱除、被赶逐;在个人身上是这样,在家庭中,在召会中,也是这样;连在空中、地面,也都是这样;圣徒属灵争战到什么地方,就把神的权柄带到什么地方,结果就把撒但从那里赶逐出去—太十二29,启十九20,二十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1 启示录十二章那预表得胜者的男孩子,一被提到天上去,天上就有了争战;他们一到了天上,就在那里和撒但起了冲突;而把撒但从空中摔到地上来—5~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2 然后主耶稣带着他们降临到地上,又把在地上的撒但赶到无底坑去。到那时候,空中和地面,黑暗的权势都被清除了,在天上、地上,就都没有撒但的踪迹,神的国就具体的来到了—1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3 最后,到了千年国度的末了,仇敌要暂时被释放,而有他末次的反叛;但他在那里,又受了主和得胜者的对付,就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凡属仇敌的也与他一同永远灭亡—十九20,二十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
陆 在新天新地里,神的名是独尊的,万有都服在神的权下,神的旨意通行在全宇宙,神的荣耀也完全彰显出来;神在永世里的目的,就完全借着属灵的争战达到了—二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三年第三册,生命的经历,第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