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至5月,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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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五十三系列 全时间服事者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四阶段(1984-1990)
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
第二篇 事奉主者的属天异象

读经:徒九1~5,二六14~19,太九9,十八29,弗三8,约四24,加五16、25

壹 一个事奉主的人,或者说每一个蒙恩得救的人,照着新约所启示的水平,都应该是个看见属天异象的人;每一个事奉主的人,总得有一次看见了异象,并让这个异象支配他的一生—徒九1~5,二六14~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一 从行传二十六章,从保罗向亚基帕王的分诉中,可以看见保罗的一生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他是在天然的观念里,就是在犹太教里为神大发热心;第二个时期,他是在属天的异象中,事奉又活又真的神—腓三6,徒二六14~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二 当时从天上发出大光,四面照着保罗,他便立刻仆倒在地;然后,从天上有声音发声与他说话;保罗不仅听见了福音,也看见了一个情景,就是从天上来的异象;这使他完全仆倒在地—14~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三 在原则上,我们也该有保罗的经历;当我们走在人生的路上,正经过某件事,正对那件事有兴趣时,却被主遇见了—九1~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1 或许你正在追求学问,正要得着学位时,主遇见了你;或许你正经历生意失败,正要寻短见时,你遇见了主;那一次的遇见主,就是你的“大马色”;或早或晚,我们都得有一次被主遇见的经历—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3 有的人可能在婚姻的事上,糊里胡涂的选了一个妻子;有的人可能在职业的选择上,也多有懊悔;但无论如何,到末了算总账时,他们都还得承认,是主在那里支配他们的一生—来十一2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贰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看见,都要有一个异象,是主自己吸引我们跟随祂;祂以属天的异象召我们,差遣我们去,把祂当作福音传给人—太九9,十八29,弗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一 今天我们愿意服事主,不是因为我们自己大发热心,看见人群社会里穷的穷,病的病,我们就去爱他们,为他们服务;我们今天所以到人群中,是因为主呼召了我们—太九9,十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二 今天主不仅命定我们作祂的代表,更要我们成为祂的分赐者,要我们个个都像奶瓶,里面满了基督;主打发我们出去,要把我们里面的奶,就是基督,分送出去—创一26,太十八29,弗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三 严格说,每个得救的人都该是全时间的;所以,盼望所有青年人,对于什么是基督徒和全时间者,都要有正确的领会,无论是基督徒或全时间者,都是一生把主耶稣分给人的人—约七37~38。(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四 我们无论作什么事,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本行;我们的本行不是结婚或赚钱,乃是分耶稣;即使你有八个孩子要养,你也得去分耶稣;这是我们从天上来的异象;我们都要像保罗那样说,“我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弗三8,太十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五 无论我们是刚强或软弱,是得胜或失败,那都是其次;只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就是我们一生,要作一个把耶稣分出去的人—弗三8,太十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叁 此外,我们需要知道基督徒的为人、生活,完全是在灵里的事;一个基督徒的生活为人,只有两件事,一件是让那天上来的异象支配我们的一生;另一件是在灵里生活行事,作每一件事都要在灵里—约四24,加五16、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一 约伯记三十二章八节说,“但在人里面有灵;”人的灵,是人之本;我们从灵得救,从灵入门。(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二 约翰四章二十四节说,“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真正敬拜神的人,是在灵里的;只有在灵里的人,才有可能是个诚实、真心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三 基督徒的一生,应当一直照着灵而行;我们应该操练到一个地步,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灵里;该爱时,在灵里爱;不该爱时,在灵里不爱;该温柔时,在灵里温柔;不需要温柔时,也在灵里不温柔—罗八4,加五16、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

肆 “盼望我们都操练这两件事,一是我们的人生,不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一是我们的生活,该照着灵而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