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体系的事奉
第三系列 祭司
祭司的衣服
第二篇 以弗得(一)
读经:出二八4~14,三九1~7,约一14,来一3,创二25,三7,来四15,约十28~29
壹 出埃及记二十八章四至十四节所描述祭司的衣服首先是为着大祭司,然后是为着众祭司;头两项的胸牌和以弗得,是专给大祭司穿的;事实上胸牌可以当作以弗得的一部分:(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一 神把祭司的衣服启示给摩西的时候,以弗得是个崭新的东西;在摩西领受从神来的启示以前,这件事完全不为人所知;神对摩西说到以弗得的时候,摩西才头一次晓得—4~14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二 根据字典来看,以弗得这个字的意思就是绑、系、束或连结;因此,以弗得就是祭司的衣服用来系住、束上、连结或固定的部分—4~14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贰 照出埃及记二十八章来看,祭司的衣服是为着荣耀,为着华美;以弗得首先是为着神圣的荣耀,然后是为着属人的华美—2节,约一14,来一3:(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一 穿衣服有三个主要的原因。在堕落以前,人没有穿衣服;但堕落以后,亚当和夏娃发觉他们是赤身露体的,便拿东西遮盖他们的赤身,然后神预备了皮子衣服来遮盖他们;穿衣服的头一个原因乃为遮盖我们的赤身—创二25,三7。(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二 穿衣服的第二个原因与我们的健康有关;穿上合式的衣服,我们就会得到保护,免于寒冷和风雨,也免于过度的炎热—提后四13,太五40。(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三 第三,人穿上衣服是要使自己美观;尤其是以弗得,不是用来遮盖大祭司的赤身,或是保护他免于寒冷;而是完全为着荣耀与华美—出二八2、5~6。(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四 出埃及记先题荣耀后题华美是很有意义的;这指明我们该先想到荣耀,后想到华美;我们选择衣服的时候,不该先考虑华美,我们头一个考虑该是荣耀—约一14,来一3。(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叁 惟有大祭司有权利穿上以弗得;惟有基督穿着以弗得,这意思是说,惟有祂有系住的能力和束紧的力量;基督紧握我们、固定我们,把我们系在祂自己身上—出二八9~10、12,来四15:(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一 我们必须记住,以弗得是一件用来系住东西的衣服;有两条肩带和胸牌这三样东西系在以弗得上;因着这些东西系在以弗得上,也就系于、连于、束于大祭司身上;既是系在他身上,就不会从他身上掉落,这就是以弗得的意义—出二八5~8。(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二 基督已经把神的子民都系在祂自己身上,这样系住是借着祂神圣的荣耀和属人的华美;这意思是说,祂神圣的荣耀和属人的华美乃是把我们系在祂身上的力量;我们因着祂神圣的荣耀和属人的华美一直蒙祂所保守—约十28~29。(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三 每当我们思想祂或注视祂的时候,我们就在经历中实际地系在祂身上;我们不需要努力相信祂或信靠祂,因为我们已经束在祂身上了—约一14,来一3,十二2。(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肆 出埃及记二十八章五节、六节说:“要把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细麻拿来。他们要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以巧匠的手工作以弗得”:(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一 基督有一个以弗得,是用金子,和蓝色、紫色、朱红色、捻的细麻作的;金子表征基督的神性,蓝色表征祂的属天,紫色表征祂的君尊;朱红色表征基督借着流血献上自己所完成的救赎;细麻表征主的为人生活;捻指出祂的受苦—5~6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二 神性和人性都编织到以弗得里面;在以弗得里我们看见基督的属天和君尊;也看见祂的救赎;因为以弗得包含了所有这些成分,基督就有能力来保守我们,祂有力量把我们系在祂自己身上—8节,二九5,利八7。(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伍 出埃及记二十八章十一节说到金槽:“要用到宝石的手工,仿佛刻图章,按着以色列儿子们的名字,刻这两块宝石,镶嵌在金框内”:(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一 整个以弗得就是一种系件,顶端有两条肩带,这些肩带目的在于连接以弗得的两头,并托住镶嵌红玛瑙的金槽;这描绘出基督今天满了保守的力量和连系的能力,因为祂是由神性、属天、君尊、救赎、人性所组成的—7、11、13~14、25节。(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二 拧成的镶座是金的,这件事实表征惟有基督的神性才能够托住我们;严格说来,我们是由基督的神性、基督神圣的性情所托住的—约一14,彼后一4。(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
三 基督保守我们的方式,不像牧人把羊抱在两臂之中,那样的保守没有什么荣耀或华美;反之,我们由基督所保守,就像宝石镶在拧成的镶座上;我们不仅仅是由基督的能力所托住;我们乃是由祂神圣的性情荣耀而华美地托住的—出二八9~12。(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一百一十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