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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十字架
第六系列 十字架的道路和生活
第二篇 十字架的地位
读经:罗十二3,林前十17,弗一22~23,加二20,弗四16,罗九16,提后一7,腓二3
壹 神要得着召会,作祂的身体在地方上的表显—林前十17,弗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一 不论那个地方有多大,也不论那个地方得救的人有多少,神都要那一班得救的人,在他们所在的地方上,作为身体的表显—22~23节,林前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二 神不只要我们这些得救的人,在地方上维持召会的合一,也不仅要我们在地方上有合一的见证,更是要我们在地方上,成为基督的身体;召会的合一就是身体的合一—十二12,十17,弗四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贰 整本新约里,很着重的强调三个大点:就是十字架、召会以及国度;十字架产生召会,召会带进国度;没有十字架,就没有召会;有十字架,就有召会;人必须受过十字架的对付—太十六18~19上,加二20,林前十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一 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如果不接受十字架的对付,他们中间就没有召会的实际—加六14,五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二 十字架在我们每个人身上,要作厉害的工作,甚至厉害到一个地步,将我们一个个都了结,使我们虽然人在这里,却是没有“我”—六14,五24,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三 如果神要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身体,那就便当太多了;然而,神却要我们这么多人,能够成为一个身体;有一个基本的问题需要解决,就是人人需要接受对付—林前十17,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1 这里所说的对付,不仅是对付一点点的毛病、一点点的错误,乃是对付我们这个人—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2 若是在弟兄姊妹当中,还有“我”,那就没有办法作肢体;我们要作肢体,就得没有“我”这个人—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四 在召会生活里,我们能不能和一同事奉的人不争?惟有不争,我们才不得罪神;我们要不在小事上争执,避免破坏合一—林前十二27、12,罗十二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五 我们要的事奉不仅是一个合一的事奉,更是身体的事奉;什么地方要看见主的同在,要看见神的祝福,那个地方必须看见一种身体的情形—弗四16,腓二14,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1 在配搭事奉上,我们没有可争的;除了主的身位和基本的真理以外,我们没有一点需要争论的—腓二14,提前二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2 若是在我们中间有争论,必定是有“我的肉体”、“我”的存在—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3 主耶稣说,谁愿意为大,就要作服事别人的奴仆;谁愿意为大,就要学习服事别人;实在说,在身体中没有高低大小,只有十字架—二十26~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六 今天,你我里面都已经有复活的生命,当我们肉体里的生命经过十字架时,复活的生命就要从我们里面彰显出来,结果就是神的同在;这会带进神的祝福—加二20,林后四12,约十二24,林前十五3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七 在召会中,神荣耀的彰显有多少,神的祝福有多少,神的丰富被人享受有多少,人摸着神有多少,完全在于我们接受十字架的对付,而被破碎有多少—加二20,林后四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叁 召会生活的秘诀,就是“无我,无己”,活在十字架的杀死之下;你我若是蒙主怜悯,就要一直学习在事奉中没有“我”;我们要看见身体配搭的事奉—林前十二18~20,太十六24,诗一三三1,林后四12,弗四16,罗九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一 我们一同事奉主的时候,怎样的主张都可以,因为问题不在那里,乃在于有没有配搭,这是原则的事;每一次你在那里主张的时候,你应该觉得,主的十字架在这里—林前十二18~2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二 我们在一起配搭事奉,一直要学习把自己摆在十字架之下—太十六24,诗一三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1 弟兄们怎样主张都对,没有“我”的主张;弟兄们怎样都可以,“我”的主张应该摆在死地;弟兄们说的都应该算数,“我”说的不算数;在这里没有我—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2 如果是这样,我们的难处就会完全过去;如果是这样,在一切的事奉里,都满有主的同在—诗一三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三 在政治的官场中,有那些讲究;在世界的社会上,有那些讲究;在神的召会中却没有这些,在召会中只有十字架;不论是长老,或是执事,或是家负责的弟兄姊妹,每一个人都接受十字架,就不必讲权柄,不必讲按规矩而行,也不必讲权限和手续—太十六24,可八3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四 当每一个人都接受十字架,都让十字架在那里治死他那个“我”,圣灵就有地位,基督就有主权,神的同在、神的祝福定规在我们中间—林后四12,林前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五 配搭的秘诀就是挂在十字架上,没有意见;没有考虑,只知道作事;我们每个人都得学一个功课,我们也不去想高的,也不去想低的事,只知道作事—弗四16,结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荣耀的异象与十字架的道路,第二篇)
六 没有选择,只知道听命;无论环境怎样,你都不在乎,你都是无我的,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诗三九9,太十六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一册,荣耀的异象与十字架的道路,第二篇)
七 你我若是蒙主怜悯,就要一直学习在事奉中没有“我”;一面是我们在这里劳苦,在这里出代价,在这里事奉;但若非出于主的怜悯,我们不过是走一个人为的、机械性召会生活的路—罗九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
肆 惟有走身体配搭的路,我们才能在我们的尺度中,尽我们那一分,使圣灵在每一个信徒身上,显明祂的恩赐;这样,主的同在、主的引导、主的祝福、主的丰富,都要在我们中间明显的彰显出来;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你我接受十字架的对付—十二3、16,提后一7,腓二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七年第一册,召会的立场与身体的事奉,第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