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安那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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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五十二系列 正当的长老职分

李常受弟兄职事高峰阶段(1990-1997)
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
第二篇 如何作同工与长老—
要凭基督在祂三个神圣奥秘时期中丰满的职事,经历并享受基督(二)

读经: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上,罗一3~4,彼前一3,约十四10~11,罗八10、6、11

壹 基督丰满职事的第一个时期,是祂成肉体的时期,从祂的出生,经过祂的人生,到祂的死;第二个时期是祂总括的时期—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一 祂在第一个时期里,只有神性和人性这两种成分;从祂成为肉体,穿上人性起,祂在祂神性的成分上,又加上了人性的成分,因此就有了两种成分—约一1、14,十3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二 等到祂死而复活,祂在复活中的成分就更多了;在复活里,末后的亚当,就是在肉体时期中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1 一个“成了”,就使祂成为一位总括的基督,把神的成分、人的成分总括在里面,也把祂死并死的功效的成分总括在里面,更把祂复活并复活大能的成分都总括在里面—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2 这在旧约里有一个预表,就是圣膏油的预表;圣膏油就是预表基督在祂总括的时期中所成为那复合的赐生命之灵—出三十22~2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贰 我们要照着祂在祂三个神圣奥秘时期中丰满的职事,就是照着祂在祂那三个时期中所作的一切,来经历、享受基督,而赢得基督—基督在祂这总括的时期中,作了三件大事—罗一3~4,林前十五45下,彼前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一 罗马一章三至四节告诉我们,基督在肉体里作大卫的后裔,借着死与复活,被标出为神的长子:(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1 从已过无始的永远,基督就是神的独生子,只具有神性,并无人性,因为祂尚未成为肉体,还没有经过死,更没有进入复活—约一18,罗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2 神的独生子在成为肉体时,化身成为一个神人,就是一个兼有神人二性的人;祂借着成为肉体,穿上与神性毫无关系的素质,就是人的肉体—约一14、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3 借着复活,祂的人性被圣别、拔高且变化了;因此,祂借着复活,带着祂的人性,被标出为神的儿子—徒十三33,来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a 当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乃是祂的人性在那里被钉死;肉体在那里被治死的时候,祂神性的一面反而大为活动,大大的作事—罗八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b 在基督的复活中,祂被钉死的人性被祂神性的灵所点活,并且被提高到神独生子之儿子的名分里—一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c 祂的复活就是祂的出生,使祂生为神的长子;我们的复活也是我们的出生,使我们生为神的众子;祂是神的长子,我们是神的许多儿子—徒十三33,彼前一3,罗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二 祂在祂的复活里,不只被生为神的长子,并且祂这位在肉体里的末后亚当,也成了赐生命的灵—29节,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1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说,“末后的亚当(在肉体里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a 祂乃是最后一个亚当,在祂之后再也没有亚当了;在基督里面,亚当结束了;在复活里,基督这位在肉体里的末后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4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b 首先,在成为肉体里,基督为着救赎成了肉体;然后,在复活里,祂这末后的亚当,为着分赐生命,成了赐生命的灵—4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2 约翰七章三十九节说,“那时还没有那灵,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a 耶稣是在复活时得着荣耀的;在祂没有复活,就是尚未得荣耀时,神的灵还不是那赐生命的灵—路二四2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b 基督复活以前的灵,能运行在水面上,能与人接触,也能叫人分别成为圣,但还不能把生命分赐到人里面,还不是那赐生命的灵—约七3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3 神的儿子基督,就是神圣三一的第二者,完成祂在地上的职事之后,在复活中成了,就是改变形状而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4 这赐生命的灵就是那是灵的基督,也称为生命的灵、耶稣的灵、基督的灵、耶稣基督的灵、和主灵—罗八2、徒十六7、罗八9、腓一19、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三 基督在祂总括的时期中,所作的第三件大事,就是为着祂的身体重生信徒—彼前一3、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1 基督生为神的长子,成了赐生命的灵,有一个目的,就是为着重生信徒,使他们成为神的许多儿子,与祂在一个宇宙的大生产中,一同由神所生—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a 基督在复活里的出生,实在是个大的生产,一胎就生出千千万万个神的儿子;第一个是长子基督,其余的是众子,是一切属基督的信徒—徒十三33,弗二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b 这是为着组成神的家,就是神的家人,也是为着构成基督的身体作祂的丰满,就是祂的彰显和扩展,以完成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之三一神永远的彰显和扩展—一21~2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2 基督在复活里借着说神的话,没有限量的将祂自己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赐给人;主对我们说话,就是赐我们生命,并且是无限量的赐给我们那灵—约三34,六6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3 基督为着祂的身体重生信徒,为要使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被建造,成为神在他们由祂的灵内住之灵里的居所—弗二22:(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a 这里的建造就是构成、构造在一起;我们都渐渐的被建造,成为神在我们由祂的灵内住之灵里的居所——22~23。(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b 这个构造、建造的完成,乃是借着我们在性质上的圣别、更新、变化、模成—罗十五16,多三5,林后三18,罗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c 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都要被建造、被构成,使他们里外都满了灵,好成为神的居所;这个居所最终的完成,就是一座大的城—新耶路撒冷—约十五4,启二一2、9~1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

叁 我们要认识基督是神而人者;要认识祂具有神人二性;要认识祂在人性里,借着死完成了祂法理的救赎;要认识祂在神性里,在复活中正在作出祂生机的救恩—约十四10~11,罗八10、6、11。(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如何作同工与长老,并如何履行同工与长老的义务,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