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灵的争战
第一系列 生命的争战
第二篇 新旧的战争
读经:罗六6,七14~15、17~18、22~24,八1~8、13,加一16,五16~17,二20
壹 信徒重生以后,顶要紧的,就是当知道他从重生所得着的有多少,并他先天的秉赋还剩下多少;知道这些,才会叫他在灵程上一直进前—罗六6,七14:
一 肉体的成分,是分为“罪”与“我”;这个罪,就是罪恶的能力;这个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己;罗马七章十四节说,“我是属肉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十七、十八节说,“住在我里面的罪……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
二 主在十字架上对付我们的罪,与对付我们的己不同;主耶稣是在十字架上才为我们担罪的(以前并没有);但是,主耶稣是一生舍己的,并非到十字架时才舍己的;所以,信徒可以在一刻钟完全得胜罪;但是,他需要一生来舍己—腓二6~8:
1 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对付过我们肉体的罪;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六6。
2 虽然圣经没有叫我们为着罪去钉十字架,但是圣经却告诉我们应当为着己去背十字架;主耶稣多次说,应当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太十六24。
三 加拉太书把这两方面的肉体与信徒的关系说得顶清楚;一面它告诉我们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加五24。
四 胜罪是一件已经成功的事,胜己是一件天天正在成功的事;基督借着十字架叫信徒完全脱离罪的能力,叫罪不再作主;基督借着圣灵住在信徒里面,使信徒天天胜过自己,完全顺服祂—约壹三6、9,罗八13。
贰 肉体要引人犯罪,灵命要引人行义;所以自重生之后,信徒因不知基督完全的救法,里面就常常有这争战的经历—加五16~17:
一 信徒如果明白十字架完全的救法,就当他重生的时候,换一句话说,当他接受耶稣作救主的时候,就可以一面完全胜过罪恶,另一面得着一个新生命;不过,这样的信徒顶少—约壹三6、9:
1 如果一个信徒在重生时,就相信完全的救法,而得着完全的救恩,就在他的基督徒生活里,少有对罪争战而失败的经历,而多有与己争战的经过—彼前二11,三18。
2 所可惜的,就是许多的工人,并没有把神完全的救法摆在罪人面前,因此他只相信一半的救法,也只得着一半的救恩—徒十八24~25。
二 更多的信徒,所得的是一半的救恩;所以他们的争战,几乎都是与罪的争战;神的生命是绝对的,它非得着完全的权柄不可;它一入人的灵里,就要叫人脱离他从前罪恶的主人,而完全顺服圣灵—罗七14~15:
1 但是罪在这人里面乃是根深柢固的,这人的意志虽然在一方面已经因着重生的生命而更新,然而因这意志是与罪与己联合的,所以在许多的时候,尚是倾向罪这一方面—林前十五34,来十26。
2 肉体所要的,乃是完全的掌权;灵命所要的,也非完全掌权不可;肉体要人永久归服自己,灵命要人完全顺服圣灵;肉体和灵命在在都是不同—加五16~17。
三 人一重生,一得着新生命,这生命就要叫人离开肉体的掌权,来顺服它;因此,新生命和肉体就不免有极大的争战—16~17节。
叁 这一种争战是与日俱增的;这等信徒若不灰心,仍然忠心进前,就要有更猛烈的交战;非等到得拯救,这样的争战是不会停止的—16~17节:
一 少年的信徒,当他看见自己里面如此争战之后,他真是莫名其妙;有的就因此而灰心,以为自己真是太坏,没法进前;有的就因此而疑及自己重生的真假;岂知就是因为他们是重生的,所以有如此的争战—16~17节:
1 每一个重生的人,必定有新的愿望,要除灭罪恶,以叫神喜悦;然而意志又不能坚固,多被肉身所胜过,以致得胜时少,失败时多—林前六7。
2 如果他们顺着灵命得胜了,他们就有许多的喜乐;如果肉体得胜了,就不免于自讼;这样的经历,就是证明他是已经重生的—罗八6。
二 最可怜的,就是信徒已经重生了,已经有天上的亮光照耀在他里面,知道肉体是可恶的,满心欲胜过它,但因力量微弱,故有所不能;这时真是流泪难过最多的时候—七22~24。
肆 这争战也是圣灵管教的一种;神已经为人预备了完全的救赎,但人不是因不知而得不着,就是因不要而不去得;神就是借着这样的争战使信徒来追求并抓住在基督里的完全得胜—八1~6:
一 神的目的,并非要改造肉体,乃是要除灭肉体;神将祂的生命在重生时赐给人,就是要借着这个生命,除灭肉体的己—7~8、13节。
二 神只能因人所信的,所接受的,所专一支取的给人;所以当人要求赦免并重生的时候,神就赦免并重生他们—来十一6,雅一6:
1 信徒若因无知而得不着,经过这样的争战,就要去求知;圣灵就有机会将基督如何在十字架上对付他的旧人启示给他,使他相信,使他得着—加一16。
2 信徒若是因不要而不去得,他所有的真理不过是在头脑里,经过这样的争战,就要知道徒知是无用的;因为失败频仍的缘故,就叫他羡慕来经历他已经知道的真理—罗七22~24,八1~6。
伍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加二20。
职事信息摘录:
新旧的战争
信徒重生以后,顶要紧的,就是当知道他从重生所得着的有多少,并他先天的秉赋还剩下多少。知道这些,才会叫他在灵程上一直进前。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说明人的肉体所包括的是什么,以及主耶稣在祂的救赎里如何对付肉体中的成分。换一句话说,就是信徒在重生时所得着的是什么。
罗马七章十四节说,“我是属肉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十七、十八节说,“住在我里面的罪……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看这两节圣经,我们就知道肉体的成分,是分为“罪”与“我”的。这个罪,就是罪恶的能力;这个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己。信徒若要明白属灵的生活,就对于肉体的这个成分一点不能相混。
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对付过我们肉体的罪。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罗六6)。圣经对于罪恶的问题,没有一处叫我们去钉十字架,因为这是基督所成功的,并且是完全成功了,所以用不着人再去作什么。因此,圣经就叫我们应当算这件事是真的(罗六11),叫我们可以得着基督死的效力,使我们完全脱离罪的能力(罗六14)。
虽然圣经没有叫我们为着罪去钉十字架,但是圣经却告诉我们应当为着己去背十字架。主耶稣多次说,应当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祂。这是因为主在十字架上对付我们的罪,与对付我们的己不同。我们知道,主耶稣是在十字架上才为我们担罪的(以前并没有);但是,主耶稣是一生舍己的,并非到十字架时才舍己的。所以,信徒可以在一刻钟完全得胜罪;但是,他需要一生来舍己。
肉体与信徒的关系
加拉太书把这两方面的肉体与信徒的关系说得顶清楚。一面它告诉我们说,“但那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都钉了十字架。”(加五24)。这意思就是,当人属基督耶稣的那一天,他的肉体就已经钉了。人如果没有受圣灵的教导,就以为说肉体没有了,因为肉体已经钉了。但是,在另一方面,圣经又告诉我们说,“你们当凭着灵而行,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因为肉体纵任贪欲,抵抗那灵,那灵也抵抗肉体,二者彼此敌对。”(加五16~17)这里明明以为一个属基督耶稣的人,一个已经有圣灵住在他里头的人,还是有肉体的。不但还有肉体存在,并且是特别的有能力。这怎么说呢?这两段的圣经有冲突么?不。二十四节是特别注意肉体的罪方面,十七节是特别注意肉体的己方面。基督的十字架对付罪,圣灵借十字架对付己。基督借着十字架叫信徒完全脱离罪的能力,叫罪不再作主;基督借着圣灵住在信徒里面,使信徒天天胜过自己,完全顺服祂。胜罪是一件已经成功的事,胜己是一件天天正在成功的事。
信徒如果明白十字架完全的救法,就当他重生的时候,换一句话说,当他接受耶稣作救主的时候,就可以一面完全胜过罪恶,另一面得着一个新生命。所可惜的,就是许多的工人,并没有把神完全的救法摆在罪人面前,因此他只相信一半的救法,也只得着一半的救恩。罪赦免了,却没有能力不再犯罪。有的时候,救法是传得完全,却因信徒只想得着赦罪的恩典,而不诚心的要胜罪的能力,所以也就只能得着一半的救恩。
与罪的争战
如果一个信徒在重生时,就相信完全的救法,而得着完全的救恩,就在他的基督徒生活里,少有对罪争战而失败的经历,而多有与己争战的经过。不过,这样的信徒顶少。我们虽然不敢说有多少,但是可以说是顶少的。更多的信徒,所得的是一半的救恩。所以他们的争战,几乎都是与罪的争战。并且也有的在才重生的时候,竟不知道什么叫作己的。
人还没有重生时候的经历,对于这个也是有关系的。许多人在未重生的时候,就早有行善的倾向(自然他们是没有能力的,是不能行善的);良心虽然是比较光明,行善的能力却是薄弱,争战就成为不可免的。世人所说的理欲之争,就是这个。当这等人听见完全的救法时,他们是很恳切的接受了胜罪的恩典,如同接受赦罪的恩典一样。另有一班人,在未信之先,良心是黑暗的,是罪大恶极的,从来没有怎样用力打算行善。当他听见完全救法的时候,就很天然的抓住赦免的恩典,而忽略了(不是拒绝了)胜罪的恩典。这一等人在重生之后,特别有与肉体的罪争战的经历。
为什么呢?因为人一重生,一得着新生命,这生命就要叫人离开肉体的掌权,来顺服它。神的生命是绝对的,它非得着完全的权柄不可。它一入人的灵里,就要叫人脱离他从前罪恶的主人,而完全顺服圣灵。但是罪在这人里面乃是根深柢固的,这人的意志虽然在一方面已经因着重生的生命而更新,然而因这意志是与罪与己联合的,所以在许多的时候,尚是倾向罪这一方面。因此,新生命和肉体就不免有极大的争战。因为这等人是顶多的,所以我要特别注意说到他们的经历。不过,我还要请读者记得,这样的与罪(与己有别)长久争战而失败,是不必需的。
与肉体争战
肉体所要的,乃是完全的掌权。灵命所要的,也非完全掌权不可。肉体要人永久归服自己,灵命要人完全顺服圣灵。肉体和灵命在在都是不同。肉体的性质,乃是属乎首先的亚当;灵命的性质,乃是属乎末后的亚当。肉体的动机,乃是属地的;灵命的存心,乃是属天的。肉体凡事都是以己为中心,灵命凡事都是以基督为中心。它们既这样不同,人就难免于时时与肉体争战。肉体要引人犯罪,灵命要引人行义;所以自重生之后,信徒因不知基督完全的救法,里面就常常有这争战的经历。
少年的信徒,当他看见自己里面如此争战之后,他真是莫名其妙。有的就因此而灰心,以为自己真是太坏,没法进前。有的就因此而疑及自己重生的真假。岂知就是因为他们是重生的,所以有如此的争战。本来肉体掌权,没有丝毫的干涉,并且因为灵已经死了,所以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也不觉得有罪。现在新生命来了,带着许多属天的性质、欲望、亮光、和意思。这新的亮光一进入人的里面,就显明出人本来是何等的污秽,何等的败坏。新的欲望就自然不愿长久败坏,长久污秽,就要按着神的意思去行。肉体自然要与灵命争战。这样的争战,就叫信徒觉得在他自己里面好像是有两个人:各有各的意见、与能力,彼此争胜。如果他们顺着灵命得胜了,他们就有许多的喜乐;如果肉体得胜了,就不免于自讼。这样的经历,就是证明他是已经重生的。
神的目的,并非要改造肉体,乃是要除灭肉体
神的目的,并非要改造肉体,乃是要除灭肉体。神将祂的生命在重生时赐给人,就是要借着这个生命,除灭肉体的己。神所赐给人的生命,虽然是最有能力的,然而重生的人不过像婴孩一般,因为是才生的,尚是很软弱的,而肉体因掌权已久,权力非常之大;加之,还没有用信心去抓住神完全的救法;所以在这个时候,人虽然重生了,仍难免于属肉体。属肉体的意思,即尚为肉体所管理。并且最可怜的,就是信徒已经重生了,已经有天上的亮光照耀在他里面,知道肉体是可恶的,满心欲胜过它,但因力量微弱,故有所不能。这时真是流泪难过最多的时候。并且每一个重生的人,必定有新的愿望,要除灭罪恶,以叫神喜悦;然而意志又不能坚固,多被肉身所胜过,以致得胜时少,失败时多。此时怎能不痛恨呢?
保罗在罗马七章所说的经历,就是此时争战的故事。“因为我所行出来的,我不认可;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知道住在我里面,就是我肉体之中,并没有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于是我发现那律与我这愿意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恶与我同在。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他最末了的叹息,在许多有同样经历人的心里,真要同声响应。“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八册,复兴报(卷一),新旧的战争)
肉体是拦阻我们与主一同往前的仇敌
看见出埃及记是神完全救恩的一幅完整图画是很重要的。这件事实由十七章八至十六节所呈现出来的图画可以得着证实。在十六章有吗哪从天而降作为生命的供应,十七章有活水从裂开的磐石流出来解我们的干渴。然后在十七章八至十六节有和亚玛力人的争战。当然,这个顺序一点也不是巧合。它乃是照着神的计划。根据十六章和十七章的图画,我们接受了属天生命的供应以及裂开磐石流出的活水以后,我们就准备好要和亚玛力人争战。
与亚玛力人的争战是以色列人的头一仗。他们在埃及没有争战。在红海边有神和法老之间的争战,但以色列人没有与法老的军兵作战。然而,在十七章我们看见以色列人与亚玛力人争战。许多圣经学者认识这场争战是描写肉体和灵之间的冲突。指明我们与主一同往前时,头一仗乃是肉体和灵之间的争战。以色列人的第一仗是打亚玛力人,这件事实指明,我们得救、受浸以后,所经历的头一个冲突是肉体和重生我们的那灵之间的争战。
肉体的命运就是被涂抹
亚玛力人的命运是从天下涂抹他们的名号。在十七章十四节耶和华对摩西说:“我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无论肉体如何刚硬、倔强、得势,它的名号必要被涂抹。这指明神恨恶肉体。根据罗马书八章七和八节,肉体乃是神的仇敌,它不愿意也不能顺服神。因此,肉体的命运就是被涂抹。
然而在出埃及记,亚玛力人没有被涂抹。在撒母耳记上十五章我们看见,亚玛力人仍然存在,并且非常得势。然而,神已定意肉体必然要被涂抹。这将在千年国度的时代里发生。今天仍是我们和肉体争战的时候。但是当国度来到,肉体就要从天下涂抹了。(出埃及记生命读经,第四十六篇)
这争战也是圣灵管教的一种
这争战的意义是什么呢?这争战也是圣灵管教的一种。神已经为人预备了完全的救赎,但人不是因不知而得不着,就是因不要而不去得。神只能因人所信的,所接受的,所专一支取的给人。所以当人要求赦免并重生的时候,神就赦免并重生他们。神就是借着这样的争战使信徒来追求并抓住在基督里的完全得胜。信徒若因无知而得不着,经过这样的争战,就要去求知;圣灵就有机会将基督如何在十字架上对付他的旧人启示给他,使他相信,使他得着。信徒若是因不要而不去得,他所有的真理不过是在头脑里,经过这样的争战,就要知道徒知是无用的;因为失败频仍的缘故,就叫他羡慕来经历他已经知道的真理。
这一种争战是与日俱增的。这等信徒若不灰心,仍然忠心进前,就要有更猛烈的交战;非等到得拯救,这样的争战是不会停止的。(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八册,复兴报(卷一),新旧的战争)
人造的得胜
许多基督徒知道自己没有达到神为他所定的生活,但他们实在想过得胜的生活,他们真是盼望能够胜过他们的脾气、肉体情欲、污秽思想、骄傲等,于是他们就用一些方法,盼望能达到神的标准。然而他们的作法,都不是圣经里所说的得胜。现在我们要分别来看,人所想所作的,和神所说所作的是有何等不同。我们可以用脾气作例子来说明。脾气是一种普通的罪,所以林前十三章论到爱,头一句和末一句都说到忍耐,忍耐就是不发脾气。现今人对付脾气的方法有下列几种:
压制
压制就好像把脾气用盖子盖密一点;脾气往上冲时,就压下去。这是忍气吞声。但“忍气吞声”不是真正的忍耐。史密斯哈拿作“信徒快乐的秘诀”一书,她题到一个例子:有一个女孩与她的姑母同住。有一次一个人蛮不讲理,把她的姑母痛骂一顿,但她的姑母还笑笑的相应。这个女孩看见这情形,事后对她姑母说,“我一生最佩服的就是你的忍耐。要是我遇到这样蛮不讲理的人,火早就冒到头上了。”她的姑母说,“你不知道,我并不是没冒火,只是没有从嘴巴出来吧了,我的心里早就冒火了。”
有一位弟兄被另一个基督徒打了面颊,他口里说,“我靠基督得胜,基督给我力量使我得胜。”但他心里却在暗暗骂打他的人。这不是真正的得胜。圣经里所说的得胜,乃是心里没有任何故事。司提反的得胜是能为逼迫他的人祈求,他没有一点报仇的心(徒七60)。“无动于衷”的,才是真正的得胜;“忍气吞声”的,不过是人造的得胜。得胜不是用压制的力量,使你坚固不犯罪,使你完全;得胜乃是神使你里面能够没有故事、没有怨恨。
驯服肉体
驯服肉体最多见的,就是使脾气驯良。中国话说“降龙伏虎,”有人对付脾气就是这样,好像是把野马变驯马。许多人想,我要多花一点时间驯服自己的脾气,我要“受一点教化。”他们以为降服的工夫就是得胜。我在北平的时候遇到一位弟兄,他年纪有七十多岁,脾气很急。我问他,“你在三十九年前脾气如何?”他说,“三十九年前,我的脾气比现在急得多。如今活到七十几岁了,脾气自然祥和一点。”这不是真得胜。主所给的得胜都是立刻的。你得救是立刻的,你得胜也是立刻的。你的得救和得胜的工夫,都是主所已经作成的,所以不是你慢慢降服,慢慢修养而得的。
我有一次在饭店里,不小心把酱油倒在一个侍者衣服上。他在人面前说,“先生阿,不要紧。”以后却在背后骂我说,“你看那人眼睛不知长到那里去!”今天基督徒的得胜也多是这种的得胜,这是人造的得胜。人所造的得胜在主面前一点没有用处。
与罪争战
有一班人对付罪的办法,就是直接与罪争战、抵挡,他们挣扎的拒绝罪,想要得胜。然而他们这样努力挣扎、争战,最终的结果还是失败。这样的人常想,乃是因为我没有长久的与罪争战,坚持的拒绝罪,使罪不发出来,所以才失败。于是他们又更加用力的争战,竭力的抵挡。然而借争战而胜过罪的有几人呢?在圣经里,有抵挡撒但,但没有抵挡试探;有抵挡凶恶,但没有抵挡罪。我们所有的试探、试炼,不是你抵挡可以除去的。
有一位弟兄在一个地方作工,年纪很轻。他在一次聚会里,带领人得胜。有一位七十九岁的医生也来听道,他抽吕宋烟已经有五十一年,他说,“抽烟是我的一种嗜好,我从年轻时就开始抽,原来每天抽十二支,后来增加到二十支,一直抽了五十一年,不能胜过。”那年轻的兄弟说,你用什么方法去对付?医生说,“二十几年来,一直与抽烟大大的交战,却仍旧失败。”另有一位年轻的兄弟笑笑说,“若是我,不交战,就得胜了。你要胜过罪,靠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惟有靠神拯救你。所以你不必自己花工夫。”那弟兄就把得胜解释清楚,以后三个人去祷告。那位医生弟兄祷告说,“主啊,从今以后,我停止所有的交战,主啊,我靠你,得胜是你作的,不是我用自己的力量争战得胜的。”过三个月他作见证说,“我五十年来所抽的烟,一时之间就得释放了。本来每天早上起来,眼睛还没有张开,就要伸手拿一支烟来抽。但那一天没有这样作了,那一天一点没有抽烟的念头了。基督真是我的得胜。”得胜不是用自己的力量争战得来的,乃是基督在你的里面作你的得胜。胜过罪不过是基督住在你里面,活在你里面一项小小的工作而已。
立志克己
第四,立志克己。就是立志、许愿要如何如何。这是许多基督徒所常用的。他们常常向主说,“主啊,我下回不作了,我一定不作了。”然而他的脾气、他的骄傲、他的挂虑,并不尊重他的立志。人是一点没有法子靠立志去胜过罪。每次你立志不再这样作,偏偏就是这样作出来。那些常常立志的人,一年之中不知立过多少志,结果都是失败。在罗马七章里,保罗顶清楚的给我们看见:立志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18)。神让你多立志,多失败,乃是要给你看见,你不能得胜。神说你不能得胜,你一点不能胜过罪。神的救法乃是把你除去,把你这犯罪的人除去。除去犯罪的人,乃是十字架带同的工夫。主在十字架上,带同我们钉死,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一个人如果想要借着自己的工夫得胜,是绝没有效力的。
神的救法
主的意思就是要叫你看见你不能
罗马七章是在六章与八章之间,六章使我们知道与主同死同活的道理,八章是得胜的生活,但我们如果没有借着七章的经历,看见自己的失败,我们就不能得胜。你作基督徒这么多年,主为什么让你常常跌倒?你要知道主有顶好的意思,主的意思就是要叫你看见你不能。得救之前,你不能作好,得救之后,你也不能作好。主要你说,“我不能。”这样你就差不多了。在罗马七章里,保罗得胜是在末了两节,当他喊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24)接着他就有了得胜的呼声,“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25)你犯罪犯到会叹气,就差不多了。你如果不再自己立志努力,你得胜就有望了。得胜的道理你能听进去,但是如果你不停止自己的努力,得胜你就不能带去。我可以预言,今天晚上在这里听道的人,如果还想自己很好,担保你不能得胜。
十三年前我在福州时,有一位弟兄邀二十几个弟兄去杨树浦布道。我们在那里需要自己作饭、煮菜、洗衣。由于没有沐浴的地方,所以我们就去浦仔河里洗身。李德元弟兄会游水,他在洗身时,就顺道游水。后来他的脚抽筋,我看见他在挣扎,快要沉下去。畏三弟兄顶会游水,我呼叫他赶紧去救。但他在原地不动,只注意看李德元弟兄的光景。大家都很急,盼望他快去救,但他却不动。我气得不得了。等到李弟兄挣扎到最后一口气,就要灭顶沉下去的当儿,畏三兄很快的游到他那里,一手抱他,一手游泳,很快的把他救上岸。我立刻给他施人工急救法。等他没有问题了,我就对畏三兄说,你若早去救他,他就免受这么多苦了。他对我说,我们救水有一个诀窍,就是不救生,不救死,只救半生半死。因为死了,救不了;但还生得很时,你去救他,由于他在危急中,见什么,抓什么,他看见你来,必死命抱着你,这样你和他就要一同沉下去了。救水只能在他挣扎力竭,即将沉下去时,你过去抓他,但他不能抓你,这样你就能救他上来。
一切都是主作的
神救人的法子也像这样。我们在胜过罪恶的过程中,必须跋涉很多的失败。至终我们才放弃挣扎,承认自己不能。这时神才能来施拯救。神的救法与人的想法不同。罗马六章十四节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什么叫作在律法之下?什么叫作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就是人替神作;在恩典之下,就是神替人作。人如果要遵守神的诫命,就一定犯罪失败。我们胜过罪,不在于自己作多少,乃在于神作多少。你千万不要误会,以为得救是神的恩典,得胜却要自己努力。不。得救如何是神的恩典,得胜也如何是神的恩典。一切都是主作的。因为神要得着一切的荣耀,所以祂要作一切的事。我们所想的方法,没有一件能够实行,没有一件能够成功的,我们必须放弃自己的想法和作法。(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二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二),第五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