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体系的事奉
第一系列 祭司体系
祭司的体系
第二篇 祭司、君王与先知三者之关系
读经:撒下六14,林后三18,撒上三1、20,亚六12~13,三8~9,四7~9,该一1~2,启二二1
壹 神的经营中三个主要的职事—祭司、君王与先知;祭司与君王是基本的职事,而先知是附带的—撒下六14,亚七3~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一 祭司与君王是两个基本的职事,而先知不过是暂时的;那是时间里的东西,并不是永世里的;等我们到了新耶路撒冷,祭司与君王的职事还在,但是先知的职事停止了,因为它的用意是暂时性的—启五9~10,二十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二 作为神的儿女,我们生而有的身分就是祭司与君王;但我们作先知必须去羡慕—林前十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三 先知帮助祭司与君王,但先知从来没有受过君王与祭司的帮助;这是因为先知是为着祭司与君王—撒上九9,撒下十二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贰 实际的祭司事奉需要神的形像,这需要变化—林后三7、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一 就地位说,我们都是祭司和君王,但就实际说,我们构不上神的形像,我们还没有被变化—彼前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1 我们必须借着活在主面前而变化,直等到我们有神的荣耀作我们的形像—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2 我们需要一再的来读林后第三章;我们就是那镜子,来观看主;当我们一再来观看祂,祂的形像就要印在我们身上—18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3 今日基督徒的难处是:有宗教的知识,加上仪式和教训,并且花相当多时间研究圣经,却很少花时间向主敞开,并停留在神面光的荣耀中,作个真正的祭司—14节,约五39~4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二 主的恢复乃是救我们脱离各种的意见、观念、方法、工作,而进入祭司的经历,变化成为神的形像—林后三1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三 如果我们众人都注意这一点,我们就要在祭司的体系中合而为一;先知终必归于无有,方言也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惟有祭司要存到永远—林前十三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四 我们必须变化成神的形像;这就是何以我们必须穿上新人,忘掉自己、旧天性和旧人;只要我们按着新人而生活、行事、事奉,我们就是在神的形像里,也是在祭司职任的实际里—西三10,弗四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叁 君王职任是跟着祭司职任的;君王的权柄出自祭司的职任—出七1,撒下六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一 我们若有祭司的职任,带着神的形像,我们也就有了神的权柄—创一26~28,徒二1~4、14,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二 今日在召会中,长老职分的权柄必须是出自祭司的职任,这样长老才是君王—出七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1 作为一个长老,他必须在主面前作祭司,并且被主饱和、渗透;这样随着就有君王的职任—十七11,十九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2 千万不要想你是长老,你就要执行权柄,这是永远办不通的!真正长老的职分只能从祭司的职任中产生。(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3 我们真正活在主面前,别人就要认出其中神的权柄—林前十四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肆 当祭司职任软弱,君王职任错误时,就需要先知来改正与调整;先知的职事是为着恢复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撒上三1、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一 在以色列民走下坡路的时候,他们没有了正确的君王和祭司,因此以利亚蒙神呼召;当以利亚开始尽功用作先知的时候,所有的祭司都不见了,君王也败坏了;就在这样一个时候神将以利亚、以利沙带来—王上十七1,十九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二 哥林多召会的光景是属肉体、败坏、软弱并混乱,在那里既无祭司职任,又无君王职任,只有混乱;因此需要先知来教导、改正、调整他们;当一个召会需要先知讲道的时候,她就不再是刚强的,而是软弱的;不再是丰富的,而是贫穷的—林前十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三 如果我们都是真正的祭司与真正的君王,召会就不会像今日那样需要传道人了;我们必须学习如何作祭司尽功用的功课—十三8~1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四 主恢复的路乃是在于借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而有的内里生命,而不在于先知职事的诸多教训与恩赐—8~10节,林后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五 要花时间在祂跟前,被祂饱和,学习各种经历与功课,知道怎样用生命供应人,这就是祭司性的事奉;我们需要这种分给生命,供应生命的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的事奉—林后九10,约十五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三篇)
伍 在撒迦利亚书与哈该书里,我们看见祭司、君王、先知三种职任—亚六12~13,三8~9,四7~9,该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一 撒迦利亚六章十二至十三节告诉我们,基督是那枝子,祂身兼祭司与君王,祂要建造耶和华的殿;祂是从神出来的枝子,又是从人出来的枝子。(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二 约翰十五章说,我们是那枝子的众枝子;那枝子是真葡萄树,我们是那枝子的枝子,我们乃是那位道成肉身者的枝子;这是非常基本的,因为召会的建造乃是道成肉身的问题—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1 召会不仅仅是一班信主的人,她乃是一班奇特而又奇妙的人物;因为他们是与神相调的—5节,六5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2 基督身体的一切肢体都是奇特的子民,因为他们乃是神人的调和;他们是那枝子的许多枝子,他们也必须身负祭司与君王双重的职事—十五5,林前十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三 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都直接关系神圣殿的建造—亚三8~9,四7~9,该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1 撒迦利亚三章八至九节这里我们看见,大祭司约书亚和那称为枝子,称为有七眼之石头的基督,与圣殿的建造有关。(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2 四章七至九节中犹大的省长所罗巴伯也与圣殿的建造有关。(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3 哈该书一章一至二节:“耶和华的话借申言者哈该,临到撒拉铁的儿子犹大省长所罗巴伯,和约撒答的儿子大祭司约书亚,说……建造耶和华殿的时候尚未来到”;大祭司代表祭司的职任,而省长代表君王的职任。(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四 先知的职任并不如祭司与君王的职任那么基要;先知职任间接建造;希伯来书告诉我们基督是祭司,马太说基督是君王;但没有一卷书说基督是先知;因为先知职任对于神的旨意,不像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那么基要—来二17,三1,太二二2,二七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1 召会只能借着那些供祭司与君王职任的弟兄姊妹们来建造—该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2 运用祭司与君王职分惟一的路,就是学习道成肉身的功课;我们必须一再借着向主敞开,与主调和,然后祂就要以祂自己来饱和我们—彼前二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陆 整个神的建造是在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之下—启二二1,该一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一 在新耶路撒冷,神的宝座乃是中心;这就是君王、权柄、元首、主;然后从宝座流出生命水的河,这就是祭司;水流就是祭司与交通—启二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1 当我们向主敞开,祂自己就能泛滥在我们里面,并且流出去供应别人—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2 这样我们就在这祭司的交通中,而这交通的流是带着宝座的权柄,整个新耶路撒冷都在这宝座与生命水流之下—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二 我们必须知道,今日最重要的事不是对于先知的需要;我们最需要的事乃是站住祭司与君王的地位;这是我们生而有的权利—林前十三2、8。(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三 我们是在这种情形中来聚会;我们活动时就是一个祭司和君王;我们不是来教导别人,乃是向主敞开自己,让主的流能借着我们流到别人身上;那从我们里面出来的流临到别人,会强到一个地步,整个聚会都会成为一道活水的流—林前十四4,约十五5,启二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四 正常的召会生活有祭司的交通带着君王的次序;当众人都在交通流中的时候,每一个人也就都在元首的权柄之下;每一件事都有次序,也都在生命之流的交通里—罗十二4~8,林前十二14~2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五 彼前二章五节与九节说,那座灵宫的建筑物就是祭司的体系,而这祭司的体系是圣洁的,也是君尊的;这些祭司乃是君王;他们认识交通与权柄;我们必须在里面有生命的流,又在主的元首权柄之下。(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
柒 今日真正的需要,乃是在召会生活中有祭司职任与君王职任的实行;今日所需要的是真实内在生命的经历;这样,祭司的职任加上君王的权柄就能以实现,而叫主在地上的召会得着建造—5、9节,启二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册,祭司的体系,第一部分,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