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二十三系列 人名、地名、数目字
人名
旧约人名
第五十九篇 撒母耳(二)
读经:撒上七3,八3,二五1,二35,三20,十二23,十25,十五11,徒三24,十三20
壹 撒母耳开始尽职,作为在地上代理的神,代表天上的神在地上治理祂的百姓;他以五种身分供职—【撒上七3注1】:
一 (一)是拿细耳人,绝对奉献给神,使神得以完成祂的经纶,是自愿者,顶替了任何正式、形式的事奉神者(一11、28上);(二)是祭司,忠信的代表神行动,甚至为着神在地上的行政,设立并建立君王(二35):
1 撒母耳膏扫罗和大卫作王(十1,十六1、13);这是照着神所命定的,要撒母耳永远行在神的受膏者面前,以监督君王,观察君王的作为—【撒上二35注3】。
2 这指明撒母耳作为在地上代理的神,比君王更大;撒母耳之所以够资格到这样的程度,乃是因为神为着祂的经纶,多年来专特的成全他—十1。
二 (三)是神所立的申言者(三20),辅助他作为祭司所设立的君王,说神的话,以顶替老旧祭司职分教导神的话语(四)是由神所立的士师(七15~17),施行神的行政,以顶替老旧祭司职分审断百姓—【撒上七3注1】:
1 在祭司职分里,祭司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为神说话;大祭司所戴的胸牌和乌陵土明,乃是神用来对祂百姓说话的凭借(见出二八30与注);祭司职分堕落后,神的说话几乎失去了—三1,【撒上三20注1】。
2 因此,神需要兴起一个活的人,一个申言者,来为祂说话;在神的命定里,撒母耳算为第一位申言者,因为他带进为神说话的申言者职分(徒三24,十三20,来十一32)。
三 (五)是祷告的人,为神的选民以色列人祷告(撒上七3~14,八6,十五11下,参十二23),使他们蒙保守在神的道路上,与神是一,不落在外邦偶像的网罗里,却享受神作以便以谢(七12),使神对祂选民旨意中的愿望得以成全—【撒上七3】:
1 撒母耳认为,不为神的百姓祷告乃是得罪耶和华;神的选民是祂特别的、私有的产业,作祂的珍宝—出十九5,【撒上十二23注1】。
2 撒母耳记上显示,撒母耳的心只为着神的选民;顾及神的选民,是撒母耳的历史重要的一面;这与扫罗的历史成了明显的对比—3~5节。
贰 撒母耳的历史惟一的缺点,是他立两个儿子在以色列人中间作士师—【撒上八3注1】:
一 撒母耳的儿子不正直的行径,与他们父亲一生纯净、正直的道路相反(十二3~5),这使以色列百姓有理由,要求撒母耳立王治理他们,像列国一样(八4~5)。
二 因此,撒母耳的儿子不该算为以色列百姓中的士师(徒十三20);他们的父亲撒母耳该视为最后一位士师。
三 就人一面说,撒母耳在这事上犯了错,但这错误有助于神带进君王职分,好管理祂百姓当中的光景,以完成祂的经纶—撒上八1~3。
叁 撒母耳在正确、完满的享受神所应许之美地的分以后,安然死去—【撒上二五1注1】:
一 撒母耳因着在他所有的身分和职任上都忠信(见七3注1二段),就在他一生每一方面每一点上,都享受那作基督预表的美地(见申八7注1);他对美地的享受,超过旧约里所有别的人。
二 撒母耳成为祭司、申言者、士师,以引进大卫的国,好在地上完成神的经纶;所以他建立了神的国,并写了关于神国的一切规例(十25):
1 摩西将律法颁赐给以色列人,但在撒母耳来到以前,他们没有一套法规、宪法—【撒上十25注1】。
2 撒母耳教导百姓如何在地上实行神国的法规、宪法、国法、惯例、方法、规条、法则—25节。
三 虽然撒母耳对扫罗的君王职分失望(十五35),他死时却对大卫的国(预表神的国)满有令人鼓舞的期望;这对他是个安慰—【撒上二五1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