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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会
第二系列 召会的三方面
召会的组织
第五篇 召会组织的实行(三)
读经:提前三1~2、7,徒十四23,多一5~9,太八9,西一9,弗四7、11~12、3,启二1、8、12、18,三1、7、14
拾 召会中的长老和执事,基本上就是召会中的一种职分;一个人在召会中尽他的职分,绝不是凭着权柄,而是凭着生命和恩赐;但职分的设立,却完全是权柄的问题—提前三1,徒十四23,多一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一 这个权柄的源头,就是基督—召会的元首;元首在祂的召会里,设立了使徒,使徒就凭着元首所赋与的权柄,在一地一地的召会中,设立长老和执事—西一18,徒八1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1 在召会中,长老的设立,不操在众圣徒手中,乃是操在神手里,或者说,操在元首所设立的使徒手中—林后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2 在使徒设立长老时,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根据生命,只有一小部分是根据他的功用,也就是他的恩赐—多一5~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二 在召会里,没有专制的,也没有民主的,在召会里,只有神治;召会的管理是神的,是出乎神—西一18,弗一2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三 一个作使徒的人,若不是活在圣灵里,不是活在元首面前,他就没有地位设立长老—徒十四23,二十2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拾壹 召会中对这些职分,都有很高的属灵要求;我们需要认识被设立为长老者的资格—太八9,多一5~9,提前三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一 一个人要作监督或作长老,这个人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服在元首的权下,他若不是一个服在神权下的人,就不能把一个地方召会交在他手里—西一18,太八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1 没有一个不服神权柄的人,能作神代表的权柄—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2 如果我们自己的权柄问题都没有解决,当然就不能去考虑别人权柄的问题—太八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二 在长老身上还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生命的问题;凡是生命不够成熟的,都不能作长老,因为又“长”又“老”乃是生命的问题—多一5~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三 这里主要的点是,长老的设立乃是根据权柄和生命的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了,才附带有一个考虑,就是看他的功用有多少—提前三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拾贰 我们也需要认识设立长老与众圣徒的关系—2、7节,多一5~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一 要有属灵的长老,必须有属灵的弟兄—徒十三20~23,撒上八5~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1 什么时候,我们里面不能服神的权柄,我们里面和神的光景不对了,我们定规会要扫罗,而不要大卫;然而什么时候,我们服在神面前,我们里头与神对了,我们定规要大卫,不要扫罗—5~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2 当众圣徒都学习活在灵里,服神的权柄时,扫罗绝对没有地位—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3 没有一个属灵的召会,能没有属灵的长老;同样的,也没有一个属灵的长老,能在不属灵的召会中—徒十三1~3。(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二 在召会中,设立长老的使徒要属灵,被设立为长老的也要属灵,接受长老权柄的圣徒更要属灵,这三方面都要属灵;在那样的情形下,召会的荣美,就要一一显出来—提前三2、7,多一5~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九篇)
拾叁 召会就其行政和属灵建造来说,有职分和恩赐的分别;恩赐这词原文的意思,就是白白给人一个礼物;恩典赐给我们一个东西,这就是恩赐—弗四11~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一 无论是召会的恩赐,或是个人的恩赐;无论是个人身上平常的恩赐,或是神奇的恩赐,都是神在恩典里白白赐给人的—徒八20,林前二12。(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二 恩典乃是恩赐的源头,恩典就是神把祂自己给了我们;恩典就是神自己—罗五15,十二6,弗一6,三7,四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1 保罗在林前十五章十节说,“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但这不是我,乃是神的恩与我同在”;这个与使徒同在的恩就是给使徒得着并经历的神。(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2 提后二章一节说,“你要在基督耶稣里的恩典上得着加力”;这恩典也就是神自己给我们得着。(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3 新约中所说的恩典,就是神把祂自己、祂的灵、祂的生命,给我们得着—林后十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三 新约里有两处经节,说到恩赐与恩典两面的关系—弗四7,罗十二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1 以弗所四章七节,那里说,“恩典赐给我们各人,是照着基督恩赐的度量”;你我身上恩典的多寡,乃是照着神所量给我们恩赐的大小。(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2 罗马十二章六节,那里说,“照着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我们得了不同的恩赐”;我们所得的恩赐,是照着我们所蒙的恩典。(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3 恩赐是按着里面的恩典,也是照着里面的恩典;一个人有了恩赐以后,神还要继续供应恩典—弗三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四 一说到恩赐,我们就要想到恩典,就必须摸着神,活在与神的交通里,有神的同在,有生命的供应,有膏油的涂抹—林后十三14,腓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1 无论我们是得到恩赐,或是运用恩赐,我们都需要恩典;没有恩典就没有恩赐;有了恩赐而没有恩典继续的供应,也不能运用那恩赐—19~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2 一个圣徒如果能活在与主的交通里,常有生命的供应和膏油的涂抹,在这个圣徒身上,总有一分恩赐能显出来—罗十二6。(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第十篇)
拾肆 召会该有合一,但不该有统一;我们从神的话语来看,统一是最不合神心意的—弗四3,启二1、8、12、18,三1、7、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一 召会的工作行动不该统一—二1、8、12、18,三1、7、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二 召会的财务也不该统一—徒十一29~30,罗十五25~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1 没有一个人能告诉我们,我们中间各处召会每个月有多少奉献;我们也无从知道这个弟兄收到多少奉献,那个弟兄收到多少奉献—徒十一29~30。(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2 这种光景是正确的,没有统一,没有人的控制,完全是圣灵的权柄;这该是我们各地召会处理一切事的原则—罗十五25~2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三 原则上,没有一个地方召会是中心,也没有一个人是中心—林前一2,徒八1:(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1 我们惟一的中心,就是我们的元首基督;各地召会该有交通,也该彼此有供应,但凡是带着统一的建议都是不对的,即使只是给人一种统一的感觉也是不合宜的—十五1,加六15。(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2 一面我们承认身体里的肢体有等次,但那只限于肢体之间;召会与召会之间,并没有等次;在此我们要非常当心,什么时候我们一落到统一里,什么时候我们就走了样—启二1、8、12、18,三1、7、14。(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四 一面召会中不该有统一,另一面召会中不统一也有危险;这就要求我们脱离自己,活在圣灵里,活在复活里—徒十三2,十六6~7。(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五 我们不需要统一的一致,却需要交通的一致;我们从圣灵接受负担后,就要和有经验的人,和一同配搭的人有交通—十五35~39。(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
拾伍 召会不在你我手中,召会乃是在圣灵的手中;盼望我们众人都学一个功课,就是把我们的手缩回去,不要在召会中伸出我们的手;我们必须活在身体的灵里,而不活在自己的感觉里,不活在自己的肉体里;不仅在一件事上如此,在一切事上都是这样的原则—十三2,十六6~7,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五六年第二册,召会的三方面之三—召会的组织,附篇,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