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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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复中神圣启示的进展

第三十七系列 主的恢复

李常受弟兄职事第三阶段(1974-1984)
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
第五篇 基督的元首权柄

读经:徒二36,创三15,太四3~4,林前十一13,西一18,二19,弗一22、10,太二三8~10,帖前二1~14,徒十三2、9、13、16,来十三7

壹 基督作为人,成就了两件事:祂完成了神永远的定旨,并且击败了神的仇敌;基督成就了这两件事,就有资格作头—二14,太四3~4,创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一 基督的元首权柄在旧约时还不完全,因为祂尚未成为人;祂只是神,不够资格成为元首;在基督被立为万有的头之前,祂必须作为人来成就两件事—来二14,太四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二 按照行传二章三十六节,在基督的升天里,神使祂正式就职为元首;在祂的升天里,神使祂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弗一2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1 神需要一个人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就是要人与神是一,使祂得彰显;基督不是作神子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乃是作人子来完成,因为神的定旨是关乎人性—太四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2 神也需要一个人击败撒但—来二14,创三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a 撒但被神创造为天使长,却背叛而成为神的仇敌;神这创造者绝不会降低自己来对付祂造物中的一个;因此,祂需要另一个造物,就是人,来对付祂的仇敌—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b 当基督来时,魔鬼知道基督是神的儿子作为人子而来,要伤蛇的头;因此,当魔鬼试诱主时,他尽全力要使主离开祂作为人的地位—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c 祂没有离开祂作为人的地位;基督乃是作为人,来对付撒但—来二14,太四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三 基督作为一个人,完成了神永远的定旨并击败了神的仇敌,所以祂完全够资格作万有的头;今天祂作为登宝座的元首,仍然是人—3~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贰 基督的元首权柄对我们不该只是道理;保罗在林前十一章三节说,“我且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想到基督是我们的头—弗一22、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一 基督的元首权柄是很紧要的事,影响我们的个人生活、家庭生活、日常生活和召会生活;要将我们生活的各方面都完全调整得正确、正常,就必须看见基督是我们的头,并且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林前十一13,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机会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林前十一13,弗五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1 我们若清楚基督是我们的头,就会看见我们没有权利作任何决定,甚至买一双鞋子也不行;我们若看见基督是我们的头,就会丧失所有的权利—林前十一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2 已婚的姊妹可能在道理上认识丈夫是头;然而,她若真蒙光照,看见丈夫是她的头,她就会在作任何回答之前先转向丈夫;这指明她尊重丈夫作头的权柄—弗五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a 倘若这姊妹还未问过丈夫就回答,就是不尊重丈夫作头的权柄,因为这就如她没有头一样—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b 我们需要悔改,祷告说,“主,赦免我。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尊重你的元首权柄。我一直以不承认你作我的头的方式在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3 不论我们交通什么事,都需要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给祂完全的尊荣;交通是很美妙的,但我们常在我们的交通中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权柄—林前十一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4 我们交通时,需要帮助彼此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在一种情形中作出正确的决定还是次要的,认识基督的元首权柄才是主要的—西二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a 惟有当我们以基督为我们的头时,我们才有正确的地位,在神的同在中—1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b 在基督能成为我们的生命、人位、实际和道路之前,祂必须先是我们的头;我们缺少对基督的经历,就是因为我们的地位不对,而这是由于我们没有尊基督为我们的头—林前十一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三 经历基督的第一步乃是承认祂作我们的头;当我们以基督为我们的头,祂就会作每一个决定—13节,西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叁 召会中独一的领头者是基督;在主的恢复中,我们没有基督以外的领头者—太二三10,西二1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一 马太二十三章八节说,“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十节说,“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二 按照圣经,今天神的百姓中间只有一位领头者—耶稣基督,不该有其他的领头者;因此,我们召会中没有任何其他的领头者—10节,弗一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三 有些人可能会问:“长老不是领头人么?”长老不是主,而是奴仆;长老不该作主,而该作榜样—罗一1,腓一1,多一3、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1 长老不是发号施令的领袖,而是率先作榜样的先锋;倘若他们这样尽功用,其他的圣徒跟随,结果就有一个健康的召会生活—加二12,徒二一18,林前十二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2 基督是召会中独一的领头者;长老是率先设立榜样的人;此外,我们若以基督为我们的头,就必定会顺从带领我们的人—太二三10,来十三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肆 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保守我们脱离阶级制度;在新约里,使徒和长老们中间没有职位性、永久性、或独一的领头者;这意思是说,没有阶级制度—徒十三2、9、13、16,启二6,帖前二1~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一 众召会中间也没有等级;不论一处地方召会有多新或多小,它仍与众召会在同样的水平上—14节,启一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二 我们不该认为任何地方召会高于其他的地方召会;为了防止神的百姓堕落到阶级制度里,祂不许有总会—太二三8~1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三 我们不该认为任何召会是总会,同样的,我们也不该认为任何人是主恢复的领袖;我不是领袖;我只是基督的奴仆,将神的话供应给祂的百姓—西一18,来十三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

四 “在我自己里面,我没有任何权柄。我说话中的任何权柄,都来自于神的话。倘若众圣徒都认识并实行真理,就没有人有自由宣称自己是主恢复中的领袖。我们需要学习并实行真理”。(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恢复基督在召会中作一切,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