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身位与工作

第五系列 基督的工作

第五篇 基督—祂的工作(五)

读经:路七41~48,十30~37,十二15~21,十四16~24,十五3~32,太九15~17,十二3~8,可二23~28

壹 我们需要看见基督地上职事特别的一面—祂教导关于某些重要之事的真理;路加福音记载基督关于福音与救恩的教导—七41~48,十30~37:(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一 路加七章四十一至四十八节有祂关于赦罪的教导;在这些经文里,主耶稣指明罪人没有什么可偿还他们所欠神的债,并且他们对救主的爱,不是救主赦免的原因,乃是救主赦免的结果;我们的罪既得赦免,结果我们就开始爱主。(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二 对一个问到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远生命的自义律法师,主耶稣说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十30~37上);在这比喻里,我们看见基督是能赐给我们完全救恩者;我们也看见我们对这救恩的需要。(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三 主耶稣在路加十二章十五至二十一节的福音信息里,给人关于贪婪的警告;这里的点是我们要享受神的救恩,就不该持守物质的产业作属地的财宝;反之,我们该为自己积蓄财宝在诸天之上。(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四 路加十四章十六至二十四节有基督关于接受神邀请的教导;“有一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人。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奴仆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吧,样样都齐备了”(路十四16~17);这大筵席是为着神完全的救恩:(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1 主的心意是要让法利赛人知道神已邀请他们赴祂的大筵席,但他们拒绝了神的邀请。这使神必须到较低阶层的人那里—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因为神的救恩里还有空位,神就打发奴仆到外邦世界,将更多的人聚集到祂的筵席里—21~22节。(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2 这比喻是关于救恩绝佳的比喻;我们要得救,不需要作什么;我们只需要答应神的邀请;我们要得救,所需要作的就是来接受神所为我们预备的—16~17节。(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五 在路加十五章三至三十二节,主的话揭示三一神对罪人的爱:(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1 自义的法利赛人和经学家,定罪主耶稣同罪人吃饭(路十五1~2),主耶稣回答他们时说了三个比喻,揭示并描述神圣的三一,如何借着子、凭着灵作工,将罪人带回归父。(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2 十五章三至三十二节的三个比喻,强调神圣三一的爱,过于悔改罪人堕落的光景,以及他的悔改;子好像牧人亲切的看顾,灵像爱宝贝者细细的寻找,父像慈父温暖的接纳;在此,神圣的爱完全得了彰显。(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六 路加十八章九至十四节有基督关于我们需要降卑自己以进入神国的教导;在十四节下半主下结论说,“凡高抬自己的,必降为卑;降卑自己的,必升为高”;事实上,悔改并承认我们的罪就是降卑我们自己;所有得救的人都是被降卑并征服的人。(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七 在十八章十八至三十节我们看见,我们若要进神的国,就需要撇下一切跟从主耶稣;尤其我们需要撇下物质的产业:(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1 跟从主耶稣需要我们爱祂胜于一切;这是进神的国最高的要求—22节。(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2 我们凭着人的生命不能进神的国,但凭着神的生命,神圣的生命却能;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使我们能过国度的生活—27节。(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贰 马太九章十五至十七节和十二章三至八节有基督关于新约经纶的教导:(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一 在新约的经纶里,基督是一切;祂是新郎、新衣、新酒、和团体的器皿,以盛装我们对祂的享受—15~17节:(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1 主耶稣答复施浸者约翰一些门徒所问关于禁食的问题时说,“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时候,伴友岂能哀恸?”(15节上);这里的要点是主耶稣启示自己是新郎,要娶新妇;主耶稣的跟从者该珍赏祂是他们的新郎,使他们在祂面前有活的享受。(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2 基督先是未漂过的布,为要作成一件新衣服;然后,祂借着死而复活,就作成了一件新衣服,在神面前作我们的义,遮盖我们,使我们得神称义,蒙祂悦纳(路十五22,加三27,林前一30)。(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3 新酒是基督激励人的生命;我们接受祂的生命,这生命就在我们里面作工,激起我们,振奋我们,加强我们,加力给我们,并使我们喜乐—太九17。(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4 九章十七节的新皮袋象征地方召会的召会生活,乃是新酒的容器,这新酒就是基督自己那使人振奋的生命。召会是满了基督的团体实体,因召会就是扩大的基督。(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二 在马太十二章三至八节,基督继续祂关于新约经纶的教导;祂是真大卫、更大的殿、安息日的主:(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1 主在在马太十二章三至四节这里的话,含示祂是真大卫;借着基督的来,时代也转换了,这次是从律法时代转到恩典时代;这时基督是在一切之上,凡祂所作的都是对的。(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2 在马太十二章五、六节,基督向法利赛人启示,祂比殿更大;这是另一个转换,就是应验预表的转换,从殿转换到一个人;因为祭司当安息日在殿里作事没有罪,主的门徒当安息日在那比殿更大的主里面作事,怎能算为有罪?(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3 最终,在马太十二章八节主说,“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主在这里指明第三个转换,就是维持主权的转换,从安息日转到安息日的主;基督是安息日的主,有权更改安息日的规条;祂既是这样的一位,当安息日,无论祂喜欢作什么,祂都能作。(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

三 在新约的经纶里,基督是在一切仪式和规条之上—可二23~28。(新约总论,第六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