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召会
第十系列 长老的治理
关于长老职份的基本原则
第五篇 长老的资格(二)
读经:提前三2~3,林后十二15,帖前五14,罗十二13,太十六24,加二20
壹 我们需要看见长老进一步的资格—提前三2~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五 在提前三章一至七节里,长老的第五项资格是“端正规矩”(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 端正规矩,或端庄合宜,就是行事为人总是与处境相称,不太快或太慢,不太放肆也不太胆怯—林前十三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2 端庄合宜的人总是作合宜的事;端庄合宜的人在需要说话时说话,需要安静时安静—多三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六 第六项资格是乐意待客(2);乐意待客是一项无止境的工作,这不在于能力,乃在于意愿;乐意待客就是乐意付出,乐意被打扰、被搅扰,竭尽所能的照顾人;这是最高的试验:(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 长老需要领悟,作监督和牧人服事圣徒需要花许多时间,因为人生满了风波—林后十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2 长老也必须领悟,基督徒大多是软弱的—在魂里软弱,并且在灵里更为软弱;所以长老需要借着倾听人的故事,帮助人得安息—帖前五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a 我们能否解决他们的难处并不重要;事实上,我们无法解决任何人的难处,但我们可以借着倾听圣徒的故事而给他们安息—帖前二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b 圣徒将他们无法告诉别人的事告诉长老,就得着安息;这是神主宰的命定;我们必须乐意给圣徒够多的时间来述说每件事—彼前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3 需要乐意待客,这对长老是严格的试验;这试验我们是否爱召会的成员,是否有慈心、耐心,并且愿意牺牲;我们必须牺牲我们的时间、我们的休息、和我们的财物—罗十二13,多一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a 正如值班医生必须随时预备好提供医疗照护,长老也必须总是预备好帮助圣徒;无论圣徒需要什么,我们都必须给他们—罗十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b 长老可能无法借着讲几篇信息摸着一位弟兄的心,然而借着费时费力,长老会以爱摸着这位弟兄的心—林后十二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七 长老的下一项资格是“善于教导”(2);使徒保罗用“善于教导”一词,指明监督必须关心、乐意、并习惯教导:(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 “善于”一词意即“倾向,喜好,适于”;监督应当善于教导,但这里的重点是,监督必须乐意教导—提前六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2 长老必须有教导圣徒的习惯和意愿;长老在教导上的恩赐或能力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关切圣徒的学习,并建立教导圣徒的意愿和习惯—四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3 一位长老即使很有能力,还必须有耐心,才能正确教导圣徒;我们必须乐意花几小时坐下来陪一位弟兄,帮助他看见真理的某个重要方面;这很消耗并试验我们;然而,这对我们不该仅仅是一种忍受,乃该是我们所喜欢作的—提后二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八 提前三章三节的头一个条件是“不醉酒滋事”;“不醉酒滋事”也在于自制;在这件事上,我们必须控制自己到极点。(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九 提前三章三节的下一项是“不打人,只要和蔼”;这里基本的思想是,我们需要平静且冷静;和蔼或温和,就是在各种情形中都表现得合宜、有弹性。(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十 提前三章三节接着说,“不争竞”;争竞就是争吵;监督绝不该发脾气;长老不能与其他圣徒争辩或吵架,反而必须在各种情形中对每一个人宽大、有弹性。(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十一 提前三章三节最后说,“不贪财”;贪是一种欲;一切的欲都需要受控制,被勒住;不贪财就是勒住我们对钱财的欲;每个人都有这种欲,但监督必须学习如何控制它:(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1 我们肉体的情欲主要表现在性、脾气、贪心或贪婪上;使徒的嘱咐对付了这三方面。(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2 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乃是控制性欲;节制适度,不打人,不争竞反要和蔼,乃是控制脾气;不贪财,乃是勒住我们对钱财的欲—2~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3 长老的资格大多与控制这三类的欲有关;长老必须是在这三件事上实行严格控制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贰 提前三章一至七节里的资格,实际上启示了内住基督的复活生命在我们里面所能作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一 这就像马太五至七章国度的宪法,这宪法不仅说出国度的要求,也证明并见证复活生命在我们里面所能作的,是何其多。(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二 身为长老,我们必须过受基督十字架对付的生活,我们相信神活的话;我们不要因自己表面上的缺欠而失望,反要得着鼓励;因为主的话既包含了这些资格,复活的生命就要在我们里面产生这些资格—太十六24,加二20。(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
三 我们的肉体、旧人、和天然生命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如今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我们需要凭着渴慕和乐意,借许多的祷告与祂合作;我们若等候主,祂就要从我们里面成就这一切—加二20,罗六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