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事奉

第十四系列 关于长老的职分

关于长老职份的基本原则
第八篇 彼得对长老的劝勉

读经:彼前五1,路二四48,提前五17,彼前四1,三8,二25,约十11、15,徒二十28

壹 彼前五章一节说,“所以,我这同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人,并同享那将要显出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作长老的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首先,他以同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人,并同享那将要显出之荣耀者的身分,劝勉长老—1节,路二四4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长老的资格不在于能力,而是完全在于他们的生命、生活和为人—彼前五1,提前五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1 作有分于基督受苦的见证人,与作那将要显出之荣耀的同享者,都不在于我们能作什么,而是在于我们的所是;长老应当是殉道者,有分于基督的生命—彼前五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2 我们应当过受苦的生活,这样的生活豫备我们,并使我们够资格作将来之荣耀的同享者—四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贰 五章二节上半说,“务要牧养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主为祂的羊舍了自己的命,祂是头一位殉道者—祂过为着群羊受苦的生活;彼得也是殉道者;今天,长老的生活必须像殉道者,为召会,就是神的群羊,牺牲他们的性命—2节,约十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长老职分不仅要求我们乐意待客,也要求我们舍弃魂生命而殉道;我们必须为着召会舍去性命和所是—11、15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1 我们必须愿意、甚至渴望为召会舍弃我们的性命—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2 我们应当爱我们所照顾的圣徒到一个地步,愿意为他们舍弃自己的魂生命—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三 在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因着有豺狼,长老必须作殉道者,好牧养群羊;豺狼主要是热中犹太教者,就是犹太宗教徒。(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叁 彼前五章二节下半说,“按着神监督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不是为着卑鄙的利益,乃是出于热切”:(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监督召会不是辖管召会,乃是护卫、维护、保护召会,就如牧人监管羊群一样;“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意即不是由于困迫、压力或强迫;这就像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2节,林前九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按照提前五章十七节,古时有些长老在财物上由召会供给;因此,可能有财物利益的诱惑;为此彼得写道:“不是为着卑鄙的利益”;我们必须真诚的爱圣徒,愿意为他们舍命,却不带着任何得利的思想—彼前五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肆 “也不是作主辖管所委托你们的产业,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着那不能衰残的荣耀冠冕”:(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召会,包括长老,乃是神的产业;长老不该作主,也不应当视召会或圣徒为他的所有物;反之,他应当作榜样—结三四4,林后一2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主是牧长,为着祂的羊群成了殉道者;就某种意义说,祂仍在受苦;因此,长老们,就是与祂同作牧人的,也必须为着羊群受苦,好在将来与祂一同在荣耀里—彼前二25,提后四8。(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伍 五节说,“照样,年幼的,要服从年长的;你们众人彼此相待,也都要以谦卑束腰”;“神敌挡狂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你们要谦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使祂到了时候,可以叫你们升高”:(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照样”一辞含示长老和年幼的弟兄是在同一水平上;召会中没有阶级;“束腰”描述奴仆穿着服事时的围裙;长老以谦卑束腰,指明他们是服事的人;他们不该辖管,反倒该服事圣徒—彼前三8,腓二3。(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长老的骄傲拦阻神的恩典进到召会里,但长老的谦卑却让恩典活的水流不断涌入召会—弗四2,彼前五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三 我们若谦卑,到了时候,就是在来世,神要叫我们升高;今世不是得升高的时候,而是谦卑的时候—5~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陆 “你们要将一切的忧虑卸给神,因为祂顾念你们”:(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一 本节提到的忧虑应当是我们关切召会而产生的忧虑;作为长老,我们不该为着自己的财产或家庭忧虑,但我们必须关切召会和圣徒;我们不该对召会的光景漠不关心—6节,该一9。(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二 有时候我们会为着召会负担沉重,并且太过忧虑,以致无法入眠;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学习将一切为着召会的忧虑卸给主,因为祂顾念召会和长老们—彼前五7,腓四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九章)

职事信息摘录:

那灵的工作

约翰十六章主要的点乃是那灵的工作;按照这一章,那灵的工作有三类:使世人知罪自责;将子带同父的丰满启示与信徒以荣耀子;以及宣示要来的事;约翰的著作也有三类:福音书、书信、和启示录;他的福音书主要的是传福音,使世人知罪自责;他的书信主要的是启示子带同父的丰满;他的启示录是揭开将来一切要来的事。

使世人知罪自责

在八节主说到那灵:“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使世人知罪自责;”这三项的每一项—罪、义、审判—都各与一个人物有关;在宇宙中,除了神这神圣的人物以外,还有三个主要的人物:亚当、基督、和撒但;罪与亚当有关,义与基督有关,审判与撒但有关。

引导信徒进入子的一切实际

十三节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实际的灵不是引导信徒进入关于基督的道理,乃是进入基督一切的实际;这实际一点不差就是基督自己;因此,实际的灵要将我们带进基督一切的实际。

父的一切所是和所有都是子的

在十五节主说,“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父的一切所是和所有都是子的;子是父的具体化身;父的一切所是和所有都有形有体的在子里面(西二9);父的一切所是,神格一切的丰满,都居住在基督里;所以,父的丰满就是子的丰满,父的生命和性情也就是子的生命和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