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命定的路
第六系列 1989年上半年
新路生机的实行
第六篇 根据新路的性质而有新路的实行
读经:来十19~20,约四24,罗十五16,彼前二5,罗十二4~5,林前十二12~27,徒二42,五42,弗四11~12,启一6
壹 我们必须看见新路不是作法的问题,而是性质的问题—来十19~20,约四24,罗十五16,彼前二5:
一 新约的敬拜是灵里生命的故事—来十19~20,约四20、23~24:
1 希伯来十章十九至二十节说,“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祂给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
2 从希伯来十章二十节我们可以读出来,旧约是一条路,新约又是一条路;然而,我们要看见,新约这条路不是把旧约那条路的作法改了,乃是把旧约那条路的性质改了;圣经说到“新路”是在这样的光中。
3 敬拜神不是地方的问题,而是在灵里的问题;再者,主不是说人要来敬拜神,乃是说神寻找在灵里的敬拜者;这不是办法上的更改,而是性质上的更改;在旧约,是物质的地方;在新约,完全是灵里生命的故事—约四20、23~24。
二 新约的福音祭司乃是献上在基督里得救的罪人—罗十五16,太三1~4,四17:
1 在新约里,主要的祭物乃是罪人;罗马十五章十六节说,“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勤奋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在圣灵里得以圣别,可蒙悦纳。”
2 施浸者约翰所作的完全和旧约的职事相反;然而,他却是个真祭司,不过不是旧约的,而是新约的;他乃是把罪人献上当作祭物—路一5,太三1~4。
3 施浸者约翰说这话,主耶稣说这话,门徒们也说这话:“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这就给我们看见,并不是献祭的办法改了,乃是祭物的性质改了;所以,新路的改不是外面的作法改,乃是里面的性质改—四17,十7,可六12。
三 新路的“新”乃是性质上的“新”,要我们众人个个都作祭司,都去传福音—彼前二5,徒八1、4,二42,五42:
1 新约的祭司乃是祭司团、祭司国度,是众肢体构成一个身体;既是身体,就不能个人单独行事;凡是个人单独作的,都违反新约的原则;必须是集体作的才行;因为新约事奉的原则,性质是集体的,不是单个的—彼前二5、9,启一6,五10。
2 新约的原则是人人都是福音的祭司,都要传福音;所以,传福音的举动不该只有一个人或少数人尽功用,而是人人都要传福音—徒八1、4,二42,五42。
贰 新路的实行不是仅仅办法上的改,从一人讲改成多人讲,而是性质改了;新路是性质的改正,要恢复众圣徒生机的功用,以建造基督的身体—罗十二4~5,林前十二12~27:
一 我们的作法必须适合新约的性质;作法若不改变,就与新约的性质不相合;人的办法远不如神的经纶;少数人作祭司的作法限制了新约的性质—弗四11~12。
二 老办法是属天然的,没有生机,也不需要生机,反而把众圣徒里面的生机抹煞了;神的作法不是这样,神的作法乃是激发我们的灵,动用我们属灵的生命;基督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不论大小、强弱,个个都传福音,全身体都作工—12节,林前十四31。
三 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节说,“祂所赐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传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
1 有恩赐的人不是自己直接建造基督的身体,而是成全圣徒,使他们能作职事的工作,也就是建造基督的身体—11~12节。
2 若光是有恩赐的人作,他们就成了圣品阶级,大部分圣徒的功用就都被抹煞了;现在我们改制,就是要有恩赐的人去成全圣徒—徒二十20、31。
四 我们的召会生活该像使徒行传头几章那样,满了挨家挨户的聚会;在聚会中,又祷告,又交通,又擘饼,又教导,又传福音;这样,神就要把得救的人天天和我们加在一起(二47)。
叁 我们必须活在新约的性质里,才能有新路的实行;盼望众人都能看见这个,我们中间不应该是少数人作祭司,反而应该是全体都作祭司:传福音是众祭司传,排聚会是众祭司作,区聚会也是众祭司聚—彼前二5、9,启一6。
职事信息摘录:
新路不是作法问题,而是性质问题
一九八四年,我们开始提起新路的实行。到了一九八六年,就出来两句标语:“新路得新人,新人走新路。”不过我们要问,新路的“新”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改了个新作法,就叫作走新路?比方,我们从前是请人来听福音,现在是我们去到人那里。是否请人来是老路,去到人那里就是新路?是否从前是一人讲众人听,现在是众人讲众人听;改了一个办法,所以就是新路?再以聚会为例,目前我们聚会、事奉的架构是家、排、区。是否没有这个架构就是老作法,有这个架构就是新作法,而老作法是老路,新作法就是新路?
弟兄姊妹一般都认为,老路就是老作法,新路就是新作法,只要把老路的老作法改成新作法,就变作新路了。因此,有人提出一种论调:“所谓的“新路”以及叩门传福音都没有问题。叩门传福音就是传福音,传福音有什么错?传福音不只有一种作法,而是有好多种作法,叩门传福音也是传福音的作法之一,所以并没有错。所谓的“新路”也就是叩门传福音,作家聚会、排聚会。从前我们也有家聚会和小排聚会,所以这也没有错。因此,不必强调说现在的实行就是新路。”这种说法乍听很有道理,其实是婉转的把新路废掉了。说这话的人实际的意思是:“难道我们从前没有传福音么?难道我们从前没有家聚会、排聚会么?既然从前也有,何必说现在所作的是新路?”因此,这是用一种很狡诈的说法来反对新路,是不反对中的反对。人会说这些话,表明他们并没有看见什么是新路。我们必须看见新路不是作法的问题,而是性质的问题。
新约的敬拜是灵里生命的故事
在新约里,有一处圣经特别提到“新路”,并且不是轻描淡写,而是非常着重的说。希伯来十章十九至二十节说,“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祂给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幔子是个阻隔、阻碍,有幔子存在,就没有新路。幔子挂在那里,没有裂开,就没有路;必须裂开幔子,才有新路。
马太二十七章给我们看见,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断气的时候,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51)。这证明幔子的裂开不是人的作为。若是人的作为,应该是从下到上。幔子从上到下裂开,证明是神的作为。
希伯来十章二十节说,这幔子是指主的肉体说的。主耶稣成为肉体,穿上了人的体壳。当主耶稣来成为肉体时,人已经堕落了;所以祂来成为人所穿上的肉体,是指着堕落的人说的,或者说,祂乃是穿上了已经堕落的人。这个肉体就成了人和神之间的一道幔子。
也许有人问说,“主耶稣穿上堕落的人,祂不就成了有罪的么?”事实上,圣经不是这么讲,解经也不那么简单。罗马八章三节说,“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给我们看见,主耶稣所穿上的肉体,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而没有罪的实际。民数记二十一章里挂在杆上之铜蛇的预表(9),也说明这事。铜蛇只有蛇的形状,而没有蛇的性情。约翰三章十四至十五节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远的生命。”人子就是主耶稣,祂要像铜蛇被举起来,挂在杆子上。这意思就是主耶稣要被钉在十字架上。主耶稣穿上人的体壳,就是穿上了人,而祂所穿上的,不是堕落之前的人,乃是已经堕落、中了蛇毒的人。然而,祂只是穿上罪之肉体的样式。换言之,祂的确穿上了罪的肉体,但只有外面的形状和样式,里头并没有罪。
为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把罪的肉体完全撕裂,为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这条路的开辟乃是因着主的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把阻隔的幔子裂开了。而我们这些有罪的人,必须靠着主的血来走这条路。主的死裂开了阻隔神的障碍,也就是我们这个人,我们的肉体、自己、旧造。路已经打通了,可是我们走的时候,必须靠着主耶稣救赎的宝血,才能通过这条路。
从希伯来十章二十节我们可以读出来,旧约是一条路,新约又是一条路。然而,我们要看见,新约这条路不是把旧约那条路的作法改了,乃是把旧约那条路的性质改了。圣经说到“新路”是在这样的光中。今天我们用“新路”这个辞,也必须是同样的原则,不是指作法上的改变,而是指性质上的改变。
敬拜神是在灵里的问题
我们怎么知道新约这条路不是把旧约那条路的作法改了,而是把旧约那条路的性质改了?在约翰四章,主耶稣去找一个撒玛利亚妇人。她虽然是个不道德、不名誉的妇人,但表面上还装得非常敬虔,与主耶稣谈论敬拜的事。她说,“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敬拜,你们倒说,敬拜的地方必须在耶路撒冷。”(20)她问主耶稣,到底要在什么地方敬拜神才对;这是个办法的问题。主耶稣回答说,“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祂,因为父寻找这样敬拜祂的人。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23~24)主的回答给我们看见,敬拜神不是地方的问题,而是在灵里的问题。再者,主不是说人要来敬拜神,乃是说神寻找在灵里的敬拜者。这不是办法上的更改,而是性质上的更改。在旧约,是物质的地方;在新约,完全是灵里生命的故事。所以在新约里,敬拜的性质改了。我们都需要看见这个原则。
新约的福音祭司乃是献上在基督里得救的罪人
在旧约里,祭司天天献祭敬拜神。在新约里,得救的信徒个个都是祭司,甚至是团体的祭司,因为神要我们成为祭司的国度(彼前二5、9,启一6,五10)。一题到国度,当然就是团体的。连旧约的祭司也有祭司团,不是零散的。在新约里,我们作祭司不是分散的,我们是祭司的国度,是团体的;这个团体的祭司国度就是基督的身体,我们这些祭司个个都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作为身体上的众肢体,我们不是分散的。因此,不论在旧约或新约,一谈到祭司,就是集体、团体的。
在旧约里,祭司天天献祭,所献的不外乎牛、羊、鸽子或斑鸠。在新约里,最少有四、五处圣经都说到新约祭司献祭的事。彼前二章五节说,“借着耶稣基督献上神所悦纳的属灵祭物。”希伯来十三章十五节说,“所以我们应当借着耶稣,常常向神献上赞美的祭。”腓立比四章十八节说,“我从以巴弗提受了你们的馈送,如同馨香之气,可收纳的祭物,是神所喜悦的。”希伯来十三章十六节也说,“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供输,因为这样的祭物是神所喜悦的。”因此,连我们唱诗赞美、奉献财物,都算是献祭。罗马十二章一节说,“所以弟兄们,我借着神的怜恤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圣别并讨神喜悦的活祭,这是你们合理的事奉。”
在新约里,主要的祭物乃是罪人
以上这些经节,都是新约里提到献祭的经节,不过这些都不是新约里首要的祭物。在旧约里有各种祭,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五种基本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此外还有奠祭、举祭、摇祭。在新约里,主要的祭物乃是罪人。罗马十五章十六节说,“使我为外邦人作基督耶稣的仆役,作神福音勤奋的祭司,叫所献上的外邦人,在圣灵里得以圣别,可蒙悦纳。”这里有两个重点:第一,“福音的祭司”;第二,“献上外邦人”。旧约的祭司体系是献牛羊,新约的福音祭司不是献牛羊,乃是献上外邦的罪人。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也就是外邦人的福音祭司,他所献上的乃是外邦的罪人。
在旧约里,凡祭司生的儿子,除非是残废、瘸腿、瞎眼的,都得作祭司,活在祭司家里,吃祭司饭,穿祭司袍,作祭司的工作。他们所作的就是献牛羊。在新约的一开头,施浸者约翰出来了。他生在祭司家庭,他的父亲撒迦利亚是个领班的祭司(路一5、8~9)。撒迦利亚和妻子以利沙伯,两个人都上了年纪,不能生育。但神听了他们的祷告,让他们生了一个儿子(13)。这个不平凡的祭司生了一个不平凡的儿子。按理说,施浸者约翰应该作个不平凡的祭司,穿祭司袍,吃祭司饭,也就是吃祭物。然而,马太三章一至四节说,“那时,施浸者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说,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这人就是那借着申言者以赛亚所说的,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预备主的道路,修直祂的途径。”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
施浸者约翰所作的完全和旧约的职事相反
施浸者约翰所作的完全和旧约的职事相反。旧约的祭司住在圣殿,约翰却住在旷野;旧约的祭司穿祭司袍,约翰却穿骆驼毛,腰束皮带。按利未记十一章,骆驼是不洁净的(4)。换言之,施浸者约翰是穿着不洁净的衣服,是该被定罪的。此外,他不吃祭司饭,他吃的乃是蝗虫野蜜。他所过的生活完全是一种野蛮的生活,一点也不文明。然而,他却是个真祭司,不过不是旧约的,而是新约的。他作什么?他乃是把罪人献上当作祭物。施浸者约翰是神答应撒迦利亚的祷告,赐给撒迦利亚的,所以施浸者约翰应该是个特别的祭司。他确实是作了特别的祭司,不过不是旧约献牛羊的祭司,而是新约献罪人的祭司。
我们和弟兄姊妹配搭出去传福音,乃是“祭司队”。我们传福音,就是把神在新约所要的“牛羊”带来;这些“牛羊”就是罪人。我们今天所该献的乃是在基督里得救的罪人。如果每一天都有人信而受浸,在基督里得救,那么我们每一天都有祭物献上。如果我们没有带任何罪人得救,那么我们的祭坛上就是空的,没有祭物献上。
新路的改乃是里面的性质改
在施浸者约翰之后,主耶稣来了,祂也说,“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太四17)以后,门徒被祂差遣出去,也说同样的话(十7,可六12)。施浸者约翰说这话,主耶稣说这话,门徒们也说这话:“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在新约里,第一个祭司是施浸者约翰,第二个祭司是主耶稣,之后就是主的门徒;他们都是新约的祭司。这就给我们看见,并不是献祭的办法改了,乃是祭物的性质改了。所以,新路的改不是外面的作法改,乃是里面的性质改。我们都要抓牢这个原则。旧约改成新约,旧路改成新路,不是作法改,乃是性质改。
在新约里,人人都是福音祭司,都要传福音
新约的祭司乃是祭司团、祭司国度,是众肢体构成一个身体。既是身体,就不能个人单独行事。凡是个人单独作的,都违反新约的原则;必须是集体作的才行。因为新约事奉的原则,性质是集体的,不是单个的。我们都要抓牢这个原则。
老路不光是旧路,也是该被定罪的路,因为它违反了神的经纶。在老路里,传福音的方法是只靠一个人作福音的祭司,其他人都作利未人服事。比方,今天高雄召会传福音,就举办一场全召会的福音布道大会,请一个人来讲道,其他弟兄姊妹或搬椅子,或排座位,或擦窗户,或扫院子,或作招待。这就是弟兄姊妹都作利未人,只有一个人作福音的祭司。
从倪弟兄开始,我们中间所作的事,都是很慎重、不轻率的。一九八四年,我回来改制,那时全地已有一千多处召会。因此,改制并不是一件小事,不是随随便便说改就改,乃是照着主给我们的异象。盼望我们众人都看见异象。我们不要旧的作法,是因为旧的作法在原则和性质上都错了。若是高雄召会上千位的圣徒中,只有一个祭司,其他圣徒都不是祭司,那就是推翻了神新约的经纶。这是一件严肃的事。
新路的“新”乃是性质上的“新”
新路的“新”乃是性质上的“新”,要我们众人个个都作祭司,都去传福音。我们要看见,这不是一件小事,乃是一件大事。这样的传福音是基督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都作祭司,是身体来传福音。若是只有少数人传福音,那就是开倒车,回头走旧路。在组织的基督教里,只有少数人尽功用,我们并没有把这种风气脱干净,因此也走了旧路,只有少数人作祭司。我们从前传福音就是这样。
行传八章一节说,“在那日,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地。”四节说,“那些分散的人就往各处去,传神的话为福音。”门徒分散到各处去,绝不会是召集大会传福音,而是一家一家的登门造访;一城、一街、一路、一家、一户去访问人。
人人都要传福音
新约的原则是人人都是福音的祭司,都要传福音。所以,传福音的举动不该只有一个人或少数人尽功用,而是人人都要传福音。在使徒行传一开头,原来只有一百二十人(一15)。到了五旬节那天,三千人得救;再过几天,五千人得救(二41,四4)。这些人一得救,个个都是祭司,因为他们挨家挨户的聚会。如果这些人集中在圣殿里聚会,或许只要少数人如彼得和其他使徒在大聚会里作祭司,就足以应付。但这些人挨家挨户的聚会,就算原来的一百二十人都作祭司来带领他们,也不够应付。圣经告诉我们,这几千人挨家挨户的聚会,在聚会中,有交通,有祷告,有擘饼,有教导,有传福音(二42,五42)。这五件事不是一个人作,也不是少数人作,乃是人人都作。这就证明他们个个都是祭司。
一个人作,比不上千万人一起作
今天,我们为什么要改变作法?因为我们的作法必须适合新约的性质。作法若不改变,就与新约的性质不相合。旧作法是天然的,适合人天然的观念和作法。直到今天,我们仍有好些想法和作法是天然的。比方,弟兄姊妹恐怕都认为:“不召开福音大会,传福音像样么?”然而,福音布道大会一人讲的作法实在有违新约的性质。一个人无论怎么能作,也比不上成千上万人一起作。
一位大布道家经年累月召开大会传福音,也许可以带领成千上万的人信主得救,但福音祭司的职分却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倘若这位布道家以他传福音的恩赐不断训练并成全圣徒,如同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节所说的,产生许多传福音的人,福音的果效必定远远超过他独自的传扬。
人的办法远不如神的经纶。少数人作祭司的作法限制了新约的性质。这个旧作法是根据人天然的观念,不在意灵,也不在意生命。圣经启示,新约全数是属灵的;既是属灵的,就一定是生命的。今天,我们敬拜神,不是在这山或那山,完全是在我们的灵里(约四24)。我们灵里住着三一神,我们运用我们的灵,就摸着三一神,摸着生命。这样,我们的敬拜也就是灵的敬拜、生机的敬拜。
我们为着召开福音大会,先选一位弟兄作话语出口,然后找来一千位愿意服事的圣徒,大家一起事奉。这听起来很好,但实际上,大家都是作利未人,给这一位作出口的弟兄跑腿。这么作符合人天然的观念,因为一般人都认为不可能一千位圣徒个个都开大会传福音。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开大会传福音,但登门造访,和人坐下来谈福音,每个人都能也都应该作得到。如果这一千位弟兄姊妹都出去访问人,那个结果会比一个人讲给一千人听更好。一个人再怎么能讲,几天福音大会结束之后,就没有下文了,恐怕大家半年都不传福音了。相反的,若是这一千位弟兄姊妹个个传福音,个个登门造访,就能细水长流。我们可以把召开大会传福音,比作是下大雨,溪水一下子涨了起来;可是不久以后,天晴了,雨停了,暴涨的溪水就渐渐消退。然而,我们所需要的乃是细水长流;那个果效是生机的、普遍的,也是常存的。
我们读使徒行传,特别是头五章,就能看见,在神新约的经纶里,多半没有大聚会。虽然五旬节那天,是彼得一个人传讲(二14),但那是环境造成的,并不是一百二十人祷告了十天,觉得应该开大会。他们从没有这么打算。二章五节说,从天下各国来的犹太人,上耶路撒冷过五旬节。那时,连彼得在内,门徒们对于真理还不是太清楚,所以他们恐怕也过五旬节。正当他们和各国来的犹太人一同过五旬节的时候,圣灵浇灌在门徒身上。因此,那次大会是神所安排的环境造成的。到了八章,门徒分散到各处去传福音,一城、一街、一家、一户去访问人。换言之,不再是一个彼得作属灵大汉,一个人传福音,而是大家都传,到处都是传福音的。
新路是性质的改正,要恢复众圣徒生机的功用,以建造基督的身体
因此我们看见,新路的实行不是仅仅办法上的改,从一人讲改成多人讲,而是性质改了。老办法是属天然的,没有生机,也不需要生机,反而把众圣徒里面的生机抹煞了。神的作法不是这样,神的作法乃是激发我们的灵,动用我们属灵的生命。基督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不论大小、强弱,个个都传福音,全身体都作工。
我们物质的身体就是这样。譬如,我说话,不仅仅是口在说话,乃是全身一同有分于说话;我走路,也不是仅仅两只脚在走,乃是全身一同走。一个人跑步的时候,必须两只脚都有力量才能跑,但这不是说手就不需要尽功用了,手也必须一同配上去才行。若是脚往前跑,手却要待在原处,根本就跑不动;要跑,就要全身一起跑。
新约说到基督的身体,给我们看见身体的原则(罗十二4~5,林前十二12~27)。但我们天然的观念乃是旧约圣品阶级的原则,所想到的事奉办法都是个人的,而不是人人。比方,说到排聚会,老路的聚法是有个带头的,在排聚会里教导大家,只有这带头的人是祭司。但在新路的排聚会里,人人都是祭司,人人都教导真理。可能你教得好一点,我教得差一点,但是人人都教,就是彼此教导。此外,保罗在林前十四章三十一节说,“你们都能一个一个地申言。”保罗说了这话,我们也读了这话,但由于我们的观念里没有这个东西,所以我们没有这个异象,不了解也不在意。事实上,这话乃是很深的说到身体的原则。
恢复众圣徒个个都作祭司
在新约里,信徒个个都是祭司,个个都能申言。传福音是如此,家聚会是如此,排聚会是如此,其他聚会也是如此。因此,我们不赞同找特定人在排聚会、区聚会里带头;我们乃是个个都作祭司。这并不是作法上的转变,乃是性质上的改正。老路的作法抹煞基督身体上肢体的功用,现在我们要打掉少数人作祭司的作法,恢复众圣徒个个都作祭司,发挥他们生机的功用。
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节说,“祂所赐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传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这里说到主赐下各种有恩赐的人—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是为着成全圣徒,以建造基督的身体。这些有恩赐的人所该作的,就像大学教授教导学生那样:物理教授把学生教得个个懂物理,数学教授把学生教得个个懂数学,生物教授把学生教得个个懂生物。学生受了教授的教导、成全,等他们从大学毕业后,也都能作这些教授所作的。有恩赐的人不是自己直接建造基督的身体,而是成全圣徒,使他们能作职事的工作,也就是建造基督的身体。
有恩赐的人去成全圣徒
若光是有恩赐的人作,他们就成了圣品阶级,大部分圣徒的功用就都被抹煞了。现在我们改制,就是要有恩赐的人去成全圣徒。在行传二十章,保罗对以弗所召会的长老说,“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告诉你们的,或在公众面前,或挨家挨户,我都教导你们。……所以你们应当儆醒,记念我三年之久,昼夜不住地流泪劝戒你们各人。”(20、31)保罗三年之久与以弗所的圣徒在一起,他不仅在聚会里公开的教导他们,也挨家挨户的教导他们,并且昼夜不住地流泪劝戒他们。这给我们看见保罗是如何成全圣徒。
盼望弟兄姊妹都看见这个异象。新路并不只是改作法,而是要恢复那个丧失的原则,和被忽略的性质。我们的召会生活该像使徒行传头几章那样,满了挨家挨户的聚会;在聚会中,又祷告,又交通,又擘饼,又教导,又传福音。这样,神就要把得救的人天天和我们加在一起(二47)。
要活在新约的性质里,才能有新路的实行
我们既没有圣品阶级和平信徒的分别,也没有祭司和利未人的分别,乃是众人都作祭司,把罪人救来,当作祭物献给神。(罗十五16。)新路不是作法的问题,而是性质的问题。我们必须活在新约的性质里,才能有新路的实行;反之,如果我们不活在新约的性质里,就无法有新路的实行。召开大会传福音固然可以带人得救,但若是因此把众肢体的功用抹煞了,就是违反神新约经纶的作法。
多年来众召会的人数没有多少增加,乃是因为我们的作法错了,把大家的功用都废掉了。我们的作法之所以错,乃是因为那个性质错了。我们应该走神的路,让众圣徒都尽功用。今天,新路就是要启发大家的功用。事实上,要有每年百分之二十的繁增,并不需要每一位圣徒都出去传福音结果子,只要有百分之二十的圣徒出去传福音,并且每人每年得一个常存的果子,就可以作到。
我研读主的话超过六十年,我要告诉大家,新路不是作法的问题,而是性质的问题,是关乎神新约经纶的事。盼望众人都能看见这个,我们中间不应该是少数人作祭司,反而应该是全体都作祭司:传福音是众祭司传,排聚会是众祭司作,区聚会也是众祭司聚。(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九年第二册,根据新路的性质而有新路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