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长大、变化为着建造
第三系列 生命的变化
信徒对变化的经历
第六篇 神在灵里的拯救
读经:罗五18~19、21,六3~11、14,七4~6、8~11、14~24,八1~11、26~30、16
壹 罗马书第一部分说到神的救赎,第二部分论到神在基督里的拯救;救赎是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作的事,但这事是在我们外面;拯救是神在基督里,不仅是为着我们,也是在我们里面所成就的—罗一~八3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一 因着我们有两大难处,于是神成功救赎并拯救我们;首先,我们在神面前有许多罪,就是罪恶的行为;我们犯了这些罪,结果就照着神公义且圣别的律法被祂定罪(参罗三23);我们另外的难处是,我们是有罪性的罪人。(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二 因着我们的两大难处,神就必须为我们作两件事;神在基督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我们信入基督,就借着相信那死于十字架,救赎我们脱离神律法定罪的主耶稣基督,而蒙神称义—徒十三39,太五17,罗十4,来九14,彼前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三 祂救赎我们并不够;祂还必须在基督里拯救我们脱离罪性;因此,我们不仅必须蒙救赎,因而蒙救拔免于神公义律法的定罪;我们也必须从我们的罪性,从我们天然的人蒙拯救,而模成基督的形像—罗三24,五1,八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贰 罗马书第二部分陈明四个非常重要的人物;这四个人物也形成彼此相抵的两对:基督对亚当,和那灵对肉体;基督解决亚当的难处,而那灵是唯一能解决肉体难处的—五18~19、21,七14~24,八1~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一 亚当在肉体里,而肉体是亚当的彰显、活出;换句话说,肉体是借着我们所活出之亚当的实际;照样,基督在圣灵里,那灵是基督的彰显;换句话说,那灵是凭着我们并借着我们所彰显、所活出之基督的实际—五18~19、21,八1~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二 我们越活在肉体里,就越彰显亚当;我们若活在那灵里,人就会看见我们里面和我们身上的基督;原则上,我们只要在圣灵里生活,就会模成基督的形像,变化成为基督的样式,并且我们会在日常生活中彰显基督(29节,林后三18,腓一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叁 罗马书强调灵神现今在我们的灵里,作我们活的拯救;我们若要实化神的拯救,就必须在那灵里,认识生命之灵的律,认识如何照着调和的灵而行,并认识如何与那灵合作(八2、4~6、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一 作为亚当的子孙并在亚当里的人,我们主要承受了两样事物—罪与死(五12,林前十五22);罪在神的定罪之下,并且总是带进死(罗六23);我们现今蒙了作我们义的基督所救赎,并蒙了作我们生命的基督所拯救;在基督里,我们承受义与生命。(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二 因着我们生为人,我们就在亚当里;我们借着死与复活从亚当里迁到基督里;借着死我们能从亚当里迁出,借着复活我们能迁到基督里—6、4节,参8~9上,弗二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1 这死与复活都已由基督成就;我们若与基督联结并与祂联合为一,祂已过所经历的就会成为我们的经历,我们的历史—罗六2~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2 我们需要有这异象、启示:这事实已在基督里完成;你若在圣经里看见这事实而有所领悟,这就是你的立场,无人无物能摇动你;要一直算定你已经死了,埋葬了,并且复活了—6~11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三 我们是否经历基督的历史,在于我们是否在圣灵里;我们若在圣灵里,基督的死与复活对我们就会非常真实;这是因为这些事实借着那灵,并在那灵里传输给我们;唯有在那灵里,我们才能实化基督死与复活的实际—八1~1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四 今天我们最大的难处乃是想要遵守律法;主必须开启我们的眼睛,使我们能看见,我们是死了的人,与罪和律法无分无关;这样的死不仅释放我们脱离罪,也脱离律法—六6,七4,加二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
肆 只要记得你已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现今主的灵活在你的灵里;只要跟随祂,与祂同行,并与祂一致;然后你里面最强、最有能力的律,生命之灵的律,就会照顾你,并且会使你得胜—罗八1~11、26~30、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册,信徒对变化的经历,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