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题库

第十系列 生命的认识与经历

生命的交通
第十一篇 活在生命的律里

读经:耶三一33,三二39,出二四8,玛三1,来八10~12,雅一25,二12,林前九21

壹   新约的中心、内容和实际,乃是内里生命的律—来八10注1,罗八2,【耶三一33注1】:

一     就其素质说,这律指神圣的生命,而神圣的生命就是三一神,具体化身在包罗万有的基督里(西二9),并实化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三一神已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成为祂选民的一切。

二     按其生命说,新约的律乃是三一神;按其功用说,新约的律乃是全能的神圣性能;这神圣的性能在我们里面行作一切,为着完成神的经纶—耶三一33,罗八2:

1     按这性能,我们能认识神、活神、并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被祂构成,使我们成为祂的扩增、扩大,作祂的丰满,使祂得着永远的彰显(弗一22~23,三19~21)。

2     不仅如此,内里生命之律的性能,将我们构成基督身体的肢体(林前十二27,弗五30),有各种的功用(罗十二4~8,弗四11、16)。

三     我们这些蒙神拣选的人,都该有一个心,要爱神、寻求神、活神、并被神构成,使我们成为祂的彰显;我们也该有一条路,就是三一神自己作为内里生命的律连同其神圣的性能—三一33~34,约十四6上,【耶三二39注1】。

四     这一个心和一条路就是同心合意(徒一14,二46,四24,罗十五6);人心在基督以外另有所要,人走基督以外的路,都会导致分裂。

贰   基督的血,就是新约的血(太二六28,路二二20),把神的子民引进新约更美的事里,神在这约里,将新心、新灵、祂的灵、和里面生命的律(指神自己及其性情、生命、属性和美德),赐给祂的子民—耶三一33~34,结三六26~27,来八10~12,【出二四8注2】:

一     在出埃及记二十四章6节和8节,献在坛上之祭牲(5节)所流的血,预表基督的血,乃是为着救赎、赦罪并洗罪(弗一7,彼前一18~19,太二六28,来九22,约壹一7、9);这血也立定神和祂子民之间的约;因此,血在这里称为“立约的血”。

二     这血使神的子民,就是蒙了救赎、赦罪、和洁净的堕落罪人,得以进到神面前,就是进到神自己里面,并留在那里,被祂注入,而被构成柱子,作神所是活的见证、活的描绘(9~18,三四28~29,利十六11~16,参来十19~20)。

三     至终,新约的血,就是永约的血(来十三20),将神的子民领进对神这生命树和生命水的完满享受里,从今时直到永远(启七14、17,二二1~2、14、17)。

四     当祂在被卖的那一夜设立祂的筵席时,祂立了新约(路二二20);在这约里,神有义务赦免我们的罪,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生命的律和一切,好作我们里面的内容,使我们能活祂—耶三一31~34,来八8~12,【玛三1注2】。

叁   完备自由的律法,不是写在我们外面石版上字句的律法,乃是写在我们心上生命的律法(来八10),其道德标准符合主在山上颁布的国度宪法—太五~七,【雅一25注2】:

一     字句的律法不能赐人生命(加三21),只能暴露人的软弱、失败,将人留在奴役里(加五1与注4),因此是辖制的律法。

二     完备的生命之律,是我们重生时分赐到我们里面之神生命的功用,且在我们基督徒的一生中,用神生命追测不尽的丰富供应我们,释放我们,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并成就字句律法一切义的要求(罗八2、4),因此是自由的律法。

三     这律法就是基督的律法(林前九21),甚至是基督自己,活在我们里面,借着将神的性情分赐到我们里面,规律我们,使我们能过彰显神形像的生活;雅各也许认为,这律法是基督徒生活达到实行之完全的基本法则。

肆   雅各书二章12节这里与一章25节自由的律法,指同样的律法,就是生命的律法;信徒该照着超过字句律法的生命律法说话行事;他们该照着生命的律法生活,这种生活胜过遵守字句的律法—【雅二12注1】:

一     雅各书二章8~11节与四章11节,说到遵守字句的律法;十二节说到信徒要按生命的律法受审判。

二     不信的人要在白色大宝座前,按字句的律法,就是摩西的律法受审判(启二十11~15);信徒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按生命的律法,自由的律法,也就是基督的律法受审判(林后五10)。

三     雅各在这里和二8~11说到旧约律法的话,以及他在一章25节和二章12节说到完备自由之律法的话,也许指明遵守旧约的律法,与凭着完备自由的律法,内里生命之律而活,并没有分别;但按照全本新约神圣的启示,二者之间有明确、清楚的分别—【雅四11注1】:

1     遵守旧约的律法,不过使我们与神、与人是对的,使我们本于律法得称义—11节。

2     但凭着内里生命的律法(来八10~11,罗八2)而活,乃是活基督并显大基督(腓一20~21),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以彰显祂(弗一22~23),并建造神的家以满足祂(提前三15);这是为着按神新约的经纶,完成神永远的目标。

四     我们即使遵守旧约的律法得以完全,还是达不到神永远的目标;惟有凭着内里生命的律法而活,才能达到;这样的生活自然而然、不知不觉的成就超过旧约律法所要求的(罗八4),甚至达到太五~七所启示国度宪法的标准。

伍   保罗是以基督为生命,凭基督活着;这活在他里面作生命的基督,带有生命的律,也就是生命的律(罗八2),管治他,规律他,使他对基督是正当的,合法的,正直的,适当的,所以是在一个更高更好的律法之内,服于这生命的律法;因此,他对神也不是在律法之外,而没有律法—【林前九21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