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扬福音

第十四系列 荣耀福音向外推广

如何传福音
第十二篇 如何传福音(六)—创造需要的感觉和罪的感觉

读经:太十一28,路四18~19,罗一29~31,约四13~14,来九27,二9、14、15,林前十五55,启二十11~15,罗七18,六23上,诗五一4,路十五18,约三16

壹 我们先来看几个使人产生需要之感觉的路—传一2,耶二13:(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一 马太十一章二十八节是传福音的人常用的一节,我们要让人感觉人生的重担,现今人整天为地上的事忧愁,的确是没有安息;但是主说,只要你肯来,祂就赐给你安息。(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二 除了安息之外,还可以用喜乐和满足的需要来传福音;关于这点,你可以用约翰四章十三至十四节:“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入永远的生命”—传一2,耶二13:(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1 人的财物可以增加,但人的满足却不能增加;钱财、儿女、朋友等,都不能让人得满足;世界总是虚空的;人没有得着主之前,一直追求满足;但人一得了满足,不过几日又完了,又渴了—传一2。(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2 你讲过之后,要请弟兄们作见证说,他们信主之后,就像喝了活水,不再觉得干渴了;你用这条路传福音,就是要给人造出需要喜乐、需要满足的感觉;就是要给人看见别人有喜乐,但他不喜乐;这样,他就觉得有需要了—耶二13。(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三 死亡也是一个传福音的好题目;死是可怕的,怕死是人普遍的情形—路四18:(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1 怕死亡乃是年轻人的通性;当你传福音时,如果碰到少年人多,你可以见证说,我们基督徒若面对死,也不怕死,因为我们有救主,能使我们胜过死;而你们罪人没有救主,如果你将要死了,你该怎么办呢?—申三十15。(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2 不只把死亡搬出来,也要把主耶稣已经为我们受死的真理说给他们听,你要把主耶稣除去死的味道说给人听;叫人觉得需要从死的捆绑得释放—路四18。(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四 说到将来的审判,也是传福音的一条路—来九27,启二十11~15:(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1 人并不以为地狱是将来的事实;但是圣经告诉我们,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所以审判乃是确定的事实。(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2 我们要相信,当我们传审判的福音时,圣灵也借着我们说话;我们要放胆的传扬说,将来必有审判!你可以讲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那里有白色大宝座前神最后的审判,结果要把所有不信的人都扔在火湖里。(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五 有人以为人生是个谜,不知道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我们要告诉人,神是一切的中心,更是人的中心;人若离了神,就变成吃饭、睡觉的机器了;但人有了神,就有了意义和目标,就不再感觉人生虚空了—传一14,约十五11。(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贰 传福音的另外一面,就是叫人有罪的感觉;关于这一点,我们也要来看几条传福音的路—约壹三8、9:(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一 人对于罪的感觉是由浅而深的;我们传福音,要叫不信的人感觉罪,乃是先要让他看见罪的能力—罗七18、23:(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1 我们要问他们这些问题:你是不是曾立志作好?但立志为善由得你,只是行出来由不得你—18节。(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2 你可以再问少年人中那些好赌博的、抽大烟的、吸香烟的、或好喝酒的,想不想戒掉?你要给他们看见,这些东西好像有能力抓住他们;人越想从这种能力逃出去,就越逃不出去—23节。(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3 人认识了罪的能力,就能产生罪的感觉,叫他觉得需要救恩—17节。(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二 有许多人是有社会思想的,他们自己犯罪不觉得,但对于别人犯罪就有反应;他们不喜欢看见别人犯罪;对于这样的人,你要对他们说,你自己犯罪能害别人,最能害的是你自己的孩子们—约壹三8、9。(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三 罪最能害自己,因为罪是有结果的,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上);箴言八章三十六节也说,得罪神的,便是害了自己的魂(生命)。(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四 人也许感觉自己的骄傲是罪,但不一定感觉骄傲是得罪神的;当一个人对于罪的感觉够深的时候,才知道罪不仅是罪,乃是得罪神;我们传福音,总要把听福音的人带到一个地步,不仅知道自己犯罪,并且知道他犯罪乃是得罪了神—路十五18,诗五一4。(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五 人犯罪不只是得罪神的律法,也是得罪神;第四点是说,人犯罪是得罪神的律法、神的规定;而这里乃是说,人犯罪是得罪神的自己,得罪神的心;人离开了神,乃是最大的罪—耶二13,林前八12。(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

叁 罪人无论从哪一条路进来,总必须让他看见,他是得罪了神的律法,或得罪了神的自己;传福音的工作,就是让人有这十样需要的感觉,然后给他得救的路;你如果好好这样的学习,就能领许多人得救—诗八十19,可十六16。(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四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