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间服事者该有的进取

第五系列 全时间者的课程
第十五单元

第十五单元附录:陈明召会的真理

壹 我们必须在生命上是一,在立场上也是一—弗四3,林前一2:1

一 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要太相信自己,以为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没有问题了;我们应该在这件事上更多蒙光照,叫我们看得更清楚,这会叫我们在主的恢复中更有用—弗一17~18。

二 这个一,有生命上的见证,也有立场上的寄托—徒八1,十三1:

1 在生命上是一,就不可能在立场上是分裂的;在分裂的立场上,就不可能有一的见证。

2 要有一的见证,就必须在生命上是一,在立场上也是一;为这缘故,我们知道这个一的立场,不仅仅是一件外面的事,更是关系到生命的事。

3 我们若有这样的认识与看见,就会宝贝我们所站的这个一的立场,也就不致受欺而离开这个一的立场。

4 我们会在适当的机会,把神的儿女带到这个一的立场上,叫他们有分于主的恢复;所以,立场是件非常重要的事。

三 神给我们的托付乃是作一的见证;这个一的见证,是在主的身体里最重要的一件事—弗四3~6:2

1 以弗所四章三节说到那灵的一,而那灵的一乃是基于七件事: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并一位神。

2 这里说到那灵的一,乃是根据三一神—父、子、灵;父是身体的起源者,子是身体的完成者,灵是身体的执行者;这就是一的立场。

贰 基于这个一的立场,就有一个地方立场;新约圣经给我们看见,召会在地上出现的时候,都是一地一地的—徒八1,林前一2:

一 行传八章一节先提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十三章一节提到在安提阿的召会,林前一章二节提到在哥林多的召会,这些都是在地方上的。

二 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约翰所看见的,要写在书上寄给七个召会,接着却说到七个地方:

1 信是给七个召会,称呼却是七个地方。

2 这清楚给我们看见,七个地方等于七个召会。

三 此外,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讲到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然后提多书一章五节,说到在“各城”里设立长老;我们把这两节摆在一起,就看见在各城里设立长老,等于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

四 以上是最基本的经节,可用来向人解释一的立场与召会立场;我们要抓紧这些话;即或全世界都起来反对,只要我们站在主的话上,我们就是站在主的真理上—5节。

叁 我们清楚了基督教的情形,也明白自己的立场之后,我们必须考虑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对所有神的儿女该有什么样的态度;我们的态度若是错的,我们的见证也就错了—约壹三14,罗十六17:

一 我们的态度,第一,要爱所有神的儿女,以他们为主里的弟兄姊妹;圣经说,我们要爱弟兄,并没有说要爱哪一种弟兄—约壹三14,罗十二10。

二 第二,虽然我们爱他,但我们要表明一个态度,我们没有办法参加他的组织;这不是我们骄傲,也不是我们关闭,乃是我们受主所给我们的真理限制—十六17:

1 我们的态度很清楚,我们对所有的圣徒绝对有主里的交通,但对于那些在分裂中的团体,我们不愿意与他们有组织上的来往。

2 我们需要在主面前有绝对的信心,我们这样作并不表示我们骄傲,或者关闭,乃是说我们有我们的立场。

3 我们没有办法与在分裂中的团体有组织上的来往、合作;好比今天有一个福音行动,如果要我们参加一个组织一同联合行动,这是我们的良心不许可的。

肆 我们需要学习向人陈明召会方面的真理—提前二4,腓二16:3

一 既然我们众人都有心全时间或半时间事奉主,就必须非常主动、非常积极地了解召会方面的真理;我们要认真追求这方面的真理—提前二4,三9。

二 我们不只读了、讨论了,还要学会向人陈明—腓二16,太五14~16。

三 你讲给我听,我讲给你听,大家都能讲得有条有理、清清楚楚;这会帮助我们对召会的立场有看见—林前十四24、31。

四 我们在事奉的路上,难免会遇到试炼,在事奉的路上常有打击,在配搭上也会有难处,有时候外面的试探也来了;那时,你对真理的认识,能使你站在立场上不摇动—提前三15~16。

五 即使我们有了这样的认识之后,我们还得求主怜悯,赐我们忠诚,使我们在遇见环境与试炼时,能站住立场—申十二5。

伍 我们需要学习注意供应生命,避免辩论—腓二14,弗三8:4

一 带一个人得救后,不要立刻对他讲召会的真理;对一个刚得救的人,我们应该先带他学习祷告,学习亲近主,带他在主面前认罪—路十一1,诗二七4。

二 若有未信主的人来和我们谈召会方面的问题,我们不要立刻回答他—弗一17:

1 我们要先摸他的情形,看他是否得救了;我们要从召会的问题,转到得救的问题上,先帮助他得救。

2 在他得救之先,就和他谈召会的问题,容易使他有成见,以为我们是在批评别人不对,说自己对。

三 我们和别人谈到召会的问题时,一点也不能给人有辩论道理的感觉;我们不是在和人争是非,也不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而是一直给人生命的供应—约壹五16:

1 我们一次次给人属灵的帮助,他里头必定对我们很有印象;他会感激我们,并且欣赏我们。

2 等我们说到召会的真理时,人很自然的就会接受了。

3 我们总要学习避免辩论;人能接受多少,我们就讲多少,好叫人得着供应,而留下一个好的感觉;以后还可以再接触,还有机会向他传讲真理。

四 千万不要在谈话中,拆毁更正教或任何团体所作的工,那是不智慧的;我们需要站在一个公平的立场上,不要把别人所作的统统抹煞了—林前十二12、27。

五 这样,我们所接触的人里头才能得着服事,他们才能从我们得着更进一步的帮助—约六63,弗三8。

六 我们需要向所有神的儿女,分享我们所得着的丰富;在我们当中,借着职事的话语,许多丰富释放了出来;这些生命、真理的丰富,不仅是为着我们自己的享受,更是为着所有神的儿女—8节,西一27~28。

陆 关于带领人认识真理,有几件事必须注意—约三16,箴二九18:

一 第一,我们要受训练,每一次对人传讲,或者和人谈话时,要有正确的姿势和态度—太二八19,约三16。

二 第二,每当我们和人谈到属灵的事时,一定要给人深刻的印象,叫人看见异象;我们要设法给人一个印象,让人经过我们的传讲,原本不懂这真理的,结果都进入了—参箴二九18,徒二六19。

三 我们讲一个真理时,切记,只要专打那一个点就可以了;传讲真理不怕重复,但是怕“扯”太多—提后二15。

四 人不太容易接受召会在地方上是一的这一面;所以,我们出去带领人的时候,有如打拳,不要乱打,要一击就成功;这些我们都需要学习—参徒八1注1,启一11注1,多一5注1,徒十四23注2。

职事信息摘录:

学会向人陈明召会方面的真理

既然我们众人都有心全时间或半时间事奉主,就必须非常主动、非常积极地了解这件事。我们要认真追求这方面的真理,不只读了、讨论了,还要学会向人陈明。你讲给我听,我讲给你听,大家都能讲得有条有理、清清楚楚;这会帮助我们对召会的立场有看见。如果可能,当你接触到不同立场上的基督徒时,你也要讲给他们听,叫他们听了能信服。这不是说,要你们到别的团体去说他们的不对。我们的意思是,你对立场的认识,必须经过试验、经过打仗,这样你对这件事的认识才算是牢靠。

我们在事奉的路上,难免会遇到试炼,在事奉的路上常有打击,在配搭上也会有难处,有时候外面的试探也来了。那时,你对真理的认识,能使你站在立场上不摇动。立场这件事说起来容易,但是在环境变迁、试探临到,以及遇见试炼的时候,能为主的缘故站住,并不太容易。

盼望我们众人温习这些信息时,能好好研读,清楚这些真理,甚至能讲说这些真理,透彻认识这件事。末了,我们还得求主怜悯,赐我们忠诚,使我们在遇见环境与试炼时,能站住立场。(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一章)

一的立场

在积极一面,神给我们的托付乃是作一的见证。这个一的见证,是在主的身体里最重要的一件事。以弗所四章三节说到那灵的一,而那灵的一乃是基于七件事: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一主、一信、一浸并一位神。这七件事可以分作三组,第一组是一个身体、一位灵、一个盼望。那灵是这个身体的素质,借着那灵产生身体,身体就是那灵的彰显;借着那灵的重生、浸透、充满,我们就有与基督毕像毕肖的盼望。第二组是一主、一信、一浸。借着一信和一浸,我们与主完全联合。第三组是一位神,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头。这里说到那灵的一,乃是根据三一神—父、子、灵;父是身体的起源者,子是身体的完成者,灵是身体的执行者。这就是一的立场。

竭力达到信仰上的一

十三节接着说,我们要达到信仰上并对神儿子之完全认识上的一。我们不仅在灵里已经是一了,我们还要在实行上达到信仰上的一。我们因着信入主,进到祂里面,已经是一了。我们与其他信主的人(无论他们是在基督教里,或是在天主教里)都已经是一了。然而,除了那灵的一,我们还需要在实行上是一;这就是十三节所说达到信仰上的一。今天只要我们是神的儿女,就都有相同的信仰。这里的信仰不是指灾前被提,或灾后被提;也不是指用热水施浸,或用冷水施浸这类的事。这里所说的信仰,乃是关乎我们得救与否的事,包括主的身位和主的工作。人若在这信仰之外,再加上其他东西,例如对蒙头有特别的看法,对方言有特殊的见解,对某人有特别的高举等,这些就会叫神的儿女无法合一。今天主所给我们的托付,就是要把这些东西都放下,而达到信仰上的一。

抓紧主的话,站在真理上

基于这个一的立场,就有一个地方立场。新约圣经给我们看见,召会在地上出现的时候,都是一地一地的。行传八章一节先提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十三章一节提到在安提阿的召会,林前一章二节提到在哥林多的召会,这些都是在地方上的。启示录一章十一节说,约翰所看见的,要写在书上寄给七个召会,接着却说到七个地方。信是给七个召会,称呼却是七个地方;这清楚给我们看见,七个地方等于七个召会。

此外,行传十四章二十三节,讲到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然后提多书一章五节,说到在“各城”里设立长老。我们把这两节摆在一起,就看见在各城里设立长老,等于在各召会中设立长老。以上是最基本的经节,可用来向人解释一的立场与召会立场。我们要抓紧这些话;即或全世界都起来反对,只要我们站在主的话上,我们就是站在主的真理上。

要爱众弟兄

我们清楚了基督教的情形,也明白自己的立场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在这种情形下,该有什么样的态度。我们的态度若是错的,我们就代表错了。我们的态度,第一,要爱所有神的儿女,以他们为主里的弟兄姊妹。圣经说,我们要爱弟兄,并没有说要爱哪一种弟兄。圣经并没有说,你要爱和你一同聚会的弟兄,要爱地方召会里的弟兄。圣经只说,你要爱弟兄(罗十二10,彼前一22,约壹三14)。我们对罪人有一种爱,爱他,就要传福音给他;我们对弟兄也有一种爱,爱他,就要与他有交通。我们对人只有“爱罪人,爱弟兄”这两种爱,再没有第三种了。只要他是重生得救的人,不管他坚持点水或全身浸,不管他坚持吃素或吃肉,我们全数一视同仁,个个都爱。人是否站住召会正确的立场,是根据人在主面前所看见的真理、亮光;即便他不在召会正确的立场上,我们还是要用主的爱来爱他。

第二,虽然我们爱他,但我们要表明一个态度,我们没有办法参加他的组织。这不是我们骄傲,也不是我们关闭,乃是我们受主所给我们的真理限制。我们的行动是受限制的,我们不是自由的人,我们乃是主的奴仆,只能照着主所给我们的亮光作。因此,我们的态度很清楚,我们对所有的圣徒绝对有主里的交通,但对于那些在分裂中的团体,我们不愿意与他们有组织上的来往。我们需要在主面前有绝对的信心,我们这样作并不表示我们骄傲,或者关闭,乃是说我们有我们的立场。任何事都是需要有立场的,若没有立场,就会失去目标;今天我们的立场就是召会的立场。因这缘故,我们没有办法与在分裂中的团体有组织上的来往、合作。好比今天有一个福音行动,如果要我们参加一个组织一同联合行动,这是我们的良心不许可的;但我们可以告诉他们,我们愿意为罪人祷告,为他们所带去的人祷告,求主叫罪人得救。

与人分享真理的亮光、生命的喂养

虽然如此,我们却还需要在积极一面,向所有神的儿女,分享我们所得着的丰富。在我们当中,借着职事的话语,许多丰富释放了出来。这些生命、真理的丰富,不仅是为着我们自己的享受,更是为着所有神的儿女。这是所有神儿女的公产,我们应该与他们一同分享,一同承受。今天有些人瞎眼,不能接受这些真理,甚至反对这些真理。我们不要因这缘故责怪他们,反而应当尽我们所能,把这些真理传扬出去。今天主的恢复实在需要借着一班人,来发扬光大;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把我们在真理和生命上所得着的亮光,分送、分享出去,使所有主里的弟兄姊妹,能同样得着亮光、喂养和供应。至于他们走不走这条路,那是在乎他们,我们并不勉强。

有人说,我们出去是专门偷羊。对这一点,我们要立刻封住他们的口。我们要对他们说,“今天主给我们的是何等的高,何等的丰富;但我们不是要建造自己的团体,而是要把主真理的丰富分享出去,叫所有的人都能听见,都能看见。”

问答

弃绝分裂,实行一的立场

问:为什么我们不与团契或其他公会联合布道呢?

答:他们所说的合一,并不是真的合一,而是一种联合;我们所要的乃是合一,而不是联合。联合是他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团体,以各自的团体为单位,而与别的团体联起来,为着某件事一同行动。等到那件事过去了,就各归各的,又分开了。所以,那并不是真正的合一;我们盼望合一,但我们不要这种“半路凉亭”的联合。要实行一的立场,第一就要弃绝分裂。若是有分于分裂,就无法实行一的立场。你和长老会联合,就和浸信会分了;你和浸信会联合,就和卫理公会分了。这些公会基本的立场是分裂的,我们不能有分于分裂的立场。

问:若说长老会、浸信会、卫理公会是分裂的,那地方召会不是也和别人分了么?

答:这个最大的不同在于长老会有一个界限,浸信会有一个界限,卫理公会也有一个界限,而我们站在地方立场的人,不可以有界限。表面上我们好像是和他们分,其实是他们跟我们分,不是我们跟他们分。我们没有界限,我们就是一班基督徒,简单的在地方的立场上,一同事奉主。若说我们和他们分,是因为他们的界限把我们分了,而不是我们和他们分了。

一面我们不可有分于分裂的立场,另一面我们对于在其中的基督徒仍是接纳的;他们既是神的儿女,我们与他们就是一。我们见到他们时,与见到和我们一同聚会的圣徒是一样的敞开,一样的亲切。所以,我们要实行一的立场,就有这两面的讲究。第一,我们弃绝所有分裂的立场。第二,在实行上,我们与所有神的儿女,在生命里的交通是合一的。这二者缺一不可。我们若是有分于任何一个分裂的立场,我们就和其他的人分了。所以,为着要保守一的立场,我们不能有分于任何分裂的立场。然而,我们也该和所有神的儿女都有交通,都彼此相爱。我们不能因着他们在天主教里,或在基督教的公会里,就对他们另眼相待,也不能只对和我们一同聚会的圣徒,表示亲热;若是如此,我们也就有宗派的灵。

给人看见召会的真理与实行

问:有关召会的问题,我们是等慕道的朋友问呢,还是先讲给他们听?

答:我们应该正面的给他们看见,召会的真理与召会的实行;但我们讲的时候,不能有一种拉他们来聚会的态度。我们若是有这种灵,在我们的话语中,就会不知不觉的流露出来;这就不得体了。然而,我们不能为了避免这个嫌疑,就不讲这个真理。我们还得把主的真理,一点一点地摆在人面前。主的真理是多方面的,新约里的真理有神、基督、那灵、信徒、召会、国度、新耶路撒冷等,这些都是新约经纶里的真理。我们如何告诉人关于神、基督与那灵的真理,我们也必须告诉人关于召会的真理。这并不是把人都拉到我们这里来的手段,我们不应当有这样的态度;我们乃是把真理陈明给人,让人看见真理。你讲过以后,或者他有了正面的反应,或者他不来了,对这些事,我们都不必太在意,因为这些事从古至今都有,从古至今魔鬼都在作破坏的工作。如果我们福音传得够强,我们仍旧可以得着一些人。不管人对我们有成见,或是人受了破坏,至终真理还是得胜。我们不要怪任何人,我们只要在祷告里捆绑仇敌。

当我们带人得救,带人认识福音、认识生命之后,接着就必须把人带到召会中。因为人不仅需要认识主,更需要认识主的心意;这是圣经给我们清楚看见的。今天神借着职事所释放的话语,也给我们看见这两方面的平衡;一面我们有神的奥秘就是基督,一面我们有基督的奥秘就是召会(西二2,弗三4)。这两面加起来就是极大的奥秘(五32),也就是保罗完成的职事。

今天主托付给我们的,一面是传扬福音,一面要带人认识神的心意就是召会。所以,我们若只带人认识基督,就是只给他一半的福音。我们还得带他认识神的心意,认识神的道路。当然,在召会的实行上,有很多复杂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看见主的亮光是什么。我们需要在真理上追根究柢,这样才不会凭自己的思想、情感和智慧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学会,如何把主话语中关于召会的真理,好好摆在人面前,叫人能够认识召会,至终能在召会中同被建造,一同达到神的心意;这也是福音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二章)

要注意供应生命,避免辩论

要切记,带一个人得救后,不要立刻对他讲召会的真理。这如同一个孩子刚生下来,不能立刻给他吃螃蟹。对一个刚得救的人,我们应该先带他学习祷告,学习亲近主,带他在主面前认罪。若是我们在三个月内,能带一个初得救的人认识召会,那个速度已经算是相当快了。

若有未信主的人来和我们谈召会方面的问题,我们不要立刻回答他,要先摸他的情形,看他是否得救了。我们要从召会的问题,转到得救的问题上,先帮助他得救。在他得救之先,就和他谈召会的问题,容易使他有成见,以为我们是在批评别人不对,说自己对。人听不进去,反而起了反感,这就不好。所以,不要先谈召会问题,而要在得救这方面给他供应。他若从我们蒙了恩,摸着了主,以后再对他说什么,他就比较能接受。

一直给人生命的供应

总而言之,我们和别人谈到召会的问题时,一点也不能给人有辩论道理的感觉。我们不是在和人争是非,也不是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而是一直给人生命的供应。我们一次次给人属灵的帮助,他里头必定对我们很有印象;他会感激我们,并且欣赏我们。等我们说到召会的真理时,人很自然的就会接受了。

人都有血气,我们无论和人谈福音也罢,谈属灵、谈召会也罢,都要极力避免和人辩论。人一旦对我们起了反感,话就很难谈下去了。人即使理亏,也仍然要争一口气。辩到末了,谁都不讲理,就会关了以后谈话的门。我们要给人一个印象,我们不是在定人的罪,也不是指摘人的缺点,乃是要人得帮助。我们要把福音带给人,把真理的亮光带给人,帮助人住在主里面,使人在生命上长大,总要学习避免辩论。人能接受多少,我们就讲多少,好叫人得着供应,而留下一个好的感觉;以后还可以再接触,还有机会向他传讲真理。

千万不要在谈话中,拆毁更正教或任何团体所作的工,那是不智慧的。

能从我们得着更进一步的帮助

我们需要站在一个公平的立场上,不要把别人所作的统统抹煞了。这样,我们所接触的人里头才能得着服事,他们才能从我们得着更进一步的帮助。(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九章)

参考与参读资料:

1.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册,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八章至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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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一章

2 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二章

3 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十一章

4 事奉主者的异象、生活与工作,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