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第九系列 神与人的调和
神与人的调和产生元首及基督的身体
第十五篇 神与人调和的路(三)—膏油涂抹
读经:约壹二20、27,林后四6,罗八2,约一4~5,罗十五4,提前四16,彼后一19
壹 膏油涂抹乃是圣灵在里面运行、行动并行事—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一 约壹二章二十七节不是用“膏油”这个名词,乃是用“膏油涂抹”这个动名词。(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二 在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五节,圣膏油乃是预表在基督成为肉体、人性生活、死与复活以后之神的圣灵。(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三 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乃是活的灵;圣灵不仅活着,也在运行、行事并行动;我们里面有那灵的行事、行动和运行,这叫作膏油涂抹—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四 我们领受了这样的膏油涂抹,而这样的膏油涂抹现今住在我们里面,一直膏抹、工作、生活、运行并行动—20、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五 基督徒的生活是在膏油涂抹之下的生活,基督徒的行事为人是受这膏油涂抹引导的行事为人,基督徒的事奉也必须是受这膏油涂抹引导的事奉—20、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六 我们已经看见三件事,就是照耀、规律和膏油涂抹;我们里面有照耀,因为基督是光;我们里面有规律,因为祂是生命之律;我们里面也有膏油涂抹,因为祂是膏油—约八12,罗八2,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1 我们基督徒里面有个东西,不断的照耀和规律;同时,那灵如同膏油也一直膏抹我们—20、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2 我们经历这膏油涂抹时,里面感觉平安、喜乐、舒坦并安息—诗二八8,箴二七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贰 照耀、规律和膏油涂抹之间的区别—林后四6,罗八2,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一 照耀和规律之间的不同—林后四6,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1 照耀带给我们光,使我们在一切事上清楚而明亮,叫我们不在黑暗里—林后四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2 规律使我们与神是对的;我们随从并顾到内里的规律,就有平安的良心,也就是无亏的良心,而没有任何一种控告,因为我们与神是对的—罗八2,徒二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二 另一面,规律也与膏油涂抹不同—罗八2,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1 在旧约时代,有律法和申言者;律法是一套原则,而申言者给以色列民引导;摩西给神的子民律法或原则,管制他们的生活,而申言者给旧约圣徒引导—出二四3、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为着实行召会生活被变化,第八章)
2 今天在新约时代,我们的律法是我们里面生命之律,不是我们外面字句的律法;我们里面有生命之律—神圣生命的规律,作为属灵生命的原则—罗八2,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为着实行召会生活被变化,第八章)
3 因为我们里面有膏油涂抹,我们就不再需要申言者引导我们;我们有三一神活在我们里面,在我们里面作工,并且一直膏抹我们—27节,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为着实行召会生活被变化,第八章)
4 我们里面生命的律,相当于既定的律法条例;内在的膏油涂抹,相当于申言者所提供的活的引导—2节,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a 何时理发,以及请那位理发师理发,这不是律法的事,乃是引导的事。然而,我们一旦进了理发店,该理那一种发型就不是引导的事,乃在乎内里的律—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b 生命的律会规律我们,告诉我们说,“你是神的儿女,你的头发该剪得合乎你的身分”;这不是引导,乃是内里之律的规律—2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三 因此,我们里面有内里的律,生命的律,一直规律我们,也有膏油涂抹不断的引导我们;一面,主自己在我们里面是律,规律我们;另一面,主自己在我们里面是膏油,不断的膏抹我们—2节,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四 一个关于生命的律和膏油涂抹的见证,说明内里生命之律和膏油涂抹的功用—罗八2,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1 一九四三年,华北是在日本军队的占领之下。聚会期间,我坐在执事室里,里面有清楚的感觉,有膏油的涂抹,要处理我那一袋子里所有的信件—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2 我中午回家去。午餐过后,里面同样的感觉催促我,要清理我书桌的抽屉和橱柜里所有已往的信件,(这些信件大约可以追溯到十五年以前,)并将它们烧毁—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3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我还在家的时候,一位弟兄来告诉我,两个日本宪兵队的人在会所等我;我去见他们,那位军官对我说,“李先生,我们对你的一些事不甚了解,请你跟我们来”;这实际上就是逮捕。(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4 他们逮捕我以前,我有膏油涂抹;到了盘查期间,膏油涂抹也多次临到我;无疑的,我经历到主的话说,当我们被带到官长和有权柄的人面前,就在那时刻,圣灵会教导我们当说的话—路十二11~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五 膏油涂抹一次一次给我们活的引导,而内里的律一直规律我们;内里的律是既定而不变的;不论我们去那里,我们不能说任何神以外的事物是第一;这不仅是写在圣经里的律法,也写在我们里面—出二十3,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六 为着许多事,包括我们该作什么或说什么,以及我们该去那里,我们则需要内里膏油涂抹活的、当前的引导—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1 我们不该顾到我们的心思、思想、意见、主意、观念、或其他的事;单单顾到膏油涂抹内里的感觉、内里的感受、内里的知觉、和内里的表示—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2 我们若没有来自内里膏油涂抹的感觉,我们就只该安静;我们不该有进一步的行动、说话或活动—27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生命经历的基本原则,第十六章)
叁 要作正常的基督徒,就要顾到这内里的照耀、规律和膏油涂抹;召会生活乃是借着内里的照耀、规律和膏抹产生的—约一4~5,罗八2,约壹二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一 我们每日、每时每刻都有这三样东西在我们里面;我们若顾到并随从这些,就是正常、属灵、甚至成熟的基督徒;我们也会感觉需要与其他基督徒一起过团体生活—徒二46~47,来十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二 你若有一天随从内里的照耀、规律和膏抹,你第二天就会感觉需要与其他的基督徒有交通,与他们一同聚会,并与他们一同事奉、敬拜主—林前一9,十四2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三 我们越是以内里生命的方式经历基督,就越感觉需要正确的召会生活;不仅如此,我们越有正确的召会生活,就越得着帮助以完满的经历基督—西三4,腓一19~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四 “我十分确信,内里的生命和召会生活,乃是主在这末后的日子所要恢复的两个主要项目。内里的生命乃是基督自己给我们经历,作我们的生命,而召会生活乃是基督团体的彰显。”(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肆 新约圣经告诉我们,不需要任何人教导我们;但全本圣经,包括新约,却有许多段落的话指明,我们还是需要教训;教训有双重的目的—罗十五4,提前四16,彼后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一 第一,正确的基督徒教训并没有顶替内里的教训,反而发展内里的教训;你越接受这些教训,你里面内里的教训,就是内里的膏油涂抹和生命的律,就越得着发展—约壹二27,罗八2。(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二 第二,正确的外面的教训,乃是核对内里的教训;我们里面有圣灵,外面有圣经;内里的膏油涂抹需要由圣经来核对—约五39,徒八3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三 因此,我们必须接受平衡,既有里面的膏油涂抹使我们活,又有外面的圣经平衡并核对我们;平衡的路乃是里面有圣灵,外面有圣经—约壹二27,彼后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四 不仅如此,话与那灵乃是一;当我们接受神的话到我们里面,话就成为那灵;当我们说话,那灵又成为话;当这话进到别人里面,又成为那灵;我们必须跟从里面的那灵和外面的圣经;内里的膏油涂抹必须受圣经的核对—约六63,彼后一1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
伍 我们接受圣经的教训时,内里膏油涂抹的教训就得着发展;我们就更多经历内里的膏油涂抹,因此,我们顾到内里的膏油涂抹和圣经,我们就会是活而正确的;这就是跟从主的路—19节,约壹二20、2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四册,在神新造中神与人的关系,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