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实际

第二系列 实际

国度的实际
第十五篇 行走义路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

读经:太二一32上,三2、13~15,五6、10、20,六1、33,十六24~25,启十九7~8

壹 整本新约就是称义的事;施浸者约翰在义路中而来,传道说,“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太二一32上,三2,可一15:

一 新约时代,就是恩典时代,也就是耶稣基督福音的时代,开始于施浸者约翰的传道─1~4节,太三2:

1 旧约时代的律法,吩咐人要照着律法行善,使神可以照着祂的律法称人为义,但人想要建立自己的义,而不服神的义—利十八5,罗十3、5。

2 律法的结果,是使人在公义的神面前被暴露为有罪的,并且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得神称义—四15,五20,加三19,罗三20。

二 约翰在义路中来,吩咐人要因着诸天的国悔改─太三2,可一15。

三 神的国是属于公义的,而诸天的国特别是建立在公义上的,这公义乃是神宝座的根基—罗十四17,太五20,诗八九14。

四 当人接受约翰的传道而来向祂悔改时,祂就立即给他们施浸,将他们放在水里,埋葬他们,指明他们是属肉体的人,并没有善,只配死与埋葬—罗七18~20。

五 接着约翰的职事,耶稣基督来了,用灵给这些人施浸,使他们在复活里,联于那照着神的义称他们为义而拯救他们的神─一17,三21~25,林前一30。

六 不仅如此,基督在法理上为这些悔改的人死了之后,又复活过来,而活在他们里面,使他们凭基督的生命,活出公义的生活,而一直蒙神称义─罗四25,加二20。

七 这些人都称为“义人”,他们在将来的国度里,要发光如同太阳,并且他们的义要居住在新天新地中,直到永远—太十三43,彼后三13。

八 因此,照着约翰的传道和实行而悔改、受浸,乃是神照着祂永远经纶的公义要求所命定的,因此乃是尽神的义,作为一件永远的事—太三13~15。

贰 马太三章十三至十五节,启示耶稣受浸之正确并公义的基础;基于水浸的意义,主耶稣这君王救主借着否认祂人性里的己,活出神并彰显神作为义:

一 耶稣受浸的基础,乃是祂认为自己照着祂的人性是一个人,特别是个以色列人,是“在肉体里”的人;虽然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是“没有罪”的,但祂仍是在“肉体里”,这肉体并没有善,只配死与埋葬—约一14,罗八3,来四15。

二 基于这个事实,在祂为神开始祂的职事时,祂情愿受施浸者约翰的浸,承认祂照着自己的人性,并没有任何资格作神的仆人—太三13~15。

三 作为一个在肉体里的人,祂需要成为死了的人,埋在死水中,以履行神照着祂公义而有的新约要求,并且祂这样作是情愿的,认为这是尽神的义—13~15节,罗八3。

四 基督为着尽职而有的生活,乃是以祂受约翰的浸这个意义为基础,向全宇宙宣告说,祂一点也不靠肉体来尽神的职事—约五30,八28:

1 我们必须看见,我们这些在肉体里的天然人,除了死与埋葬之外,一无用处;我们必须使自己在受浸的水里完全了结—太三15~17。

2 我们都该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上宣告:“我是一个在肉体里的人,在神眼中什么也不配,只配死与埋葬;所以我愿意使我自己被了结、钉死并埋葬”—加二20。

五 祂一直将自己放在十字架上,而在十字架的阴影下生活,否认祂的己和祂天然的人─太十六24~25:

1 祂没有安歇的地方─八20。

2 祂关心神的群羊─九36,十一5,参路四18~19。

3 祂心里柔和谦卑,生活在神的轭下─太十一28~29。

4 祂嘱咐人不要显扬祂,这意思是说,祂不要得著名声─十二16。

5 祂爱软弱的人─19~20节。

6 祂富有弹性─十七27。

7 祂来是要服事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二十28。

叁 我们要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有分于国度的实现,就必须活出内住的基督,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五20,二二11~12,启十九7~8:

一 我们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罗三20,七18。

二 在性质上和标准上,生命的义都远超过经学家与法利赛人所实行无生命的义─太五20,约五39,参腓三9。

三 我们需要饥渴,寻求基督作我们超凡的义;这样,神就要将我们所寻求的义赐给我们,使我们得到饱足─太五6、10,六33。

四 在国度属天管治下之国度子民义行的原则,乃是他们不可在肉体里作任何要得人称赞的事,而必须凡事行在灵里、在隐密中,讨他们天父的喜悦─1~6、16~18节:

1 我们必须在隐密中行义,因为我们的父是在隐密中,并在隐密中察看─4、6、18节。

2 我们在隐密中行义,结果乃是杀死肉体和己—十六24~25。

3 那些只知道显扬己并炫耀肉体的圣徒,不会在生命里长大—六5~6。

肆 这样的义,就是比作婚筵礼服的,使我们够资格,有分于羔羊的婚筵,并在诸天的国实现时承受诸天的国,也就是在将来进诸天的国—太二二11~12,启十九7~8。

职事信息摘录:

整本新约是称义的事

新约的职事是称义的职事

马太二十一章三十二节说,“约翰在义路中来到你们这里。”在旧约里,摩西是在定罪的路中而来。林后三章清楚的说,旧约的职事是定罪的职事,而新约的职事是称义的职事(9)。整本新约就是称义的事。施浸者约翰不属于旧约。有些人说,约翰是一个过渡的人,既不在旧约里,也不在新约里;但这是错的。马可一章启示,耶稣基督的福音是从施浸者约翰开始的。约翰的教训乃是神新约经纶的开始。

旧约律法的时代

旧约时代的律法,吩咐人要照着律法行善,使神可以照着祂的律法称人为义(利十八5),但人想要建立自己的义,而不服神的义(罗十3、5)。

律法的结果,是使人在公义的神面前被暴露为有罪的(四15,五20,加三19),并且凡属肉体的人,都不能得神称义(罗三20)。律法不能帮助神的子民成为义的,反而暴露他们。没有人能因行善而得神称义。相反的,众人都被暴露。没有一个属肉体的人,能得神称义。律法的结果、结局,与律法所期望的完全不同。

新约时代

新约时代是恩典时代,不像旧约时代乃是律法时代。整个新约就是恩典时代,也就是耶稣基督福音的时代。这个时代开始于施浸者约翰的传道。这可以从马可一章一至四节得到证实:“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开始,正如申言者以赛亚书上所记的:‘看哪,我在你面前差遣我的使者,他要预备你的道路;在旷野有人声喊着:预备主的道路,修直祂的途径。’照这话,约翰出来了,在旷野施浸,传悔改的浸,使罪得赦。”约翰出来传他的福音,乃是算为耶稣基督福音的开始。

约翰在义路中而来

约翰在义路中而来,传道说,“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太三2)。在摩西律法职事下的以色列人需要悔改,因为他们全都行不义。以赛亚一章关于以色列社会的记载,给我们看见他们变得何等的邪恶。在外邦社会中的恶事,也见于以色列社会。

神的国是属于公义的

在以色列人中间没有公义,所以他们需要悔改。约翰吩咐人要因着诸天的国悔改。神的国是属于公义的(罗十四17),而诸天的国特别是建立在公义上的。主在马太五章二十节说,“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这公义乃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

属肉体的人只配死与埋葬

当人接受约翰的传道而来向他悔改时,他就立即给他们施浸,将他们放在水里,埋葬他们,指明他们是属肉体的人,并没有善(罗七18),只配死与埋葬。有些人可能以为,他们向约翰悔改之后,应当会有好的结果。但约翰反而把他们放在水里埋葬他们,指明他们一无用处。我信这就是为什么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不愿到约翰这里来。四福音给我们看见,有三班门徒:施浸者约翰的门徒、法利赛人的门徒、和撒都该人的门徒。施浸者约翰的门徒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真实的试验,所以他们中间没有人敢到约翰那里去。

新约恩典时代—耶稣基督之福音的时代—的第一个思想乃是,所有堕落属肉体的人,除了死和埋葬之外,一无用处。这是非常严肃的。但是很可惜,在今天的基督教里,许多人传福音时给人一个错误的观念。今天我们必须有人,在传福音时就像施浸者约翰一样,呼召人悔改。

耶稣基督用灵给人施浸

接着约翰的职事,耶稣基督来了,用灵给这些人施浸,使他们在复活里,联于那照着神的义称他们为义而拯救他们的神。新约开始于约翰所传之道的思想,也就是说,属肉体的人只配死和埋葬。但这不是整个新约福音的思想,这只不过是开端。这个思想继续于主耶稣来施另一种的浸。祂把人浸到灵里,使他们在复活里联于神。在受浸时,人被埋在水里,然后人从水里起来,表征复活。借着死与埋葬,我们都结束了,但接着还有复活。在复活里,耶稣把我们联于神。这个思想比死与埋葬更大。

新约福音的第一个思想乃是,每一个堕落属肉体的人,除了死与埋葬以外,便一无用处;第二个思想乃是,你若承认这个,耶稣基督就要来把你浸入活神里面,在复活里把你联于神。这就照着神的公义称你为义,借此拯救你。施浸者基督,把你联于神,使你与那是公义的神成为一。神惟有凭着祂的公义,才会称你为义。

罗马一章十六至十七节说,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以色列人,也要救外邦人,因为神的义显示在这福音上。受浸是很有能力的,因为耶稣把受浸者联于神,使他们在生命、性情上成为神,但无分于神格。一个贫穷的妻子,在婚姻上联于她那有百万财富的丈夫时,他们二人就成为一。她虽然原是个贫穷的女子,但是当他们在婚姻上联结的那一刻,她也就成了百万富翁。这就是当我们在受浸联于神时,所发生的事。

施浸者约翰的职事,是对付我们真实的光景;而我们的光景乃是:我们是属肉体的人,只配死和埋葬。但是基督这另一位施浸者,来把我们在复活中联于神。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而与神成为一。如今我们乃是与另一个人位相联的“百万富翁”。这就是新约恩典福音的第二个思想。公义的神将祂自己赐给我们作我们的义,这义就使我们得称为义。

活在他们里面,使他们活出公义的生活

不仅如此,基督在法理上为这些悔改的人死了之后,又复活过来,而活在他们里面,使他们凭基督的生命,活出公义的生活,而一直蒙神称义。这就是为什么罗马四章二十五节说,祂复活是为我们的称义。我们不是有一位死了的救主;我们乃是有一位活的救主,而祂是活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凭祂的生命,就能过一种一直蒙神称义的生活。这就是神人的生活。

神这位义者,将祂自己赐给我们作我们的义。同样的原则,基督也已赐给我们作我们的义。基督与神乃是一。林前一章三十节说,这位赐给我们的基督,乃是我们的公义。基督也有祂自己的义行。罗马五章十八节说,借着基督一次的义行,众人都被称义得生命了。借着祂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一次义行,我们众人都被称义了。基督有祂自己的义,使祂有资格作我们的救主。

“义人”在将来的国度里,要发光如同太阳

这些人都称为“义人”,他们在将来的国度里,要发光如同太阳(太十三43),并且他们的义要居住在新天新地中,直到永远(彼后三13)。马太十章四十一节和路加十四章十四节也题及义人,而彼后二章二十一节说到义路。路加十四章十四节说到义人的复活。彼后二章二十一节说到悖逆的人虽认识义路,竟然转离神。新约恩典的时代,是要产生神人的生活,而神人的生活乃是义的生活。

借着悔改受浸而尽神的义

因此,照着约翰的传道和实行而悔改、受浸,乃是神照着祂永远经纶的公义要求所命定的,因此乃是尽神的义(太三15),作为一件永远的事。受浸乃是遵守神新约的命定,在神面前按照神的评价承认你自己,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耶稣受浸之正确并公义的基础

马太三章十三至十五节启示耶稣受浸之正确并公义的基础:“当下,耶稣从加利利出来,到约但河约翰那里,要受他的浸。约翰想要拦住祂,说,我当受你的浸,你反到我这里来么?耶稣回答说,你暂且容许我吧,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全般的义。于是约翰容许了祂。”

耶稣受浸的基础

耶稣受浸的基础,乃是祂认为自己照着祂的人性是一个人,特别是个以色列人,是“在肉体里”的人(约一14)。虽然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罗八3),是“没有罪”的(来四15),但祂仍是“在肉体里”,这肉体并没有善,只配死与埋葬。基督是神的话来成了肉体,而“肉体”乃是一个反面的辞。当然,罗马八章三节告诉我们,基督只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但祂仍然是在肉体里。这是祂在祂人性里的立足点。施浸者约翰出来,向那些在肉体里的人传悔改的道。耶稣承认祂是在肉体里;按照肉体,凡祂所有的都只配死与埋葬。祂乃是站在那个立场上,而那个立场成了祂受浸的基础。

情愿受施浸者约翰的浸

基于这个事实,在祂为神开始祂的职事时,祂情愿受施浸者约翰的浸,承认祂照着自己的人性,并没有任何资格作神的仆人。耶稣照着祂真实的情形站住。祂真实的情形乃是,祂是一个属肉体的人。

需要成为死了的人

作为一个在肉体里的人,祂需要成为死了的人,埋在死水中,以履行神照着祂的公义而有的新约要求,并且祂这样作是情愿的,认为这是尽神的义。这样的基础必定是正确且公义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人的生活,第五篇)

基于水浸的意义

领悟一个在肉体里的人乃是一无用处,只配死与埋葬

当主开始尽职时,在祂尚未作任何事之前,祂到约翰那里去受浸。水浸表征一个在肉体里的人在神眼中乃是一无用处,只配死与埋葬。基督为着祂尽职的生活,乃是基于水浸的这个意义。我们在生活中,也必须有同样的基础。

否认祂的己和祂天然的人

基于这个意义,基督否认祂的己和祂天然的人。我们不该忘记,我们所受的水浸对我们的意义是什么。水浸的意思乃是我们已经被埋葬了。我们对待配偶的方式,不该像已往那样。由于我们已经被埋葬,我们就应当否认我们的己和我们天然的人。我们不该凭我们天然的生命作任何事,因为我们天然的生命已经被埋葬了。

将祂的己放在十字架上

主一直将祂的己放在十字架上,而在十字架的阴影下生活。祂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否认己,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太十六24)。我们跟从基督的人,应当一直把十字架应用于我们的己。我们该不断的活在十字架的阴影下。在我整个基督徒一生中,我一直在学习把我的己放在十字架上,并学习活在十字架的阴影下。从我一开始跟从主,我就受教导要背起十字架跟从祂。这不在乎我们天然的人是好是坏。即使我们天然的人是好的,我们也应当拒绝并否认。我们不该以为,因为我们天然的人是温顺谦和、以善待人的,我们就可以凭天然的生命而活。我们必须记住,在我们受浸的时候,那个温顺谦和的生命就已经埋葬了。今天我们的生命乃是基督作那灵,作神圣的生命。

过卑微的生活

基督也降卑自己,过卑微的生活(腓二8)。这给我们看见,我们不该有什么可骄傲的。我们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神使保罗肉体上有一根刺,因为神担心他会因着所看见的启示而骄傲。神容许有一根刺加在保罗身上,好治服他,使他不骄傲。

生活在神的轭下

主在祂地上的职事里,也心里柔和谦卑,生活在神的轭下(太十一28~29)。为着我们尽职事的缘故,我们应当这样生活在神的轭下。在轭下的牲畜,必须在主人的指引下劳苦耕地。当我们在神的轭下,我们就没有自由,没有选择,没有偏好。

嘱咐人不要显扬祂

马太十二章十六节说,主嘱咐人不要显扬祂。这意思是说,祂不要得著名声。所有的同工都在面对这样的试诱。有些人喜欢得著名声,喜欢为人所共知,但主耶稣与此相反。受人欢迎是一种试诱。当我们想要受人欢迎,我们就完了。基督教中,有些工人不敢说别人不好,因为他们想要受人欢迎。他们不说一些事,因为他们怕下次不再被邀请。一九六四年,我受邀请去达拉斯向一班信徒说话。我受他们欢迎,因为我把基督供应给他们。那一次我与他们在一起,到末了的时候,我终于说到召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因着这事我被拒绝了。我们必须忠信的讲说神圣启示的真理。一位从前的同工,不敢说基督这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因为他说这会触犯别人。这与第一个神人的生活是相反的。祂不寻求被众人接纳,为祂自己得名声。

关心神的群羊

主看见群众,“就对他们动了慈心,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样”(太九36)。祂行神迹,顾到有需要的人。祂说,“瞎子看见,瘸子行走,患麻风的得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十一5)。这是主作他们牧人所施的怜悯,好照顾他们。我们是主的执事,应当学习如何关心有需要的人。主也用祂口中所出的恩言,传福音给贫穷的人(路四18~22)。有时候我们说责备和定罪的话,而不是说恩言。我们必须学习与主是一,讲说恩言。此外,主也同情受苦和无知的门徒,甚至哭了(约十一35)。马大和马利亚失去了他们的兄弟拉撒路,但她们仍然无知,那迫使主哭了。这里的“哭”字,原文的意思是“默默的哭”。主告诉她们拉撒路要复活,但祂却受到人意见的阻挠。马大把这个复活延后到末日去(24)。因此,主耶稣哭了。今天许多基督徒在受苦,而不知道为什么受苦,也不知道在那样受苦之下该作什么。主同情这样的情形。(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人的生活,第八篇)

体恤软弱的

马太福音十二章十九,二十节,引证以赛亚的话说,“祂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祂的声音。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将残的火把,祂不吹灭,直到祂施行公理,至于得胜。”我实在喜欢这两节圣经。主的人性,是这样的柔细。祂不争竞,不喧嚷,祂的声音也不在街上出风头。许多时候,我们喜欢别人听我们的声音。但这不是主的人性。祂从不折断一根压伤的芦苇,也不吹灭一盏将残的灯火。为要明了这一点,我们必须来看看犹太人的背景。

在旧约时代,犹太的儿童用芦苇作口笛,但是压伤的芦苇,发不出适当的音调,于是他们就把它折断了。有些人象压伤的芦苇,发出的声音不大好听。但是,阿利路亚,耶稣永不折断一根压伤的芦苇。

旧约时代,犹太人用亚麻蘸油作火把,在夜间可以照亮;但火把一缺油,就不会发光,只会冒烟,这时人就吹灭它,丢在一边。但耶稣总不这样作。许多时候,有人因缺油,只会冒烟。我们的意思是要把他们丢弃了,但耶稣的人性不是这样。我们在召会生活中,该多么需要这一种的人性!

许多时候,我们都喜爱那吹出美妙音乐的笛子。但是某人是一个压伤的芦苇,发出难听的声音,我们就说,“折断他吧”。我们喜欢一个透亮,发光的弟兄,我们不喜欢一个冒烟的弟兄。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时候,我们不能留住幼稚的和软弱的。我们真需要耶稣的人性,不折断压伤的芦苇,不吹灭将残的灯火。主的人性喜爱所有压伤的和将残的。在召会生活中,我们必须有祂的人性,我们须借着吃耶稣而得到祂的人性。

富有弹性

我们都熟悉马太十七章的故事。因为耶稣是神的儿子,祂可以不纳圣殿的丁税。这一点祂对彼得说得很清楚。可是耶稣又说,“但为免绊跌他们,你要到海边去钓鱼,拿起先钓上来的鱼,开它的口,就必找到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殿税”(太十七27)。耶稣是这样地有弹性。祂不必缴纳税银,但恐怕顶撞他们,祂就缴纳。祂把情形对门徒说清楚了,但祂不坚持。祂清楚,但行动却是能伸能缩。这是祂的人性。

我们的人性,完全不是这样。老年人和青年人都是固执己见。只有耶稣的人性能那样地有弹性。最近我到一个地方,老年圣徒和青年圣徒都来见我。老年人说,他们对于青年人没法忍受,青年人太大胆,声音太高,而且太野。可能青年人确有这种情形。但是,你们知道我怎样回答老年人么?我说,“你们可能是对的,他们可能是错的,但主耶稣仍然爱他们。请想,他们这样赞美主,岂不是比上电影院好得多么?”从这个观点来看,他们必定同意我的说法。我鼓励他们稍微有弹性一点,也跟这班发疯的青年人喊一喊阿利路亚。

这就是耶稣。祂是神的儿子,绝对可以不缴纳圣殿的税银,但是祂纳了。祂不只为自己缴纳,并且也替彼得缴纳,为的是免得顶撞他们。在召会生活中,我们必须学习弹性,而不固执己见。这样就不会顶撞别人。这是耶稣的人性。

服事别人

马太二十章二十八节,主说,“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我们中间许多人,愿意受人服事,但总也不服事人。特别是青年人住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打扫屋子,不洗盘子,不注意衣服,什么都不作;他们就喜欢睡觉,休息,在弟兄姊妹中间过快乐的生活。这不是召会生活的人性。召会生活的人性是服事人,而不是受人服事。我们须有这样的灵来服事别人,而这样的灵只能来自耶稣的人性。(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二册,基督是实际,第七篇)

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

实行属天之国更高的律法,有超凡的义

那些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信徒,实行属天之国更高的律法,有超凡的义。在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主耶稣颁布国度子民的律法。现今我们是父的儿女,需要借着复活的生命,就是父永远的生命,履行这新律法,更高的律法。(新约总论,第一百五十八篇)

借着复活的生命履行这更高的律法

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乃是他们凭人的生命,照着旧的字句律法,所行字句的义,而国度子民这超凡的义,乃是他们凭基督作生命,照着新的生命律法,所活出生命的义,在性质和水准上,都远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所行那没有生命的义。

在五章四十八节主总结这段话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国度子民要完全,像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乃是指在祂的爱里完全。他们是父的儿女,有父的神圣生命和性情,因此能像父一样完全。国度新律法的要求,只能藉着父神圣的生命,不能凭着天然的生命达到。诸天的国乃是最高的要求,父神圣的生命也是最高的供应,以达到这要求。马太五至七章所论国度新律法的要求,就是重生的国度子民里面新生命(神圣生命)的彰显。这要求开启了重生子民里面的所是,藉此给他们看见,他们能达到如此高的程度,能过如此高的生活。(新约总论,第六十八篇)

在隐密中行义并接触神,不显扬

马太六章一至十八节与国度子民的义行有关。主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你们的义行在人前,故意叫他们注视;不然,在你们诸天之上的父面前,你们就没有赏赐了”(1)。人那寻求荣耀自己的肉体,总想在人前行善,得人称赞。但那些活在诸天之国实际里的信徒,在国度属天的管治之下,活在倒空、谦卑的灵里,以纯洁、单一的心行事,就不可在肉体里作什么,得人的称赞;乃是必须凡事行在灵里,讨他们天父的喜悦。他们行义,不是要得人的荣耀,乃是要得父的赏赐。

信徒的生活该是凭着父的生命,照着他们的灵而有的。这就需要他们在隐密中行善,而不在明处(3~4)。任何公开的显扬,都不符合神圣生命那奥秘隐藏的性情。

关于施舍、祷告和禁食这三件事,主耶稣用“隐密”一辞(4、6、18)。我们必须在隐密中行义,因为我们的父是在隐密中。我们是天父的儿女,必须活在父的同在里,并顾到父的同在。我们在隐密中为着父的国所作的,父都在隐密中察看。天父在隐密中的察看,必是我们在隐密中行义的激励。至终,父要报答我们,或在今世(林后九10~11),或在来世作为赏赐(路十四14)。(新约总论,第一百五十八篇)

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
使我们够资格,有分于羔羊的婚筵,

在马太五章二十节主耶稣说,“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这里的义,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因我们相信接受祂,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林前一30,罗三26);更是指内住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这主观的义,不是借着仅仅成全旧律法,乃是借着成全基督所赐诸天之国的新律法以补充旧律法而得着的。国度子民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我们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这样的义,就是比作婚筵礼服的(太二二11~12),使我们够资格,有分于羔羊的婚筵(启十九7~8),并在诸天的国实现时承受诸天的国,也就是在将来进诸天的国。(新约总论,第六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