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但的混乱

第二系列 魔鬼撒但

以撒但为路线
第十八篇 关于犹太派

读经:启二9,诗一四七19~20,罗七1~4、6,西二14,创七4、10、12、20,四十12,但八14,来九24,四15~16,十12,太二七52,约十一11,林前十一30

壹 在启示录二章九节,主说,“我知道你的患难和贫穷,其实你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却不是犹太人,乃是撒但会堂的人,所说毁谤的话”;士每拿召会所受的苦中,有一样是从那些自称是犹太人而来的毁谤话:

一 那些自称犹太人的,乃是一班肉体上是犹太人,或一班信奉犹太教的人;他们进到召会里,并不诚心相信主,接受救恩,乃是要把犹太教带进召会里来—徒十三45,十八6,十九9。

二 从召会的历史里我们可以看见,基督教受犹太教的打岔是何等的厉害;稍不小心,犹太教就被带进召会来了;我们需要花工夫看看犹太派的教训到底如何,好使初信的弟兄姊妹看见他们的错误,将来碰到时能够应付他们—二八22,罗三8。

贰 现在我们要分三大段,来看犹太派者的三个大错谬;第一是犹太派在律法上的异端—诗一四七19~20,罗七1~4、6,西二14:

一 他们这异端的根据是说,在旧约里律法分二种,一是道德的律法,一是仪式的律法;主来是除去了所有的仪文规条,就是除去了仪式的律法,但道德的律法还留着。

二 对犹太派关于律法一般性异端的辩正:

1 神从来没有把律法赐给外邦人,神只把律法赐给以色列国—诗一四七19~20。

2 律法乃是赐给犹太人的;犹太人是生在律法之下的;对他们来说,就算天地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太五18。

3 律法与信主得救的犹太人无关;犹太人得救后,自然就成了召会里的人,而不再是犹太人了;律法只与旧人有关,与死而复活的新人无关—罗七1~4、6。

4 保罗在加拉太三章十九节说到律法的功用,他说,“律法……乃是因过犯添上的”;人本来有罪,却因不知自己的情形,而不能接受神的恩典;所以神赐下律法,乃是叫人犯罪,使人明白自己的真相,而谦卑下来接受恩典。

5 信徒得救后,不靠律法成全;主给我们的新生命是不守律法的;它在我们里面自然的成就律法上的义—1~3节,五22~23,二16。

6 罗马八章四节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我们既在灵里得生命,就不需要再守律法,以得着律法的义。

三 在摩西所颁布的十条诫命里,说到当守安息日,这乃是犹太人至今仍坚定持守的;然而基督徒根本不守安息日,因为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

四 对犹太派关于安息日特别错谬的辩正—西二13~14,加四10~11:

1 安息日是给犹太人的;为着作记号,要他们特别看见,他们是蒙救赎的—创二3,出十六29,二十8~11,三一13、17,结二十12,申五12~15。

2 全部律法的字据已撤去;根据律法,我们不得被神称义,因此律法是攻击我们的;所以主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把律法撤去,这样我们才能到神面前—西二13~14。

3 守日不守日都可;守安息日就把恩典完全废了;我们要提防犹太派的人把守安息日的事带进来—加四10~11。

4 关于律法与安息日,断定的话就是歌罗西二章十四节:“涂抹了规条上所写,攻击我们,反对我们的字据,并且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律法和安息日是完全过去了。

叁 第二是犹太派关于主救赎的错谬;犹太派的人对于救赎真理的积极方面是无知的,是莫名其妙的;他们没有主拯救罪人的福音—创七4、10、12、20,四十12,但八14,来九24,四15~16,十12:

一 犹太派解说圣经预言的基本原则,就是凡圣经说一天,他们就解释作一年:

1 他们的凭据,第一是民数记十四章三十四节,神对以色列人说,“按你们窥探那地的日数共四十日,一年顶一日,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这件事不是预言,神乃是说要刑罚以色列人四十年;然而这个却成了他们解释预言的原则。

2 他们第二个根据是以西结四章四节、六节,耶和华在那里对以西结说,要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向右侧卧四十日,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一日顶一年计算;这明明是刑罚,不是预言;根本与预言无关。

二 圣经里有许多经节,都是说一天就是一天,一年就是一年;犹太人关于救赎的事,乃是建造在一天顶一年的预言上;这是错误的—创七4、10、12、20,四十12。

三 犹太派的人的另一错谬,是在于他们对但以理八章之异象错误的解释—14节:

1 他们说主死在十字架上时,流血赎我们的罪,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主还要等到二千三百年满了时,才将地上赎罪的血带到天上,就是带到天上圣所,然后起首洁净圣所;洁净好之后,主再来。

2 十四节说,“到二千三百个日夜,圣所就必得洁净”;他们说,一天是一年,二千三百天是二千三百年;二千三百昼夜明显的说,是有二千三百白天,二千三百黑夜,绝不是指着年说的。

四 现在我们来看,圣经对主流血救赎是怎么说的—利四5、7,太二七51,利十六17,林前十五17,来九24,四15~16,十12:

1 第一,圣经给我们看见,赎罪的事乃是在祭坛那里;利未记四章五节、七节说,赎罪的血乃是流在祭坛上;祭司把祭物献在祭坛上,人的罪就得着赦免,并无须进入圣所。

2 第二,犹太派的人说,二千三百年之久,主只在外面一间的圣所,没有进入内里的至圣所,这是不合圣经的;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一节清楚的告诉我们,当主死的时候,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将殿成功作一间,并没有二间的分别。

3 第三,你们还必须注意一件事,那就是旧约里赎罪的事,只有大祭司在至圣所里赎罪,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得进入至圣所—利十六17。

4 第四,犹太派的人说,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于主后一八四四年仍在圣所里赎罪;是主的血带着罪进入了圣所;那是亵渎,是严重的异端—林前十五17。

5 第五,我们所知道的圣经,乃是告诉我们说,主已经进入了至圣所,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九24),作证据说,在地上人的罪已经赎了;祂把血带到施恩的宝座前,就是至圣所里;神看见血,听人的祷告,赦免人的罪;这一个才是事实。

6 第六,主耶稣献祭赎罪与作祭司是二件事;圣经中只有说主自己是祭,赎我们的罪;没有说主作祭司,为着赎罪—来四15~16。

7 基督教乃是先有祭,解决我们的罪,再有祭司,解决我们的软弱;犹太派就不是这样了,犹太派乃是二者同时进行;犹太派的人想要把我们拖到旧约犹太人的地位上,不让我们看见主清楚的救赎,这实在是邪恶的道理—十12。

肆 第三是犹太派关于人死后之观念的错谬;在这件事上,犹太派的人犯了二点严重的错误—太二七52,约十一11,林前十一30:

一 首先,他们相信人死是睡了,就是灵、魂、体都睡了,再也没有感觉;第二,他们说,人复活后没有永远的刑罚;他们相信人死了,身体、灵、与魂全都消灭了。

二 圣经的确说人死时,是睡了,但那是指身体说的,不是指灵魂说的;犹太人把身体的睡变为灵魂的睡,根本是错误的;圣经上有许多的证明—太二七52,约十一11,林前十一30:

1 第一,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二节说,“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这里明说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所以睡了的是指身体,不是指灵魂说的。

2 第二,约翰十一章十一节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要去叫醒他”;这也是指身体说的。

3 第三,行传七章五十九、六十节,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时,“呼求说,主耶稣,求你接收我的灵!”接着就说,“说了这话,就睡了”;这里司提反是身体被石头打死,所以明显的,“睡了”就是指身体死了。

4 第四,林前七章三十九节说,“丈夫若睡了,妻子就可以自由”,也是明明指身体睡了说的。

5 第五,林前十一章三十节说,“在你们中间……睡的也不少”;保罗说在哥林多召会里有软弱的、患病的,这都是指身体说的。

6 第六,林前十五章六节,说到基督复活后显给使徒看,“后来一时向五百多弟兄显现,其中大多数到如今还在”;这里说到五百位弟兄如今还在,是指着身体还在,所以“但也有些已经睡了”,也定规是指身体,不是指灵魂;没有灵的睡,只有身体的睡。

伍 直到今天,在召会中还有犹太派人的行为;这派的人所传的是严重的异端,所以我们必须留意;我们应当保守弟兄姊妹,不叫他们落在那些黑暗的里面,那些的说法都是相当危险的—彼后一19,二1,约贰一10~11。

职事信息摘录:

何谓犹太派

在启示录二章九节,主说,“我知道你的患难和贫穷,其实你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却不是犹太人,乃是撒但会堂的人,所说毁谤的话。”士每拿召会所受的苦中,有一样是从那些自称是犹太人而来的毁谤话。这里所题自称犹太人的究竟是什么人呢?按照罗马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约翰八章三十九至四十七节,凡诚心信主耶稣的人,就是真犹太人。那么那些自称犹太人的,当然不是真犹太人,他们乃是一班肉体上是犹太人,或一班信奉犹太教的人;他们进到召会里,并不诚心相信主,接受救恩,乃是要把犹太教带进召会里来。他们从主耶稣在地上时,就开始毁谤主。等到召会产生之后,他们更是毁谤使徒们。他们的毁谤话,就是毁谤救恩之道(徒十三45,十八6,十九9,二八22,罗三8)。这班人我们姑且称之为犹太派的人,他们不是一般的犹太人,乃是特别进到召会里,想把犹太教的思想混进真理里的人。

在启示录的书信里主给我们看见,在士每拿起首打扰召会的,就是这班犹太人,那时他们已经成了“撒但会堂的人,”也就是他们成了有组织,且被撒但利用来破坏召会的人。到了启示录三章九节,说到非拉铁非召会时,他们也是如此打岔召会。从召会的历史里我们可以看见,基督教受犹太教的打岔是何等的厉害;稍不小心,犹太教就被带进召会来了。旧约的祭司变成了会堂里的牧师,律法变成了要人遵行的行为规范,节期变成了要人守的节日。这些犹太派的搀杂工作,从士每拿起首,到了非拉铁非时才受到限制。犹太派的工作,基本上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实行。感谢主,在十九世纪时,召会里有一派的人兴起来,就胜过了犹太派的人,这一班人乃是属于非拉铁非的召会。然而直到今天,在召会中还有犹太派人的行为。这派的人所传的也是严重的异端,所以我们必须留意。现在我们要分三大段,来看犹太派者的三个大错谬。第一是关于异端方面(对律法的态度);第二是关于救赎方面(对主的救赎的态度);第三是对死后的看法(对刑罚的态度)。我们需要花工夫看看犹太派的教训到底如何,好使初信的弟兄姊妹看见他们的错误,将来碰到时能够应付他们。

犹太派在律法上的异端

犹太派关于律法一般性的异端

我们要先来看犹太派在律法上的异端。他们这异端的根据是说,在旧约里律法分二种,一是道德的律法,一是仪式的律法。主来是除去了所有的仪文规条,就是除去了仪式的律法,但道德的律法还留着。犹太派的人说,我们应当守着十条诫命,十条诫命里的第四条是守安息日,所以我们也应当守安息日。他们说守安息日应在周六,若在主日就不对。我们要看看他们的教训是不是合乎圣经的。我们不是要辩驳,乃是要检查是否异端;如果是异端,我们就需要小心。我们要说到犹太派在律法上的异端,就必须认识圣经对于律法有何教训。

对犹太派关于律法一般性异端的辩正

律法不是赐给外邦人的

第一,我们要知道,神从来没有把律法赐给外邦人,神只把律法赐给以色列国。诗篇一百四十七篇十九至二十节说,“祂将祂的话指示雅各,将祂的律例和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祂都没有这样对待过;至于祂的典章,他们向来都不知道。”这里清楚给我们看见,神只将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至于外邦人,新约在罗马二章十四节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里说到“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可见外邦人不在神的律法之下,这是圣经明显的教训。但外邦人若是得救了如何呢?他们要不要守律法呢?行传十五章二十九节说,“就是禁戒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淫乱,这几件你们自己若能禁戒不犯,那就好了。”这是在保罗传福音后,有许多外邦人信主得救了,就有人从犹太下来说,他们应受割礼,也应遵行摩西的律法。后来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们作了这样的定规,他们没有要外邦的信徒守律法,只叫他们要禁戒四件事。由此可见,外邦人在没有得救之先,是“没有律法的,”得救后圣经也没有要他们遵守律法,只要他们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所以神没有把律法赐给外邦人,无论他们是没得救的,或是得救的,都是一样。

律法乃是赐给犹太人的

圣经说到神的律法,乃是说神将律法赐给犹太人。犹太人是生在律法之下的;对他们来说,就算天地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主在马太五章十八节说,律法的一点一划不仅不能废去,并且都要成全。在犹太人之中,主没有意思废掉律法,主乃是将犹太人放在律法之下。主说律法要成全,这成全乃是补充,意思就是说,本来是不能杀人,今天不仅不能杀人,更是连恨人都不能。这是补充,也是成全。

律法与信主得救的犹太人无关

律法既是赐给犹太人的,那么许多犹太人信主之后该如何,与律法又有何关系?犹太人得救后,自然就成了召会里的人,而不再是犹太人了。引一个比方,罗马七章一至四节说,犹太人信主就如女人出嫁。这女人原来有一个丈夫(律法),她若要脱离丈夫,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丈夫死了。但在这里有一个难处,就是马太福音说,直到天地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律法这丈夫是永远不死的,怎么办呢?所以罗马七章头四节,就清楚的给我们看见,律法管人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律法(丈夫)虽不能死,神却使基督死,叫我们(女人)在基督里与祂同死。这样,我们借着死就脱离了律法。我们借着与基督同死,脱离了第一个丈夫,以后又借着与基督一同复活,我们改嫁给基督这第二个丈夫。然而,这死必须真死,如此,复活再归于基督,就不是淫妇了。神已经使主的死包括了我的死,这是何等的可靠。祂的复活也包括了我的复活,这复活又是何等的可靠。对一个本来在律法以下的人来说,经过了在主里的同死,就能在复活里得着新的生命,这是何等奇妙!“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因主已经死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律法(七6)。我们因着相信主,有分于主的死与复活,就脱离了律法;犹太人信主正是这样。我们必须清楚罗马七章所说的,才能对付律法的问题。律法是不能废去的,但是我死了,就自然的脱离了律法。基督徒的地位就是说:我这人已经死了,我是在死的地位上,我与主一同钉死了;今天律法与我无关了。律法只与旧人有关,与死而复活的新人无关。

律法的功用

许多初信的人也许要问,律法既是捆绑人的,神为何赐给律法呢?首先我们必须知道,律法不是神本来的思想。律法是后来才添进来的,是为着应付某种需要,为着应付某种特别的情形,而产生的。加拉太三章是将律法的功用说得顶清楚的一章。十七节说,“神预先所立定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才有的律法废掉,以致使应许失效。”十九节接着说,“这样,律法是为什么有的?乃是因过犯添上的,直等那蒙应许的后裔来到。”二十一节说,“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相反么?绝对不是!因为若曾赐给一个能赐生命的律法,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二十五节又说,“但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儿童导师的手下了。”这几节告诉我们,为什么神在旧约里赐下律法。

神在赐给律法之前四百三十年,已经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你要因信称义。”这是主的约。神立了这约,既定规了,其后四百三十年所赐的律法,也不能废去那个约。加拉太三章十五节说,“弟兄们,我照着人的常话说,即使是人的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人可以废弃,或加增的。”约既已立好了,再要把条件加进去,或者再要把条件减去,都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也许要问,神既然已经和亚伯拉罕立了约,为什么过了四百三十年,又来把律法赐给人呢?神赐下律法的用意在哪里呢?保罗接着在十九节说到律法的功用,他说,“律法……乃是因过犯添上的。”律法是为什么有的?乃是因着过犯添上的;而因着添上了律法,就有了过犯。罗马四章十五节说,“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五章二十节又说,“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从亚当到摩西,罪已经入了世界且在世界中,但因着没有律法的显明,人不知道自己的罪;乃是到了律法颁布后,才把人里面的罪显为过犯。人本来有罪,却因不知自己的情形,而不能接受神的恩典。所以神赐下律法,乃是叫人犯罪,使人明白自己的真相,而谦卑下来接受恩典。所以神颁律法,就是为叫祂的约变作可用的—人只有知道自己是罪人,才会到神面前接受恩典。

信徒得救后,不靠律法成全

有人说,我们虽是靠基督得救,不靠律法得救;但得救之后,不也得守律法么?我们要看加拉太书,那里专门对付这样的问题。许多人从前的错误,是以为要靠律法称义;今天信主之后,又以为应当守律法。但保罗说,人得称义前,守律法没有用,人得称义后,也不需要守律法。保罗要加拉太人看见,已往守不了的,现今还是守不了。我们看保罗如何对付叫信徒守律法的人。有人劝加拉太人说,得救后仍当守律法。保罗就在加拉太一章六节说,“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在基督的恩典里召了你们的,去归向不同的福音。”七节说,“那并不是另一个福音,不过是有些人搅扰你们,想要转变基督的福音。”那些人把基督的福音弄成不是福音了。八节保罗说了很重的话:就是连天使来传福音,若与保罗所传的不同,都应当受咒诅。九节又说,“若有人在你们所领受的之外,另传一个福音给你们,他就该受咒诅。”对那些搅扰加太人的,保罗说,他们是“该受咒诅。”在二章十八节保罗说,“我所拆毁的,若再建造,就证明自己是个有过犯的人。”保罗说,传不同福音的是当受咒诅,又说,他自己若重新建造所拆毁的,就是叫得救的人去守律法,那他就证明自己还是犯罪的人。因着基督向律法死了,就叫我们可以向基督活着。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既已和基督同钉十字架,如果再将人放在律法以下,就是不法的。我虽是活的人,但已与基督同死了,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这向基督活着的人,绝不能再被放在律法以下。律法只对天然的人说话,不能对已死的人说话。

这样说来,基督徒既无须守律法,就可以犯律法么?请注意,神赐律法给人,目的不是为着叫人来守律法。神不是说,守律法能满足祂的心。神赐律法给人,目的不是叫人守律法,乃是要人能得着律法的义。我们要分辨律法本身与律法的义。不贪心、孝顺、不拜偶像等,这些都是律法的义。神不是要人遵守律法,乃要人得着律法的义。总括来说,神颁布律法的用意,第一,表面上是要人守律法,借此暴露人,叫人知道肉体无用;第二,要人得着律法的义;第三,至终要人在神的面前得生命。说到得生命,不能因人没有行律法,没有律法的义,就不能得生命;当人得着基督的义时,也就得着了生命。本来律法说,人行律法,得着律法的义,就得生命(利十八5)。但今天我们不必靠行律法,就得着律法的义,而得生命。我们只要相信主,就得着义(加二16),也就得生命了。然而得着生命之后,犹太人说,你还得守律法,以得着律法的义。这是错的。人一守律法,旧人、老人就跑出来了。我们的得救,乃是因神把我们摆在基督的死里;我们又因主的血,得着了义,也就得着了生命。这生命是不守律法的。如果再守律法,就还得是肉体守律法,因此肉体就出来了。我们要知道,主给我们的新生命是不守律法的;它在我们里面自然的成就律法上的义。

律法之义的成就

我们得着生命之后,就要看见,律法的义不必借着我们守律法而得。罗马八章四节说,“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我们既在灵里得生命,就不需要再守律法,以得着律法的义。“不要贪心”是律法,“不贪心”是律法的义。犹太派的人说,“不要贪心,”但他们不能不贪心。他们又说,“必须守律法,”但律法又守不来(罗三20),所以他们没有义。我们能够不贪心,乃是由基督的生命来的义。我们不必守律法,而能有这律法的义,这就是福音。作基督徒不贪心,并不是从不要贪心的律法而来,乃是因随从圣灵而行,就满足了律法义的要求,这是真的福音。律法不是以律法本身为终点,律法的结局乃是在义上面。在我们身上,神乃是用其他方法产生义,绝不要我们用守律法以得着义。无论是得救前,或得救后,守律法都是无用的。得救时,我们因着与主在十字架上同死,不守律法就得着义,我们乃是靠神的义得救的;得救后,我们是既靠圣灵入门,也是靠圣灵成全,乃是圣灵在我身上成功那义的。

犹太派关于安息日特别的错谬

在摩西所颁布的十条诫命里,说到当守安息日,这乃是犹太人至今仍坚定持守的。在召会里守安息日,是从士每拿起首。因为当时在罗马失败的犹太人,回到了士每拿,把犹太人所持守的旧约律法,都带进召会来。等到罗马教得势时,犹太教与基督教就混合得更深了。一千多年来,他们称主日为基督教的安息日。前一个世纪中,犹太派的人又出来,叫人守安息日。他们把十条诫高挂在他们的礼拜堂内,守着礼拜六为他们的安息日。他们把犹太人的安息日变为基督徒的安息日,就是把安息日变为主日。然而基督徒不守安息日,不守十诫的第四条诫命。我们不能把第七日改为安息日。问题不在安息日是第几日,问题乃在基督徒根本不守安息日,因为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

对犹太派关于安息日特别错谬的辩正

安息日是给犹太人的

现在我们要来看,圣经对安息日有何教训。在圣经里,安息日第一次的记载是在创世记二章三节,神歇了祂一切创造的工后,就在第七日安息了。从那天起,直到二千五百年后,神才再次题到安息日。圣经第二次题到安息日,是在出埃及十六章二十九节,那里说神将安息日赐给祂的子民。第三,接着神就将守安息日定为律法,要以色列民遵守:“当记念安息日,将这日分别为圣”(二十8~11)。第四次是在出埃及三十一章十三、十七节,耶和华对以色列民说,“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因为这是我与你们之间世世代代的记号。……这是我与以色列人之间永远的记号。”在以西结二十章十二节祂又说,神将祂的安息日赐给以色列人,乃为将他们分别为圣,归于神作祂的子民。第五,神对以色列人说,守安息日乃是他们蒙救赎的记号(申五12~15)。从这些经节来看,安息日明显的是神给犹太人的,为着作记号,要他们特别看见,他们是蒙救赎的。

全部律法的字据已撤去

我们接着来看保罗对安息日的教训,保罗说,安息日乃是过去的事。第一,保罗在歌罗西二章十三至十四节说,“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的过犯,……涂抹了规条上所写,攻击我们,反对我们的字据,并且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字据是指完整的律法。主在十字架上,把整个的律法撤去,因为这律法乃是攻击我们的。主的要求是圣洁的,而我们是有罪的。根据律法,我们不得被神称义,因此律法是攻击我们的。所以主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把律法撤去,这样我们才能到神面前。犹太派的人说,主钉在十字架上,所撤去的是礼仪的律法,不是道德的律法;道德的律法并没有撤去。但这不是保罗的意思;保罗乃是说,主已经将整个律法的字据都撤去了。

守日不守日都可

今天神是借着圣灵给了我们基督的义,所以守律法就再也不需要了。安息日的问题,乃是一个已经过去的事。罗马十四章五节说到,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一样。罗马十四章一至六节这段话是对付二件事:第一,守日与不守日;第二,吃肉与不吃肉。有人吃素不吃肉,保罗说,这种人是信心软弱的人,或者良心软弱的人。对那要守日的人,保罗也说,他们是信心软弱的人。在旧约里,若有人不守安息日,就要用石头打死。到了新约,主耶稣来了,犹太人因主不守安息日,就要置祂于死地(只因有了神迹,他们不能动手)。到了保罗的时候,他就说,不管这日或那日,日日都一样。这是有何等大的改变!日日都一样。安息日是道德律法,是其中的一条。如果换一条说,“不可奸淫,”如果有人看行奸淫也好,不行也好,行的是为主,不行的也是为主,这就不能了。守安息日不能有守律法的义,守安息日乃是后事的影儿。所以在律法里有一部分是预表,有一部分是为着义。预表的已经应验了。所以律法不能像犹太派的人所说的,将其分为礼仪的与道德的。但律法的确有一部分是预表的,这部分预表的都在主耶稣身上得着应验了。所以在这里必定是有一个时代的改变。

末了,我们要看见,任何的事物若是新约的,还得拿旧约来帮助,就根本不能成功。罗马教说,守主日就是守基督教的安息日,这是把犹太教与基督教混合在一起了。现在犹太派的人来,要将整个犹太教带进来。所以如果有人守安息日,那人就不是基督徒了。基督徒如何不守中秋节,也不要守安息日。犹太派的人一来,索性就摔掉基督徒的色彩,成了纯粹的犹太人。保罗在加拉太四章十至十一节,对当时的加拉太人说,“你们谨守日子、月分、节期、年分;我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徒然劳苦。”守安息日就把恩典完全废了。我们要提防犹太派的人把守安息日的事带进来。

至终的断定—律法和安息日完全过去了

使徒行传所记的是历史的基督教,没有对事实的解释;只有历史,没有教义。神给人的整个真理,合成一本圣经,乃是在主后九十六年,就是主对门徒说,直等到真理的圣灵来,要带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的时候。也就在那时,这些犹太派的力量和影响,才逐步从基督徒中脱掉。主死的时候,还没有完整的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完整的信仰,乃是一步一步的出来,到了书信时才有了完成。我们必须明白基督徒信仰的进步。在行传十五章,我们没有看见为安息日争辩的事,反而有为受割礼争辩的情形。并且后来保罗自己还到圣殿去许愿。我们要知道,犹太人行割礼并不希奇,因为犹太人是要退步。所以盼望弟兄们要看见基督徒信仰的发展与起止,才能断定什么是基督徒正确的信仰。

在新约开始的时候,当我们的主在地上时,祂也守安息日,也受割礼。然而,到了加拉太书,我们看见安息日的问题结束了,割礼的问题也结束了。保罗的书信乃是到了主后七十年之后,才得以站在基督徒正当信仰的地位上。因为那时之前,圣殿、祭司、律法都还在,人就很容易骑墙,很容易在那里享受二个羊羔,很容易一边抓犹太教,一边信耶稣。为着这样的光景,保罗才写了希伯来书。希伯来十章二十六节末句说,“为着罪的牛羊祭物是不再有的了,”因基督已经为我们被杀献祭了,人再也不能骑墙了。在那里,我们看见基督徒信仰的进步与发展,到如何的地步!对于一个真理,到末了,我们总必须以神的一句话来作最后的断定。关于律法与安息日,断定的话就是歌罗西二章十四节:“涂抹了规条上所写,攻击我们,反对我们的字据,并且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律法和安息日是完全过去了。如果今天圣殿、祭司仍然存在,就还是会有难处。这些犹太派的人很容易把半路上的东西拿出来。我们必须记得,基本的原则是,对圣经里每一个真理的断定,都不可停在半途中。安息日与律法的问题都是在半路上的,对于犹太派的人守安息日的教训,乃是摸着旧约最后的东西。(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五十六篇)

犹太派关于主救赎的错谬

犹太派对预言偏差的解释

犹太派的人对于救赎真理的积极方面是无知的,是莫名其妙的;他们没有主拯救罪人的福音。对于基督救赎的认识,完全是根据对旧约预言的解释,是相当特别而幼稚的。他们解说圣经预言的基本原则,就是凡圣经说一天,他们就解释作一年。

他们的凭据,第一是民数记十四章三十四节,神对以色列人说,“按你们窥探那地的日数共四十日,一年顶一日,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不喜悦你们了。”以色列人窥探应许之地,花了四十天的工夫,后来因以色列人不信,耶和华神就罚他们在旷野飘流四十年,表明祂向以色列人是疏远的。神刑罚以色列人四十年,根本不是在解释预言。并不是能根据这话说,凡一天即可顶一年。神在这里没有任何预言的的表示。这件事不是预言,神乃是说要刑罚以色列人四十年。然而这个却成了他们解释预言的原则。到底这能不能作为解释预言的原则呢?后面我们要用圣经来证明这个错谬。

他们第二个根据是以西结四章四节、六节,耶和华在那里对以西结说,要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向右侧卧四十日,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一日顶一年计算。这又是刑罚的问题,是一日顶一年。如果是一年顶一日,以西结就得终身卧在床上了。神在这里说,祂对以色列人一年的刑罚,就使以西结睡一天。除此二处之外,再没有别处说到以日顶年的事。但这二处都是指刑罚说的,并不是预言。比方母亲说要打儿子三下,这是预言呢,还是刑罚?这明明是刑罚,不是预言;根本与预言无关。这二处经节所题的事,分别是神对以色列人特别的刑罚,只指那两次而言,都是特定的,不是普通的,不是每一次都这样说的。所以,把这两件事拿来作一般原则来解释预言,是非常危险的。

对犹太派解释预言偏差的辩正

圣经里有许多经节,都是说一天就是一天,一年就是一年;没有人敢说这些说法是错误的。圣经上一天就是一天,一天并不是一年,这有许多的经节可以证明。第一,在创世记七章四节,神说,“再过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昼四十夜。”若按犹太派的人所说,一天就是一年,神说过七天,那就得过七年了。但十节说,过了七天,洪水就泛滥在地上。十二节说,四十昼夜降两在地上,四十昼夜就是四十昼夜,不是四十年。

第二,创世记四十章十二节,约瑟解酒政的梦说,“三根枝子就是三天,”十三节接着说,“三天之内,法老必提你出监,叫你恢复原职。”二十节就说,“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把司酒长和司膳长提出监来。”酒政果然官复原职了。这里三天就是三天,并没有变成三年。

第三,约书亚一章十一节里,约书亚吩咐百姓的官长说,“当预备食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这约但河,进去得耶和华你们神赐你们为业之地。”三章二节就说,“过了三天,”到了第十六节,百姓就跟着约柜过了约但河。这里也是三天就是三天,没有变作三年。

第四,新约马太十二章四十节说,“约拿怎样三日三夜在大鱼腹中,人子也必照样三日三夜在地心里。”约拿是在大鱼肚腹中三日三夜,并不是三年。我们都知道主是死后第三日复活的,并不是死后三年才复活。

第五,启示录二章十节主对士每拿的召会说,“你们必受患难十日,”十日就是十日,不是十年。

第六,启示录二十章二节、四节说,撒但要受捆绑一千年,神的得胜者与殉道者要掌权一千年。如果一天顶一年,就要成为三十六万五千年了。这是错误的,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

所以从这些经节,我们能看见,一天就是一天,一年就是一年,没有一天顶一年的预言。如果有人说预言要根据一日顶一年的原则,那都是人好奇的心所造出来的。我们要知道,犹太派的人所用那二处圣经不是讲预言的。犹太人关于救赎的事,乃是建造在一天顶一年的预言上。这是错误的。

犹太派根据但以理八章对主救赎工作错谬的解释

犹太派的人的另一错谬,是在于他们对但以理八章之异象错误的解释。对于但以理八章三至二十五节,他们解释说,那里的小角是指罗马说的。这真是错误,真是黑暗。但以理在八章三节、四节看见公绵羊的异象,又在五节至十四节看见公山羊的异象。接着在二十节就解释公绵羊乃是波斯,公山羊乃是希腊王(当然对初信的人,我们不必说这么详细)。五节说公山羊有一只非常的角在两眼当中,八节说这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向天的四方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没多久这四角又过去了。九节就说,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强大。这里有三个不同的时代。大角是指亚历山大,是希腊头一个王。二十二节说,大角折断后长出的四角,就是希腊帝国在亚历山大之后所分成的四国。二十三节说,这四国罪恶满盈时,必有一王兴起,就是小角。也就是说,在将来时,有一个小角要来,那就是敌基督。八章九节至十四节说到这小角如何,根据这里所说,这一个小角是非常厉害的。荣美之地是指犹太地。抛落天象,用脚践踏,是指敌基督骄傲到一个地步,要到神那里,毁坏神的圣所。他因着罪恶的缘故,就将以色列的真理与燔祭丢在地上,任意而行,无不顺利。这一切是在何时应验的呢?十四节说,“到二千三百个日夜,圣所就必得洁净。”

所以,我们可以总结的来说(一)小角乃是从希腊出来的敌基督(二)他所作的事,是在圣所内。以色列人在大灾难时,有新造的圣所,并且有燔祭。但那时,献祭的事也交给了敌基督(三)将圣所交给敌基督总共是二千三百天,这就是敌基督者占领圣所的时间。这说出敌基督将来对圣所的玷污,共有二千三百天。

犹太派的人根据但以理八章十四节,出来了一个道理。他们说主死在十字架上时,流血赎我们的罪,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主还要等到二千三百年满了时,才将地上赎罪的血带到天上,就是带到天上圣所,然后起首洁净圣所。洁净好之后,主再来。他们说,一天是一年,二千三百天是二千三百年。但是但以理八章这里,不能以一天顶一年,因为圣所没有被敌基督践踏这么长久。犹太派的人将这段时间从主前四五七年算起,就是从小角起首到主后一八四四年;他们认为这段时间是小角践踏圣所的时候。事实上根本没有这回事。所以他们的解释是来无踪,去无迹的。并且“日”这字的意思等于昼夜,二千三百昼夜明显的说,是有二千三百白天,二千三百黑夜,绝不是指着年说的。

对犹太派关于主救赎工作错谬解释的辩正

现在我们来看,圣经对主流血救赎是怎么说的。第一,圣经给我们看见,赎罪的事乃是在祭坛那里。利未记四章五节、七节说,赎罪的血乃是流在祭坛上。二十节和二十六节,明显的给我们看见,祭坛上一流出血来,神就立刻赦免人。祭司把祭物献在祭坛上,人的罪就得着赦免,并无须进入圣所。有许多的罪,是不须祭司进圣所的。四章七节和十八节说,祭司进圣所带着血是因有罪;普通的罪,祭司献祭在祭坛上,人的罪就得赦免了。所以,我们必须记得,赎罪无须进圣所。

第二,犹太派的人说,二千三百年之久,到一八四四年,主只在外面一间的圣所,没有进入内里的至圣所,这是不合圣经的。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一节清楚的告诉我们,当主死的时候,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将殿成功作一间,并没有二间的分别。这些犹太派的人要恢复哪一间呢?希伯来九章二至三节和十章十九至二十节,也给我们看见圣所没有二间,只有一间。连我们都是直接进入至圣所,犹太派的人一定要说主是在圣所里,要把主放在外面的一间,不知那是什么道理。他们说主是在一八四四年才进入天上的至圣所,然而一八四四年以前,基督徒却已经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了。所以,你看见这是何等的异端。照着他们的教训,幔子仍然存在,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而基督徒却已经能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换一句话说,基督徒进入至圣所是在基督之先。这是何等的异端。犹太派的人把异端的犹太教带进来了。

第三,你们还必须注意一件事,那就是旧约里赎罪的事,只有大祭司在至圣所里赎罪,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得进入至圣所。利未记十六章十七节说,“他进至圣所遮罪的时候,会幕里不可有人。”当大祭司在至圣所里赎罪时,没有人敢进去。主在至圣所里赎罪时,我们不能够进去。神不愿意在至圣所里与我们有关,而主却还在圣所里。所以不可能主还没有进入至圣所,却有人已经在至圣所里了。犹太派的人是把整个福音都弄乱了。

第四,这里另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犹太派的人说,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于主后一八四四年仍在圣所里赎罪,但罪在那时如何能够在圣所里呢?犹太派的人说,是主的血带着罪进入了圣所。然而,我们是信主的血洗净我们的罪,而不是信主的血带着我们的罪。那是亵渎,是严重的异端。主在十字架上死了,已经成功了救赎。怀师母说,主的血带着罪进到圣所去。这是何等的亵渎。林前十五章十七节,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的信便是徒然,我们就仍在罪里。罗马四章二十五节也说,主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主复活以前,我们所有的罪,都得着赦免,因此主才复活了。如果神的儿子不能赎我们的罪,祂就不能复活,那就是被神扣留了。有人竟然说,在一八四四年前,罪还没有解决。如果像他们所说,罪还没有解决,那么主就不能复活了。然而,主已经复活了,我们已经没有罪了。主既已复活,就不在外面的圣所了。他们的说法绝对是不合圣经的,那是异端。

第五,我们所知道的圣经,乃是告诉我们说,主已经进入了至圣所,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九24),作证据说,在地上人的罪已经赎了。祂把血带到施恩的宝座前,就是至圣所里。神看见血,听人的祷告,赦免人的罪。这一个才是事实。犹太派的人所说的乃是异端,是很严重的异端。

第六,主耶稣献祭赎罪与作祭司是二件事。圣经中只有说主自己是祭,赎我们的罪。没有说主作祭司,为着赎罪。希伯来四章十五、十六节乃是说,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是为着我们的软弱,不是为着我们的罪。为着罪和为着软弱,完全是二件事。主没有在天上为我们料理罪,祂乃是体恤我们的软弱,为我们代求。

第七,我们需要清楚,主耶稣作祭司与解决罪有何关系。希伯来三章一节和八章一节,十章十二节,以及十二章二节,都是说主耶稣作祭司,已经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坐下,既已坐下,就证明祂已经洁净了我们,已经作完了工,所以坐下了。基督教乃是先有祭,解决我们的罪,再有祭司,解决我们的软弱。犹太派就不是这样了,犹太派乃是二者同时进行。所以,我们要将希伯来十章十二节说给初信的人听,“惟独这一位既为罪一次献上祭物,就永久在神的右边坐下了。”祂乃是在神面前坐下来,才作祭司。但旧约里的祭司,就是希伯来十章十一节所说的,乃是天天站着事奉神。然而主的血一摆在神的面前,祂就坐下了;主不是一直的在那里赎罪,因祂已经坐下了。九章二十六节说,祂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十章十七至十八节又说,主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些罪已经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为罪献祭一次已经够了。犹太派的人想要把我们拖到旧约犹太人的地位上,不让我们看见主清楚的救赎,这实在是邪恶的道理。

另一面,我们也必须知道,二千三百日乃是敌基督的在地上要践踏犹太派圣所的日子。再一面,犹太派的人说,要洁净圣所,是因血带着罪到了圣所,把圣所污秽了。所以要等到圣所洁净完了,主就再来。这是犹太派的人邪恶的教训;这异端我们要根本的拒绝。对于罗马教和犹太派的人,我们绝不能与他们来往。他们是亵渎主的人,我们绝没有法子与他们来往,因他们没有一个正确的感觉。凡与主的身位及工作有关的,只要是异端,我们就不能容让。我们若是在这事上马虎,就不是爱主的人。(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五十七篇)

犹太派关于人死后之观念的错谬

犹太派对人死后之观念的错谬

我们接着来看,犹太派的人对人死后的看法,也可以说对刑罚的态度如何。在这件事上,犹太派的人犯了二点严重的错误。首先,他们相信人死是睡了,就是灵、魂、体都睡了,再也没有感觉。第二,他们说,人复活后没有永远的刑罚。他们相信人死了,身体、灵、与魂全都消灭了。请你记得,当他们遇到你们时,他们就会对你们说这些,因为这些乃是他们基本的道理。

对犹太派关于人死后之观念错谬的辩正

他们所谓灵魂都睡了,这样的说法靠得住么?我们要从圣经来找答案。圣经的确说人死时,是睡了,但那是指身体说的,不是指灵魂说的。犹太人把身体的睡变为灵魂的睡,根本是错误的。圣经上有许多的证明。第一,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二节说,“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这里明说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所以睡了的是指身体,不是指灵魂说的。第二,约翰十一章十一节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要去叫醒他。”这也是指身体说的。第三,行传七章五十九、六十节,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时,“呼求说,主耶稣,求你接收我的灵!”接着就说,“说了这话,就睡了。”这里司提反是身体被石头打死,所以明显的,“睡了”就是指身体死了。第四,林前七章三十九节说,“丈夫若睡了,妻子就可以自由,”也是明明指身体睡了说的。第五,林前十一章三十节说,“在你们中间……睡的也不少。”保罗说在哥林多召会里有软弱的、患病的,这都是指身体说的;你不能说是指灵魂软弱患病。所以那睡了的,也当是指身体睡了的,绝不是指灵魂睡了。

第六,林前十五章六节,说到基督复活后显给使徒看,“后来一时向五百多弟兄显现,其中大多数到如今还在。”这里说到五百位弟兄如今还在,是指着身体还在,所以“但也有些已经睡了,”也定规是指身体,不是指灵魂。又十八节说,“这样,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什么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十六至十七节说,“死人若不复活,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所信的,便是枉然。”所以十八节里这睡了的人,是指身体的睡了。这样,二十节说基督已经复活,成了初熟的果子,乃是指身体从死里复活,不是指灵的复活。所以,当主复活后,故意叫多马看,意思是“我有身体,你可摸我。”祂要多马摸祂复活的身体。祂复活的身体成了初熟的果子。先熟的物如何,后熟的也是如何。祂复活的是身体,其余睡了之人复活的,也照样是身体。我们这些信祂的人,复活时与主一样,睡也是与主一样。所以,没有灵的睡,只有身体的睡。

关于犹太派总结的话

总括来说,在犹太派的人中间有三个基本上错误的教训:第一,关于律法;第二,关于主的救赎;第三,对人死后得救的看法。他们今天的难处有几点。第一,根据他们一八八七年的统计,已有二十六万人信主得救,到今天那定规是百万人以上,但他们说,照圣经的说法,得胜上天堂的只有十四万四千人,所以他们说不能再传福音了,再传福音恐怕把自己挤出去了。第二,他们说,凡守礼拜日为安息日的,都是受兽印记的人。第三,他们更说,不是有七年的大灾难,乃是一年七灾。你听,这真是荒谬。第四,他们有人甚至说,他就是吹第三号的天使。你就看见,犹太派这一个制度是乱的。他们乃是借着更正教的死亡,来得到势力。他们一面在礼拜堂内挂上十条诫,作为他们的布景;一面,却又不肯读经。如果他们愿意读经的话,你拿出来的经节,他们没有人会懂,因他们受过训练,只会引许多互不相关的经节来狡辩。所以你与他们谈话时,自己里面要明白,不可跟着他们走。最好初信的人不与他们接触。我们若是拒绝他们,他们就不会再来。

他们与启示录二、三章里的犹太人有着同样的原则。安息日会的人也算是犹太派的人。你要安息日会的人得救,是非常难的。越是出于鬼的人,越不容易信主。我们若是与印度教的人同在一处,就会感觉不舒服,就如甘地,他讲爱的真理,但那不能叫他得救,那不是基督的爱。你听他说,就不觉得舒服。我们和犹太派的人在一起,更是难过。因为他们的东西离真理实在太远。所以,我们应当保守弟兄姊妹,不叫他们落在那些黑暗的里面,那些的说法都是相当危险的。我们对初信的人只要题一题就够了,至于那些异端邪说之人的名字就不必题了。我们知道危险是多么大,但初信的人还不知道,所以我们要帮助他们不去接触,好免去难处。(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五十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