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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的真理
第二系列 神的话
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1996年3月到12月)
第十六篇 启示录中基督作为大祭司,
以及灯台作为三一神与祂选民构成的总和与集大成
读经:启一13~16、12~13,来四14~15,七24~25,十一15,弗四4~6,出二八33~35
壹 启示录一章一节说,耶稣基督的启示是用表号给人知道的;这卷书的头一个主要表号是基督这位人子作大祭司—13~16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一 尽管启示录以许多项目来启示基督,但中心项目乃是祂是人子,不仅作我们的救主、救赎主和牧人,也作我们的大祭司,这由祂身穿直垂到脚的长袍(祭司袍—出二八33~35)所指明。(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二 即使基督在人性里作大祭司,就某种意义上祂也在审判;祂借着修剪灯芯来审判七个灯台;然而,基督的审判是祂在爱里照顾众召会;即使这种剪除的审判,也是一种顾惜;这非常有意义—12~13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三 希伯来书告诉我们,作我们大祭司的基督总是同情神所救赎的选民,因为祂与我们一样,具有人的性情(四14~15);因着祂非常有人性,所以祂能同情平凡之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四 作为神圣的大祭司,祂还能拯救我们到底—主要是借着祂为我们代求(七24~25);祂总是在神的宝座前代求,照管我们的光景、情况和需要。(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贰 在启示录中,神的国有两方面—一9,十一15:(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一 在一章九节是召会时代的国度;这是为了受苦、操练、装备、并运用神圣的权柄以管理一切事物;然后在十一章十五节,国度是为着来世;在这国度中,不再有痛苦和患难,反之,一切都是在荣耀中。(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二 今天,我们在召会时代的国度里受苦,但我们若与祂一同受苦,就要在国度时代中在基督的国里作王—一9、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叁 由灯台所表征的众地方召会,乃是父、子、灵、以及神的选民这四者的总和与集大成;这总和是三一神与祂的选民构成的生机体—弗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一 这是盛装三一神之神人二性的构成体;在这构成体里,父是作本质的金,子是作形状的台,灵是照耀以彰显三一神的七灯—启一12、20。(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二 三一神的三者与祂所拣选的人调和且合并,成了众地方召会,由七个灯台所表征;这神性与人性、人性与神性的构成体,作神的生机体,乃是祂永远定旨完全的成就—12、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
二 在地上有灯台,表征众召会作为救赎之三一神与祂所救赎之选民的总和与集大成,成为一个生机体和构成体;这是对神圣奥秘之范围最好、最简单、最美妙的说明—12、20节。(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四册,在安那翰的各种聚会,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