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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完整的救恩
第五系列 圣经要道—救恩
第十六篇 得救的稳固
读经:弗一5,提后一9,约十五16,约壹四10,罗一16~17,来八8~13,约十28~29
壹 圣经给我们看见,我们得救不只是能证实的,并且是稳固的,这在圣经里,最少能找出十二方面的证明;首先就神的旨意说;神永远的救恩,是借着神不变的旨意,得以稳固—弗一5,提后一9,约六39,来六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新约总论,第一百三十四篇)
一 以弗所一章五节神叫我们得着祂儿子的名分,乃是按着祂的旨意所预定的;祂的旨意是永远的,是不变的,是不受我们的情形影响的,所以这事是永远稳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神是按祂的旨意,救了我们,召了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所以我们的得救不会因着我们会改变的行为而有改变,乃是在神不改变的旨意里永远稳固的—提后一9,弗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三 约翰六章三十九节,凡祂按着祂不改变的旨意所拣选而赐给主的人,叫主一个也不失落;我们既是因着祂的拣选,成了属乎主的人,就永远不会失落,不会灭亡,就永远稳固。(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四 希伯来六章十七节,神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既是如此,就神按祂的旨意所赐给我们的救恩,就神的旨意说,是稳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贰 就神的选召说—弗一4,约十五16,罗九11,十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神拣选了我们,不是偶然的,乃是在创立世界以前的,并且是在基督里的,不是因着我们一种什么情形的;因此是永远稳固,而不会变动的—弗一4,帖后二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约翰十五章十六节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如果是我们拣选了主,就会改变,因为我们是会变迁的;但乃是主拣选了我们;祂是永不改变的,所以祂的拣选永远不会变动。(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三 罗马九章十一节神拣选我们,是根据祂的旨意;这不在乎我们的行为,只在乎祂自己;祂自己和祂的旨意,既都是永不改变的,就祂的拣选怎会有变动?怎会不永远稳固?(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四 神的选召既是出于祂永不改变的自己,根据祂永不变迁的旨意,就不会有后悔,不会有变动;因此我们根据祂的拣选所得着的救恩,也不会有变动—十一29,弗一18。(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叁 就神的爱说—约壹四10,耶三一3,约十三1,赛四九15,罗八35~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约壹四章十节说,“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如果我们得救,是因着我们爱神,就靠不住,神的爱像神自己一样,是不改变的,所以我们的得救是稳固而不会变动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神爱我们的爱,是永远的爱,是爱到底的爱;神的救恩,既是出于祂的爱,也就是永远的,就是救到底的,不会因着我们的什么情形,而半路改变—耶三一3,约十三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三 神爱我们的爱,也是不忘记的爱;即或母亲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神也不能忘记我们;这爱叫祂不能改变,不能废掉,不能收回祂所赐给我们的救恩—赛四九14~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四 神既爱上了我们,就什么能叫我们与祂的爱隔绝呢?什么也不能!神这不能隔绝的爱,叫祂的救恩在我们身上永远不会发生问题,永远不会失去—罗八35~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肆 就神的恩说—弗二8~9,提后一9,弗一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以弗所二章八至九节说,我们得救不是出于自己和自己的行为,乃是本乎神的恩;这恩是神所赐的,是出于神的;我们和我们的行为变迁不定,毫不可倚,神和祂的恩典坚定不移,永远可靠。(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提后一章九节说,神救了我们,不是按我们一时的行为,乃是按祂在万古之先,在基督里所赐给我们的恩典;这恩典既是神在万古之先,在基督里就赐给我们,不是在今天因着我们的行为才赐给我们,就以后也绝不会受我们行为的影响,因而有所变动。(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三 以弗所一章七节说,我们得救所本乎的神的恩典,乃是神丰富的恩典;这恩典就能负我们一切的责任,应付我们一切的需要,拯救我们到底,永远稳固坚定。(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伍 就神的义说—罗一16~17,三26,八33,诗八九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祂的义叫祂没法不救我们,并且必须永远救我们,必须救我们到底;这义既是祂的,不是我们的,就不只是有能的,并且是稳固的—罗一16~17。(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主耶稣为我们成功救赎,是因着神的恩;等到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以后,神来称我们信主耶稣的人为义,乃是照着祂的义,乃是显明祂的义;因此祂根据祂的义所给我们的称义,也是无法改变的—来二9,罗三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三 既有神照着祂的义称我们为义,就有什么、有谁能控告我们呢?因着神的义,我们的得称义是稳固的,没有什么能再定我们的罪—八33,三30。(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四 神的宝座是建立在祂的公义上;祂的公义若发生问题,祂宝座的根基也就有了摇动;所以我们的得称义,像祂的宝座一样稳固—诗八九14,赛三二1,启二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陆 就神的约说—来八8~13,诗八九33~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祂因着主耶稣流血的救赎,向我们立了约—就是立了新约—要救我们;祂立约是根据祂的信实;祂的信实叫祂守约,受约的约束;凭着祂的约,祂必须来救我们,并且必须救我们到底—太二六28,来八8~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祂既是凭祂所立的新约,照祂在这新约里所说的话,救了我们,就不能再有改变;所以我们的得救,因着祂的约和祂约里的话,是稳固坚定的—诗八九33~3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柒 就神的能力说—约十29,诗八九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在约翰十章二十八节下半,子大能的手是为着保护我们;不但父的手,连子的手也保守我们不灭亡;我们借着两只神圣的手得着保障,就是父爱的手和子恩典的手,这二者都有能力保守。(新约总论,第一百三十四篇)
二 神是大过一切的,所以祂的能力超乎一切,没有什么能从祂大能的手里把我们夺去;所以就祂的能力说,我们的得救也是稳固的—28~29节,诗八九13。(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捌 就神的生命说—约十28,三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我们所得着的神圣生命是永远的,而永远的东西是不能改变的;所以,神圣的生命是永远的,这事实在我们救恩的保障上是要紧的元素—十28,十七2。(新约总论,第一百三十四篇)
二 祂这永远的生命在我们里面,维持我们“永不灭亡”,叫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三15~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玖 就永远的自己说—雅一17,玛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在祂并没有变动,或转动的影儿”;雅各书一章十七节;所以我们的得救,既是出乎祂的,就怎会变动?(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玛拉基三章六节,因着神是不改变的,所以我们不会灭亡;我们的得救,因着神自己的不改变,是永远稳固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拾 就基督的救赎说—罗八34,来七25,五9,十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谁能抹煞主为我们死而复活的救赎,所有的永远功效,使祂替我们祈求的工作失效呢?谁也不能!谁也不能再定我们的罪;所以我们得救是稳固的—罗八34,约壹二1。(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希伯来七章二十五节,主长远活着,替我们祈求,能拯救我们到底,使我们永远得救。(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三 希伯来五章九节,“永远得救!”这话说得何等肯定!并且说,主自己作了这得救的根源;所以祂如何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我们的得救也如何是永远不能改变的。(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四 希伯来十章十四节,“永久完全!”这话又说得何等确定!主一次的救赎,叫我们永远完全,所以我们一次蒙了祂的救赎,就永远得救。(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拾壹 就基督的能力说—约十28~2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一 主与神原为一,是平等的;所以祂的手和神的手同样的有能力—28~29节,腓二6。(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二 约翰十章二十八节,谁也不能把我们从祂手里夺去,祂大能的手要使我们永远稳固。(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
拾贰 就基督的应许说;祂总不丢弃我们这些来就祂的人;祂这应许,也保证我们的得救是永远稳固的;所以神在祂的话里,从各方面给我们看见,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永远完全!”“永不灭亡!”永远稳固!—约六37、39。(李常受文集一九三二至一九四九年第三册,圣经要道(卷一),第十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