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第八系列 神的权柄
在神的主宰权柄之下并照着神的怜悯而活
第十六篇 看见神在祂子民中间行政的原则,以及在使徒、长老和众召会的交通中,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
读经:出三16,四29,二八30,徒十四23,二十17、28,启一6,五10,徒十五1~31
壹 我们需要看见神在祂子民中间行政的原则—出三16,四29,十二21,二八30,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10:
一 在旧约里,我们有新约行政的预表;我们要明白神在新约里的行政,就需要明白神在旧约里的行政—徒十四23,彼前二9:
1 神的行政是神亲自直接的管理和管治;这直接的管理就是神治—撒上八7。
2 在旧约里,神在以色列人中间的行政不是独裁者的专制,也不是百姓的民主;相反的,神的行政乃是神治,指明神亲自来管治、管理、治理祂的百姓,是直接的,不过是借着一些代理人—出十二1~3、21,二八30,申三三8、10:
a 在以色列人中间,这些代理人就是那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长老—民二七15~21。
b 在以色列国民中间的神治,乃是照着神写在律法上常时的说话,或神借着大祭司的胸牌,用乌陵、土明所启示出来即时的说话,而有的管治—出二八30,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
3 原则上,神的行政总是照着那借着乌陵和土明所领受的神圣说话,由长老们执行出来的—出十二1~3、21,民二七15~21:
a 大祭司从神领受了即时的说话以后,不是直接执行或实行神所说的;他乃是把所领受的传与长老们,长老们就成为神百姓当中直接的治理者—出二八30,民二七15~21。
b 约书亚可视为当时神百姓中领头的长老,伴同约书亚的大祭司是以利亚撒;以利亚撒负责进到神面前领受神即时的说话,约书亚从他接受神圣的说话,治理神的百姓—21节。
4 神的行政是凭着祂即时的说话,加上常时的、写出来的话;即时的说话是借着祭司或申言者,而这说话是借着直接的治理者执行出来—出二八30,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
二 关于神的行政,在旧约里的原则如何,在新约里也是一样;长老们是祭司,从神领受即时的话,也是治理者,把他们从主所领受的执行出来—出十九6,徒十四23,二十17、28,多一5,彼前二9,启一6,五10:
1 在旧约神的国里,宪法就是律法;在新约神的国里,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就着顶替神行政中之律法这一面的意义说,使徒的教训顶替了律法—徒二42,多一9。
2 新约神的国成文的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在这国里,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长老—5、9节。
3 在旧约里,祭司是一班人,长老是另一班人,但在新约里,这两班人乃是一个;所有的长老都是祭司和治理者,他们尊崇使徒的教训为召会中最高的权威,并花许多时间在主面前,以领受祂即时的说话—彼前二9,多一5、9。
贰 我们需要在使徒、长老、和众召会的交通中,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徒十五1~31:
一 行传十五章的记载给我们看见正确的元首权柄和领头职分—28节:
1 众使徒和众长老都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每个人的举止都不像领袖或元首,而是如同弟兄;没有属人的元首权柄、领头职分或任意妄为—7~13节。
2 在众圣徒间和众召会间只有一位元首;我们不敢僭越或自以为是,反而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祂是独一的王,作为圣灵与我们同在—西二19。
二 行传十五章启示神行政中的几个基本原则—1~31节:
1 早期众召会中没有总会;在一个身体里,众召会都是平等的—2~3、30~31节。
2 没有一处召会凭自己作决定;在神的行政中,没有一处召会可以未经交通就妄自断定真理,或在影响众召会的事上作决定—1~2节。
3 不仅使徒代表众召会,长老也代表众召会;二者都包括在内,因为在神的行政里,使徒代表宇宙召会,长老代表地方召会—2、6节。
4 在使徒和长老当中有许多辩论;认为我们要属灵就需要避免辩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7节。
5 主持会议的乃是圣灵,作决定的乃是这位主持者,祂就是王的同在—28节:
a 表面看来,是使徒和长老作决定;事实上,是圣灵同他们作决定;这就是成为肉体的原则;我们必须确信,召会中的每个决定都是圣灵同着我们作的—13~22、25、28节。
b 我们需要辩论,为事实作见证,并找到主话的印证,然后圣灵会引导我们作出正确的决定;这是维持神行政的正路,同时也在使徒、长老、和众召会的交通中,尊崇并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28节。
叁 众召会、众同工、众长老、和众圣徒都该持守这些原则;我们若持守这原则,并尊崇主的元首权柄,就可以充分确信,祝福会从元首传输给身体—徒十五1~2,西二19,弗一22。
职事信息摘录:
神在祂子民中间行政的原则
我们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祂愿意有所成就。神的定旨要得成就,祂就需要有行政,有管理。尽管旧约和新约之间表面上有不同,但关于神行政的神圣观念,圣经从始至终是一贯的。基督徒一般会说,神在旧约里的行政先是祭司,再是君王,末了是申言者。然而神在旧约里的行政,就像在新约里一样,牵涉到使徒、申言者和长老。就人这一面而言,这三班人是神行政的主要构成分子。
神不要祂子民中间有属人的王
关于属人的王权,我们需要改观念。撒上八章四至九节说,“以色列的长老都聚集,来到拉玛见撒母耳,对他说,看哪,你已经年老,你儿子不行你的道路。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位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他们说,求你给我们一位王治理我们;撒母耳不喜悦这事,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听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自从我把他们从埃及领上来的日子到如今,他们常常离弃我,事奉别神;他们素来所行的这一切,现在也照样向你行。故此你要听从他们的话,只是当郑重的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管辖他们的王会怎样行。”
神不要祂子民中间有属人的王,因为王一旦进来,神的元首权柄就会被篡夺。神只要使徒、申言者和长老,在祂的子民中间作受差遣者、发言人和领头人,因为这些人不会篡夺祂的元首权柄。然而,神的子民依其堕落的性情,渴望像列国一样立王。甚至今天我们也喜欢有王,因为有王很方便。我们若有王,就不需要作任何事,因为王会为我们作一切。就一面说,没有人喜欢有王,因为我们不喜欢被人管理;然而就另一面说,我们都喜欢有王为我们作事。最近,一位国外来的领头弟兄问我,他应该留在美国参加训练,还是回本地去照料即将举办的特会。他这样问我,就是立我作他的王。他要我作决定,他就不必操心,可以安息。我拒绝当这种王。我为这位弟兄祷告并告诉他:“你必须到主面前去祷告,直到你清楚该如何行。”
将君王职分和元首权柄单单保留给神,
是圣经中一贯的原则
要将君王职分和元首权柄单单保留给神,这是圣经中一贯的原则。这就是主对门徒说,“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太二三8)的原因。惟有基督是我们的夫子、主人、领导和君王。彼得劝勉长老说,“务要牧养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监督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作主辖管所委托你们的产业,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2~3)。长老应该牧养并监督群羊,但不该作主。作主就干犯了神的作王。我们必须看见,在神行政管理的经纶里,祂要将君王职分单单保留给自己。(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一章)
神在旧约里的行政
祭司的国度并圣洁的国民
神在这地上的行政,与召会的治理有密切的关联。我们若要看神在这地上的行政,就需要看召会的治理。我们要研究这事,就必须回到旧约,来看神在人中间起初的行动。
在创世记,自从亚当堕落以后,神就在这地上在祂所拣选的人中间有行动。神借着祂在创世记里的行动,得着了一些重要的人物,至终得着了以色列家。祂所得着的关键人物有亚当、亚伯、以挪士、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以及雅各同约瑟。借着雅各同约瑟,神得着了以色列家这一小群人,但在以色列家我们不大看到神的行政。直到出埃及记所记载,摩西的时候,我们才看到神的行政。
在出埃及十九章,耶和华在西乃山告诉以色列人,祂要他们作“祭司的国度”并“圣别的国民”(6)。那时以色列民大概有二百多万。以色列人不是个别的从埃及被救出来,乃是整个族类集体的得救。他们不是一个一个单独的从埃及出来,乃是一个团体的百姓,甚至是一民、一国,从埃及出来。当他们来到西乃山时,神称他们为祭司的国度,并圣洁的国民。在西乃山的这个国度里,开始了神在这地上在祂百姓中间的行政。
神凭着祂实时的说话加上祂常时、写出来的话,
借着一些代理人所施行的管治
代理人就是那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长老
神的行政不是独裁者的专制,也不是百姓的民主。神在以色列人中间的行政乃是神治,指明神亲自来管治、管理、治理祂的百姓,是直接的,不过是借着一些代理人。在以色列人中间,这些代理人就是那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长老。祭司乃是领受神的话,神的说话,神的指示的人。神的说话,就是祂常时和实时的说话,乃是以色列人活的宪法。在颁赐律法以前,还没有神常时的说话,但一直有神实时的说话。律法乃是神常时的说话。律法,就像美国的宪法,可视为神亲自所写,神百姓的第一部成文宪法。然而,旧约给我们看见,单凭神写出来的宪法还不足够,还需要神实时的宪法,就是神实时的说话。神实时的说话总是与祂写出来的话并行。在以色列人中间的神治,乃是照着神写在律法上常时的说话,或神借着大祭司的胸牌,用乌陵、土明所启示出来实时的说话而有的管治(出二八30,利八8,民二七21,申三三8,撒上二八6,拉二63,尼七65)。
借着大祭司胸牌上的乌陵、土明所说实时的话
在神的管治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神借着大祭司胸牌上的乌陵、土明所说实时的话。在以色列人当中,一面有长老,另一面有祭司。圣经虽然没有明确的指明长老是如何产生的,却告诉我们祭司是如何产生的。神拣选了整个以色列国作祭司的国度。祂的原意是要以色列人中每个男丁都作祭司。但以色列人失败了,没有达到神的目的。于是神就从拣选整个以色列国作祭司,转移到拣选一个家,就是亚伦家。亚伦家成了祭司的家,以顶替祭司的国。亚伦是父亲,被神选立为大祭司,他的儿子们都成了祭司(出二八1)。旧约里的祭司就是这样产生的。
当祭司带着胸牌进到神面前的时候,忽然一块刻有某个名字的石头变暗了。石头这样变暗,就是神实时的说话。这样一个字母接着一个字母,大祭司就能拼出一个字、一个句子、以至一整段话,直到神完满的决断得着确定。因此必须有希伯来文完整的二十二个字母,才能拼出字来。
这篇文章的作者说,在约书亚七章亚干犯罪的事就是借着乌陵、土明查出来的。他们凭乌陵、土明,就知道犯罪的人属犹大支派。最后,那个家和那个人都找出来了(16~18)。在出埃及记,大祭司的胸牌称为决断的胸牌(二八30),因它为神说实时的话。每逢发生了成文的律法所不能决断或解决的难处,大祭司就带着胸牌进到神面前,仰望神,并读胸牌上的字母。那样,他就得着神的说话。这就是领受神关于祂行政之实时启示的路。这也是一些学者称旧约里这神圣的行政为神治的原因。
长老们照着那借乌陵和土明所领受的神圣说话而执行出来的
大祭司从神领受了实时的说话以后,不是直接执行或实行神所说的。他乃是把所领受的传与长老们,长老们就成为神百姓当中直接的治理者。约书亚可视为当时神百姓中领头的长老。伴随着约书亚的大祭司是以利亚撒,他是亚伦的后代。神叫摩西告诉约书亚,他若要知道神的旨意或带领,就要到祭司以利亚撒那里,以利亚撒要“凭乌陵的判断,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求问”(民二七21)。他们二人在神的行动里是走在一起的。其中一人负责进到神面前领受神实时的说话,另一人接受神圣的说话,治理神的百姓。原则上,神的行政总是由长老们照着那借乌陵和土明所领受的神圣说话而执行出来的。当祭司软弱了,就如在以利的时候(撒上一12,三12~14),就有申言者兴起,加强神的说话(三20~21)。神借着祭司实时的说话,是凭着乌陵和土明,但神借着申言者实时的说话,是凭着神的灵降在某些人身上,使他们能说神的话。
当君王职任衰弱时,就有申言者兴起。大卫犯罪的时候,拿单就来责备他,在神的行政上帮助他(撒下十二1~25)。从大卫的时候起,直到玛拉基的时候为止(玛一1),所有的申言者都是神所使用的人,向神的百姓说神实时的话,帮助治理者,君王,在神的百姓中间执行神的行政。
旧约所发生的事都是预表新约的行政。我们要明白神今日在祂新约行动里的行政,就必须回头看旧约,好完全明白神行政的实行。神的行政是神亲自直接的管理和管治,这直接神圣的管理就是神治。我们必须看见神在祂百姓中间神圣管治的原则。神的管治是凭着祂实时的说话,加上常时的,写出来的话。实时的说话是借着祭司或申言者,但祭司或申言者都不是直接的治理者,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长老、士师、或君王。
神在新约里的行政
使徒的教训—神新约国度的宪法
我们已经看过,在旧约里律法可视为神百姓的成文宪法。在新约里,为着神在祂子民中间的行政,是什么顶替了律法?我们知道是基督顶替了律法,但我们在这里是说到在神的行政这一方面和意义上,是什么顶替了律法。在新约里,乃是使徒的教训顶替了律法。行传二章四十二节说,“他们都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在五旬节那天,三千人得救以后,就立即开始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交通里。在旧约神的国里,宪法就是律法;在新约神的国里,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
使徒的教训就是完整的新约。这首先包括主耶稣在四福音里的教训。头一批的使徒受主耶稣嘱咐,把主所教训他们的教训新的信徒。这清楚的记载于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至二十节。使徒的教训也包括行传、书信和启示录所记载的。在启示录的末了,约翰告诉我们,没有人可以在神圣的启示上加添什么,或从其中删去什么(二二18~19)。这就是说,到了启示录,使徒的教训就完整了。从那时起,再没有人可以加添或删去什么。你若加添什么,就必受灾害;你若删去什么,就必失去神圣的福分。整本新约,就是使徒完整的教训,必须被视为神新约国度的宪法。
长老是祭司和治理者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把神在新约里的行政这件事说得非常清楚。他吩咐在哥林多的弟兄们,把一个犯罪的人从召会的交通中挪开(五13),也就是从使徒和圣徒的交通中挪开。他巴望这恶人从召会中挪开,但他不会亲自作这事,因为他不是直接的治理者。因此,他吩咐那些直接治理召会的人作这事。从新约的教训和榜样,我们可以知道,在哥林多的召会已经设立了一些长老。保罗这样吩咐那些弟兄们,但他没有在行政上治理。长老们才是当地召会直接的治理者。新约神的国成文的宪法乃是使徒的教训,就是完整的新约;在这国里,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长老。
此外,在新约时期,仍然有实时的说话。在新约里,我们有大祭司和众祭司的实际。在旧约里,祭司是一班人,长老是另一班人。但在新约里,这两班人乃是一个。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包括长老们,向着神都是祭司(彼前二5,启一6)。长老们都是祭司,而基督是大祭司(来三1)。基督在哪里?我们知道祂在诸天之上坐在神的右边(罗八34),但我们必须看见,为着神在这地上在我们中间的行动,我们的大祭司基督是在我们里面(10)。所有的长老都需要宣告,大祭司基督是在他们里面。我们有这样一位大祭司(来八1)。长老们也是祭司,该是在神的管治中治理召会的人。如果在长老治理下的召会发生了难处,长老们要如何解决?在旧约里,必须查考律法,找出该作什么,才能解决难处。在召会里如果发生了难处,我们就要查考新约的宪法。
神亲自照着祂写出来的宪法说实时的话,
以管治并管理祂的子民
如果我们在成文的宪法中找不到什么直接说到某个问题,或者我们找到了,但不清楚如何应用,我们就需要实时的说话。要得知执行成文宪法的时间和方式,还需要主实时的说话。我们怎样才能得着主实时的说话?我们必须进到主面前,停留在主的面光中,仰望主,求主给我们看见该作什么。然后我们要读胸牌上所有的字母。胸牌上的石头连同其上的字母指众圣徒,就是神的子民。我们要读召会里的人。我们在主的面光中,同着主,并凭着胸所表征主爱的度量,来读召会里的人,就会得着一些指示,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执行成文宪法上所说的。这就是照着使徒写出来的教训领受实时的说话。当然,我们不该作任何违背使徒教训的事。在旧约里,人不可作任何事干犯律法;但要执行律法,还需要神自己实时的说话。我们有了神实时的说话,我们就不是说自己的话。我们所说的不是出于民主,也不是出于专制,乃是出于神治,因为是神亲自照着祂写出来的宪法说实时的话,以管治并管理祂的子民。(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六年第三册,长老训练(九)—长老职分与神命定之路(一),第四章)
在使徒、长老、和众召会的交通中,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
我们需要进一步来看关于神行政的事。行传十五章有一段独特的记载,记录新约中一次使徒和长老的会议。根据这段记载,这里没有属人的元首、权柄或“王”。
行传十五章启示神行政中的几个基本原则
行传十五章启示神行政中的几个基本原则。
没有总会
行传十五章启示神行政中的几个基本原则。第一,十五章的记载给我们看见,早期众召会中没有总会。许多基督徒以为耶路撒冷是召会起初的总部,控制并下令给其他众召会。然而,我们在十五章看见情形并非如此,因为决定不是耶路撒冷召会作的。
没有一处地方召会可以不交通就作出影响众召会的决定
十五章所启示的第二个原则,乃是没有一处召会可以凭自己作决定。当有几个人来到安提阿召会,教训外邦信徒必须按着旧约的律法受割礼时,难处就产生了。这完全违反福音的真理。因着作外邦人使徒的保罗和巴拿巴无法容忍这种错误的教训,所以他们起了许多“争执和辩论”(2)。然而,无论是他们或是安提阿召会,都没有为这事下定论,因为他们不认为自己有权柄如此行。保罗没有擅自为王,作最终的决断或命令别人。
保罗、彼得、和雅各都在当时聚集在耶路撒冷商议的人中间;在召会历史上,这些人被认定是大人物。然而,根据十五章,他们的行事为人就像弟兄。彼得和雅各称大家为“弟兄们”(7、13)。这指明他们并不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有更高的地位。我们必须将十五章多读几次,好进入该章的灵,看见当时的气氛为何。当时的气氛指明没有属人的权柄或元首。
在神的行政中有一个原则,就是没有一处地方召会可以未经交通就妄自断定真理,或在影响众召会的事上作决定。因此,安提阿召会打发保罗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保罗和巴拿巴虽然是使徒,却没有自行决定上去。反之,是弟兄们指派他们上去的(2)。这话在三节再次重复,那里说,“召会送他们起行。”召会送保罗和巴拿巴起行,指明召会比他们高。他们不过是召会的代表。不只保罗和巴拿巴受差遣,还有“几个人”也受差遣(2)。这指明保罗和巴拿巴不是“王”。十五章的记载显示,没有人擅自作头,或作高人一等的权柄。
使徒与长老代表召会和众召会
十五章所启示的第三个原则乃是,不仅使徒代表众召会,长老也代表众召会。十五章描述使徒和长老的会议。没有人以申言者的身分参加会议,因为申言者不能代表众召会。会议中有使徒和长老,因为在神的行政里,使徒代表宇宙召会,长老代表他们各自的地方召会。
会议包括许多辩论、见证、和从主话而来的印证
许多辩论
十五章所启示的第四个原则,是关乎使徒与长老会议的主席。很难说是谁在主持这次会议。似乎是雅各说了总结、决断的话,但没有人作开场白。七节显示,这次会议的起头是“辩论已经多了”。我们不知道是谁开始辩论,但辩论必定持续了一段长时间。辩论之后,彼得起来讲说自己的经历。历史是无法辩驳的。彼得告诉弟兄们他所看见并亲身经历的事。神已经眷临并拯救了许多外邦人,这是毫无异议的。彼得在九节说,神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并且因为神已经借着信洁净了外邦人的心,所以他们不需要受割礼。彼得见证后,其余的人都静默下来,因为他们信服了(12上)。
不发脾气
我们必须学习不隐藏任何事,也不单独作任何事,却要公开一切供人辩论。然而,我们也必须学习辩论时不发脾气。这并不容易。我早年服事召会,在这点上学了许多。在事奉的头几年,辩论事情时我不太说话,因为我没有把握可以控制自己的脾气。我知道自己应该参与辩论,但我也明白自己不够资格,因为我的脾气未受对付。我因没有得着洁净脱离脾气而向主悔改,好叫我可以为祂所用。我也向弟兄们承认自己沉默的原因。至终,我学会辩论却不发脾气。
不该坚持
我们与弟兄们辩论时,不该坚持。坚持是我们受自己脾气支配的征兆。十五章记载有许多辩论,但我们也看见其中没有坚持,因为二十五节说,他们同心合意。要避免坚持并不容易。只要我们是天然的,有脾气,并在自己里面,我们就会坚持己见。要辩论得合宜,是相当困难的;需要许多十字架的功课。我们若没有学这些功课,我们的辩论就会变成交战。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要多有辩论。我们不该给自己的静默找借口,说我们要保守一,其实是因为灵里轻弱,并且未得释放脱离自己的脾气,而不敢说话。
十五章里的使徒和长老,有许多属灵的经历,因而都有过许多学习。因此,他们够资格加入辩论,并且他们辩论却不发脾气。因着他们辩论却不坚持,即便最终的决定与他们起头的意见不合,他们也能接受。我们在辩论中所说的被摆在一边,却不被得罪,是不容易的。然而,我们必须学习辩论却不发脾气,不坚持,也不被得罪。人在处理政府公务时,常耍政治,为要避免得罪人或给人留面子。然而在十五章,没有得罪,没有留面子,也没有耍政治。弟兄们既敞开又真诚。
学会十字架的功课
要将十五章这些正确、合式的原则付诸实行非常困难。医师要施行手术,必须具备资格,并且他和他的器具必须消毒、洁净;否则,他会将病菌带到病人体内,使患者病得更重。同样的,我们要有分于同工、长老的交通,就必须够资格,并且得洁净。我们若还未学会十字架的功课,还未得洁净,或受过彻底的对付,当我们试图将十五章的原则付诸实行时,就会发现自己不够资格,或者尚未预备好。我们参与辩论,会成为难处。我们若在辩论中被得罪了,就指明我们在肉体里。我们若不在肉体里,就不会在意要保住自己的面子,也不会在意人是否尊重我们。事实上,过分注重礼貌就是为着肉体玩弄政治,但肉体在同工、长老的聚会中毫无地位。只有学过十字架功课的人,才能实行十五章的榜样。因着早期的使徒和长老充分学过十字架的功课,所以他们够资格有这样的辩论。他们加入辩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有话要说,但他们的辩论没有坚持或发脾气。结果,他们辩论的结局不是彼此得罪,而是同心合意(25)。因此,同工、长老中间特别需要多学十字架的功课。
见证
巴拿巴和保罗也根据自己个人的经历和经验作见证,告诉大家神如何借着他们在外邦人中行神迹奇事,然后他们住了声。彼得、巴拿巴、和保罗见证之后,全会众都静默下来。道理、意见、和想法都有可争论,但历史事实是一无可驳的。因此,再没有辩论了。然而,他们没有投票来作决定。反之,雅各说,“诸位,弟兄们,请听我说。方才西门述说神当初怎样眷顾外邦人,从他们中间选取百姓归于自己的名。众申言者的话也与此相合”(13~15)。然后他引用了一些旧约的预言,证明彼得、巴拿巴、和保罗所见证的,与申言者的话相合。经过许多辩论和数则见证之后,雅各这位认识圣经的弟兄,引用神的话来印证那些见证。
十五章的记载非常宝贵,因为这让我们看见,早期的使徒和长老当中会有辩论。认为我们要属灵就需要避免辩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惟有当君王在场时,才会没有辩论。每一次长老聚会,都应该有许多辩论。这是合乎圣经的。我们应该辩论,但没有人该坚持任何事。我们需要完全敞开。没有人可以只作好好先生,不顾自己真实的感觉,别人说什么都同意,因为我们众人都已得重生,爱主,并有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有灵,可以分辨。辩论就在彼得、雅各、和保罗面前展开。他们三位不是王,因为他们的在场不会令别人缄口。君王职分完全保留给神。惟一的王是神,我们都是祂的属民。我们绝不该说,某位弟兄在场时,没有人可以发言。这是错误的观念,并且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权柄。
神的话印证
十五章会议的进展是从辩论起,经过见证,然后有神的话印证。这是在神的行政中,针对众召会中间的难处,达成决议的正路。不该有属人的权柄。雅各引用神的话之后,必定从主得着了授权,因为他大胆的说,“所以我判断,不可难为那转向神的外邦人”(19)。雅各领受并传达王的裁定。
这也给我们看见,我们不该单照自己的经历作决定,必须有来自圣言的印证。任何不能凭主话得印证的经历,都不该成为决定因素。作任何决定的最终因素,必须是圣言。彼得不敢单就自己的经历作决定,巴拿巴和保罗也不敢。惟有在听过见证,找到神话语的印证之后,雅各才断言审断。权柄不在雅各身上,乃在他引自圣经的话上。因着雅各找到主话的印证,所以他不是谦卑的建议,乃是带着权柄发言。我们可以看见雅各作总结时的智慧。他的判断是根据圣言,并且符合对那件事有经历之人的见证。这个决定涉及了各个必要层面,应付了一切之所需。我们需要学习这一切事。
同着全召会作
二十二节说,“那时,使徒和长老同全召会,都认为……。”这段美妙的记载显示,尽管会议是使徒和长老的聚集,但决定是同着全召会作的。使徒和长老认为,他们的决定应该是全召会能接受的。
圣灵主持会议
二十八节说,“圣灵和我们,认为不该将更多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这显示主持会议的乃是圣灵。作决定的乃是这位主持者,就是圣灵,王的同在。然而,正如使徒和长老同着召会作决定,圣灵也同着使徒和长老作决定。这是正确的路。我们必须有把握,召会中的每个决定都是圣灵同着我们作的。
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
我们中间没有属地的王,因为我们的王乃是元首基督。我们若持守这原则,就会有主的祝福。召会正常时,祝福就临到。我们都必须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叫祂可以赐福给我们。
十五章这段美妙、独特的记载,给我们看见正确的元首权柄和领头职分。众使徒和众长老,包括彼得、雅各和保罗,都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这些“大人物”都不敢有任何僭越或妄为。他们说话行事时,每个人的举止都不像领袖或元首,而是如同弟兄。同样的,没有一处地方召会认为自己比其他召会高。安提阿召会打发保罗、巴拿巴、和几个人上耶路撒冷去解决难处之后,耶路撒冷召会写了一封温暖的信给安提阿召会。二十三节说,“于是写信,经他们的手带去,信上说,使徒和长老弟兄们,向安提阿、叙利亚、和基利家遍处的外邦弟兄们问安。”这封信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耶路撒冷召会认为自己比其他众召会高。在一个身体里,众召会是平等的。
十五章的记载美丽,是因为它显示出,在众圣徒间和众召会间只有一位元首。没有属人的元首权柄、领头职分或任意妄为。我们跟人都必须学习不在任何事上僭越或妄为。我们的行事为人必须像弟兄,让圣灵向我们说话。这样,我们就尊崇了基督的元首权柄,并且可以充分确信,祝福会从元首传输给身体。
这件事不仅关乎道理,更关乎真理和亮光。我们必须学习真理,并且蒙光照,使我们可以看见真实的情形。众召会、众同工、众长老、和众圣徒都该持守这些原则,不敢僭越或自以为是,反而尊崇基督的元首权柄;祂是独一的王,作为圣灵与我们同在。我们必须向祂敞开。
在十五章,圣灵作决定乃是在成为肉体的原则里—在人性里并带着人性。整章都可看见成为肉体的原则。表面看来,是使徒和长老作决定;事实上,是圣灵同他们作决定。这就是成为肉体的原则。我们需要学习辩论,为事实作见证,并找到主话的印证;然后圣灵会引导我们作出正确的决定。这是维持神行政的正路,同时也尊崇并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三册,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