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信造就

第六系列 恢复本圣经注解中的初信造就

属灵的操练
第十四篇 住在基督里(二)

读经:约壹三24,五16,二29,三3、6、10~11、15、20~23,四7、20,林后十三14

壹 约翰一书三章二十四节是这段话的结语,这段话开始于二章二十八节,论到我们照着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住在主里面(二20~27);本段启示住在主里面,乃是神的儿女那凭着神永远生命作神圣种子(三15、9,二29注7)的生活—【约壹三24注1】:

一 这种子凭着实行生他们之神的义(二29,三7、10)以及生他们之父的爱(10~11、14~23节)得以长大;这样的住及其基础─神圣的出生以及作神圣种子的神圣生命─是奥秘的,在那灵里却是实际的。

二 行,直译,实行;见一6注5;不是偶尔、特意的行义,如同某种特殊的行动,乃是习惯的、不经意的实行义,是一种普通的日常生活;三7者同;这不仅是外面的行为,乃是里面生命的显明;不仅是特意的行动,乃是生命从我们所有分于之神圣性情里的流出;这就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第一条件—【约壹二29注6】:

1 这是由我们借以从公义之神而生,里面的神圣生命,所产生的自然生活;因此,这是那在祂一切作为、行动上都是公义之神活的彰显—29节。

2 这全是因着神圣的出生,就是“从祂生的”这辞,以及下节“神的儿女”这称呼(三1)所指明的。

三 照二章二十八节至三章二十四节这段话的上下文看,洁净自己就是实行义(7节,二29),过义的生活,就是公义之神(一9)、那义者(二1)的彰显;这就是成为洁净,毫无不义的玷污,正如祂是完全洁净的一样;这也是描述住在主里面的生活—【约壹三3注3】。

四 不犯罪,即不习惯的犯罪;这也是住在主里面生活的条件;这不是说,神的儿女全然不犯罪;他们可能偶尔也犯罪;这乃是说,有神圣生命并凭这生命活着,重生的信徒,并不实行罪;他们的特质和习惯不是犯罪,乃是住在主里面;住在主里面是信徒的生活,犯罪是罪人的生活—【约壹三6注2】。

五 义是神行动的性质,爱是神素质的性质;神的所是就是爱,神的所作乃是义;爱是里面的,义是外面的;因此,爱比义更有力的显明我们是神的儿女;所以从约壹三章十节至二十四节,使徒在神儿女生活的显明上,从义说到爱,作住在主里面之生活进一步的条件—【约壹三10注2】。

六 彼此相爱,这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更高的条件—【约壹三11注1】。

七 约壹三章十五节这里的杀人,不是指真正的杀人,乃是指在属灵的道德上,恨人就等于杀人;这段是论到住在主里面的生活;有了永远的生命,却没有住在主里面,也不让那位是永远生命的主在他里面居住、作工的信徒,可能恨弟兄,并偶尔犯其他的罪;但这不该是习惯的—【约壹三15注2】。

八 在神面前安心,就是有一颗没有亏欠的良心(提前一5、19,徒二四16),使我们的心能得抚慰、信服、确定、宁静;这也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条件—【约壹三19注2】:

1 住在主里面需要一颗宁静的心,同着无亏的良心;这对于约翰一书头一段所论到我们与神的交通,也是极其重要的—19节。

2 因着良心有亏,心受到搅扰,就会阻挠我们住在主里面,并打断我们与神的交通—19节。

九 事实上,责备(定罪)我们的,乃是我们的良心;良心不仅是灵的一部分,也是心的一部分;我们若留意这知觉,这知觉就会成为我们与神交通的帮助,并且会保守我们住在主里面—【约壹三20注1】:

1 我们心里的良心,乃是神在我们里面管治的代表;我们的良心若定罪我们,神比祂的代表大,凡事都知道,当然会定罪我们—20节。

2 我们良心里面这种定罪的知觉,叫我们留意提防与神交通中断的危机—19~20节。

十 我们在宁静中有这样的胆量接触神,与祂交通,并向祂求问,是因为我们心里的良心没有定罪;这就保守我们住在主里面—【约壹三21注1】。

十一 遵守祂的诫命,这不是凭人自己的努力和力量遵守摩西律法的诫命,乃是住在信徒里面那神圣生命所活出之生活的一部分,借着神圣生命的能力内在的运行,习惯的遵守主新约的诫命;遵守主的诫命,陪着经常实行神看为可喜悦的事,就成了神答应我们祷告的先决条件,并构成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条件—24节,【约壹三22注2】。

十二 信是在我们与主的关系上接受神圣的生命,爱是在我们与众弟兄的关系上活出神圣的生命;信摸着神圣生命的源头,爱彰显神圣生命的素质;二者都是信徒活出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所必需的—【约壹三23注1】。

十三 约壹四章七至二十一节乃是二章二十八至三章二十四节这段的延伸,进一步强调三章十至二十四节所说过的弟兄相爱,这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更高的条件—【约壹四7注1】。

十四 使徒在这里所强调的仍是神圣的出生,借这神圣的出生,神圣的生命已经分赐到信徒里面,供给他们生命的能力以认识神;这神圣的出生是弟兄相爱的基本因素,这爱乃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更高的条件—二29注7,【约壹四7注4】:

1 凡习惯的恨弟兄的,就证明他不是住在神圣的爱里,也不是住在神圣的光中—二9~11,【约壹四20注1】。

2 我们住在主里面,就住在神圣的爱里,也住在神圣的光中,我们就不恨弟兄,反倒习惯的爱他们,在神圣的光与神圣的爱里活出神圣的生命—20节。

3 住在光中有赖于住在主里面(二6),由此产生对弟兄的爱—【约壹二10注1】。

贰 约翰一书在此之前从未说到那灵,尽管二章二十、二十七节的膏油涂抹隐含那灵;事实上,那灵,即包罗万有、复合、赐生命的灵(见腓一19注2),乃是这封书信所揭示一切奥秘必需且紧要的因素;这灵和永远的生命(约壹三15),乃是我们借以继续不断活出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基本元素—【约壹三24注4】:

一 这些奥秘就是神圣的生命,神圣生命的交通,神圣的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神圣的出生,以及神圣的种子—15节,二20、27。

二 乃是借着这灵,我们从神而生,得着神圣的生命作里面神圣的种子,有了神圣生命的交通,为三一神所涂抹,并住在主里面—20、27节,三15。

三 这奇妙的灵作新约应许的福(加三14),赐给了我们;乃是那在万有之上、承受万有、并要无限扩增的基督,没有限量的把这灵赐给了我们(约三31~35)。

四 因此,我们是借着同我们的灵作见证的这灵,成为神的儿女(罗八16),并且知道万有的主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3)。

五 借着这灵,我们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六17);并且凭着这灵,我们享受三一神的丰富(林后十三14)。

六 住在神圣生命的神圣交通里,就是住在主里面(约壹二6,三6),乃是享受祂一切神圣的丰富;借着这样的住,我们就在神圣的光中行(一5~7),并凭着由神圣的出生(二29,四7)所得着的神圣生命,实行真理、义、爱、神的旨意并神的诫命—一6,二29、5,三10~11,二17,五2,【约壹五21注3】。

叁 这样一个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并在与主是一的灵里(林前六17)祈求的祈求者,成了神赐生命的灵能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之人的凭借;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我们要成为能将生命赐给别人的人,就必须住在神圣的生命里,并在神圣的生命里行事、生活、为人—【约壹五16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