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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的见证
第四系列 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
第十四篇 劳苦的将众圣徒带进事奉中以牧养神的群羊
读经:西一29,帖前一3,启二6,15,弗四11~16,徒二46,五42,罗十六1,腓一1
壹 长老牧养召会—神的群羊—的路,乃是借着帮助基督身体的肢体发展他们的功用,而将他们带进事奉里;长老必须加强的劳苦,好将众圣徒带进事奉中—西一29,帖前一3,启二6,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一 长老应该信靠所有的圣徒,包括那些有一他连得的,知道他们都领受了属灵的恩赐,能在召会生活里尽功用—创二9,林前三2,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二 长老对于召会事奉不该事必躬亲,乃该成全圣徒顾到召会事奉的某些方面,让他们操练事奉;他们借着操练而学习事奉,至终就会发展他们的功用,并充分的有分于召会的生活和事奉—太十六18,弗四11~12,参提前一16,四1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贰 长老要将众圣徒带进召会的事奉中,应该避免将事奉的责任只集中在少数能干的圣徒手中;反之,长老应该将这些责任分散到许多小排里—弗四11~16,徒二46,五4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一 小排不该在任何个人的掌控下,乃该在众长老的指引下;长老应该主动监督各小排,并帮助众圣徒建造到小排里—徒二46,五42。(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二 圣徒若没有以生命的方式建造到小排里,就不能在生命的方式里尽功用;他们只能在组织和安排的方式里尽功用;然而,圣徒若建造到小排里,就会对召会的生活和事奉成为合用的—林前三6、9~14。(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叁 给圣徒自由学习尽功用,并与他们交通事奉的事—弗四11~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一 长老不仅该把召会事奉的某些方面指派圣徒,也该监督他们的事奉,给他们机会和责任尽功用—12节,太二五15。(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二 长老应该培养一种气氛,让所有的圣徒觉得可以自由的借着祷告或作见证,而事奉并尽功用—15节,弗四16。(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三 虽然长老应该让圣徒边作边学习事奉,但也该保持敞开的门,让圣徒在遇到难处时,能与他们交通;长老与圣徒交通事奉的事时,必须运用分辨力,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徒二八30,二十3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肆 地方召会中需要执事—罗十六1,腓一1,提前三8,1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一 一个地方召会里有两种职分:长老或监督的职分,以及执事或服事者的职分;长老监督召会的各方面,而执事在长老的指引下服事召会—罗十六1,腓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
二 原则上,长老不该直接处理召会的事务,乃该借着将各种责任指派给执事,来经管这些事务;每个地方召会都需要若干位长老和执事—罗十六1,腓一1。(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至一九七六年第三册,为真理站住并为主的见证供应生命,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