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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神的话

第八系列 圣经的核仁

第十四篇 约翰福音的核仁

读经:约一1、4、14、51,二9、23~三36,十二,十四2~6,十五4~11,十六16~24,十七1~5,二十17~18、22,二一5~6、15~25

壹 约翰福音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包括头十二章,给我们看见基督怎样藉着成为肉体而来,将神带到人里面;这是的来;第二部分,十四至二十一章,揭示基督怎样藉着死与复活而去,将人带到神里面;这是的去;要明白的去,必须认识的来。(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一部分,第五章)

贰 基督藉着成为肉体而来,将神带到人里面—一~十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一部分,第五章)

一 主来作我们的生命,目的是为着神的建造,神的家;这就是约翰一章所论到的—1、4、14、51节,十一2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1 约翰福音一章一节和四节说,“太初有话,话与神同在,话就是神;……生命在祂里面”。(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2 不仅如此,十四节说,祂成为肉体成了一个人,这个人是一个帐幕;帐幕是一个建造;这给我们看见,这位有生命在祂里面的神,乃是为着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3 主在肉体里来作帐幕,祂告诉我们说,祂是天梯,是为着伯特利,神的家,和神的殿—51节,启二一3。(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二 约翰福音第二章给我们看见,主来作我们的生命,变死亡为生命,由变水为酒所表征,目的是为着建造祂奥秘的身体,作为神的家—9节,参四46:(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1 主来作我们生命的原则,就是变死亡为生命,由变水为酒所表征—二9。(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2 主来作我们生命的目的,乃是为着建造神的家—9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3 耶稣在十九节对犹太人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将它建立起来”在祂的复活里并借着祂的复活,主所建立并建造的,不仅是祂物质的身体,更是所有的圣徒作祂奥秘身体的肢体,成为神的殿,就是召会。(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三 从三章到十一章,有九个事例;在这九个事例中,一面,人的光景彻底被暴露;另一面,基督的全丰全足完全得着应用,应付每一种人不同事例的需要:(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三册,神建造的概论,第四章)

1 道德人的需要─生命的重生—二23~三36,十九39。(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2 不道德人的需要─生命的满足—四1~42。(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3 垂死人的需要─生命的医治—43~54节。(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4 软弱人的需要─生命的点活—五1~47,七41、52。(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5 饥饿人的需要─生命的喂养—六1~71,二一15、17,赛五13,提前四6。(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6 干渴人的需要─生命的解渴—约七1~52,启二一6,二二17,赛六五13。(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7 为罪奴役之人的需要─生命的释放—约七53~八59。(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8 宗教中瞎眼人的需要─生命的视力与生命的牧养—九1~十42。(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9 死人的需要─生命的复活—十一1~57,参罗四17,弗一20、22,三10。(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四 生命的结果是产生召会,生命的繁增乃是使召会在大小、人数和生命的成长上得着加增—约十二,参创九7:(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

1 基督作生命,结果产生了召会;在约翰福音十二章一至十一节,我们看见生命的结果,就是召会。(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

2 生命藉着死与复活,为着召会的繁增(包含神的得荣,与世界及撒但的受审)—12~36节上。(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叁 基督藉着死与复活而去,将人带到神里面;耶稣被钉,基督复活,去预备道路将人带进神里面;并成为那灵来居住生活在信徒里面,为着建造神的居所—十四~二一,林前十五20、21、45:(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一部分,第五章;神的经纶与神圣三一输送的奥秘,第四篇)

一 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启示生命的内住,为着建造神的居所:(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九篇)

1 三一神的分赐—为着产生住处—十四1~31:(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九篇)

a 耶稣经死而去,基督在复活里来,将信徒带进父里面—1~6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九篇)

b 这三一神将祂自己分赐到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分,使我们在祂的神圣三一里,享受祂作我们的一切—7~20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一篇)

(一) 父化身子里显于信徒中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他,并且已经看见他”—7~14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一篇)

(二) 子实化成为那灵住在信徒里面;“就是实际的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15~20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一篇)

c 三一神同信徒安排住处;“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21~24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d 保惠师的题醒与生命的平安;“他要将一切的事教导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25~31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二篇)

2 三一神在神圣分赐中的生机体;“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这棵真葡萄树及其枝子,就是子和子里的众信徒,乃是神经纶中三一神的生机体—十五1~十六4:(新约总论,第六十八篇)

a 葡萄树和枝子乃一生机体,彰显神圣生命的丰富以荣耀父—十五1~11。(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三篇)

b 枝子彼此相爱,结果子彰显神圣的生命—12~17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五篇)

c 葡萄树和枝子从世界分别出来,为宗教世界所恨恶并逼迫—十五18~十六4。(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五篇)

3 父在子里成为灵,进到我们里面,将祂自己与我们调和—十六5~33:(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

a 子的去为着灵的来;“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因为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5~7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

b 约翰十六章主要的点乃是那灵的工作;按照这一章,那灵的工作有三类:使世人知罪自责;将子带同父的丰满启示与信徒以荣耀子;以及宣示要来的事—8~15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六篇)

c 子在复活里生为新生的孩子—16~24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d 信徒纵受逼迫,在子里仍有平安—25~33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七篇)

二 生命的祷告;约翰十七章是很深的一章,不易测度;我们何等感谢主,祂逐渐一点一点的向我们显明这章祷告的真谛实义和中心思想:(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八篇)

1 愿子得荣耀好使父得荣耀;父要荣耀子,使子可以荣耀父;这是子与父之间相互得荣耀;父若荣耀子,子就荣耀父—十七1~5。(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八篇)

2 要信徒被建造成为一;在父的名里,藉着永远的生命;在三一神里,藉着圣言的圣别;在神圣的荣耀里,为着三一神的彰显一6~24节。(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纲目)

3 愿父在对子及其信徒的爱上显为义;“公义的父阿,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我已叫他们认识了你的名,并且还要叫他们认识,使你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25~26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篇)

三 生命经过死而复活的过程─为着繁增—十二24,十八1~二十13、17:(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二篇)

1 自愿且勇敢交出自己,以经过过程—十八1~11。(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二篇)

2 在他的尊严中为人类所察验—12~38节上。(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二篇)

3 为盲目的宗教,同着黑暗的政治,以人的不公不义所判刑—十八38下~十九16。(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二篇)

4 在神的主宰中为死亡所试验—十九17~30。(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二篇)

5 在血与水中流出—31~37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三篇)

6 安息于人的尊贵中—38~42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三篇)

7 复活于神的荣耀中—二十1、17。(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四篇)

四 基督在复活里向门徒吹入一口气并留在他们里面—七39,二十14~二一25,参创二7:(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一部分,第五章)

1 在约翰福音二十章十七节,主耶稣对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到父那里。”祂在复活里向寻求祂者显现后,就在复活那天隐密的升到父那里—14~18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五篇)

2 成为那灵而来,被吹入信徒里面;“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入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19~25节。(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六篇)

3 同信徒聚集;“过了八日,耶稣的门徒又在屋里,多马也和他们在一起”—26~31节。(圣经恢复本,约翰福音)

4 在二十一章一至十四节,我们看见主同信徒行动生活;在复活中,主不仅同弟兄们相聚,也同他们行动生活。(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八篇)

5 在二十一章十五至二十五节,我们看见祂也同信徒工作行走。(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九篇)

肆 基督的来和去产生神人互住;“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十四3、20,启二一~二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册,由基督与召会的观点看新约概要第一部分,第五章)